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芳卿握住了他的手:“二爷,晚上留下一起睡吧。”
余至瑶闭上眼睛,轻声答道:“我睡不着。”
杜芳卿偎到了他的怀里:“那我陪您醒着。”
余至瑶抬手搂住了他,似睡非睡的缓缓说道:“芳卿,你若是对将来有了打算,就尽管告诉我。想要娶妻生子,也都可以。我会给你置办出一个家来。”
杜芳卿一愣,立刻抬头望向了他:“二爷?”
余至瑶笑了一下:“别误会,我是为了你好。你和我在一起,熬不出头来。别说你是个男人,就算你是个女人,也一样熬不出头。
杜芳卿听到这里,心中一阵悲凉,险些落下眼泪:“谁想出头来着?您要是对我腻了,就请直说吧!”
余至瑶略感惊讶的扭头看了他一眼:“我没有腻,只是看你对我一片赤心,反倒怕耽误了你。你不想走,那更好,省得我再去找别人。”
然后他以手撑床慢慢坐了起来:“我要到玉清池泡澡,你去不去?”
杜芳卿盯着他的背影,只想合身贴上去黏上去,一刻也不分开:“去。”
余至瑶在热水池子里睡了一觉,杜芳卿独自坐在岸上,百无聊赖的审视着余至瑶的睡颜。余至瑶窝在池子角落里,歪着脑袋呼呼的睡,杜芳卿看在眼里,替他难受,可又不敢过去惊动,因为知道他难得入眠。
杜芳卿最终还是没有搬进饭店居住。他那个小院儿里虽然寒苦,但是毕竟有花有草有地方,忙忙碌碌的收拾起来,总能占住心神。可是一旦进了饭店客房,他除了等待余至瑶前来“临幸”,就再无其它事情可做了。
天天心里只想着一个余至瑶,那怎么得了?杜芳卿最是懂得等待的苦,所以不肯钻进那花团锦簇的小牢笼里。
余至瑶则是全由着他——他还不配让余至瑶多花心思。
余至瑶开始谋划起了商会换届之事——上次因为年纪不满三十,硬是没能得到入选资格;时隔三年,如今他依旧是不满三十,但偏要再试一次,倒要看看这回哪个还敢作乱!
当然,选举总要等到明年夏季才能举行,届时算起虚岁,自己正是三十岁整。其实无论是二十九还是整三十,都不是真正问题。余至瑶对这一点心知肚明,所以目光轻轻掠过,他直接盯上了主席位置。
余朝政一辈子活得嚣张,可也就只是嚣张而已。而余至瑶生不如死的熬过二十年,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向他作出证明,证明他的愚蠢、残暴、眼拙!
所以在得到了权力与金钱之后,他继续渴望起了名望与地位。
这么大的天津卫,这么大的天津商会——他一定要选上这个主席!
余至瑶做出检讨,自认资本虽然不薄,势力虽然不小,但是竞选商会主席,看的乃是威望德行。凭着自己这点资历,显然不能服众。
心事重重的坐在书房里,他那手指总夹着一根雪茄。隔三差五的吸上一口,他在浓郁的烟草气息中浮想联翩。因为好胜的心太强,所以压力就大了。
转眼间进了腊月,顾占海在余至瑶的授意下,带着大小徒弟们办起粥厂搭起草棚,从早到晚的施舍,夜间都留着人看火看锅。天寒地冻的,一碗热粥也能救条性命,穷苦人们聚集过来,就在那草棚里面苦熬年关。
除此之外,余至瑶又从工厂里调了一批棉布和西药,亲自送去了育婴堂救济院等处。他既是要做善事,就真心实意不肯掺假,布是好布,药也是好药。哪知不出三天,他便听说救济院里的官员们把西药偷着运出去卖掉了。
余至瑶只是想要博个慈善名声。反正东西是捐出去了,名声也传出去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自然就没有必要再管后续事情。不料到了大年初八这天,公馆门口忽然跑来六七名十几岁的半大孩子,自称是附近乡下逃上来的难民,想请余二爷赏口饭吃。
余至瑶听闻此言,第一反应就是把这些泥猴远远赶走;然而话未出口,他又按捺了性子,没有发作。
他把这群少年叫到客厅内,逐个盘问了一番。原来这群少年乃是同乡,因为家乡遭了大旱灾,所以结伴跑来天津卫谋生。在粥厂中混了一个多月,他们既无手艺也无门路,又不想沦为乞丐蟊贼,索性鼓起勇气,一路找来了余公馆——余二爷既然是位善人,想必不管成与不成,总不会把他们乱棒打出去就是。
凤儿捏着一块奶油蛋糕,好奇的在客厅门口探头缩脑。余至瑶一眼看见了她,便是说道:“凤儿,把小张叫过来!”
