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盘,转身看着我笑,“有时间去我那儿看看吧。”
客气话我总是会说的。
他笑笑,将车门打开,放我下去。
我说谢谢。
他说不用谢。
我觉得又有些不了解他了。
这么想,随即又觉得好笑了——为什么要在意是否了解他呢?
他又不是我的谁。
于临安这回来,就没有走,一次他来书屋闲坐,我随口问他什么时候回去。
他愣了一下,才说:“有两个项目在这儿,弄好了再说吧。”
他已经住进了香水榭的房子,听周世程说他不打善于打理自己的生活,请了钟点工来打扫做饭。
我想起于临安很小就一人住,我与他住在一起的时候,也知道他向来善于照顾自己,如今是成年人了,竟然越活越回去。不过这跟我没什么干系,只想想就好。
只是在某一日,我忽然想起来,我如今四十三,他也已经三十岁了。老话说男人三十而立,他显然就是极好的典范。于家现今无论如何也缺不了他,尽管他与于隙荆之间的争夺中,作为毫无血缘关系的继承者之一,于临安并没有讨得太多的便宜。于隙荆在圈得自己的地盘后,也无意更多,于临安自然便可称王称霸了。至少如今的大部分决策需要他来做出。
封建一点的说,这就是鸠占鹊巢,反客为主。
说的好听一点,则是当代新锐。
他三十岁生日那天,我打了电话过去表示一下——我还记得他生日是什么时候。作为每年他也会电话我生日快乐,我便也回礼,姑且就将之看做是礼尚往来。他谢过我那句“生日快乐”,也没有自讨没趣的请我吃个饭,我觉得这样挺好。
真的挺好。
第三十二章 徘徊并非犹豫
我开始考虑交个正经点的男朋友的事情。
这想法源于周世程的取笑。
一次他邀我去喝下午茶,我对这类活动兴致不高,喝了一肚子水,晚饭就什么也吃不下,等到半夜起来,肚子仍然会饿,简直是花钱找罪受,只是他兴致特别高,硬生生拽了我去,一同去的还有高野和于临安,四人围在桌前喝着不知道多少钱但绝对钱少不了的茗茶闲磕口水话。
我只顾着往肚子里灌茶水,对他们的所谓商业机密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当真是信任我了,没有丝毫顾及,怎么过去对我就没这么坦诚。
一顿下午茶,吃的没滋没味,于临安因为有事就先走了,高野也因觉得无聊寻了个理由脱身,等周世程意犹未尽把帐结掉,从茶楼里走出来,他问我与于临安相处的如何。
我皱了下眉毛,还没张口,他又将我打断了,“行了,见你这表情就准没好话。”
我也就省了力气,把嘴闭上了。
等我坐进他车子里,快到我住的地方,他忽然笑话我:“你不跟他好,也不见交男朋友,就算是一夜情恐怕也少吧,”不待我辩解,他继续笑着说:“你这样子,就跟那首歌里唱的似的,怎么唱来着……”他想了想歌词,还真就唱起来,“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够在一起……”他唱歌倒是不难听,这歌我也听过,网络歌曲,我一个店员对此特别钟爱,总是挂在嘴边上哼哼。
我也没说什么,等到了地方,我才开口,“你小瞧我了。”
他的取笑其实无伤大雅,然而仔细想想,也并非毫无道理——我其实并不在意别人如何想,但我在乎自己的想法。
我总不能一辈子都装着那么一人吧,说起来是很丢人的。
然而,我已经是这把年纪了,寻个一夜情对象,只要不太挑剔,也不算特别难,但要寻个男朋友,就不免有些奢侈了。
就连我稍微认识些的几个人里,不是太过饥不择食,就是对伤心往事不能释怀,总是沉浸自我世界中不能自拔——没什么正常的人。有句话是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我并不觉得自己思想奇特,心态也十分平和,C市圈子里的熟人,竟没有一个是平淡生活的。稍微正常点的一个——那姓茶的酒吧老板,也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归期不知,也可能是永无归期了。
我将男朋友这事拿上议程,却难以实现,也并非要做给别人看,是做给我自己看。
我跟于临安那人,注定无缘了。即便是他有心靠近,我也实在怕了他——过去那些事余威尤在,我对他的印象便不能转变成无害单纯。
我想的很清楚。
我仔细留意了很久,仍然无从实施,这事最终也只有搁浅,到了最后,我几乎是笑话自己的,为了别人的一句笑话,至于那么在意么。说着不在意别人怎么看,怎么样也都还是在意的。
等我不再想这件事了,却无意于过去并不相熟的一个人走近了。说来也确实十分凑巧。
姓林的那位朋友,是在酒吧无意中认识的,说不上几句话,只是有一次在路上碰见,他颇有些失魂落魄,我正巧无事,便请他去喝一杯。在酒吧里随便聊聊,两杯酒下肚,他才开始说话,原来今天是他男朋友结婚的日子。
我也是参加过男朋友婚礼的人,也算是明白他的心情,便出口安慰两句,对他来说却不怎么受用,心不在焉的,他长的是很不错的,气质文雅,小我个六七岁,是男人既不太青涩又不过于成熟的大好年龄,也有不少人看上他,只是他来这儿大多是喝酒,倒很少与人出去过夜——想必是跟他那今天结婚的男朋友有关。
不知怎么的,竟让我想起同蒲南分分合合的那几年来。
又喝了几杯,酒精的作用,在这种环境下,总是催情的,只是从最开始,彼此都有些心不在焉,做了两次,味同嚼蜡。我耙了下头发,叼出一根烟来,问他:“抽不抽?”
