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一直走到了何若龙面前,他弯下腰,将马灯凑到了何若龙的脸旁。何若龙歪着脑袋闭着眼睛,的确是在睡觉,面孔是一种肮脏的苍白,嘴唇也干裂了,嘴角有干瘪结痂的血泡。
顺着脖子肩膀往下照,小鹿又看到他的左衣袖被齐根剪掉了,露出了很结实的一条长胳膊。上臂有着很清楚的肌肉线条,先前的绷带被除去了,上臂外侧赫然划着一道鲜红刀伤——本是枪伤,经了两个军医的炮制,变成了巴掌长的一道刀伤。
伤口晾在凉空气中,更有利于它的愈合,只是药粉混合了黑血,水泥一般糊在伤上,看着令人心惊。顺着胳膊再往下瞧,是青筋暴露的小臂和手背,手是大手,有着修长的手指头,指甲缝里很脏,和他的脸一样脏。
小鹿看到这里,一手提稳了马灯,另一只手缓缓的伸出去,轻轻拨开了何若龙的短头发。头皮上也结着笔直一道血痂,是他用短剑留下来的记号。
他的动作很小心,因为不愿意触到何若龙的头皮。不是因为何若龙脏,他没缘由的,就是不想碰他。
正当此时,何若龙忽然睁开了眼睛。
神情呆滞的望着小鹿,他声音嘶哑而轻的吐出一个字:“水。”
小鹿手里的马灯一哆嗦,随即转向窗外,他用冷淡的声音下了命令:“送一碗水进来!”
何若龙像是渴急了,一口气喝光了一大海碗的冷水。喝过之后长出了一口气,他见士兵端着空碗退出去了,这才把目光转向了小鹿。
“你像个鬼似的。”他轻声说道:“总是半夜来。”
小鹿没接他的话头:“没有人来营救你,你被你的同伙抛弃了。”
何若龙向后一靠,这回没言语。
小鹿又道:“我不会总耗在这里,明天就拔营回城。”
何若龙听了这话,忽然笑了一下:“你打算在哪里剐我?这儿,还是县城?”
小鹿正色答道:“何若龙,我并不想杀你。”
何若龙忽然伸手拎起马灯,借着光明看了看小鹿:“你肯放了我?”
小鹿单膝跪在灯光之中,面孔呈现了细腻的金色,很大很黑的瞳孔中也跳跃了金色的焰。
“不。”小鹿板着脸答道:“你也不该再做土匪。”
何若龙显然是听不明白了,似笑非笑的微微的皱起了眉头:“你到底打算怎么处置我?”
小鹿忽然被他问得心慌意乱了,伸手要去夺过马灯:“等你伤好了再说!”
何若龙现在没什么力气,所以小鹿很轻易的抢回了马灯。在握住马灯提手的一刹那间,他的手指结结实实的蹭到了何若龙的手指。
他愣了一下,何若龙显然也愣了一下,仿佛这一蹭是绝不该有、也绝想不到一样。小鹿随即站起了身,同时听见何若龙出了声音:“你——”
一声之后,再无下文,因为何若龙其实是无话可说,但觉得让小鹿就这么走了,也不甘心。
为着他这一声,小鹿在暗中停了一秒钟。停过之后迈了步,他头也不回的走出了房门。
何若龙忍痛坐直了身体,透过腐朽的窗格子往外望,看小鹿把马灯交给了一名副官模样的随从手里,那副官提着灯,伴着他走远了。
小鹿一边走,一边暗暗的攥了拳头,越攥越紧,紧得两条胳膊快要抽筋。和何若龙相触过的手指像被火苗舔过了,有鲜明的烧灼感觉,让他一时也不能忽略。
他决心拯救何若龙。
☆、第五十二章
小鹿班师回朝,因为他生擒何若龙一事已被宣扬得天下皆知,故而未等队伍靠近县城,县长士绅等县内名流们便欢欢喜喜的迎接了出来。县长本想当年团长那样一条猛汉都没能把何若龙那个贼窝连锅端,鹿营长这样一个连胡须都没长出来的青年,去这一趟不送命就是好的。哪知鹿营长虽然没胡须,但是有本领,居然真把那匪头押回来了。
小鹿受了天大的恭维,沾沾自喜之余,又向县长诉苦,说是自己这一趟出征,消耗了许多给养,至少在军粮上面,是入不敷出。县长一听就明白了,又因此时正值秋收时节,不是缺粮的时候,故而大包大揽,给小鹿征来了很可观的一批钱粮。
粮食,给军队了;钱,小鹿自己留下了。这也是理所当然,因为放在先前,营长满可以把粮食也折换成钱揣进自己怀里。
时值深秋,天气是日渐寒冷,但小鹿打了胜仗,别有一番秋风得意。得意之余,也有难题,自然就是那个何若龙。
小鹿这一场胜仗,已经向上报给了团长。那团长虽然叫名是他的上司,但是一没见过他,二也不敢管他——省主席的养子,岂是他能管得的?