凤儿答应一声,转身一边跑一边锐声大叫“张叔叔”。张兆祥连忙赶进客厅,一直走到余至瑶身边弯下了腰:“二爷?”
余至瑶说道:“把这帮小子送去纱厂,等到年后开了工,就让他们从学徒干起。”
此言一出,少年们立刻欢喜起来,乱七八糟的向余至瑶鞠躬道谢。而张兆祥吆喝着把他们领了出去,直奔纱厂。
等到不速之客走干净了,余至瑶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单是喊来仆人,让他们马上擦地消毒——这帮难民小子着实是太肮脏了。
50、竞选成功
五月的清晨,凤儿正在自己的房间里穿衣裳,忽然房门开了,宋逸臣拿着一只白梨走了进来。
凤儿已经十二岁了,不再是个傻乎乎的小丫头。仰头看着父亲越走越近,她怪不好意思的抱起膝盖挡住胸口:“爸爸。”
宋逸臣“咔”的咬了一口白梨,然后一边咀嚼一边低声说道:“今天是你叔叔的大日子,一会儿出去的时候不许乱说话,听见没有?”
凤儿抬手揉了揉眼睛:“知道了。我不胡说八道,要说也说吉祥话。”
宋逸臣满意的点了点头,又把白梨送到女儿嘴边:“咬一口,挺甜的!”
凤儿张大嘴巴咬下一口,果然很甜。而宋逸臣不再多说,转身出门就走了。
凤儿发现自己的屁股变大了。
颇为烦恼的穿上校服衣裙,胸脯那里又隐隐的鼓了起来。凤儿一点也不想长大,唉声叹气的坐在床上穿长筒袜子——腿也变粗了,袜子箍在小腿上,紧绷绷的。
走出门去进了餐厅,她并没有看到余至瑶。选着喜欢的奶油蛋糕吃了两块,胃里依旧空虚,没吃似的。再加一块蛋糕以及一大杯牛奶,她终于饱足了。起身跑出餐厅去,她这回看到了余至瑶。
余至瑶穿着一身笔挺的深色西装,头发梳的乌黑锃亮。凤儿没敢肆意的冲上前去大说大笑,只在近处站住了,规规矩矩的垂手说道:“叔叔,我上学去啦!”
余至瑶扭过头来,没回答,单是对着她微微一笑。
前方的窗户大门全洞开着,晨风挟着阳光扑面而来。凤儿仰头望着余至瑶,就见他剑眉斜飞,鼻梁挺拔,微笑的时候嘴角上翘,有一种温柔的堂堂威仪。
在清新的空气中做了个深呼吸,她忽然就满心欢喜了。稳稳当当的转身走出门去,她并未像往常那样撒腿乱跑,而是一步一步的走出了直线。
凤儿在学校里,胡思乱想的度过了一天。
她吃得好,穿得好,成绩也好,年纪又比同学大了两岁,越发仿佛无所不知。小女学生们最爱跟着她黏着她,她平时也很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生活;不过今天不同,她早上其实没有听明白父亲的话——什么是“大日子”?
心中忽然恐慌起来,她想:“不是叔叔要娶媳妇了吧?”
思及至此,她立刻又对自己摇了头。应该不是的,娶媳妇是大事,哪能先前一点风声都不露?
然后她的心思忽然转了方向:“爸爸什么时候娶新媳妇?”
