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楼的一扇落地玻璃窗后,站着程世腾。程世腾向下眺望,和小鹿一起看何若龙。
也许是那一身军装的功劳,何若龙现在看起来不那么像乡下小子了,身上也没有野调无腔的匪气,但是在程世腾眼中,却也远谈不上有魅力,甚至还不如当年那个姓余的学生高级。如果小鹿又和那个姓余的勾搭到一起去了,那么他虽然恼恨,但是多少还能理解;可是小鹿竟肯和何若龙相好,他就想不大通了。
程世腾越是思想,越感觉这不是一句“学坏”可以概括的事情。他想也许身体上的损伤让小鹿的心里有些变态,小鹿喜欢何若龙,也许只因为何若龙是条魁伟的壮汉。
何若龙走到小鹿面前,身后跟着几名同样利落整齐的随从,其中二人各自拎了铁笼,笼子里趴着吱吱乱叫的狗崽子。对着小鹿露齿一笑,何若龙指指自己,轻声问道:“看着还行吧?”
小鹿懵里懵懂的也跟着笑:“挺好。”
何若龙抬手又正了正军帽,昂首挺胸的跟着小鹿往里走,一边走,一边又做了个深呼吸。拎着狗的随从们则是很自觉的留在了楼门口,不敢擅入。
何若龙上楼,进入了程廷礼所在的小客厅。客厅门关了,小鹿留在走廊里,像上次一样惴惴不安的靠墙站着,很怕何若龙会在程廷礼面前出乖露丑。门后忽然响起了程廷礼的笑声,笑声开朗,是个说高兴了的模样。小鹿在外面听见了,失魂落魄的也跟着笑了笑。
然后是何若龙开始说话,说的是什么,听不清楚,只听得出他声音不高不低,速度不紧不慢,说一阵,停一阵,显然是在和程廷礼有问有答。
小鹿越听越是得意,仿佛何若龙给自己脸上添了光彩。片刻过后,他忽然又想:“他以后和我就没关系了。”
但他想象不出“没关系”之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所以心里还是很得意,因为何若龙是这样的伶俐,能说会道。
一门之隔,程廷礼坐在沙发上,一边低头往烟灰缸里磕着烟灰,一边也在得意,因为发现何若龙是条好枪,只要自己给他上足了子弹,他可以是指哪打哪。
两省交界处的匪患,一直是他的心病。剿匪这种行动,伤亡既大、油水又少,下面那帮王八蛋遇了这项差事,一个个的全要往后躲,纵是躲不过了,也多是敷衍了事。正好,小鹿从山里给他牵出了个何若龙。把剿匪的苦差丢给何若龙,堪称是土匪打土匪,死了哪一方,他都不心疼。打好了,他提拔提拔他,给他点饷给他点枪,不怕他不对自己感恩戴德;当然,也得防着他拥兵作乱,所以要往他那帮土匪兵里安插些个军官教头,一是观察他的风吹草动,二是显出自己对他的重视,让他以为他也是自己的嫡系。
程廷礼缓缓的吸完了一根香烟,一根烟的工夫,足够他看透何若龙的志向了。
急于出人头地的青年,那就更好控制了。程廷礼忽然又有一点惋惜,因为对于何若龙,他有一点嫉妒,这嫉妒不涉及名利,纯粹只是一个男人嫉妒另一个男人,因为对方比他年轻、比他威武雄壮。
在春意盎然的时节,一只老雄兽也会这样嫉妒另一只小雄兽。
如果没有这种最原始的嫉妒存在,程廷礼想自己也许会花点心思,好好栽培栽培这个年轻人。这年轻人太上进了,太有野心了,路走正了,会成大器。
程廷礼心里想着,脸上笑着,不时的向何若龙提出问题,并且全是关键问题。何若龙问一答十,最后几乎是兴致勃勃的长篇大论。程廷礼很明白年轻人的心思,知道他这是在竭力的向自己展示十八般武艺,想要博一声好,故而做出饶有兴味的样子,不时的含笑点一点头。
如此直过了三个多小时,程廷礼把何若龙看得透了,把问题也问尽了,耳听得墙角自鸣钟铛铛铛的敲了起来,他这才伸手一摁茶几上的电铃,叫进了一名副官,让副官带何若龙去吃午饭,吃过了午饭再走。何若龙作为小小一名团长,又是野路子出身,居然第二次登门就能被程主席赐饭,旁人纵是不提点他,他自己也晓得这是件荣耀事情。恭而敬之的行了礼退出客厅,他转身对着小鹿一挤眼,低声笑道:“我吃饭去,你呢?”
