《回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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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起点- 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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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蚀军精兵良将来势汹涌,而扒路军武器装备不足,战斗力又是良莠不齐,一个多月后上海终是沦陷。
  这次的战败,使得蚀本人的势力延展到各租界内,杜月生已经避无可避。
  在又一次拒绝蚀本人的拉拢后,杜月生疏通关系,于同年十一月份,迁居香港。

  第五十九章

  杜月生刚出香港码头,不远处就有个人热情洋溢得朝他挥着手。
  叔侄俩在分开三年后再见,都有些兴奋和激动。然而当他们看清彼此的身边、多出来的那个人后,不约而同得发出了惊讶的“咦”。
  “琛月,这位是?”
  “叔叔,你把他也带来了?”
  两人同时发问,又同时住了口。停顿了几秒,杜琛月拉过身边的女子,介绍说:“她叫兰芳,我们去年在香港结的婚。我想给叔叔你一个惊喜,所以事先什么都没说。”
  “噢——”杜月生意味深长的看了眼杜琛月,又把视线转到那名叫兰芳的女子身上,上下打量。
  杜琛月柔和了声音,对身边的女子说道:“兰芳,过来叫叔叔。”
  兰芳微微低下头,红着脸小声叫道:“叔叔,你好,琛月一直有跟我提起你,没想到你……”她抬起头飞快地看了眼杜月生,拿捏着说话的分寸。“……看上去还是那么年轻。”
  这般小女儿家的腼腆与幼稚到可爱的客套话,令将近知天命的杜月生颇感好笑,又觉出那么点意思。
  他扬起嘴角微笑道:“贤侄女真是乖巧懂事,琛月你的眼光不差。”
  如此一说,算是收下了对方的赞美。
  前几年,杜月生便在香港置办了自己的公馆。不过当天晚上,他还是受邀留在了杜琛月的家里。
  用晚餐的时候,杜月生送了一对上好的翡翠玉镯给兰芳做见面礼。兰芳腼腆地收了下来,心里却很是高兴。虽然和杜琛月结婚有一年多,她从未主动开口要过什么,但女儿家总喜欢首饰之类的玩意儿。如今刚见面的叔叔大方得送出这样一对漂亮的手镯,一下子在她的心里被打了个高分,感觉亲切了许多。
  晚上,杜月生正打算熄灯睡觉,敲门声响起。
  “进来吧。”
  门被推开,杜琛月抱着被子和枕头,走了进来。
  “叔叔,今晚我想和你睡。”
  杜月生拍了拍旁边的空位,口中却调侃道:“放着漂亮的媳妇不睡,怎么还来找我这老头子啊?”
  这话一语双关,带了点颜色,可惜杜琛月太过正直,愣是没听出来,爬上床规规矩矩地躺下。只不过躺了没多久,他翻了个身,像只无尾熊一般又扒拉上杜月生了。
  杜月生轻轻抱了他,说:“你这孩子,从小就喜欢粘着我。现在都成家了,这个习惯还改不掉吗?”
  杜琛月反手抱过去,嘟哝道:“我喜欢。”
  叔侄俩静静地躺在一处,碎碎念地唠叨着些家常事。
  杜月生说:“看到你成家立业,叔叔很欣慰。只是……”
  “只是什么?”
  杜月生捏了捏杜琛月腰间的肉,还是觉得瘦——杜琛月和他爸爸一样,也是个拔长瘦削的体格。
  “你的媳妇,长得挺可爱的,就是人好像胖了点。”
  杜月生说的有点犹豫,怕伤到侄子的心。
  谁料,杜琛月听他这样说的反应,却是把脸藏到杜月生的肩窝处,颤抖了肩膀……他在偷笑。
  杜月生被他的举动弄得莫名其妙,还好杜琛月只颤抖了一会儿,很快就为他叔叔指点迷津。
  “叔叔啊,兰芳有了我的骨肉,已经三个月了。”
  “什么……哦、哦,这样也挺好,挺好……”杜月生窘迫得简直不知所云,在杜琛月充满揶揄的目光中,沾了岁月痕迹的脸庞,悄然飞上两朵淡淡的红云。
  他这厢老来害臊,却看得杜琛月心中一动。萦绕在心头多时的忧虑,如蛹破茧,让他忍不住在这样的氛围中提起。
  “叔叔,你真的打算独身一辈子吗?”
  杜月生故意曲解他的意思:“怎么是独身,叔叔还有你啊。”
  “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杜琛月微微嘟起了嘴,很有当年小琛月撒娇时的影子,令杜月生的心底划过一丝暖意,眼神也柔和下来。
  “琛月,我明白你的意思,只是叔叔已经老了,对情爱之事早已不放在心上,所以这种事不用再替我操心。”
  杜琛月认真道:“叔叔,有些话你可能不爱听,可是我想了很久,觉得还是说出来比较好。”
  “既然知道我不爱听,就别说了。”
  杜月生厌倦地挥挥手,却被杜琛月一把抓住。