他伸手接过,点燃后以后却把自己呛得鼻涕一把泪一把,我笑笑,伸手拍拍他的肩膀,“习惯就好,过来人告诉你。”下了床,洗了澡出来,他竟然没走,呆呆靠在床头上,一片茫然的表情,半晌才自顾自的叹息一声:“怎么就这么难。”
我笑了一下,他这才注意到是身处于别人家,多少有些羞赧。
我留他到第二日,他似乎身体不怎么好,第二日竟睡到中午时刻才醒。
他走后,我多少有些怅然若失,就像是看见昨天的自己,那么执着,如今的自己,自然是非常不同了,也是,物是人非沧海桑田,十年过去,不变的东西恐怕只有DNA吧。
自那日以后,我便渐渐与姓林的那个人熟起来,彼此也留了电话号码,偶尔还能通个电话,共同语言越来越多,做爱倒是越来越少。我跟这人身体上没什么契合度,许多习惯却很相近——除去不追求物质这一点,他像极了过去的我。
我对这人说不出来时什么感情,却总觉得有义务开导他。
周世程知道我同他相交较近,仍然取笑我:“我说的话,你听听好,倒不用真的这么在意。”
我还是笑,还是那句话:“你小瞧我了。”
他却笑的十分暧昧,仍然坚信自己的想法。
我不觉得什么,算算时间又将是一年,于临安来C市也快住了半年,一个项目,跟上一年就算是大的了,我想着离他回去也并不远了,多少有些惆怅,但也只是情绪上的伤怀悲秋而已。
被于临安撞见我同那人一起也是非常巧合。
我那天没有回去,跟那人在酒吧坐了一夜,他心情很不好,并且生了病,感冒引发咽炎,一直不停的咳嗽,咳的跟要断气一样。
“怎么不吃药。”我随口问。
他苦笑,“死了才好,干净。”
他话其实不多,并且总是尽量简短。
他这么狼狈,原来是男朋友的太太在他工作的地方当众先是将他羞辱一番,又声泪俱下的求他退出。
我点着烟听,倒是比我可怜——蒲家人自诩高雅,还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低俗的事情,他们比我害怕丢人。
他虽没说,我也知道,想必工作是丢定了,这个城市如同一个都会,充斥着各种不可避免的高消费,失去工作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我并非什么热心人,只不过觉得他的遭遇与我过去有那么几分相似——我似乎总不能抗拒这些。于是寻思找个方便的时间,给周世程说说,我并不太了解那人是做什么工作的,但当个小职员也并不是特别难。
我跟那人一同走出酒吧,看见的除去平常宽广马路外,还有站在门口的熟人一位——于临安——我的手还搭在那人肩上,其实我也不过是拍了拍他,让他想开点。
说起来,我从来不善于开导,因生性冷漠,对于不大相干的人也从不放在担心的位置上,即便是劝慰,也多是公式化。对于那个人,尽管多少有些在意,也多词不达意,站着说话不腰疼似的。
我有些意外,笑着打了招呼:“真巧,在这儿碰见了。”
他冷笑,表情沉郁:“一点也不巧。”
我避开他的尖锐,“也确实不巧,我正好要送朋友回去。”
“回去?回哪儿?你家,他家,还是回酒店?”
我去哪里跟他又有什么关系,问的这样刻薄。我没说话,伸手招出租,他一把挡住我,“我有车。”
能省钱,何乐不为。
到了那人住的楼下,他便匆匆走了,仍然是心神杳然,心事重重。
我看着他进了楼道,楼道里亮了灯,听见开关门的声音,二楼的灯也亮起来,便舒了口气,只是这气只出了一半,于临安开了口:“你看上的就是他?”
我没吭声,他也不再问,重新发动车子,只是握着方向盘的手上青筋凸起来,一根一根,不知道用了多大的力气。
等到了我住的地方,我正要开门,他却将中央锁锁上了,我扭头瞪他一眼:“你什么意思。”
他冷笑:“你不明白?”
“我怎么知道你想的是什么。”
他脸色一变,连冷笑也没了,一脸怒容,伸手抓了我的衣领把我往他面前拽,“他凭什么插队?!”
我搞不清他什么意思。
“什么事都有个先来后到吧,”他咬牙切齿的说,“你跟他才认识了几天?我跟你又认识了多久?凭什么他走到我前面去了?!我每天带两个手机,生怕因为工作错过你那少的可怜的电话;你却跟他卿卿我我,动不动就来畅谈心声?”
我伸手推了他一下,他手劲太大,衣领勒的我几乎透不过气。他被我推了一下,手中力气一放,将我也狠狠的推了一下,我脑袋一下子撞车玻璃上,咚的一声,倒没多疼,就是有点懵,但我什么也没说,只那么看着他。
他也瞪着我,脸色阴沉,半晌开口,“你的心就是冰做的。”他开了中央锁,放我下去。
我看着他那辆车速度十分快的开出去,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
我确实徘徊,却并非犹豫。
他指责我冷漠,却从不检讨自己的过错。
哦,或许他是检讨了的,但我要的不是这些。
实际上,我要的到底是什么,我已经有些糊涂了。
我仍是跟周世程说了那人的事情,周世程答应的很爽快,随即便试探我跟于临安的事情。
我冷冷的说:“是你跟他说的。”
他笑笑,有些讨好的意味——我也不知如今我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他又为什么来讨好我:“不小心说漏了嘴。”
我不戳破他,他也就是个看热闹的。
周世程说:“想要什么你就去拿,其它的不要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