小鹿刚要说话,然而越过何若龙的肩头,他看见客厅内的程廷礼向自己招了招手,便连忙摇了头:“你吃你的,我还有我的事儿。”
何若龙小声又道:“那我回办事处等你。”
小鹿无暇再说,绕过他走进了客厅。关闭房门站到程廷礼面前,他不知道这位干爹又有什么新花样。
程廷礼保持着温和表情,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对着斜前方的小沙发一点头:“坐。”
小鹿乖乖的走过去,坐下了。
程廷礼放下茶杯,很舒适的向后一靠,又翘起了二郎腿。今天略有一点阴天,所以房内大白天也开着电灯。灯光在玻璃茶几上投下了光影,程廷礼脚上的皮鞋也亮晶晶的反了光。
“这个何若龙,还真是千变万化。”程廷礼垂下眼帘,盯着自己的皮鞋开了口:“上次见他的时候,他不过是个草莽小子的模样;这回可好,彻底的换了一身气派。怪不得你对他情有独钟,我看这个人的风采,的确是不凡。”
小鹿的眼睛无处可看,于是下意识的,也盯住了程廷礼的皮鞋:“我没有——”
程廷礼一晃翘起来的右脚,拐着弯的“哎”了一声:“你这个小家伙,不必和我嘴硬。我把你叫进来,也不是为了逼你的供。我只是要让你知道,几个月前,何若龙还只是山中的一介草寇,他与我之间,只有一个番号的关系,他打我的旗,我用他的人,仅此而已。”他对着小鹿竖起一根手指,眼中忽然有了光芒:“照理来讲,我一个钱都不必给他!”
然后把双手十指交叉着放到大腿上,程廷礼慢慢缓和了语气:“但是上一次,我给了他几十万的军饷;这一次他来,我又许给了他三十万,枪支弹药另算。”
脑袋向后仰过去枕了沙发靠背,他扭头望向小鹿:“为什么?”
小鹿依稀的明白了原因,但是不知道怎么说,也不想说,说不出口。
程廷礼懒散的笑了一下:“都是看在你的面子上啊,我的小宝贝儿!”
然后他把目光又转回到了自己的皮鞋上:“当然,何若龙也的确是有一点才华,如果他能合我的心意,我也愿意栽培栽培他,给他一个好前程。”
皮鞋实在是太亮了,一双鞋穿不过几天就要换新的,鞋面连道褶皱都没有,反光的时候几乎要刺人眼。程廷礼从鞋面收回目光望向小鹿:“孩子,干爹给你半个月的时间。半个月之后,你和他之间若还是牵连不清,那么,就别怪干爹按照约定插手了。到了那个时候,你,我要处理;他,我也要处理!”
小鹿像是被他说懵了,茫茫然的睁大了眼睛,他轻声问道:“以后……我和他连见面都不可以了吗?”
