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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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 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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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跪在他面前,痛惜的抱住他,像为了唤回他的神志一般凑在他耳边,声音里带了哭腔:“我们一起想办法,你别这样好不好?”
  她当然不知道,他在另一个人那里受到的羞辱,已经将他整个自尊生生击得粉碎,失去了那一层禁锢,心中的魔物蠢蠢欲动,呼之欲出。
  李今朝缓缓将目光转移到她脸上,隔了许久长叹一声,声音疲惫而虚弱:“你去账房取一笔钱,天黑之后就离开这里,越快越好。”他已经保护不了她了。
  叶画眉呆了一呆,慢慢的垂下手,眼中积蓄的泪水终于绝了堤。
  她下意识的低头,慌张的抹了一把眼泪,抽了抽鼻子,低低的道了一声:“我有了你的孩子了。”
  这句话不啻在男人心中投下一枚炸弹,李今朝只觉得脑袋里轰隆了那么一下,缓缓的转过头,一脸难以置信的神情,哑着声音问道:“你说什么?!”
  带着初为人母的羞涩,她郑重其事的将他没有受伤的那只手按在自己小腹上,轻声重复了一遍:“我有了你的孩子了。”
  他的目光缓缓下移,落在按在她小腹的自己的手背上,随即,他触电般的缩回手。
  在那个瞬间,叶画眉的眼中带着喜悦的泪水似乎被那只手抽走,连带抽走的,还有全身上下的温度,让她从头顶冷到脚尖。
  “一开始我就告诉过你,我给不了你什么。”李今朝忘记了疼痛,他为这个女人的愚蠢而感到出离的愤怒:“那些药你没用?”
  在最巅峰的年华里,他曾经一度风流,有过不少相好,从戏子伶人到名媛淑女,倘若到最后女人们都大着肚子来找他,岂不是早就丑闻百出身败名裂?因此,他对这种事情很小心,每次都备好了药物,却偏偏在他最为狼狈的时刻出了这样的大错。
  一个正在被通缉的地下党母亲,与一个目前因身份遭受怀疑随时有可能送命的父亲,这个孩子假如来到这世上,将会面对怎样悲惨的命运?
  叶画眉木然站起身,声音冰冷:“你可以不要他,但是你没有权力阻止我把他生下来。”她猛的抹了一把眼泪,转身打开房门。
  刚要走出去,却被李今朝握住手腕用力拽了回来,脚下一个趔趄,她俯身跌倒在床上。
  李今朝用手指烦躁的梳理了一把头发,长叹一口气,对兀自趴在床上无声哭泣的女人说道:“也罢,师父他们被捕了,我的身份也已经遭到怀疑,元清河咄咄逼人,到时候恐怕顾不上你。你收拾一下,苏州还算太平,我明天让人送你去江坤城那里躲一躲。”
  说完,他觉得有点困倦,眼前隐隐发黑,他扶着额头想要去床上坐一坐,脚下却踉跄了一下,整个人向前栽倒在地。
  叶画眉吃了一惊,眼看着他猝然倒地不起,忙奔过去,将男人抱进怀里,立刻就要喊人,却被李今朝抬手拦住。
  他半睁着眼睛,因失血过多已经进入短暂的失明状态,他突然有一种人生已经走到头的预感。他蓦然记起了义父临走之前的那番话,突然觉得命运何其可笑!
