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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和被告双方经过法庭陈述和出示证据之后,法庭调查的焦点很快明晰了。诉讼双方都清楚,事实不一定胜于雄辩,事实得益于雄辩。法院追求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相一致,但是追求与实际之间本身就存在距离,法院通过证据最终认定的是法律真实。
审判长说:“原告之所以诉称被告伪造商品产地及王庙村个体工商户与格律诗公司是隶属关系,其证据作用是为了证明被告在产品生产阶段就已经存在不正当竞争。现在本案的焦点问题是:一、王庙村个体工商户与格律诗公司是否存在隶属关系?二、王庙村个体工商户的生产方式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请双方就这两个焦点问题提出证据和辩论意见。”
肖亚文说:“审判长,我请求法庭准许我方的证人出庭作证。”
审判长说:“准许。”
于是,王庙村个体工商户四个证人进入法庭证人席,这四个人分别是:记录1996年格律诗公司预备股东扩大会议的王庙村小学教师赵丽静、王庙村基督教教会包装场王曼、王庙村板材加工场李铁军、王庙村漆面加工场吴志明。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面,或许由于紧张,或许是法庭的空调在这么多人的屋子里已经不足以达到制冷降温的效果,他们的脸上都浸出了细小的汗珠。
电视台趁法庭对证人进行身份确认和证人义务、法律责任提示的例行程序空档,不失时机地插播一段商业广告。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取代了王庙村6个证人的画面,广告一个接着一个,好像没完没了似的。林雨峰也趁电视插播广告之际喝了一口饮料,点上一支烟,身体靠到沙发上稍事放松。
广告之后画面切换到法庭,来自古城王庙村的四个证人逐一当庭作证——
第一个作证的是王庙村小学教师赵丽静,她说:“我是教师,对村里的生产情况不是太了解,我只证明1996年那份格律诗公司预备股东扩大会议的记录是我亲手写的,当时他们在会上说什么我就记什么,后来每个开会的人都在会议记录上签了名字。”
蒋律师问:“为什么要做这个会议记录?”
赵丽静回答:“我不知道,可能丁哥的意思是留个凭证,证明大家当时都同意了他提的那个干法,避免以后有人埋怨,事后埋怨这种事在农村不稀罕。”
第二个作证的是王庙村板材加工场李铁军,他说:“欧阳找俺几个来北京当证人,让俺告诉法院俺和格律诗公司是啥关系,俺想来想去也不知道该咋说。你要说没关系吧,那公司借给俺钱买设备,买生产材料;你要说有关系吧,俺就没有跟公司搭过边儿,公司只跟包装户签合同,包装户才跟俺签合同,俺只和打磨户签合同。俺从包装户接订单和订金,自己买板子下料,再卖给打磨户,打磨户把腻子打磨好了就卖给漆面加工户,漆面加工户抛光好了就卖给包装户,就是一道工序一道工序卖下去,全都是现金交易。”
李铁军的证言像一段绕口令,让许多人听着都忍不住笑了。
第三个作证的是王庙村基督教教会包装场王曼,这是一个20多岁的姑娘,也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信徒,她先在胸前划了一下十字,这才说:“我向主起誓,我说的都是实话。王庙村的包装户就是基督教会,要说公司跟包装户有啥关系,除了公司借给包装户收购产品的资金之外,就是和公司签订合同的关系,教会基本上都是妇女,挣个包装费。”
蒋律师问:“什么产品?产品和包装上有没有你们的生产标识?价格是谁定的?”
王曼回答:“最开始没啥价格,干完以后一核算就有价格了,时间一长价格就越来越清楚了。产品不一定,有机柜板子,有音箱的空箱子,合同订啥俺就做啥。商标没有,咱这又不是成型的东西,都是按合同做的半成品零件。其实说白了,就是公司帮助王庙村的农民建了一个生产体系,公司要想把钱收回来,就必须得给农户订单。农户也知道这个道理,你把价格抬上去了,公司的产品卖不出去,农户也挣不到钱。”
蒋律师冷不丁问道:“公司给你们开多少工资?”
王曼被这个莫名其妙的问题问得愣了一下,纳闷地回答:“没人给开工资,农户挣的都是利润的钱,干不好的有时候还赔钱。”
肖亚文立刻向审判长说:“抗议!原告律师是在诱导证人。”
审判长说:“抗议有效,请原告代理律师注意。”
蒋律师马上歉意地说:“我收回刚才的问题。”
第四个作证的是王庙村漆面加工场吴志明,他说:“他们几个把该说的都说了,我也不知道该说啥了,再说也还是那些,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凭良心说俺王庙村的农民都不想让公司输官司,再咋说人家公司也是扶贫,公司垮了俺就没订单,俺还欠着一屁股债可咋办哪,俺也不想坑了公司,人总得有点良心吧?”
蒋律师问:“公司不管你们,谁来控制成本、质量?谁来监督劳动效率?”
吴志明说:“监督啥,那不是给人打工,那是自己的生意,你想偷懒、想浪费随便,一道一道工序都是连本带利的现金交易,出了问题你卖不出去就算窝手里了,一赔就是连本带利的赔,关别人啥事?谁也不会去做这冤大头。”
蒋律师说:“你们知不知道,你们的那种生产方式违反了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是违法行为。你们很苦,包括你们的孩子和老人,你们有权要求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合理的劳动报酬,你们不是谁的奴隶。”
吴志明一听就来气了,说:“你这人咋说话呢,农民种地算不算生产?农村哪家的孩子不到地里干活儿?我咋从来没见有人管过,那就不是使用童工了?都别说那好听的,俺村是贫困县里的贫困村,能有个活儿干就不错了。城里咋啦?到城里就能跟城里人一样了?还不是照样干最脏最苦的活儿,到头来连工钱都不给,还不如俺现在这样呢。俺就信丁哥说的那句话,别把自己太当人了,吃人家吃不了的苦,受人家受不了的罪,做人家做不到的成本和质量。除了这,再说啥都是假的。”
蒋律师问:“你们是只接受格律诗公司的订单还是其它订单都接受?如果乐圣公司或其它公司也向你们订购箱体,你们能接受吗?”
