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真是从来不知道他的生日——这么大年龄了,过生日总是有点复杂的——又向死亡迈进了一步。
我换了件衣服,本来想着买件什么体面点的礼物,无奈囊中羞涩,拿得出手的买不起,买得起的又有点太寒酸——我还是有点虚荣心的。索性空手而去,反正他不缺钱,什么样的礼物也不稀罕。
他如今搬了家——买了栋别墅,依旧不清不楚的同高野住在一起,但多少还是有点改变,至少偶尔见上一面的时候,能看的出,他对高野并不如过去那么排斥——所以说,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其实,伸手按上那中式镂花木门旁造型复古的电铃时,我或许就是有些预感的,所以当开门的人是于临安时,我并没有什么惊讶的表现,甚至于见到蒲南时那种略微的小意外都没有:“诶?你来了?”我说。
他站在门口,没有将我让进去的意思,看着我,一言不发。我想了想,后退一步,又被他伸手抓住了,但他仍然没有将门让开,放我进去。
这动作让我搞不清他究竟是欢迎我还是不欢迎我。
我看着他抓着我胳膊的那只手,还是那么优美的修长形状。我笑了笑,抬头看他,寒暄的开场白还没吐出来,倒是他先开口了。
“你进去一年后,周世程对我和蒲南说‘他好不容易才救回来,你们可以不可以不要再折腾他了’。”
我有点搞不清楚这句话的意思。
是说我那次安眠药不小心吃多了的事情?那次我不过是想知道安眠药片吃多了是什么感觉,所以攒了些药量一次性吞下去,其实那感觉实在算不上好,而且样子也委实太难看,我醒了以后还被监护了一段时间。后来狱友带了专门治失眠的偏方给我,吃了半年,这毛病就治好了。
还是我在C市拿小刀给了自己手腕上划了几下那次?已经过去那么久的事情,再提就没劲了。
连我自己都快忘了。
我笑,“怎么把我说的这样可怜。”
他松开我的胳膊,将我让进去。
周世程这个生日过的排场不大不小,还把他女儿和未来女婿也叫过来。
果是家庭聚会,我和于临安在这儿呆着像什么?
有些不伦不类的。
原来周世程也开始喜欢管闲事了。
吃饭的时候,我看见于临安捧着碗的那只手上,间或从衬衣的袖子里露出一块表来——是我过去送给他的一块。我觉得有点好笑,自我知道他是什么人后,就再没见他戴过那块表,如今戴上来,是什么意思?
我也不是傻子。
等吃完饭,周世程要我“陪于临安转转”,我也就真的陪他转转。像是领着小鸡的老母鸡,只顾着向前走,于临安自然会在后面跟着。我不吭声,他也就不吭声,这一点跟蒲南倒是很不一样。
围着周世程的房子转了一圈,我着重研究了后面的小花园里种植的绿色植物是不是传闻之中的铁树,他终于开了口,“跟我回去吧。”
我背对着他,看不到他的表情,单从那声音中可听出许多复杂的感情来。
但我知道,他这个人,即便是你看着他的脸,也能说一万种最完美的谎言,我可不笨。
我蹲下来,伸手刨了刨地上的土,松软合适,周世程对自己的花园倒费了不少心思。
“跟我回去吧。”他又说。
在我放弃被人需要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好想非我不可一样。
所以说,时运不济,我永远赶不上最好的适合,却只能捡别人不要的。
我拍了拍手,扶着膝盖站起来,回身看着他,他还是那么好看,英俊而漂亮,让人嫉妒的好长相,所以过去我那么迷恋他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我觉得应该跟他把话说清楚,不然误会了就不好了。
我说,“你也没必要这样,要是想起我来,就过来看看我,也没必要做到这一步。”
他又开始露出那种惯用的受伤表情,我当初就是被这表情俘虏了,才吃了那么大亏。
我想了又想继续说:“我记得的只会是你的好,”我说,“你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我这么老了,也跟不上你们的节奏,年龄差的多就会产生代沟,人际关系就不和谐了。”
“你跟我回去,”他说,“你想要什么都可以,你跟我回去。”
为什么非要我跟着他们离开呢?我想。
“为什么?”