  叶画眉吃力的将他扶起,把他安顿在床上,他努力睁大眼睛,却只能看到眼前闪烁的黑斑,他伸出手去,却什么都没能抓住。
  叶画眉反手紧紧握住他在半空中乱抓的手,直觉他有话要说。
  “你听着,如果我不在了,不要让他知道他的身世,不要告诉他他的父亲是谁。”李今朝茫然的睁着眼,顿了顿,“你能躲就躲,不能躲就把孩子托付给江坤城,他知道该怎么做。”
  听起来像是交代后事,叶画眉怔怔的听着,默默垂泪。
  或许真的不该在这样的情况下把这个孩子留下,望着这个她此生唯一爱过的男人,明知无法与他相守,却情不自禁的想要有一个孩子,他的孩子。
  李今朝无力的闭上眼,千算万算,他却没有算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居然会败在元清河的手下。强大起来的元清河,几乎成为他唯一的宿敌。如果再这样任由他发展下去,他将一败涂地,再无翻身的可能。
  奇怪的是,原以为元清河会在天亮之后立刻杀到清风山庄来一探虚实,于是天一亮,李今朝自己扎了一针吗啡止痛,将身体状况稳住,坐在客厅里一边慢条斯理的品茶,一边逗弄他的梨花猫。就这样一直等到日头西斜,元清河都没有再上门。
  不仅如此,此后三五天,元清河也照样没有任何动静。
  直到元清河那张面无表情的棺材脸出现在报纸上,据说是因为这大半年来剿共工作做得十分出色,被总统授予了英雄勋章,他明白,这一次的危机算是解除了。
  
  那件事之后,元清河就闹起了别扭,好几天都是那样一副阴郁的表情。
  石诚知道这次他是卡在牛角尖里钻不出来了,于是也不去搭理他,好心情的坐在案桌前喝喝茶刻刻石头,日子过得悠然自得理直气壮。
  过不多久,他去了一趟重庆军统总部出席一个重要会议。
  其实也并不是非参加不可,石诚一向不爱在总部露面,一切大小事务都有夏庚生代为出面,所以在局里他又有“行踪成谜的张处长”这一称号。
  但这次两人的矛盾似乎闹大了,石诚也想出去透透气,顺便给那人一点自由空间,双方都好好反省一下,说不定矛盾能迎刃而解。
  元清河最近的心情确实是糟糕透顶。
  他本就是自尊心和独占欲极强的性子,石诚明里暗里做手脚庇佑着李今朝简直就是在挑战他的底限。所以在那人登上火车,微笑着朝他挥手告别的时候,他冷哼一声,撇过脸去,却在火车开动之后,目光追随着,朝火车离去的方向凝视了很久。
  只要他开口道歉,哪怕没有只言片语,只要他一个恳求谅解的眼神,他都会不由自主的去原谅,去纵容,然后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可是他没有。
  他连一个台阶都不肯给他下。
  他被煎熬得日不能食夜不能寐,每晚却只能含恨看着那人沉睡的侧脸,几乎到了咬牙切齿的地步。
  元清河独自坐在小酒馆的雅间里自斟自饮,他长长的叹了口气,眉头紧锁,一杯又一杯,却喝不掉他的忧愁。
  古人说举杯销愁愁更愁,果真不假。
  连古人都不骗我,你却骗我!
  元清河一挥手,将空的酒瓶在墙上掼得粉碎。他软倒在桌上,枕着自己的胳膊,又自言自语了一句:“你骗我!”
  骗子……你这大骗子……
  元清河睁着醉醺醺的眼睛,猛的把一桌子杯盘拂在地上,指着虚空,有气无力的骂道:“你骗我……”
  店里的伙计弯着腰站在门外听着屋子里一阵阵杯盘碎裂的声音,急的额头直冒汗。这位客人刚进来的时候怎么看怎么是一个仪表堂堂的模样,怎么酒品那么差,喝醉了就摔东西?
  伙计一转身,就见自家掌柜站在身后,连忙朝掌柜的使眼色,示意屋里有个难伺候的客人。
  那掌柜将食指放在嘴唇上朝伙计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便示意伙计退下去了。
  走廊里空无一人,年轻的掌柜久久的站在那扇门前,几次抬起手,却又放下。
  在元清河踏入酒馆的那一刻,他停下拨算盘的手,将自己藏身在摆在柜台上的酒坛后面,目光却始终没能从他脸上移开。
  三年了,你还好吗?