吴志明说:“那俺巴不得呢!只要是俺能做的,俺都接,越多越好。丁哥从一开始就跟俺说这个道理,俺也是为了将来能多接活儿这才拼命的,要不然图啥?”
蒋律师早在开庭前就已经把格律诗公司的证据研究得精透,此时明知向证人问不出什么结果,但是还得这样问,不能放过一丝一毫的机会。
证人作证之后退席,庭审继续进行。
审判长问:“诉讼双方除了现有的证据,还有没有新的举证?”
蒋律师说:“我有问题需要向原告当事人欧阳雪提问。”
审判长说:“准许。”
蒋律师说:“我在向欧阳小姐提问之前先向法庭读两段1996年格律诗公司预备股东扩大会议记录,先把一个基本事实确定下来。”
这两段记录是:
第一段记录:欧阳雪发言:我参加这事就三个原因:一是大伙儿请大哥操持这事,我相信大哥;二是这事有扶贫的性质,是积德的事;三是我出的那些钱是我能赔得起的数。我出一百万,但是有个条件,公司的大事咱们可以商量,但日常管理我做不了,一是不懂,二是没时间。如果大家同意我这个条件,我就算上一个。
第二段记录:丁元英发言:从现在起,格律诗预备公司就存在了。我向公司谈两个硬指标,一是明年3月注册公司、申请音箱专利,二是明年6月要发到欧洲十套顶尖级工艺的音箱和配套的机柜、音箱脚架。这两个硬指标不存在争取、尽量这些弹性词,而是必须。围绕着这两个硬指标你们该准备专利资料的准备资料,该向农户下订单的下订单。农户这边有三个硬指标,明年3月必须注册个体工商户,明年4月必须完成发往欧洲的产品。明年6月必须得有批量的产品进入北京市场。为此,农户添置设备传授技术该干什么干什么。马上要入冬了,这个冬天是不要命的冬天。
蒋律师提问道:“欧阳小姐,格律诗公司在你加入之前的酝酿阶段就已经确定了扶贫的性质,包括已经确定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用你的话来表达就是大哥操持这事。〃奇〃书〃网…Q'i's'u'u'。'C'o'm〃你作为格律诗公司51%股份的控股股东,一不懂技术,二不懂管理,三没有时间。我请问,你后来是通过什么方式履行董事长的职责?丁元英在会议上说,我向公司谈两个硬指标,这两个硬指标不存在争取、尽量这些弹性词,而是必须。他还说,农户这边有三个硬指标,农户必须如何如何。显然,丁元英不是在和谁协商,是在下达命令。我再请问,股东和农户有没有可能违抗丁元英的命令?公司和农户在丁元英的手里是不是一盘棋?”
欧阳雪答道:“第一个问题,公司有大事我会找大哥帮我拿个主意,就是丁元英。第二个问题,股东和农户不可能违抗命令,因为是他们请大哥帮忙的,是他们给了丁元英命令的权力,包括我。你请人家帮忙就要听人家的,不然就别请。我感觉,公司和农户在丁元英手里是一盘棋,他既得考虑农户的前途也得考虑公司的前途。农户如果只是打工的就没有长远前途,也就没有做一番事业靠市场生存的积极性。公司的产品如果完全被农户控制,公司就不安全,公司必须得保持一种靠市场也能订购配件的选择。所以,丁元英让农户和公司既从产权上独立又在市场上联系,不然只会越扶越贫,还得把公司搭进去。”
蒋律师说:“刚才农户说到城里干活连工钱都不给,还不如这样。我们不否认社会上有这种现象,但这并不表示因为彼更违法而使此就合法。客观存在与法律允许是两个概念,社会上违法犯罪每天都在发生,不等于因为存在就可以允许存在。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农民兄弟缺乏对复杂事物核心规律的判断以及自我维权意识,我们可以理解,也感到很痛心。如果没有格律诗公司的组织策划和资金支持,就没有王庙村这些专门针对格律诗公司产品生产的个体工商户。如果没有公司的订单,这些个体工商户就无法生存。格律诗公司实际上是以市场经济的方式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因为农户没有选择,本质上还是隶属关系。”
肖亚文反驳道:“市场经济的依存关系不等于资产权利的隶属关系,如果对方律师认为两者属性等同,请你拿出法律依据。扶贫不是给予,不是慈善,是向农民输入一种市场经济的生存观念,建立市场经济的生存方式,丁元英先生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才从产权的根本上让农户独立。王庙村穷是客观条件,过去几十年输血式的扶贫为什么越扶越贫?就是因为农民在等救世主。丁先生用产权独立的方式告诉农户,从来就没有救世主,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靠农民自己。转变了观念的农户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这正是我们党一惯倡导的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
蒋律师不假思索地说:“反对!过去是给党干,现在是给自己干。”
肖亚文立刻对审判长说:“反对!审判长,我认为原告代理律师不可以把党的利益与贫困农民的利益相对立。”
审判长立刻说道:“反对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