依着团长的想法,他甚至认为这场胜仗都是旁人为小鹿谋划的,专为了给这个崽子脸上贴金罢了。但是想过之后,团长从理智出发,立刻把这喜讯又上报给了师长。师长正在张家口陪着程廷礼打小牌,在牌桌上接到了这封报喜的电报。
师长是个粗人,直接把电报扔给了另一角的教育厅厅长:“给念念,看字儿脑袋疼。”
厅长拿起译好的电文,一眼扫过去,立刻就明白了。清清楚楚的把电报朗读一遍,他对着程廷礼笑道:“程主席,不得了,将门虎子啊!您培养出来的孩子,个顶个的有出息。若是有空了,您应该就教育学作一篇文章,印成册子分发下来,让我们这教育机关里的人,也学习学习。”
程廷礼扔出一枚麻将牌,顺手接过电文也看了看,脸上要笑不笑——其实小鹿是不必有出息的,他养这孩子,又不是为了让他有出息。出息大发了,不好控制,将来还不跑了?
程廷礼好色、爱玩,越是玩不到,越是很想玩。
小鹿是出了名立了功,而那匪首也不能就这么无声无息的处理了。依照惯例,就该在城里找块空地把何若龙绑起来,当中把他活剐了。上一次剐人是在十年前,剐的也是个土匪头子,剐的时候,下面人山人海,那刽子手也真厉害,断断续续剐了三天,第三天剐得人要成骨头架子了,才一刀扎进心窝,剜出了那土匪的一腔黑血。
现在何若龙被小鹿押回来了,无需宣判,直接就可以剐。远在外县的团长也很友爱的提出建议,希望他剐,不剐不能立威,剐了才能显出他是真有本事真胜利。
小鹿压下团长的电报不理。何若龙被他关进了西厢房里,房前屋后全站了卫兵。武魁和张春生挤进了一间屋子,对付过一宿之后就搬到了窑子里。张春生冷眼旁观,见小鹿也不理睬厢房里的何若龙,单是一个人坐在书房里涂涂写写,看那意思是在写信,但是以他这个写法,十封信都该写出来了,却不见他命令自己往外发一封。
小鹿在房内连写了两天,没写出什么成绩。到了实在是坐不住的时候,他咬着钢笔尾巴往窗外瞧,能瞧到西厢房的门窗。那门窗后面住着何若龙。窗玻璃反射阳光,小鹿看不清房内情形——他看不见何若龙,料想何若龙也看不见他,所以反而格外安心,可以大着胆子看个够。看一分,想九分,合起来也就够了。
到了第三天傍晚,他撕了几篇字纸,拉开抽屉取出了一筒子香烟。拧开盖子从中取出一支叼在嘴上,他划燃火柴给自己点了火。手指夹住香烟,他姿态生涩的轻轻吸了一口,然后鼻子眼往外出气,出了个七窍生烟。
他没有烟瘾,只不过因为写得困难,所以做了个这么个文豪的架势——听说文豪常有嘴不离烟手不离笔的。所以他也希望藉由香烟,得到一点灵感。
像怕烫了嘴似的,他一边小口吸烟,一边起身溜达了出去。院子就这么大,前方就只有左右两间厢房,小鹿犹豫了一下,然后带着那根烟转向了西厢房。
守门的士兵向他敬了个军礼,他没理会,径自走过去拉开了房门。西厢房就是一间四四方方的屋子,进门之后一眼能看到头。小鹿一手夹着烟,一手扶着门,低头迈步进了屋,然后抬起头说道:“何——”
话没说完,因为他很惊愕的看到了何若龙的裸体!
