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俺啤
祠祭清吏司
官署名。明、清时置,属礼部。掌祭祀、普后丧葬、大臣赠谥,并管理僧道、巫师及从事阴阳、卜筮、医药者。
祠禄官
见“奉祠”。
祠祀令
汉官名。掌祠祀事宜。一、西汉太常属官。景帝中六年(前144)曾改奉常所属太祝为祠祀。二、西汉詹府属官。成帝鸿嘉三年(前18)省詹事官,遂并属大长秋。三、东汉省府属官。秩六百石,由宦者任职,典宫中诸小祠祀。
钤记
官印的一种。清制,文职佐杂如州同、州判、巡检、典史等,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各府、州、县的僧、道、阴阳、医学等低级官员,所用的官印称钤记,木质。受地方长官委派办事的机关或人员,亦用钤记,一般由委任者镌发。
钤辖
官名。宋钤辖掌一州、一路或两路军旅屯戌、营防、守御政令。以朝官及诸司使以上充任,官高资深者称都钤辖,官卑资浅者称钤辖。金亦有此官,武卫军都指挥使司所属钤辖司有钤辖,正六品;都钤辖,从七品,掌管辖军人,防卫警捕。
胥
《周礼》各官在士下有府、史、胥、徒均服徭役之民。旧注误用胥读如“諝”,谓其有才智为什长者。其身份当如后世官府的小吏或差役头目。参见“徒”、“府”。
倅长
倅,百人,倅长,百夫长之意。北周官名中常有此字样,即取此意,用为下级官官名。
倢伃
一作“婕妤”,妃嫔称号。其名之意,据《汉书·外戚传》颜师古注,“倢,言接幸于上也。伃,美称也。”汉武帝置,为妃嫔之首。元帝时因增设昭仪,退居第二。曹魏时退居十二等中的第九。晋时尚在九嫔之内。南朝宋以下,降至九嫔以下,至清废。
案首
清制,各省学政于考试后揭晓名次,称为出案。凡县试、府试、院试之第一名,称案首。又学政于取定新生后,将名单发交各府、州、县时,俗有红案之称。
敖
原为古楚国尊大者的称呼,如贵官有莫敖。春秋以后,敖字又有别意。王逸《楚辞章句·天问》谓:“楚人称未成君者为敖。”杜预亦主此说。后人或以若敖、霄敖为反证,否定此说。今人张正明则谓:所谓“未成君者”的“敖”,实为未继国君之位的楚人部落联盟首领,受封之后,“敖”即称“子”,或称“公”、“侯”、“伯”。
班官
宋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宣庆使、宣政使、昭宣使皆宦官高级官称,朝参时位于东班(参“诸司使”)前,故称班官。
颁朔大夫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正五品下,元升正四品。明废。
剥麻
宋大臣有罪,多先任为宫观官,夺其实权,再由台谏官上书弹劾,皇帝同意后,诏令降官,逐渐贬斥,称剥麻。
笔贴式
清官名。掌翻译满、汉章奏文字等事,置于京师各部、院,盛京五部,外省将军、都统、副都统官署。以满族、蒙古族、汉军旗人充任,宗人府则专用宗室。有翻译笔帖式、缮本笔贴式、贴写笔帖式等名目,为满员进身之阶。
宾部中大夫
官名。北周依《周礼》置六部,秋官府有兵部中大夫,正五命,下有小宾部下大夫、小宾部上士。掌大宾客之仪(指北周与北齐、南朝陈及突厥往来通使),相当于《周礼》的小行人。《通典》以宾部中大夫与蕃部中大夫拟唐之鸿胪卿。
宾客
官名。太子宾客的简称。
捕厅
清州县官署中佐杂官,例如典史,因有缉捕之责,一般称为捕厅。
部办
清各部书办的简称,秉承司官命令,输例行文书事例,不在官制以内,属于胥吏,通称书办。往往久于其职,甚至由其子弟或门徒承袭,因其熟悉例案,故常营私舞弊。清末新设各部废。
部本
见“通本”。
部刺史
官名。刺史原名。汉元封五年(前106),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依六条诏书,查察地方政治。后通称刺史。
部堂
清总督称呼。清称各官署长官为堂官,意为常上之官,各省总督因例兼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故通称部堂。
部尉
官名。两汉、魏、晋时掌管一部治官之官。部为区域单位。或一郡分为几部,或一大城市分为几部。《汉书·尹翁归传》谓河东郡二十八县,分为两部。西汉长官,东汉洛阳,各有四尉,即两城各分四部,设四部尉。《三国志·尉书·武帝纪》谓曹操早年即为洛阳北部尉。西晋洛阳东晋建康亦各有六部尉。曹操为部尉时,造五色棒,有犯禁者,不避豪强,即击杀之。此即部尉之职责。汉在边郡要地,往往分部设都尉,此系一部军政长官,如陇西郡南部都尉,金城郡西部都尉等,职在防务,与内地都尉专掌治安者有别。
部院
清各省巡抚多带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或右佥都御史衔,资望特高者往往加兵部尚书衔,对下自称本部院。
部族节度使
辽、金皆置,掌统辖所属部族及本镇军事。
乘黄署
官署名。东汉太仆寺有未央厩,三国魏改乘黄厩,北齐与隋、唐称乘黄署,有令及丞。唐乘黄署令秩从七品下。掌皇室车马及驾驭之法。辽南面官太仆寺亦置。
乘马御
春秋时官名。《左传·成公十八年》“(晋以)程郑为乘马御,六驺属焉”。“驺”为掌驾车、卸车之官,即《周礼·夏官》的“趣马”。《周礼》以趣马为校人的属官,晋则于校正之外,另设此官,“使训群驺知礼”。《国语·晋语七》作“使(程郑)为赞仆”。“赞仆”应即“乘马御”。
乘田