  第六十章

  杜琛月牢牢抱着他叔叔的手不肯放,眼神坚定不移,有种豁出去的大义凛然。
  “叔叔,不管我说的是对还是错,下面这些都是我的真心话,你就听一听吧。”
  杜琛月现在的手劲不比以往,大得能把杜月生这把老骨头给弄散了架。
  不过他本人并没这种意识,为了钻入牛角尖不撞南墙不肯回头的叔叔的下半辈子幸福,他不但使出吃奶的劲巴住对方,说话的时候还一阵猛晃,直把杜月生抓晃得心惊惊、胆颤颤,最终被迫无奈答应听杜琛月说下去。
  杜琛月抓住机会,首先堆砌起一大撂的人生哲理作为铺垫——他在中学里教的是政制,因此讲大道理的经验颇为丰富。当然,他的这个选择曾让杜月生很感惊讶,因为他一度以为侄子会做国文教师——然后在杜月生听得像小鸡啄米头一点一点快要睡着的时候,杜琛月恍然意识到讲话要讲重点,于是立刻改变策略,单刀直入。
  “叔叔,你记不记得,三年多前我曾问过你,怎样处置‘那个人’……现在我还是同样一个问题。如果只是恨,你大可直接杀了他为爷爷父亲报仇,可你不但没这样做,反而大费周章地把人带到这里来。就算是要折磨,这么长的时间也该解恨了。你看看他现在的模样,他和叔叔你年纪相仿,却沧桑了许多……叔叔,你对他真的只有恨吗?”
  “琛月……”杜月生紧锁眉峰,看那神情,似乎很吃惊也很意外,还有十分的不能理解,这让他在下意识地叫了声侄子的大名后,陷入长久的沉默。
  杜琛月眨巴着眼睛,牢牢盯着对方的脸庞,不放过情绪波动带来的任何变化。
  “叔叔,你和‘那个人’之间已经纠缠了几十年,加起来的岁数都过百了,还有什么样的仇恨放不下呢?……人不能这样孤单过一辈子的,你们为何不能抛弃前嫌,重新来过呢?”
  “……不说这些了。”杜月生揉揉眉心,倦然地侧身拉灯,房间里一下子暗下来。
  “叔叔,你要睡了吗?”
  “嗯。”
  “那晚安了,我亲爱的叔叔。”杜琛月单手扶在杜月生的肩上,在对方脸上印上一个吻,随后躺平了身体,准备认真睡觉。
  夜色沉沉,寂静无声,正是倦鸟好梦时。
  杜琛月把憋了许久的话倾吐的一干二净,好比心中巨石落地,这一晚睡得格外香甜。反观长途奔波的杜月生,身体已经疲累,思绪却如被打破平静的池面般骤起波澜,难以入睡。
  到了下半夜,杜月生干脆披衣下床,拿了包烟到阳台上。将近十一月底的香港,夜风已冷,拂过温热的身体,令杜月生打了个寒颤,抓紧了外衣。
  上半身趴在大理石的阳台台面上,在沁凉的冷意中杜月生望向外面的夜色。郊外的秋虫在这一年的秋末,奋力唱响最后一曲求爱乐章,此起彼伏的鸣叫声为这萧瑟的夜添了几分生机。
  杜月生很快抽完了一支,又拿出一支接着点上。徐徐吐出白蒙蒙的烟圈,在烟草的芬芳中杜月生闭上眼,思绪飘飘荡荡,如走马灯般飘回到当年。
  黄杜两家虽是世交,黄景龙和杜月生却并非从小就情谊交厚,真要论起来,还是杜月生无意中救了黄景龙那之后,两人才逐渐亲厚起来。及至黄景龙入住杜家,他俩同进同出同吃同睡,感情的加深如一日千里,变得形影不离。后来黄景龙跟着杜其琛学经商,杜月生虽然不喜,但仍每日陪在一旁等着黄景龙“下课”。
  那时候,他们一起拿弹弓打路过的小鸟,又爬上树掏鸟蛋。一起捉弄住在隔壁的漂亮女孩,在她崭新的白裙子上抹上泥巴。结伴挑衅看不惯的同学,撸了袖子打群架。
  狂傲地奔跑,放肆得大笑,全然不顾周围人各色各样的目光,他们的眼中只有彼此的身影,在乎的也只是对方的感受。
  经过那么多坎坷的波折、爱恨恩怨的纠葛后,在如此异地的夜色中,杜月生重新想起被埋藏了数十年的旧情,历历在目犹如昨日,却又恍如隔世。
  父兄的音容笑貌宛在,牌位被永远地留在上海的杜家祠堂内。
  当年的熟人走的走散的散,厨娘因年事已高早就告老回了乡下,她的女儿——曾被杜琛月喜欢过的辫子姑娘——也在杜月生的操办下风风光光地嫁了人。
  姚嘉义——那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傻子——在这年的夏末因了杜月生的关系被蚀本人抓进牢里,当天就被活活打死,姚夫人在得到消息的那天夜里也上吊自杀了,真可谓是成也月生败也月生。
  十丈红尘,涤去风霜,在杜月生的身边竟只留下两个关系最深的人——最亲密的和最痛恨的——茫然回首,徒惹万般寂寥。
  远处的天际线渐渐亮起,是旭日初升的光景。
  杜月生在不知不觉抽完了整整一包烟。抽完最后一口,他踩灭烟蒂,迎着朝阳长长吸了口气,入鼻的沁凉令他的头脑一下子振奋,仿佛扫去了一夜未睡的疲倦,人也显得精神抖擞起来。
  推开阳台上的门往里走的时候,杜月生决定再好好想一想杜琛月说的那番话,或许今天他可以去正眼看一下‘那个人’,没有恶言相向,也没有羞辱怒骂。
  不管他和黄景龙之间是不是只剩下了仇恨,还是有其他成分在作怪,杜月生知道唯一不会改变的是,在剩余的日子里,他都会把‘那个人’紧紧地系在身边,一直到死也不放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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