何若龙身前放着一只水汽蒸腾的大浴桶,桶沿搭了毛巾。何若龙本人本是正背对着他脱裤子,如今裤子脱完了,他也闻声回了头。一见来者是小鹿,他显然也愣了一下,同时下意识的转过了身。这一下子转得还挺猛,胯下那件东西像根粗皮条似的,随着他的动作一甩:“鹿营长?”
小鹿如梦初醒一般,登时向后转身一步迈出了房门,迈的时候脚不利索,还在门槛子上绊了个踉跄。守门的士兵一把拽住了他,而他慌里慌张的吼了一嗓子:“关门!”
士兵顺手把门关上了,又听营长骂道:“两个混账,为什么不告诉我他在洗澡?!”
看着他那个急赤白脸的样子,士兵统一的有些发傻,因为第一他没问,第二土匪洗澡不怕看,营长也不是大姑娘,何必惊得像见了鬼似的?
☆、第五十三章
小鹿夹着那根烟,几乎是哆嗦着回了书房。
刚才那一眼,其实是看得很清楚。何若龙脸白净,身上也白净,有一身顺顺溜溜的腱子肉,腿间的东西色呈嫩红,饶是软缩着的,尺寸依然可观。
靠着门板慢慢溜下去,小鹿最后蹲在地上,自己把空闲的左手伸到了腿间——没法比,真是没法比,和人家一比,自己这东西简直不算了东西。
况且人家那东西能用,自己这东西是个摆设,不能用。自己这东西是半死了的一团肉,而何若龙的东西,想必是活蹦乱跳滚热的。
小鹿忽然间自惭形秽到了极点。自己抬手摸了摸腰带和领扣,腰带扎紧了,领扣也系得严密。他穿衣服永远是森严壁垒,非如此不能有安全感。
在天要黑不黑的时候,小鹿坐在电灯下,福至心灵一般,竟然把那封信写出来了。
信是要直接邮寄给程廷礼的,这个地方不比平津,打不了长途电话,发电报的话,又未必能把事情说清楚,所以只能是写信。在信里,他把何若龙夸得天上有地上无,若不是当初被一场冤案害得家破人亡,决计不会上山去做土匪。当了土匪,他也是以杀富济贫为主,颇有侠义之心。除了人品好之外,此人在军事方面的本领更是过人,至于怎么个过人法,可以去问某某团长。这样一位大好的青年俊才,拉出去剐了着实是有些可惜,所以是不是不剐更好?
小鹿许久不写信了,尤其那收信的人是程廷礼,更是让他拿不准语气。今晚终于写出了一封成品,他心头一阵轻松,偏偏正当此时,有卫兵敲门进来,说何若龙请求见营长一面。
小鹿听何若龙主动要见自己,心中无端的很快乐,傍晚那一场尴尬,似乎也可以抛去脑后不提了。步伐轻松的穿过院子进了厢房,他在电灯下看到了焕然一新的何若龙。
那一场热水澡把何若龙洗得新鲜洁净,短头发黑油油的,身上的肮脏旧衣也换成了一套洁净布衣。带着伤的左臂经了这些天的休养,已经可以自如的活动。对着小鹿一笑,他单手拖了一把椅子送过去:“鹿营长,你坐。”
然后不等小鹿坐,他自己先在另一把椅子上坐下了。
小鹿和他坐成了面对面:“你找我有事?”
何若龙抬手向上一指:“电灯泡昨天坏了,今天你的兵给我换了个新的,特别亮。”
小鹿扫了电灯泡一眼,新电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