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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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记者- 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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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员在勘察时发现,一楼客厅的沙发上倒卧着2具尸体,地板上躺着4具尸体,在二楼的一个洗手间内,又发现了一具男尸。经法医检验,7名死者均是被人近距离开枪击中头部死亡,7具尸体身上共有近20个弹孔。技术员在现场捡获5个小口径子弹壳,估计为同1支手枪发射。在一楼客厅的麻将台上,摆放着手机和一叠叠现金。公安机关确认,凶手使用小口径手枪作案。民警在向现场周围的住户了解情况时,住户称,下午正刮大风下大雨,雷声也很大,所以没有听见枪声。    
    经查,死者为:屋主伍某,伍母亲、姐姐,其女友李某及其母亲,伍某的司机之妻张某,在二楼洗手间内的尸体为伍某生前好友龚某。伍某的司机王某反映,6日晚,伍某等人在别墅打麻将,案发当天上午,他们到广州饮茶,然后返回祈福新村。下午1时许,王某驾车离开别墅到市里洗头,之后接了儿子回别墅,在4时许发现这宗惨案。    
    此案不仅令当地的警方忙碌异常,也令我们这些新闻记者极为关注!对于这样一宗影响巨大、当地百姓极为关注的特大惨案,作为地方新闻媒体,我们没有理由不关注。因此,此案立即成为当地及港澳所有新闻媒体极为关注的焦点。    
    这宗惨案马上惊动了高层。广东省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陈绍基和广州市委常委、原广州市公安局长郑国强,以及省市公安机关负责人在案发后赶到现场指导侦破工作。公安部得知案情后,当即派刑侦局有关人员到广州协助破案。    
    祈福新村的楼价虽然在本地价格不菲,但较香港低,因此购买者多为香港人。这儿的保安检查一向严格,外人进入小区内必须出示入住证,来访者要登记后由保安带领才能进入。而且小区内设有不少保安亭,闲杂人员无法进入。那么,凶手是如何入内作案?为何将别墅内的7人全部杀死?凶手作案动机是什么?这些谜团当时一直成为社会各界议论的焦点。    
    通过努力探听,我们获悉,死者伍某为香港人,其中一人为外籍华裔。伍某的公开身份为生意人,据说其生前靠经营汽车贸易起家,后从事多种经营性买卖,家财颇丰,近年来常进出澳门赌场。关于其死因众说纷纭,一时有“杀人劫财”、情杀、仇杀等等揣测,无所不包。此案就像1998年12月30日发生广州天河天成大厦的广东电视台著名女节目主持人陈旭然被害案一样,立即成为社会各界关注和议论的热门话题,在羊城引起的轰动效应不同寻常。那几日,羊城内外提及频率最高的一词也是“祈福新村”。


第九章 广东最大谋杀案的新闻背后第65节 两类谋杀(2)

    由于警方及当地政府部门对此案严密封锁,记者们多日全力以赴的连续追踪仍收效不大,但各家媒体记者对此事件的热情一路高涨。尽管无法深入现场采访,尽管警方对所有新闻媒体拒之门外,但我还是想方设法了解到了有关情况,写了一篇小稿。但是第二天,我的稿子并没有发出,因为报社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在案子未破之前,不允许地方媒体报道。    
    此宗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特大新闻,毕竟还是有媒体敢“顶风作案”的。第三天,先是《新快报》以最快的速度在当日的头版首次公开了这一重磅新闻。紧接着,下午的《羊城晚报》也发出了同样的报道;第四天,《广州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以主题《祈福别墅7人被枪杀》,副题为《此为广州迄今死亡人数最多的凶杀案警方全力侦察》,更全面披露了这一骇人听闻的特大案件。作为省委机关报的《南方日报》像对所有敏感事件一样,小心翼翼地对此保持沉默,但其旗下的《南方都市报》对此却无法保持沉默。见广州地区的几家媒体均对此案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一向以抢独家新闻著称的都市报自然也坐不住了,报社编委会一连几次为此事商量对策。最后,为了弥补这一重大遗憾,报社领导决定派记者魏东和女记者王均带着司机轩慧驾驶采访车前往案发现场采访,企图抓到有关猛料,但他们忙碌了一天无功而返。    
    案发的第四天,我在报社领导的指示下又一次赶往现场,希望能抓到一些有关新闻。此时案发现场已是冷冷清清,虽然附近的人们仍然布满惊疑不定的神情,但居住在祈福新村的人们早已恢复到正常的生活状态。这时我听说,有关受害者的遗体此时早已转移到番禺殡仪馆。我又随着广州地区媒体的几名记者赶往前去。这儿虽然没有荷枪实弹的警察守卫,但还是有威风凛凛的保安和三三两两的身着便衣的男子守卫在四周。后来,我设法打听到,原来这一天,警方正在此对有关受害者的遗体进行尸检。我赶紧把有关情况告诉了那位主管采访工作的副主编,他马上在电话里头再三叮嘱我说:“一定要想法摸清有关情况,最好能偷拍到有关照片”但报社的摄影记者不敢轻易上前,而我又不是摄影记者,平时采访一般是随身携带那个自费的轻便小相机。这种无法调焦的“傻瓜”照相机,只能抢拍到三四米内的镜头,根本无法远距离拍摄,更何况,广州警方对此案一直采取严密封锁,别说是有关现场,就是与此有关的任何消息都不愿透露。最后我只好双手空空返回报社。我汇报了采访过程,该副主编显得一筹莫展:“我们这次报道落在人家后面,所以我们一定要比别人做得漂亮,要是配上一幅照片就更好了这样吧,我们自己弄不到,就向香港的媒体借吧,我先与他们联系”    
    我不断打电话给参与此次采访的广州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希望他们能帮助提供有关照片,但他们除了拍到祈福新村外面的有关镜头外,都由于事发突然且准备不够充分,采访中又重重受阻,根本无法拍到与案情有关的照片;退一步讲,就是有人拍到,又有谁愿意向别的报纸供稿呢?    
    第二天,该副主编来到我办公室,当着同事曾华锋和张蜀梅的面对我说道:“这次关于祈福新村的案子,其他报纸都及时作了报道,惟独我们的不见动静,这早就令我们很被动了。现在一定要想法抓到独家的东西,这样才能扭转被动局面。”接着他又当着这两位同事的面叮嘱我说:“我和东方日报的朋友说好了,咱们就从他们那里拿一张照片对付对付,保证误不了发稿。王均的那篇稿子太散,你赶紧综合一下,快把稿子写出来”    
    尽管我觉得从香港报纸拿照片来“对付对付”有些不妥,但这是报社领导的旨意,我也不好多说什么。与此同时,主管都市报的一位南方日报社委会成员也打电话给我,要求我协助该领导搞好这次不同寻常的报道。    
    在该副主编的帮助下,我从一位香港东方日报同仁手中拿到了几张有关当天警方验尸的照片,后经他挑选,最后选择了其中一张。    
    由于那几天广州地区的其他报纸几乎都报道了祈福新村的这宗特大惨案,但都市报却没有只言片语,遭到一些读者的质疑和指责,面子显然过不去。在报社各层领导的频频催促下,后来由我执笔写了一篇300余字的消息。    
    6月12日,《南方都市报》在第三版刊发了此篇由我和同事魏东、王均共同撰写、署名本刊记者、已不算“新”闻的新闻,同时配上了从香港记者处淘来的一张照片。图上是两名着警服的干警和3名身着便服的侦察人员正在验尸的情形。稍有摄影知识的人都能看到出,这张照片是远距离拍摄的,画面显得有些模糊,有明显的光晕。    
    但令我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就是这张普普通通的照片,会给我带来了一连串的灾祸