  那年雪地里匆匆的分别,就像生生从他心里剜走一块肉,事到如今想起来,那个伤口依旧隐隐作痛,依旧不能释怀。
  他在南京城这处垂柳依依的护城河畔开了一间小酒馆,慢慢的赚了一些钱,置办了一处家业,等到明年把未婚妻娶过门,生个一男半女,也就圆满了。
  他想,他的人生,也就这样了。
  可是,为什么偏偏在他将要忘记他的时候,命运却又把这个人送到他身边?
  董卿在门外驻足良久,最终推门走了进去。
  元清河歪斜着身子在桌上俯趴着,醉得人事不省,地上满是碎瓷片,酒瓶翻到了,酒水浸透了他的胳膊,顺着他的指尖滴落下来。
  他悄然走过去,静静的站在他面前。
  他记得,他的酒量应该很好才是;他记得,他最终如愿以偿和那人在一起了才是;他记得,这两年报纸上时不时的会出现他的身影,他应该身为前途无量的军政新贵才是。
  可是为何会孤独一人醉倒在这个偏僻的小酒馆里?他过得不好么?董卿坐在他身前,伸出手去试图去抚摸那张无数次出现在睡梦中的脸,却不想,那人一惊,幽幽转醒。
  “是你啊,”元清河吃吃的笑着指他,“我认识你……”
  胸中猝然一痛。
  认识?那些他们曾经共度的缠绵缱倦,现在到了他嘴边,却只值得一个“认识”。
  元清河摇摇晃晃的站起身,随手摸了几张钞票放在桌上,打着酒嗝,含糊不清的说道:“我要回去了。”他刚一转身,左腿绊上了右腿,身子一晃,就朝一边软倒下去,却被董卿稳稳接住。
  将他紧紧拥入怀中的那一刻,心中的百感交集与旧日温情一齐奔涌上来,他才明白:他还爱他,那么爱,爱过了一整个懵懂无知的少年时代,直到如今,此情依旧,只是那人与他,早已殊途。
  他终于跪在地上,抱着沉醉不醒的人,泪流满面。
  元清河醒来的时候,天已经擦黑。
  意识到身处一个陌生的房间,他猛然坐起身,在看到推门进来的那个人时,有一瞬间的错愕。
  董卿端着一盆温水放在桌上,拧干毛巾递给他:“擦擦脸吧!”
  如果不是这屋子的布置与陈设,他几乎要以为他又回到了三年前,在那个小村庄他们一起住的那间小屋里。元清河默然的接过毛巾,胡乱的擦着脸。
  他翻身下床,绕过董卿走到窗前,看到这是座临街而建的小公寓,而街道斜对面就是他之前进去的那间小酒馆。
  “那酒馆是我开的,生意一直不好也不坏,但糊口是绰绰有余了。”猜到了他的疑问,董卿走上前来,和他并肩站在窗前。
  “你过得好不好?”沉默良久,元清河突然看着他,问出这句话。
  董卿仓促的移开视线,受宠若惊般的嗫嚅道:“你……你也看到了,我其实、过得还不错。明年会考虑把酒馆扩建一下,或许生意会好很多……”
  元清河了然的点点头,随手拿起桌上一支秃了的铅笔,在报纸的一角写上一串数字,撕下给他:“有困难的话,打电话找我。”
  在他还要开口再说什么之前,元清河整了整衣襟,打开门,顺着木质楼梯走了下去。
  他走到街上,在深秋的冷风中驻足,酒已经完全醒了,但心中的阴郁并没有好多少。走出去几步,他再回头看了一眼那间小酒馆的招牌,愣住。
  清川。
  他面无表情的转身,怕冷似的抱着双臂离开,沿着人来人往的街道慢慢走着,触目皆是行色匆匆的陌生人群,此刻这座城里已没有了那个人,对他的思念却如同萧瑟的秋风席卷了周身。他觉得自己该回家了。
  可是,他不在,何处为家?
  我们经历了那样的艰难才能够在一起,为了你,我辜负了许多人,甚至包括我自己。
  喂,我们和好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 71 章

  
  黎明到来之前,街道几乎漆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纵使是天气一向爽晴明快的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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