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白的衬衫袖子没有系纽扣,松散开来挽到肘际。左手举起一只玻璃药瓶,他凝神观察着瓶中两只小黑蚂蚁。小黑蚂蚁全是圆脑袋细腰大肚子,相遇时碰一碰触角,算是打了招呼。拧开瓶盖放出一只,他由着蚂蚁在手上爬。
他已经隐约猜出了自己的身体状况——大概是恢复不到先前模样了,虽然先前也并不能算健康。
暖风从大敞四开的窗口吹进来,是一种温吞吞的柔和。两边的浅色窗帘随风轻舞,一只金黄蜜蜂飞进来打了个转儿,嗡嗡的又逃出去寻找花朵。余至瑶高高的横抬手臂,看到小黑蚂蚁正在自己的手臂上急行军。眼睛平视了小黑蚂蚁的侧影,他发现自己每一根汗毛都是小黑蚂蚁前进路上的荆棘。
眼看小黑蚂蚁又要爬进袖口里去了,他颤巍巍的抬起右手,很小心的捏起蚂蚁送回瓶中。
他不寂寞,蚂蚁也是他的伴儿。
到了晚上,他坚持独自走下楼去,坐在沙发上读报纸抽雪茄。凤儿搬着小板凳坐在一旁,愁眉苦脸的握着铅笔写作业。唉声叹气的在本子上写下标题,她自言自语的轻声念道:“我的家庭。”
她的家庭与众不同。暴躁粗野的父亲是懒得提的,叔叔是天下第一大好人,倒是值得一写,可是在她心中地位太高,反而不敢轻易下笔。忽然灵机一动,她探身用笔杆一戳余至瑶的小腿,轻声开口唤道:“叔叔!”
余至瑶扭头看她:“嗯?”
凤儿认真的问道:“哑巴叔叔有名字吗?先生要我们今晚完成一篇作文,我想写哑巴叔叔种花的故事!”
余至瑶一笑,温和的答道:“哑巴有名字。他姓苏,名叫苏如愿。”
说出这三个字后,他凭空觉出了一种奇异的陌生——他想天下亿万人中,大概就只有自己还记得哑巴的名字,苏如愿。
放下报纸拿过凤儿的铅笔,他在报纸空白处写下了这三个字。右手很不得力,把字写得东倒西歪。凤儿盯着他的一笔一划,同时把字念出声来。
凤儿写的艰难,直到深夜才算完成。而余至瑶正闹失眠,宁愿坐在一旁默默的陪着她。及至凤儿哈欠连天的收拾纸笔回房睡觉了,他才大喊一声:“哑巴!”
哑巴匆匆的走进客厅,想要扶他上楼休息。目光忽然扫到茶几上的报纸,他停住脚步,认出了自己的名字。
拿起报纸又仔细看了一遍,他抬头望向余至瑶,同时张嘴轻轻“啊”了一声。
余至瑶想要解释一番,可是又觉得没有必要。哑巴看他,他也看哑巴。哑巴的黑眼睛一点一点亮了起来,脸上隐隐透出欢喜神情;而余至瑶却是横眉冷对,像只斗鸡一样瞪着哑巴。
哑巴放下报纸,忽然走上前去弯腰抱他,又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当他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他是经常这样向余至瑶示好的。
然而余至瑶在他怀中很不耐烦的一挣,同时发出呵斥:“不要碰我!”
哑巴果然立刻松开了手。用力把余至瑶从沙发上搀扶起来,他的眼中还留着笑意。
余至瑶彻夜不眠,开着电灯摆弄蚂蚁。如此玩到凌晨时分,两只蚂蚁全被他不慎捏死了。
没滋没味的躺下来,他歪着脑袋向下望去,看到了一座小帐篷——命根子暖烘烘的胀成一根棒槌,直通通的把毛巾被挑起多高。禁欲生活过得太久了,他近来时常骚动难耐,可惜身边没有合适的人选。也许应该再找个人放到身边,可是找谁呢?找个什么样子的呢?