官名。春秋时鲁国设置,掌畜牧。《孟子·万章下》:“[孔子]尝为乘田矣,曰牛羊茁壮长而已矣。”赵岐注:“乘田,苑囿之吏也,主六畜之刍牧者也。”
党正
一、《周礼·地方司徒》谓乡以下的行政区,依次为州、党、族、闾、比。党有党正,为一党之长,以下大夫任之。旧注谓每党有五百家。参见“州长”。二、北周也有党正,每党一人,旅下士、正一命。北朝的“党”,始自北魏。太和十年(489),因秘书令李冲议,立三长法,五家立邻长,五邻立里长,五里立党长。西、魏、北周沿其制,惟北周称党长为党正。
敌烈麻都司
辽官署名。掌礼仪。属北面官系。长官为敌烈麻都(清改泽为多啰伦穆腾),下有总知朝廷礼仪与总礼仪事等官。
递运所
明官署名。洪武九年(1376)始置。掌运送粮物。明初,常以卫所戍守兵士传送军囚,太祖因其有妨练习守御,乃命兵部置各处递运所,设大使主管。
调人
官名。《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调人,设下士二人,下有史、徒等人员。掌调解民间怨仇。规定因过失杀伤人或鸟兽者,集众调解。杀人者如因赦得免,令其远行,以避被害者亲属。如杀被害者及子弟徒党,则通令天下捕杀。如义杀,令死者子弟不得相仇。民间纠纷争吵,令以调解,调解不成,听候处理,不准报复。
调音郎
教坊散官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始置,正七品下。元升正六品。明废。
都部署
官名。五代后唐初置,为战时指挥官。宋置于邻接辽、夏地区,为地方军事长官,掌军队屯戍、防守、训练、教阅、赏罚事务。英宗(赵曙)时,为避其嫌名而改称都总管。辽北大王院、南大王院有此官,北面宫官有诸行宫都部署与契丹行宫都部署,北面边防官有兵马都部署。
都茶场
南宋官署名。掌给卖茶引。建炎二年(1128),随行在所榷货务置场,由同一提辖官主管。并置建康(今南京市)、镇江(今地)榷货务都花场,并以行在为名,以都司提领,不属户部。
都察院
官署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由御史台改置,为最高监察机关,以左、右都御史为长官,次为左、右副都御史及左、右佥都御史。下依行政区划,,分设十三道监察御史(明末定为十五道),巡按州县,纠察百官。清初沿明制,顺治元年(1644),改以左都御史与左副都御史为主官,右都御史与右副都御史分别为总督与巡抚兼衔。雍正元年(1723),以六科给事中隶都察院,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乾隆十三年(1748),废左佥都御史。
都大夫
战国时齐国五都的长官。《孙膑兵法·禽庞涓》记述桂陵之役,有齐城、高唐二都大夫。齐有五都之制,都中驻屯军队,都大夫同时又为统率一都之兵的主将。
都大提举茶马司
宋官署名。简称茶马司。掌以茶交换西北与西南少数族马匹。神宗熙宁七年(1074),在秦州(今甘肃天水)与成都(今四川成都市)分别置官署,主管榨茶与买马。嗣后以买茶本为换马,以合并为宜,乃于公丰四年(1081),改称都大提举茶马司,以专切提举陕西买马监牧、兼同提举成都府利州秦凤熙河等路等场公事。南宋时陕西诸路大都被金兵占领,又改称都大主管成都府利州等路茶事、兼提举四川等路买马监牧公事。
都点检
官名。五代后唐以后,皇帝出巡或出征时,置大内都点检。后周世宗整顿军队,选武艺超绝士兵为禁卫军,称殿前诸班,置殿前都点检为最高 指挥官。赵匡胤以殿前都点检夺取后周政权后废。辽南面军官与金亦有殿前都点检、副点检,统率禁军。辽南面财赋官诸路钱帛司亦有都点检。
都都知
宋官名。宦官最高官职。内侍初补为小黄门,得升为内侍黄门,逐级升迁,以都都知为极品。
都督
官名。一、汉末军中执法和办理事务的武官。《三国志·吴书·吕范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谓吕范以孙策军中“纲纪犹有不整者”,自愿暂领都督。孙策不肯,谓“岂宜复屈小职,知军中细碎事?”终以吕范坚持,乃“委以众事”,“由是军中肃睦,威禁大厅”。据此都督所司极繁杂。二、三国初年始为领兵将帅的官号。俗传周瑜为大都督非事实。汉末领兵官多称督,驻一地者为某地督,攻城者为升城督,领某部者为某部督。后渐以大督、都督,都督中外诸军事等为统率诸军者的官号。魏黄初二年(221),孙权以陆逊为大都督,为设大都督之始。建安二十一年(216),始有都督诸军事。黄初三年,魏始置都督中外诸军事。两晋、南北朝均以以都督中外诸军事或大都督为统帅的称号。后世南宋也有以宰相充都督,或以执政充同都督及督视军马等,总领兵马,均为临时统帅的称号。元大都督府大都督则专领左右钦察卫军。 三、地方军政长官。都督诸州军事,始见于曹丕即魏王位时,以曹真假节都督雍、凉州诸军事。后渐多,偶有兼领刺史者。西晋初,都督知军事,刺史治民。惠帝时遂兼任。自此都督诸州军事常兼驻地的州刺史,并总揽本地区军民之政。南北朝沿袭。东魏、北齐时,此职为“行台”取代,虽仍有都督诸州军事之官,并不多设。北周及隋,改为总管。唐初为总管,旋改大都督、都督。大都督多由亲遥领,边地重镇,另加旌节,称节度使。景云二年(711),以驾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后至辛亥革命前无以都督为地方军政长官者。四、西魏、北周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