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知道它的来历?”
小姑娘摇摇头。知道了哪还能拿来这么磨啊,一般的人要是得了它,还不宝贵死。
一般的托帕石市场上非常多见。产量大,价格也比较便宜。没什么稀奇的,可小姑娘手上这块就贵在一个‘精’字。
托帕石色彩主要是由晶体内的铁或铬元素引起。黄晶以体质明莹、光洁无瑕者为上乘,橙黄更为人们所喜爱。
《寿山印石小志》载道:“黄水晶之纯净无瑕玷者名黄冻,具浓黄、暗黄二种,通灵而有光泽;质极嫩,俨如宜都枇杷,令人欲动食指。”
《石考》则说:“黄晶产水晶洞与坑头洞内,质通灵,色嫩黄极佳:有为水所浸蚀,内白而外黄。俗谓变田黄者,次之。”这类水晶为达到较好颜色效果,多经热处理获得。紫水晶和烟晶经加热后将产生带红、黄和桔褐色调,与黄晶极相似。
殊不知:这红色的托帕石才是其中之最!
为啥?
“相传,在春秋时期,一代霸主的重耳在逃难的过程中就曾遇到一块血红的托帕石——”
齐桓公在位四十余年,管仲去世过后,他就任用易牙几个奸佞小人,等他去世后,他的五个儿子为争为大声内讧,外忧加上内患,令齐国从此落败,接着称霸的是重耳U重耳一身经历磨难,特别是他逃亡时期更是充满了传奇色彩。
早年晋献公宠爱一个叫骊姬的妃子,此妃子歹毒,可能是与重耳八字不合,专说重耳的坏话。英雄难过美人关,晋献公是毫不怀疑的信了,在重耳回封地的路上就派人追杀。后来晋献公死了,晋惠公执政,他见重耳的威望极高,怕他夺位,又继续派人追杀。当时重耳为了避难,逃到濯国,走到五鹿的时候已经双腿无力,饿的眼冒金星。
重耳回想起一路的辛酸与艰辛,在看身旁四周,没一人跟随帮助,顿时心灰意冷,双手大张,仰天直挺挺的倒下,看着深邃湛蓝的天空,深深的感受着疲累与饥饿,缓缓的闭上眼,不如就这样死去,不如就这样死去——
可,待他再次睁眼时,已是精力充沛,同时手上无故多了一块血红泪的水晶石头!
那石头就跟小姑娘现手上这块差不多。
书大少又说:“西方人将托帕石作为11月生辰石,被誉为‘友谊之石’,代表真诚和挚着的爱,意味美貌和聪颖;象征富态、有生气,能消除疲劳,能控制情绪,有助重建信心和有生目标。”
小可纠结着眉头,在犹豫不决来着,到底还磨不磨呢?
小姑娘最喜欢这种有历史性的小玩意儿了,越有故事她就越喜欢。可。她还是想磨来着!
“想磨就磨吧!”
这话是刘书说的。
看吧,都说是好东西了,他还说‘想磨就磨吧’,这不是给小姑娘下了一颗定心丸嘛!
顿时,小姑娘就不犹豫了,下手又快又狠,她还等着用那只小金樽杯儿装酒喝咧。
磨就磨吧,反正他们也不差这点好东西。
过了十几分钟,时间到了。
刘书将电视一关,“该写作业了!”
小姑娘双眼一睁,眼里的怒意还没冒起来,就奄奄一息鸟。不舍的瞥了一眼电视机,慢吞吞的挪回房间写作业去鸟。
排开刘书的严管,小姑娘的日子过得还是挺滋润滴。
无病无痛,无灾无难!
白天上学,与小马浩和小公主两人玩玩儿,晚上回家,看看电视,做做作业,然后练练功。隔个几个月,小姑娘还会收些小礼物什么的。全是小少托人带来的,都是带到学校。
这一晃,时间就过去了五六年!