余至瑶想不出来。他现在觉得一切人都言语无味,还不如小黑蚂蚁可爱。
45、苏生
入夜时分的日满俱乐部内,正是一片奢靡繁华的灯红酒绿。跳舞厅内传出一波接一波的拍掌声音,是一队白俄青年正在大跳哥萨克舞。何殿英兴致勃勃的站在围观人群中,手臂挎着一位娇小个子的日本姑娘。
掌声随着节奏越发整齐热烈,何殿英满面微笑的盯着场上一名白俄青年,同时随着激昂乐曲摇头晃脑。白俄青年是个宽肩长腿的大个子,据说是位流亡将军在哈尔滨留下的混血私生子。私生子的五官眉目全部都是西洋式的,唯有一头短发乌黑笔直,从后面看上去,特别的像余至瑶。
何殿英素来认为余至瑶是个标准的美男子形象,只是暮气沉沉,不讨人爱。余至瑶大概是从小挨了太多的打,所以养出一身欠揍的气质。何殿英先前只是喜欢揉搓他,现在觉得揉搓太不够劲了,非得痛打才算痛快。
至于去年那夜的残酷惩罚,何殿英无论何时回想起来。都不后悔——该轧,轧得还轻,当时应该开辆卡车过去,直接轧碎了他!
一支舞蹈跳完,跳舞厅内暂时停了乐曲。何殿英带着自己的异国情人走回座位坐下。日本姑娘仿佛是很喜欢他,一直盯着他笑。何殿英留意到了,一边摸出打火机点烟卷,一边从嘴角挤出一句天津话:“你笑嘛?”
日本姑娘含情脉脉的用东北话答道:“没笑啥。”
何殿英不再理会,全神贯注的点燃香烟。目光从火苗移向前方,他目送着那位酷似余至瑶的白俄青年离开跳舞厅。
“真他妈像!”他在心里暗想:“和天津那位比起来,这才是真正的大洋马呢!”
正当此时,一只手从后方拍上了他的肩膀。没等他回过头去,李振成的声音响了起来:“大哥!”
何殿英猛然起身向后转:“老三?”
李振成刚下火车,风尘仆仆,肩膀上还扛着个褡裢。把身边一名单薄少年扯到面前,他开口笑道:“大哥,我把小老九带过来了。”
小老九其实也已经满了二十岁,只是个子矮娃娃脸,是个小孩的面目。大热天的,他穿着短袖衬衫和浅色长裤,一边短袖下面空无一物,是半条手臂被砍了下去。笑呵呵的对着何殿英一鞠躬,他开口唤道:“大哥!”
何殿英谁都能牺牲,唯独心疼这些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高兴的抱起小老九转了一圈,他亲热的骂道:“小王八蛋,狗命挺大啊!”
小老九落地站稳了,满不在乎的答道:“大哥,不是我吹,当时那一刀,是对着我头顶砍下来的。凭我的机灵,我能让他砍中?我当机立断——”
何殿英一把将他搡向了李振成:“前腿都让人剁掉半截了,还有脸跟我自卖自夸。”然后他对着日本姑娘一挥手:“友美,走。今晚我有事,咱们不玩了。”
青山友美今年只有十五六岁,家里父亲和两个哥哥都当兵去了,她和母亲一起生活,处于一个半自由的状态。在离家最近的路口下了何殿英的汽车,她在夜风中慢慢的往家里走,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的看着何殿英的汽车调转车头,风驰电掣的驶入夜色。
这回车里没了友美,余下三人便可畅所欲言了。何殿英一边开车,一边倾听李振成讲述天津情形。
“森园茂介绍的那位贝先生,这回我也见着了。”李振成认真回想着自己的所见所闻:“挺年轻的一个人,也是刚入这行不久。”
何殿英望着前方道路问道:“他是什么意思?愿不愿意和我们合作?”
李振成答道:“他愿意,我刚一离开天津,他就到乡下去了。”
何殿英笑了一下:“到乡下干什么去?难道也像小老九一样伤了前腿?”
小老九无可奈何的“哎呀”一声:“大哥,姓贝的是下乡招劳工去了。这回三哥带我过来,就是让我熟悉熟悉情况。过两天我还回天津,我得把公司开起来呀!”
