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的是什么,他听不分明。下意识的追着声音歪过头去,他眼前一黑,沉入了一世界的水中。
等到余至瑶清醒过来时,他发现自己已经身在医院。
宋逸臣神情憔悴的陪在床边。见他睁了眼睛,便是凑上前来问道:“二爷,身上好点了吗?”
余至瑶怔怔的看着他,知道之前一定是发生了大事,然而头脑一片空白,竟像是失去了回忆思考的能力。
于是宋逸臣继续说道:“二爷,放心,没打起来。手里都有人质,谁也不敢先动。最后我用何殿英换了你和凤儿,现在没事了。”
此言一出,余至瑶立刻回想起了前因后果。颤抖着抬起一只手伸向宋逸臣,他闭上眼睛,无力说话。而宋逸臣不明所以,只好试探着握住了他的手:“二爷?”
余至瑶心疼。
心疼凤儿,也心疼小薄荷。凤儿是个姑娘,遭了祸害就等于要了她大半条命;而小薄荷……小薄荷什么都不懂,就这样没心没肺的逼他。总有一天,是要逼死他的。
宋逸臣的手掌又粗又硬,随便攥上一下,便能捏痛余至瑶的骨头。疼痛似乎也是可怀念的了,他记得自己当初在余朝政的虐待下时,仿佛还没有苦到这般走投无路。
余至瑶离开医院之后,直接去了宋宅看望凤儿。凤儿的下身全是血,然而宋逸臣认为女儿已经够丢人现眼的了,没有必要再去医院向医生袒露身体。宋家的小太太平素总和凤儿拌嘴,这时却是不吵了,帮着凤儿擦洗身体。凤儿渐渐缓了过来,面色青白一声不吭,眼泪粘稠的向下淌,目光直勾勾的只向前看。
余至瑶到来时,凤儿已经回到了房内床上。宋逸臣一个当爹的,这时唉声叹气,也不知说什么才好。当着余至瑶和妻女的面,他抬手扇了自己一记耳光:“我他妈的就是个软蛋怂货!前头的老婆儿子让日本人打死了,留下个丫头还让特务祸害了!”
余至瑶见他当着凤儿又提“祸害”二字,便是低声斥道:“逸臣,闭嘴!我们就是遇上了这个世道,不服又能怎样?况且人活一世,免不了要受折磨苦楚,咬咬牙也就挺过去了,往后的路还长着呢!”
这一段话,前一半是说给宋逸臣的,后一半是说给凤儿的。宋逸臣上午没能打爆何殿英的脑袋,虽然表面还算平静,其实心里一直恨得要翻黑血;听了余至瑶的话,他没说什么,也不知道记没记到心中。凤儿则是裹着棉被蜷缩起来,看起来正是小小的一团,小极了。
凤儿始终是不说话。低下头把脸也埋到棉被里,她一动不动,变成一块羞于见人的石头。
余至瑶坐在一旁,忽然想起了凤儿小时候的样子——记得第一次见到凤儿时,凤儿又脏又臭,他带着她去玉清池洗澡。凤儿那时还不知羞,光着屁股在池子里游来游去。
后来出了玉清池,他领着凤儿的小手往前走。那天有风,风扬起了凤儿潮湿的长发,凤儿仰脸看他,他也低头看着凤儿。
余至瑶忽然很想哭。他没有亲人没有家庭,寂寞的好像一棵树;可是何殿英只许他矗立在荒原上,身边连一朵小花都不许盛开。
他是多么的爱何殿英啊,就像一棵树期盼着叽叽喳喳的小鸟。可是这只小鸟一口一口,把他啄成枝叶凋零。
余至瑶在凤儿的身边一直坐到傍晚。无论他怎样劝解,凤儿都是一声不吭。
天黑之时,他神昏力竭的回了家。到家之后,他忽然又紧张起来,打电话告诉宋逸臣“不许乱动”。宋逸臣犹豫一下,随即答应下来。
筋疲力尽的瘫坐在沙发上,他静静的只是喘气。身边的电话忽然铃声大作,他转头四顾,没有见到仆人,只好抬手抓起话筒,声音很低的答道:“余公馆。”
何殿英的声音响了起来,是又委屈又急迫的语气:“你还好吗?你听我说……”
余至瑶忽然感到了无边的沉重与失望。他打断了何殿英的话:“我很累,我不在。”
然后他挂断电话,摇摇晃晃站起身来,向楼上走去。
何殿英握着话筒,站在地上发了半天的呆。
余至瑶从来没打过他——相识了十几年,从来没打过,然而今天打了。那么没有力气,连他的手都要攥不住,可是却能在他脸上扇出鲜红指痕,这是豁出了命打他啊!