我们的小姑娘也有十二三岁鸟,这会儿刚好上小学六年级呢。
小姑娘班上全是原装人马,以前幼儿园,一个班滴,全都一个不漏的直升,跟着走,不多不少,还是那么多人。
刘书这几年呢,也不全是跟着小姑娘一起长大。大多时间还是在他们刘家,不过,一年总会在花家村住上一两个月,跟着老爷子学东西。
小姑娘就很好奇,到底老爷子教刘书什么来着。有一次,小姑娘实在忍不住,就偷偷的躲在练功房外偷看。可惜,还没看到就被老爷子发现鸟。
几年下来,其实两人相处得也不是很多,刘书来得的时候,基本上刚好是放暑假的期间,这个时候,小姑娘就会被李家的人接到京城去住上个把月。
可——
两人虽然相处不多,但书大少对小姑娘的性子是看的一清二楚。
就像这次!
傍晚时分,在万里长空奔波了一天的太阳接近了地平线,有红又大,放射出刺眼的光芒,使人睁不开眼。原来暗淡城墙披上了一层红橙相间的晚霞。这时,天空中的云也好似着了一件橙黄色的衣衫,悠然漂浮。随着云彩的慢慢加浓,在太阳接近地平面的一瞬间,天地之间好似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西边天上层层云堆更加鲜艳、蓬松、悠然地漂浮着。沙雕作品本来就那样楚楚动人,现在又披上一层柔色,更加打动人心。偶尔掠过的飞禽,又给这静态添加了一丝生动……
夕阳下,一群青春少男少女站在城墙脚下,中间围着个木讷、看着有些小迷糊的姑娘。
一群人包括那姑娘皆是一身青春洋溢的白蓝相间的校服,看来是一个学校的。
这对,围在一起的人群自动分开,站成两排,看这阵仗,就知道是有大人物要出场了。
果不其然,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杵着一根拐杖,一瘸一拐的走出来。
女孩子左脚上打着厚厚的石膏,就一腿屈着,一腿站立在那姑娘的身前。
那姑娘始终低着头,双手乖乖的交在身前,看起来怯怯懦懦的。
这模样顿时引来周边少男少女的一通鄙视。
那断腿的女孩子发话了,语气阴狠狠的,“花小可,是不是你干的?!”
花家姑娘初成长 第一百章 全是人才
小姑娘人长大了,除了身高,模样倒是没怎么变。一样的圆圆小脸,一样的白白肌肤,一样的红红小唇,一样的大大眼眸。眸子漆黑,看起来有些小呆,却不经意间闪过一道厉光。
“花小可,是不是你干的?”
干什么?
干她的腿呗,没看见女孩子有一条断了么!她怀疑是花小可干滴,因为那天她就只招惹了这呆呆傻傻的死丫头。
两人的恩怨,就从星期一那天,到食堂打饭说起。食堂嘛,人多瑟,你一挤,我一挤,然后就人挤人,人推人呗。
小姑娘是第一天到食堂吃饭,又没注意,被人一挤,就撞到了后面的‘大姐大’,也就是面前这个嚣张的女孩子咯!
当时,小姑娘被人一堆,猝不及防瑟。人往后面撞的时候,下意识的又往那人身上推了推。人要摔跤的时候,伸手推也是很正常的是吧。可,小姑娘不正常瑟,她自上学以来,每天都被一坨‘石头’似的书包,那力气练得跟常人是没法比。就这么轻轻一堆,就把那‘大姐大’给推个四脚朝天。
混道上上滴,最重要的是什么?
当然是面子瑟!
那‘大姐大’严重的没面子了,不仅没面子,连里子也都没了。
大姐大顿时火冒三丈,噌的一下站起来,推开那个欲伸手扶她的人。猛地抢过身边一位同学的饭盒,出手快如电的反扣在小姑娘的头上。哗哗——一碗的菜汤和白花花的米饭,全倒小姑娘头上了。
小姑娘哪知道她这么孟浪啊,没注意瑟,躲都没躲,菜汤啥的,一滴不漏全在身上。渍清,狼狈至极,狼狈至极!