第九章 广东最大谋杀案的新闻背后第66节 第八个被“谋杀者”(1)

    记者的职业表现为,从属或服务于一定的新闻传媒,这也是记者履行职责的凭证。记者是站在一定的立场,代表一定的政党阶级或集团的利益,经一定的新闻机构授权(记者证或介绍信)后才能履行采访职责,所以这样说来,记者的采访行为实际上也是他所在报社或集团的行为。就像我在前面所提及的金雁小学纠纷一样,在我起诉校方后,校方也对我进行反诉,而校方要起诉我,按法律的有关程序,他们必须先把我所供职的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和《南方都市报》分别作为第一、第二被告,然后才能追加写文章的我和邓世祥为第三被告。如果有关部门对记者的采访行为不满,按常理也得先找报社有关主要领导、部门领导,然后才能找记者。记者的采访行为从外表看似乎是一种个人行为,而实际上又是一种集体行为。记者采访行为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了大众传播。采访是新闻记者为大众传播而进行的搜集新闻素材的职业行为。    
    在我看来,舆论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使社会大众及时享受知情权,是为了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通过新闻舆论监督,帮助公众了解真实情况、缓解情绪、化解矛盾,增强扶正祛邪的信心和勇气,引导受众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然而羊城记者们对于此宗命案锲而不舍的追踪采访激起了有关部门的强烈反感与抵触。他们的理由是,记者们的报道严重干预了广州警方的正常破案。    
    因为发表了一幅有关“祈福新村命案”现场的照片,广州市某部门对此极为不满,并利用特权不停地给报社施加压力,最终迫使《南方日报》和《南方都市报》领导只好对此进行“调查”。随后,南方日报社委会驻都市报的常务副主编李民英、副主编任天阳和报社有关领导,多次特意把我找去询问有关此案的采访过程,还多次问及关于祈福新村凶杀案中那张照片是如何拍到的,当时还有谁能证明,云云。    
    据悉,由于此案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广州几家媒体均“擅自”予以公开,引起了有关部门特别是警方的强烈不满,对方当即要求各报社对有关记者和责任人进行处分。几家刊发此案消息的报社认为,他们只是真实客观地报道了有关情况,忠实履行责任深入现场采访报道的记者们并无任何违法违纪或是渎职行为,自然也不应予以处分,所以其他报社均以各种理由,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记者。但是,至今我不明白,尽管此稿是在报社多位领导的再三指示下采访的,尽管此次采访还有另外几位同事参加并共同写稿,但由于我是主要作者,特别是那张“独家”照片是“出自”我手,我就这样成为了最大的受“审”者。一些领导的态度令我心寒,我被迫停下手头的工作,不停地接受问话,写检讨。我不明白,他们为何要这样对待我?本来是受报社领导指派的工作,本来是有好几名记者共同参与的采访,为何我成为惟一的例外?!愤怒之下,我写了一份辞职书贴在那位要求我写检查报告的副主编办公室大门上。无可奈何的我只能这样选择辞职。    
    6月30日,报社编委会的几名领导经过一天的开会研究,最终决定:“按上级有关部门的批示,严肃处理涉嫌发表虚假报道的石野”更令我目瞪口呆的是,报社编委会经过一天的紧急磋商,把所有的责任全推到我一个人的身上。《南方都市报》在给我的一份处分决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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