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欣华打趣道:“秦老,你可别看他第一次来故意宰人家内地来的人拉,他可是我朋友,要不我了跟你没完。”
秦老板哈哈笑着道:“我怎么敢,什么人我都敢宰,我就不敢宰你小刘的朋友。”
刘欣华对秋水笑道:“呵呵秋水,你都听见了,要是他以后他赶加房租,你就告诉我。”
秦老板道:“呵呵,秋水,你是内地那的。”
朱秋水稍微沉默了一下道:“我原籍是河南开封的。”
秦老板点头道:“哦,内地有很多风景区呀,开封也是不错的地方,以后要是我去内地旅游,你可一定要陪我去。”
三人聊了一会后,秦老板道:“走,我先带你们去看看房间,房子在五楼。”
这个社区一共有三栋住房,秦老板把两人带到中间那栋房子,房子一共有十二层。看样子好像是九零年左右建的。
到了五楼,秋水看了看房间,房子共有两个房间,一个客厅。进门就是客厅,房间的摆设非常不错,很有现代人的气息,家用设施也比较齐备,根本不需要再买些什么。再加上外面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花园。
秋水觉得还行,三人办了手续后。刘欣华因为编辑部还有事,就先走了,走之前欣华交代秋水别望了后天去杂志社报到,正式上班。
秋水收拾好自己的房子,已经到了夜晚。站在阳台上,看着被灯光照耀下,而显得有些朦胧的花园。又是一个新的地方呀,这次不知道又能在这边呆上多久。以前每在一个地方,都不会呆上超过十年的时间。
这样的生活,大概有一百年了吧!朱秋水也记不太清楚了。记得当时自己苏醒了以后,发觉自己已经变了,变得身体不再僵硬,自己也能控制。
后来出来了,发觉整个世界已经变了。洪秀全早已经死了,杨秀清也不知下落。后来回到以前住的地方,发觉自己以前的那家医馆早已经没有了,刘夙也不知道去了那。
为了找她们,一直世处漂泊着,可是却发现了一个问题。自己自己已经是一个变异的僵尸了,一个不同如吸血鬼的吸血鬼。还是要以血为食,就跟吸血鬼差不多,但是却不怕阳光。还好当时是动乱的社会,经常有死人,还不用自己去吸活人的血。即使一时找不到,但也坚决不吸活人的血,会去找动物的血来吸。
可是自己却知道不能再去找她们了,因为不想让她们发现了自己现在已经是一个怪物,一个吸血鬼。因为怀恋她们,所以自己给自己改了一个名字,叫朱秋水,意寓秋水伊人,在水一方。吸血的情况一直到五十年代才好转,可以不再吸血。像以前吃一些食物,当时自己还以为已经变成人了,可是当看到南京那次人的大屠杀,切底的改变了自己的想法。整个人愤怒的开始发狂,背后长出了一对大大的蝙蝠样的翅膀,僵尸牙也再度出现,后来杀了军不知道多少人。
后来自己切地的明白,已经是一个僵尸不僵尸,吸血鬼不吸血鬼的新怪物。还发现自己拥有了一些比较特殊的能力。
在生活中,自己也一直做一个跟普通人一样的人。为了不让身边的人发现自己是一个不老不死的怪物,一个吸血鬼。所以会经常在一个地方呆不上十年,就会换地方。
朱秋水(朱玄)看着天空的月亮感叹道:“又是一个新的地方,希望还能像以前一样能过着这平淡的生活”
(以后改名朱秋水)
第七章
今天是朱秋水第一天正式上班的日子。老天好像是要庆祝一下这朱秋水的第一次上班,特意一大早就把太阳高高的挂起。朱秋水站在房子里面,看着这可恶的太阳。这七月份的太阳最为火辣,一早上就散发着它无穷的热量。朱秋水有些厌恶的看了下外面,嘀咕道:“靠,真不是个好天气。”
朱秋水虽然和别的吸血鬼僵尸有些不同,但还是属于黑暗生物,对于这艳阳天,虽然不怕,但总还是有那么一些厌恶的感觉。
朱秋水这近一百年的时候可不是百活的。记得以前因为孤独寂寞,因为自己是人类心中的怪物,整个人简直快疯掉了。后来看多了人间的百态,整个人的性格都变得多变,开始随着环境,周围说发生的事物来改变。也不会再去消极的面对以后的生活。“日子还是照样一天天的过,难道真让自己变成疯子吗?大不了要命一条,还得死得了先。”这是朱秋水的个人格言。
整个人好好的收拾了一翻,随便吃了点东西,这才准备去上班。看了眼放在桌上的文件夹,把手一伸,文件夹就自动飞到手里。拿着文件夹,走出了房门,头也没回,门就自动关好了。这是朱秋水的控物能力,可以说是到了随心所欲的境界了。好像那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像是自己有生命一样,根本没有人去控。不过这些能力朱秋水自己也知道是超出常规的,基本上是不会在人前表演的。只是独自在的时候才会用,毕竟这能力用起来能方便。
现在这时候正是上班的高峰期,公汽里面有些拥挤,男男女女的都挤在一起。朱秋水就是这些上班族中的一名。因为第一次来到陌生的地方,朱秋水觉得还是应该先了解一下这边的情况。所以选择了坐公汽,并没有打的(di)。再说了,自己又不是本地人,指不定还会被的(di)哥当成冤大头,带着多世去转一下。
现在正是夏天,男男女女的穿的很少。大多数女人都穿着那种露背低胸装,朱秋水的前面正站着一个漂亮的女人,不知道是谁,偷偷的伸手在女人的屁股上面捏了一把。女人生气的回过头来正好看见站在身后的朱秋水。朱秋水并不知道有人摸那女人屁股,见这女人回头看着自己,礼貌的笑了笑。可不想这一笑被女人看成了淫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低声咒骂了句:“色狼。”