然后,现在电话也不肯听了。
挂上话筒转过身来,他看到了小老九。刚刚被他胖揍过一顿的小老九站在门口,衬衫领口全被扯烂了,正在低头用仅有的一只手擦口鼻之间的鲜血。抬头正视了他的目光,小老九几乎就是鼻青脸肿,然而神情平静,是死不悔改的模样。
何殿英叹了口气,一弯腰坐到了地上。心灰意懒的挥了挥手,他轻声说道:“去,洗把脸,然后拿点酒过来!”
友美的年纪没有小老九大,可是一直把小老九当成弟弟。她给小老九的脸上涂了药水,又悄悄的问道:“你俩咋打起来了呢?”
小老九龇牙咧嘴的笑了一下:“没事。嫂子,炒俩菜吧,大哥想喝点酒。”
友美知道小老九很喜欢自己的手艺,所以转身就往厨房去了。
何殿英和小老九在榻榻米上盘腿坐下,隔着一张矮桌喝酒吃菜。小老九几次三番想要说话,然而刚一张嘴,就被何殿英不耐烦的骂了回去:“闭上你那张狗嘴!”
友美做的菜肴,味重油腻,谈不上雅致,特点就是非常的香。何殿英一天没有吃饭,这时一口菜一口酒,吃得津津有味。满心的烦恼暂时沉淀下去,他自己不肯再想。小老九察言观色,不敢多言,只好拿起酒瓶,随时给他斟酒。
借酒消愁愁更愁。何殿英的身体越喝越软,最后竟是躺倒下去。小老九也带了醉意,坐着直晃。友美过来收拾残局,先是去看小老九,小老九向后一仰,含含混混的说道:“嫂子,我就在这儿睡了,你别管我。”
友美听了这话,这才安心的转向了何殿英。何殿英已经成了一滩泥,亏得她有力气,抱着腰对方的腰连拖带拽,硬是把人搀了起来。东倒西歪的把未婚夫架回卧室,她站在床前,俯身扶着何殿英向下躺。
何殿英虽然不算粗壮,可毕竟是个男人,身体沉重。她累得气喘吁吁,女性气息扑到何殿英的鼻端,让他在茫然酒意中抬起双臂,下意识的搂住了友美。
友美愣了一下,然后开始满头满脸的发烧。她并没有反抗,因为知道这一天迟早是要来的。
72、这个冬季
何殿英凌晨醒来,看到身边熟睡着的友美,不禁皱着眉头愣了半天。
然后他翻了个身,闭上眼睛又睡着了。
何殿英睡了个天翻地覆的懒觉,混乱的梦一个接着一个,让他心乱如麻不能睁眼。到了后来不知怎的,他忽然发起怒来,自己一个人沿着空旷公路向前走。他知道身后跟着可怜兮兮的余至瑶,但是硬下心肠,就不回头。如此坚持了仿佛一生一世,他毫无预兆的猛然醒来,心里难过的无法言喻,同时又是无尽的后悔,后悔自己在梦里心肠太硬,连一眼也不肯望向余至瑶。
友美换了一身崭新和服,头发梳得又黑又亮,笑吟吟的不说话,照例是在忙忙碌碌。她对何殿英的要求很低,她肯奉献,何殿英肯接受,这就足够了。眼看何殿英呆呆的垂头坐在床上,像是小孩子睡久了在犯迷糊,她没有打扰,只拧了一把热毛巾递上去。
何殿英接过毛巾,仰头蒙到了脸上。洁净的蒸汽让他惬意的振作起来。无可奈何的狠狠擦了一把脸,他想余至瑶就是他的心魔。
吃过早饭之后,何殿英又给余公馆打去了电话,没别的意思,只想听听余至瑶的声音。自己在梦里冷落了他,醒来之后也不能忘。
然而余至瑶不肯接听电话。
不肯接听就不肯接听吧。退一步讲,何殿英只要能够知道他活着,而且就活在天津卫,也可以。
友美不用厨子帮忙,亲自烹饪早餐。她是何殿英的未婚妻,这样的工作,仿佛也是她争取来的荣幸。
小老九已经出门去了,何殿英独自一人吃着喝着,心里回想起了友美的滋味——当时真是酩酊大醉了,就记得友美皮肤挺好,身体比面孔更胖一些,抱在怀里暖烘烘的富有弹性。好一阵子没碰女人了,昨夜干得还真是痛快!