这个念头吓得她直冒冷汗。爸爸不娶新媳妇,就已经够凶恶了;这要是再招个后娘回来,她非变成小白菜不可。
不过爸爸也有好的时候,今天早上还给了她一口梨吃呢。
凤儿心事重重的熬到放学。在学校门口坐上汽车,她惴惴不安的询问小汽车夫:“哥哥,今天家里怎么样啊?”
汽车夫想了一下,然后从后视镜中对她笑道:“家里挺好呀!”
“那叔叔呢?叔叔好吗?”
汽车夫喜气洋洋的答道:“哈哈,今天可是有了大喜事。二爷选上商会主席啦!”
凤儿一听这话,先把心放回了肚子里:“商会主席是什么?”
汽车夫思忖一下,似乎也不知道应该如何措辞:“商会主席嘛……就是全天津卫的生意人,以后都得听二爷的!”
凤儿登时睁大了眼睛。透过车窗向外望去,她似乎觉得一时不能理解:“哥哥,那个买糖人儿的也归叔叔管吗?”
汽车夫笑了起来:“谁管一个卖糖人儿的啊?二爷管的都是大买卖家!”
汽车在余公馆门前停下,车门一开,凤儿便拍着翅膀飞进去了。一鼓作气冲到余至瑶面前,她欢天喜地的抱拳笑道:“叔叔,恭喜你当了主席!”
然后不等余至瑶回答,她又探头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大口。余至瑶抓住她的小手攥了攥,仰脸笑着问道:“小人精,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凤儿笑出一口整齐的小白牙:“我就是什么都知道!”
余至瑶眼神怜爱的看着她:“明天是礼拜天,叔叔带你出去逛逛。今晚家里要来客人,你乖乖的自己去玩。”
凤儿答应下来,可是留恋着不肯离去,没话找话的围着他转来转去。刚转了两三圈,宋逸臣满脸喜色的走了进来,一嗓子把她呵斥走了。
凤儿回到自己的小房间,摆开一桌子的书本,然而一个字也读不进去。外面越来越热闹了,她趴在窗前眺望院内,就见汽车一辆接一辆的停下开走,客人一位接一位的下车进门。张兆祥穿着一身簇新的蓝纱大衫,晃着肩膀里外穿梭,身后总跟着个小随从;爸爸也换了西装领结,因为脸刮的不勤,所以上嘴唇又显出了小胡子的雏形。忽然门口下来一车仆人,手里全拎着大食盒子,凤儿知道那是从外面馆子买了好菜回来,因为家里厨房人手有限,置办不出大宴席来。
竖着耳朵旁听了一晚的热闹,凤儿最后心痒难搔的上床睡觉。迷迷糊糊的半路醒来,她就听外面依稀传来砰砰之声,正是汽车车门在接二连三的关上。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哈欠,她又睡着了。
余至瑶醉了。
他高兴,为了这次竞选,他已经周密的准备了大半年,如今美梦终于成真,他当然高兴。
带着哑巴上楼回了卧室,他东倒西歪的走到床前。忽然醉醺醺的转向哑巴,他咧嘴一笑:“嘿嘿。”
哑巴抬起双手捧了他的面颊,触感很热,几乎是烫。余至瑶傻乎乎的看着哑巴,忽然又一咧嘴,这回笑着打了个酒嗝。
哑巴想要扶他躺下,他很听话,让躺就躺,上半身是仰面朝天了,两条腿却还长长的拖在地上。哑巴拍了拍他的大腿:“啊。”
余至瑶一动不动,单是直愣愣的望着天花板傻笑。忽然声音低哑的开了口,他对着上方含混发问:“你有那声望吗?你有那资历吗?”
话到这里顿了一顿,他骤然抬手一拍胸膛,豪气干云的大声吼道:“我有!!”
哑巴看出他是醉透了,便单腿跪上大床,想要把他拦腰抱到床里躺好。余至瑶不但沉重,而且伸胳膊撂腿的不老实。哑巴仿佛在摆布一只巨大的人偶,先要捋顺他的胳臂腿儿,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