朱秋水错愕的站在那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自己怎么一下变成色狼了。此时正好余光见一只手正向那女人的屁股上捏去,朱秋水立即明白了为何被人认为是高贵色狼一族的原因了。朱秋水自然不会放过那人,顺手就抓住那男人的手,稍微用力的在那人的手腕上捏了一下,让那手腕脱臼。别忘了朱秋水以前是医生,对人体骨骼熟的不能再熟了,下手也很有分寸。那人痛得在车内“哎哟”的一声惨叫。
引得车上的人都回头看过来,朱秋水早就松开了手,别人自然是看不出什么异状。回头也就见一男人捂着手,好像很痛的样子,手上直冒汗。大家见没什么有趣的事看,也就没再注意这边了。
朱秋水也没对那误会自己的女人做出解释,反正下了车谁也不认识谁是谁。这样的事早已经屡见不鲜了,以前一开始发生这样的事的时候,新闻还要报道一下,现在这早就不再是新闻了。一百年的时间早以让朱秋水看事情看得很平淡了,对这种事情也就抱以一笑的态度,事不关己,莫不关心,小事不理心理。
TS杂志社坐是在新界一个繁华的地段,下了公交车,前走几步就到了。前天签约的时候来过一次,这里还算熟悉。
走进电梯,却发现刚才那麻自己色狼的女人也在里面。刚才一直在看TS杂志社周围的情况,没注意这女人,现在才发现。到这里上班的人都是在TS杂志社的工作人员,因为这一栋楼都是属于TS杂志社的,前天刘欣华都介绍过。朱秋水心想,莫不会这女人是自己的同事吧,那事情就够巧了。
那女人见色狼居然胆子这么大,居然跟着自己到公司来了。自然是防备的看着朱秋水,还好现在是上班时间,上班的人都是刚来,所以人还比较多。不然恐怕那女人可能会大喊,外加用上防狼十八绝技了。
朱秋水明显的感觉到女人的敌意,确也没办法,干脆来个眼不见为尽,没再注意那女人。说实话,那女人看起来还是挺漂亮的,长发,外加一身职业装,看起来显得有些略带高贵,给人一种不忍亵渎的感觉。怪不得车上会有人摸她屁股,对男人而言,可能这样的女性,对男人最具有诱惑力吧,男人是最喜欢征服这类性格的女人了。
但是女人对朱秋水的诱惑力不大。因为自己也知道,对于自己这样的人,爱情,是一种遥不可及的东西。因为自己明白现在自己是个怪物,不老不死的怪物。难道谁愿意看着自己的爱人,亲人在身边一个个的死去?从内地到香港来,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基如逃避这方面的问题。
到了八楼,朱秋水没有做任何停留,走到纵人的前面,也没再看那一直瞪着自己的女人。到了接待处,对接待小姐道:“你好,我是今天来上班的朱秋水,请问刘总编在吗?”因为这是工作地方,闲人不得入内,而朱秋水刚来,现在工作证还没有发下来,具体工作也还没有安排,所以朱秋水还得先找接待员。
接待员职业性的笑道:“哦,你就是今天来的朱编辑呀,想不到这么帅,刘总编已经交代过了,你来了就直接去他办公室找他吧。”
朱秋水点点头,对接待的小姐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点点头道:“知道了,谢谢。”然后就走了。朱秋水可不知道自己虽然和吸血鬼不同,但吸血鬼的优雅,高贵等气质可是都具备。再加上那因为近一百年的成长,使得双眼看起来淡淡的,又有一些放荡不羁的感觉。刚才就不自觉的散发出这种气质。
直到朱秋水走得不见人隐,这才收回自己的目光。这时那叫朱秋水的女人走过来对接待处的接待小姐问道:“小唐,那男人怎么进去了?”
小唐看是编辑部的赵玲,道:“哦,他呀,是刚来这上班的编辑呀,怎么你认识他?他可是从内地来的,赵姐是不是看上他了?呵呵”两人也认识好几年了,所以也算熟悉,不禁开起了玩笑。
赵玲瞪了一眼小唐,有些生气的道:“别乱说,谁会看上那个色狼。”
小唐诧异的看着赵玲道:“怎么,你怎么知道他是色狼?”接着又疑惑的道:“你们不会”
赵玲提起这事就生气,愤愤的道:“别乱猜,”接着把早上的事说完“反正那人就是一色狼,你以后小心点。不说了,我去上班了。”说完走到一边去打了卡,然后走进办公区
朱秋水走进刘欣华的办公室后,两人聊了一会,刘欣华介绍了一下公司的情况。朱秋水对公司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原来刘欣华是一本综合杂志的总编辑,其综合了经济,娱乐与各类故事。而这每个部门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像他这样的总编辑在公司还有几个。
朱秋水问道:“那我等会去哪个部门?”
刘欣华想了想道:“等会你先跟着赵玲吧,她是故事专栏的编辑,你先在她手下做副编辑,她哪个编辑部比较忙,所以你就先去帮一下他吧。”
朱秋水并不知道赵玲是谁,点头道:“那好,就这么定了。”
刘欣华道:“等会部门的情况与工作安排她会跟你说的。”接着看了看手表道:“大概现在她应该在上班了,你等一下。”
说完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喂,小赵呀恩。你等会到我办公室来一下你不是说一直缺人手嘛,现在我给你安排了一个哦,好,那就这样。”
挂了电话略带一丝坏坏的笑,对朱秋水道:“她可是我们整个编辑部的美女哦,至今还是单身呢,你小子可要把握机会,呵呵”刘欣华只知道朱秋水没有女朋友,也没有结婚。所以就顺便把她安排到她身边,给双方一个机会,说不定什么时候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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