何殿英点了点头:“好,小老九长大了,知道干正事了。等到回了天津,你给我老老实实的守在日租界,除了这个买卖,不许再干别的。报仇的日子在后头呢,大丈夫就得能屈能伸,记住了吗?”
小老九立刻答应下来,又做了一番保证。
何殿英沉默下来,仿佛是在专心开车,然而良久之后,他状似无意的又开了口:“余二现在怎么样?”
李振成在后方瞟了他一眼:“他现在不大露面,据说是在家里养伤。”
何殿英下意识的一挑眉毛:“这都多长时间了,还没养好?”
李振成沉吟了片刻,然后犹犹豫豫的说道:“大哥,其实我早就看你和他不是一路人,偏偏你还挺看得上他。小时候只要他来找你,你马上就不管我们了;如今他烧了我们的地盘,杀了我们的兄弟,你还……你还惦记他干什么啊?”
何殿英笑着一打方向盘,在前方的路口拐了弯:“放心,你大哥我心里有数。再说我这也不叫惦记,我这叫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小老九在哈尔滨住了半个多月,在初秋时节悄悄返回了天津卫,悄无声息的开始着手建立公司。从此他隔三差五的便要北上一趟,在跑生意的同时,也就把天津卫内的新闻如数汇报给了何殿英。
何殿英遥遥的关注着余至瑶,可余至瑶对此一无所知。
长久的休养和复健,已经渐渐耗尽了余至瑶的希望与耐心。他尽了最大的努力,可是依旧只能一步一步慢慢的向前挪,最好的成绩是从楼前走到院门。两条腿僵着痛着疲惫着,按摩与针灸也是无济于事。
在这一年的秋天,他踉跄着重新出现在了天津卫的大场面上。在旁人惋惜惊讶的目光中,他若无其事的谈笑风生。身体坏了,脑子还在,况且他向来都是借刀杀人。所以没有关系,完全没有关系。
金茂生给自己的小姨太太庆祝生日,精挑细选的请了一桌上等客人,其中就有余至瑶一个。晚上出门之前,哑巴见夜里风凉,便从衣柜里取出一套薄呢西装,走到余至瑶面前啊啊叫了两声。
余至瑶坐在床边,由着哑巴为自己更衣。两条腿伸进长裤裤管里,他运足力量站了起来。哑巴连忙抓紧时间,弯腰抓住裤腰向上一提。
抬手搂住哑巴的脖子,余至瑶面无表情,仿佛哑巴只是一棵可以用来借力的树。哑巴摸索着为他一粒一粒系上裤扣,系完最后一粒,哑巴伸出手去,轻轻抱住了他的腰。
于是余至瑶微微向后仰过头去,正视了哑巴的眼睛。
双方对望片刻,哑巴向上拍了拍余至瑶的后背,是个亲热安抚的动作。然而余至瑶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开口说道:“少跟我动手动脚!”
哑巴怔了一下,随即低头笑了。
哑巴费了不少力气,终于伺候着余至瑶穿戴完毕。余至瑶不要人扶,自己扶着墙壁往外走,两条腿像是全灌了铅,非得拖着拽着才能调动。
马维元充当了跟班,一路护送余至瑶到了金公馆。金公馆很热闹,小生日会办的又雅致又体面。余至瑶看着金茂生和小姨太太眉来眼去,忽然心生感慨,因为自己其实也会满脸跑眉毛,可惜无人欣赏回应,只是一场独角戏。
余至瑶若有所思的走了神,不知不觉的多喝了两杯。结果席散之后不久,他便有了醉意。把一手好牌让给旁人,他晕晕沉沉的提前告辞。扶着马维元坐进汽车,他向后仰靠过去,先是似睡非睡,后来忽然心中一动,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杜芳卿是不是就住在这附近?”
汽车夫是每月都要载着张兆祥去看杜芳卿的,所以这时略一思索,随即答道:“二爷,再过两条街就到了。”
余至瑶俯身向前,把额头抵上了前方座位的靠背:“过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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