“因为我爱你。”他说,这样干脆,这样痛快的说——就好像是在肚子里已经打好腹稿,已经排练过一次,只等我又重新自投罗网一样。
我笑,“但我分不清你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我觉得自己恐怕有点神经了,想要的东西就在眼前,还能拒之门外。
如果一开始他能这样真诚,我就不会这么害怕。
而且我真的老了,谈不动恋爱了。
于临安走的时候我没有送——面对他的时候我难以如同面对蒲南那样心无芥蒂——承认这个没什么丢人的,如果我这能做到这点,也不会离开一直习惯于生活的N市,而重新来适应湿热的C市了。
想到他已经离开,我想过,是不是这就意味着一起都已经了结。
诚如我所见,那些忘记才最好的事情只会让我无缘无故的忧郁而已,无论是健康还是物质上,都带来不了什么益处。
他离开的那天下午,我一人坐在阳台上的躺椅上,在那一方狭小的天地里,看着防盗窗外并不是很蓝的天空。我夹着烟,想起初认识于临安时他那年轻而又天真的脸。那是多么令人怀念的一刻。但那仍然也是假的。
再见。
其实我想对于临安这样说的。
只是最终也没能出口。
是不忍心。
不忍心对自己这样冷酷。
我爱的那个男人,虚伪冷漠,善于利用一切,即使到现在,我也分辨不出他什么时候是真的。
窗外的天灰了几分,冬天的第一滴雨落下来,啪的一声,打在防盗窗上,快而且清脆,如同我的爱情——分崩离兮。
第三册(完)
(俺认为这才是结局)
【认为这坑到此已经填完了的同志们看到这儿就是结局了】
┗'喜欢HE的同志们,那就继续向下看吧'┛┗'0_0'┛;┛0┗
【多一句嘴,俺真的觉得这结局很不错啊|||= =|||,囧】
第四册 囧囧的走向HE的番外册
第二十九章 存在的证明
周世程的外孙满月,他拽着我去喝满月酒。
当上了姥爷的周世程一颗心终于放下来。
就目前来看,周昕奈感兴趣于当个好母亲,好老婆,短期内不会有瞎折腾的可能性。不知周世程的女婿用了什么手段,竟将周昕奈收拾的服服帖帖。有句话叫做“夫妻还是原配搭子好”,似乎也不尽然如此。
我不大喜欢这样的场合,总是有人来献殷勤的——尽管献殷勤的对象不是我。我坐在那桌上最不起眼的角落里,低着头从开始吃到最后,撑了一肚子美味佳肴后,我开始考虑提前撤退。
其实我完全没必要来的,只是本着改善伙食的良好愿望而已。
书屋的生意忙碌,经营了两年时间,早已经换了个很大的门面,改成了咖啡馆,租书倒是其次的,生意虽好,却离我的初衷越来越远。
算来算去,也算不清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变的。
确实变了很多——周世程已经当上姥爷。我那书屋的第一个店员也都已经结婚了。
蒲南要是死了,还有两个孩子证明他在这个世界上曾存在过,周世程也是如此。
有时候,我仔细想想,觉得自己多少有些悲哀,死后一把火烧掉,除了一撮灰,多的都剩不下——说不定连帮我给火化工塞红包的人都没有。
等我老了,就自己去住敬老院,要想老年生活安闲舒适——那可得存一大笔钱。
于临安半年来一次C市,他说是来看我,其实他也不必说的这么冠冕堂皇,我知道他跟周世程有生意往来,顺便看看熟人也是理所应当,没必要讲的像是专门来看我似的。
我跟他也聊不上什么,尽管每次都会同他见面,但大部分时间都是沉默,或者聊聊N市所认识的那些人的近况。
所以聊的最多的是蒲南。
蒲南又结婚了,女方家中平凡,且也是离过婚的。蒲家人对此很不满意,但这是蒲南的选择,如今无人能奈何得了他。至于于隙荆,在与于临安完成一番争权夺势,巩固确定了自己的管辖范围后,带着储冰去法国念他的艺术。
我有些搞不懂于隙荆的想法,当然,我连于临安的都弄不懂,更何况是于隙荆。
于临安来C市时,往往借住在我这里,本来就是一室一厅的小户型,没有多余的床,他就睡在客厅兼饭厅的沙发里,早上起来见他捂着棉被或凉被熟睡的脸,我仍是不可避免的觉得着迷,但也仅仅是着迷而已。
食道癌患者也是想吃的,只是不能吃而已。
他有时住一天,有时能住上一个星期,时间不定,两年来,他也不过来了四次,次数不算多也不算少。头一年我并不觉得什么,第二年就开始数着他来的日子——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不见就不会想,见了杂念也就多了。
他今年二十七,依然很年轻,过去那种过份的骄傲已经沉淀成同周世程一样的喜怒不言于表,但这也可以被称作阴沉。我知道许多小姑娘迷恋他,他的桃色新闻也并不少,甚至一次有个小姑娘一路追着他来到C市,哭着喊着说“我爱你我爱你”,他则一脸冷酷,连墨镜也不摘的只是看着那小姑娘,无动于衷。当时我就站在一旁,手握借来的车钥匙,不知道该站远点,还是上去给那个小姑娘解个围,我觉得那她很可怜。
我十分清楚那小姑娘的感受——当时他面对我时,也是那样的表情。
我说我会记得他的好,但时常想起的却又只能是他的坏。
后来,我载着他和那小姑娘一同去了酒店,路上他嘴巴抿的很直,依旧不摘墨镜,一副我出卖他的样子。
将小姑娘安顿好,给她订了下午返程的机票,出了酒店,于临安开口说了一句话,“多管闲事。”
我听了不痛不痒,但仍不免反驳了一句:“你不喜欢不代表可以随便伤害,”我顿了一下,想起那次去周世程家,周昕奈正在看流行的一塌糊涂的苦情韩剧,我对那些个爱来爱去痛哭流涕不感兴趣,只是电视里冒出一句话来,我便借来对于临安说:“让别人流泪,总有一天自己也会流血。”
于临安愣了愣,摘下墨镜来,眉心皱成一个川字。
等隔了半年我再见他,他眉心已经有了川字纹。
想着想着,就想远了。我看看面前的盘子,自己不知不觉又吃了两只小龙虾下去。
同周世程打了招呼,我就出了酒店,回书屋看看。
我那书屋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尽管深夜客人稀少,也偶尔有来喝夜咖啡或者因为校门已锁就近来借宿一宿的。
今天是我四十岁生日,除了中午时,蒲南打了个电话过来,再无其他人问候。其他人不知道我的生日——福利院出来的弃婴,怎么可能有生日?
我的生日,是我被亲生父母抛弃的日子。
其实这比生日更值得纪念。
我应该羡慕周世程的外孙的,一出生就这么多人来爱,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
值夜班的店员是附近大学的大二男生,个子不高,口才也并不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