见此,大姐大满意的拍拍手,还出言威胁找回面子,“以后走路注意点儿,要是再有下次,就不是一碗菜汤了那么简单咯。我们走——”
一行人就这么潇潇洒洒的走了,留下小姑娘一人孤零零的站在原地,恶心的油汤顺着发丝,一滴滴的往下掉。大姐大是潇潇洒洒的走咯,可惜,——没看见小姑娘当时那眼神哦,阴赁得令人心惊胆颤!
就当天下牛,大姐大就出事鸟。刚走到校门口,一大块铁门就眼睁睁的看着它从门框上掉下来!
要不是大姐大闪得快,就不是一条这么简单的事儿咯!
这校门口的铁门,虽不说是屹立千年不倒这么夸张,可百来人合力吊在上面使劲儿扯都扯不下来,这是真滴。当年建造这学校的承包商可是如此保证滴,那时的校长验货的时候,啥都不验,就验那校门。还专门喊来百个成年壮汉,吊在大铁门上使劲扯,果真如那承包商所说,纹丝不动。
你说,这么结识的大铁门,咋就这么轻易的倒了呢,还正好砸中路过的大姐大?
大姐大名叫于红芳,有个强悍且又不讲理的老妈。她妈就天天找着学校闹,要求给个说法,其实就是要求学校赔钱瑟。学校也莫办法,就找人查。结果一查,大惊!
那大铁门被人动了手脚!
是真真切切的要害于红芳的命捏。
于红芳回想一下,到底谁这么恨她来着,竟要她的命。这一想,就想到了小姑娘。摸着隐隐作痛的腿,暗暗咬牙,眼里全是狠光,这一场迟早是要找回来的!
这不,刚出院不到两天,就找小姑娘寻仇来了。
一放学,就带人在她回家的路上堵着。
“是不是你干的?”于红芳又问了一次。
小姑娘抱着她粉红色的书包,往墙角缩了缩,就是不说话。一竿子打不出个屁的闷葫芦,呆板死了!
见这模样,于红芳就怒火腾升,个不要脸的,敢做不敢当。于红芳就认定是她了,“好啊,你说是吧?你不说我也知道是你,肯定是你他妈个不要脸的小畜生。那天,除了你这小畜生和我有仇,还有谁啊?他妈的用脚趾头想就知道,你还跟敢跟我装?”
于红芳吼得眼睛通红,火冒三丈,“你要了我一条腿。我的要求也不过分,就要你两条好了,一条赎罪,一条加倍!”
于红芳手一伸,伺候在一旁的‘手下’立马递上一根手腕粗的木棍子。
于大姐做了个很专业、很黑社会的动作,一手拿着棍子,在另一手心上轻轻的,一下一下的拍打着。缓缓走向小姑娘。
m小姑娘也不躲,就抱着书包可怜兮兮的样儿的缩在墙角。你说她怕呢。看起来她又不像是害怕,都不抖,也不怯。你说她不怕呢,她又没骨气似的缩在角落里。
说不清楚,说不清楚。
一般的人,看小姑娘这怯怯弱弱的模样,都不忍心瑟。于红芳可没有怜香惜玉之心,这会儿,她心里是满满的狠呢,她越表现得矫怯,她就越兴奋,越开心。激动得手都不停的抖,真想狠狠的打下去,听听那骨头脆响的悦耳声!
于红芳真打了,咬牙切齿,挥手出棒,毫不留情——挥动间,都能听见木棍掀起的股股呼啸声!
就在木棍落下的瞬间,一道语声响起了。
“你打下去试试!看你还能不能保住你那双猪蹄子。”
那双猪蹄子指的就是她那双拿棍子的手呢。
于红芳一愣,旋即便停了手,木棍子就停在小姑娘的头上两三厘米处口手不动,就转过头去看。
一看,于红芳眼睛徵眯,眸子一沉,这模样还真不像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表现出来的。
这一切行为恐怕都不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该有的表现吧。你说,有谁断了腿,还一声不吭,等着出院后,就一门心思的寻仇呢。这娃子了不起,以后定是有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