程廷礼笑道:“你自己掂量着办。”
小鹿的眼神有些散和飘。木着一张脸慢慢站起身,他低声说道:“我明白了。”
然后他转身走了出去。
☆、第七十二章(上)
程廷礼站在院子里,看小副官隔着笼子逗那两条小洋狗。小洋狗干脆就是两只连滚带爬的大毛球,挤眉弄眼哼哼唧唧,歪着脑袋用牙齿去啃铁栏杆。狗是幼狗,然而脑袋大,腿粗,爪子也肥,有一身蓄势待发的大骨架,怕是过不了几个月,就要长成狼样子了。
何若龙吃了一顿饱饭,已经欢天喜地的走了。小鹿躲在卧室里,一直没有露面。程廷礼觉得其实这样也好——有个何若龙放在自己手里,也好。
无牵无挂的人是最难控制的,有了牵挂就好办多了。往后小鹿要是再敢兴风作浪,他就把何若龙抓过来捏一捏,捏在此人身,痛在彼人心,比什么招数都好使,还方便省事。
何若龙回了办事处,开始专心致志的等待小鹿。等了整整一下午,他既没等到小鹿的人,也没等来小鹿的电话。于是在开晚饭前,他趁着上午从汽车行里租来的汽车还没有走,索性乘车出门,到那繁华地方好好的逛了一圈。
在天擦黑的时候回了办事处,他一问身边随从,得知小鹿那边还是没有音信。有心往程公馆打个电话问问,可他转念一想,又感觉不大好,于是回房倚着床头坐下了,他喜滋滋的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两只锦缎盒子。盒子方方正正的,打开盒盖,里面是黑丝绒垫着亮晶晶的白金壳子手表。这手表的牌子,他听了也没记住,反正是真正的瑞士货,两只手表加起来,竟要上千块钱。上千块钱能买多少粮食了?买地都能买很大一片良田了。
两只手表,他一只,小鹿一只,一模一样。本来这表背的壳子上还可以刻上姓名日期,但是耗费时间,他懒怠等,恨不得即刻就把它带回来交给小鹿。可惜小鹿今天又是始终没有音信,他摆弄着这两只手表,摆弄得站不稳坐不住,恨不能化身成一只鸟,拍拍翅膀飞到程公馆去。
午夜时分,小鹿仰面朝天的躺在大床上,双目炯炯的向上看。上方是黑暗的天花板,无星无月,也像阴霾的夜空。
他静静躺着,什么也没想,也不敢想,只是感觉沉重,空气凝结了,往他单薄的胸膛上压。
“我还是回去吧!”他对自己说:“回去就好了。”
为什么回去之后就会“好了”,他是说不清楚的,只是感觉此时此地不是自己的世界,这世界压迫他,于是他要逃。
翌日清晨,他去见了程廷礼,说自己要回县里去了。
程廷礼正和儿子在一起说话,听闻此言,有些诧异:“至少要过完正月十五再走嘛!”
小鹿迟钝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摇摇头。
程廷礼特地起身走到了他面前,察言观色似的压低声音问道:“生干爹的气啦?”
小鹿又看了他,忽然感觉他的精神力量是一张软而黏的大网,铺天盖地无所不在。他不舞枪弄棒,也不奔突咆哮,他对人只是无孔不入的渗透与纠缠,越渗越深,越缠越紧。这也是一种形式的以柔克刚,小鹿不知道他是不是对所有“爱人”都这样。
“没有。”小鹿直视着他的眼睛,做坦白冷静的回答。
程廷礼微微低了头,恋恋不舍的抬眼向他微笑。他是内双的眼皮,眼尾很长,抬眼看人的时候,两道剑眉压低了,显得眼神尤其有力。滋润的嘴唇抿薄了,他显出了一点雌雄莫辩的媚态。但这媚态是一闪即逝的,快到让人看不清,看过了也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小鹿对他无计可施,只能以坚硬的态度回应他。笔直的站在他面前,他用粗糙低沉的声音说道:“等到以后闲了,再回来看望干爹。”
程廷礼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柔声笑道:“好,也好,你的确是有你的事情要办,早办早利索。”
这话语意双关,小鹿听在耳中,还是感觉它像一句威胁。
小鹿往办事处打了个电话,让管事人转告何若龙,说自己临时有急事,回县城了。
然后,他先往县城营部发了一封电报,然后拎着他的皮箱前往火车站,当真走了。
他是初四上午走的,走的时候程世腾犯了头疼病,吃过止痛药正在睡觉。等到一觉睡醒了,他就听仆人说小鹿已经走了。
他没出声,自己顶着一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