然而随便撩了友美一眼,他的兴致还是不高。问题当然不是出在友美身上,友美的一切都很好,只是好的如同一杯温吞水,完全没有刺激性。
余至瑶倒是富有刺激性,太刺激了,让他亢奋欢喜,让他悲伤失落。他们两个互为鸦片,各自上瘾,平白无故的,把自己搞成人不人鬼不鬼。
宋逸臣听了余至瑶的话,没有去找何殿英报仇。
他开始琢磨着把凤儿远嫁出去——虽然家丑尚未外扬,但他自己心里有数,所以只求有人能够接收女儿。外县也成,续弦也成,当然,不能做小。
余至瑶听了这话,气得无可奈何,把宋逸臣叫过来质问:“凤儿才多大?你这就急着把她推出去了?”
宋逸臣理直气壮的答道:“二爷,凤儿马上就满十七,放在家里再养两年,不就变成老姑娘了?况且她现在也不上学了,成天缩在房里不声不响,我都怕她憋闷傻了。”
余至瑶不动声色的看着他:“那你找到合适女婿了吗?”
宋逸臣一本正经的答道:“我认识一个皮货店的小老板,三十来岁,家在长安县,有房有地,前头老婆死三年了,留下两个孩子。这人倒是厚道和气,我挺看得上。”
余至瑶听到这里,终于是忍无可忍。对着宋逸臣沉下脸,他怒气勃发的说道:“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要模样有模样,要文化有文化,你就忍心把她嫁到县里给人家做后娘?逸臣,谁都能嫌弃凤儿,你不能;你当年在街上半死不活的时候,是凤儿跪在地上求我救你。不是我救你,是凤儿救你!现在她受了难,你不想着体恤安慰她,反倒怕她留在家里做老姑娘,反倒急着把她嫁出去图清净,你——你是人吗?”
说到这里,他急促的喘了一口气:“你如果觉得凤儿是废人了,留在家里碍你的眼了,那你就把她送过来!我认她做女儿,将来她要嫁人,我出嫁妆;她不嫁人,我养她一辈子!”
宋逸臣见他疾言厉色,不禁心惊。连忙走过来扶着余至瑶坐下,他好声好气的出言解释:“二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觉得丫头长大了都得出门子,所以——唉,二爷,你别生气,我说错了,这话我再不说了。”
余至瑶俯身捧住脑袋,长长的叹了一声。抬起头来望向宋逸臣,他轻声说道:“逸臣,这话在我面前不许说,回到家里更不许说。”
他的声音隐隐嘶哑起来:“凤儿的伤不在身上,在心里。心伤最苦,要人命啊!”
宋逸臣连连点头:“二爷,我记住了。我向你保证,回家之后肯定不胡说八道。那什么,我媳妇现在也老实了,再也不和凤儿斗嘴了。”
余至瑶气息微弱的答道:“你太太都比你懂事。”
正当此时,张兆祥走进门来,说是医生到了。
余至瑶近来血压增高,很受折磨。此刻他坐在客厅里接受医生检查,哑巴站在一旁,凝神仔细倾听医生的一言一语。张兆祥在门口无声无息的走来走去,随时等候差遣;宋逸臣怕余至瑶再训斥他,所以抓住机会悄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