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的一定会发生。阿弥陀佛。”尘法大师眯了眯眼,笑得很平静,却颇有深意。
霍长乐怔怔地看着尘法大师,心中渐渐明了。
尘法大师想告诉她的,无非就是:该发生的总会发生,不论时间变得远了还是近了,过程变得简单了还是复杂了,历史的长河终究还是会按着自己的轨迹一路前行,到达她所知道的终点。
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
虽仍有疑惑,但霍长乐心中逐渐拨开云雾,豁然开朗。
☆、21一起来补粉
霍长乐谢过尘法大师,也觉得不好再留在此地打扰他,便起身告辞。尘法大师淡淡应了一声,微笑目送霍长乐离去,只是眼底却闪过了几丝复杂的情绪。
就在霍长乐就快走出门口的时候,尘法大师忽然开口道:“施主,且慢。”
霍长乐疑惑地回头,恭敬道:“大师可还有事?”
尘法大师巍颤颤地走过来,从怀中取出一串佛珠。那串佛珠非常独特,黑色的编织绳上串着三颗红色的玛瑙石,光华流转,触手却十分冰凉。
“施主,请收下此物,佩戴在身上。”尘法大师淡淡笑道:“施主命中有三大劫难,最终化解之时,便是施主得以归去之时。从何处来,向何处去。”
霍长乐心中震撼。他的意思是……自己在度过了那劳什子劫难后,便能回到现代?
谢过尘法大师,她将信将疑地把玛瑙戴在左手手腕上,便走出水榭,顺着刚才的回廊走出寺门,正好看见远处的天边一道银白色的闪电闪过,直劈云霄,亮如白昼。紧接着,一声闷雷声,轰隆一声巨响,仿佛在耳边有炸药爆炸发出轰鸣。
看样子,是要下大雨了。山路难行,马车更不可能上来接载,看来还是要早走为妙。
思及此,霍长乐便大步走向水榭。
然而,老天爷没有如她所愿,豆大的雨滴很快落下来,势如倾盆倒水,一发不可收拾。
或许也是受到了这声可怕的雷声还有倾盆大雨的影响,原本在水榭中的各美男子都纷纷疾步离开那看起来孤零零的水榭,走到看上去更显坚固稳定的寺庙内躲避。
容惜有点搞不清状况,只是看到霍长乐的脸色由阴转晴,便也安心下来,懵懵懂懂地牵着霍长乐的手,一同进入佛寺避雨。霍瑜没有问尘法大师和她说了什么,只是在她头上撑起了伞,挡住大雨的侵袭。
正如他一直以来,都努力张开自己的羽翼,在她头顶的天空上保护着她。
霍长乐无声地靠近了霍瑜的肩膀,轻轻用脸颊碰了一下。
大雨滂沱中,一切似乎都缓慢了起来,就像是电影中一帧一帧放映的慢镜头,她看见霍瑜慢慢转过头来,嘴角慢慢向上轻扬而起,笑得是如此温柔。
因为那个碰肩膀的简单动作,她忽然想起一些前尘往事。
前世的她从小就很独立,很少会有向家人撒娇的时候。记得在念高中时,一个寒冬天,她生了场急性病,一直上吐下泻,导致虚脱被送入医院。她的哥哥向上司请了假,几天几夜都悉心照顾她。某天,她要坐起来看书,她的哥哥帮她垫个软枕头在背后好让她更舒服,就在这时,她用脸颊轻轻地蹭了哥哥的肩膀两下。
那是她在用自己的方式,悄悄地表达谢意和感激。
而如今,这个动作已经很自然地用到了霍瑜身上。
从前她只是把霍瑜看作是萍水相逢的、终有一天要分离的朋友。原来,不知从何时起,在她心里,霍瑜已经成为了她真正意义上的哥哥了。
钟山寺后院一向人烟稀少,今日却一反常态地挤满了各色美男子。虽然钟山寺的僧人有马上拿着雨伞出来接人,但他们还是不免淋到雨水,因此形容都有些狼狈。只有一人,发丝沾满了晶亮的水珠,衣衫也淋湿了不少,却依然从容淡定,仿佛身上穿的不是湿淋淋的衣裳,而是矜贵的华服。这等作派在一众衣冠楚楚的美男子中自然算是很普遍,但若是在一群落汤鸡中,他的神色依然保持着一贯闲适和漫不经心,丝毫不见狼狈,便是非常鹤立鸡群的,让人看了不由在心里一赞。
这人自然是谢若璋。
说起来,他脚上穿的木屐在雨天里也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他的不适感。
霍长乐在一旁轻轻擦干头发,身上雨水黏糊糊的十分不舒服,脚上丝履也湿透。但因为她的身份问题,实在不能在此处换衣,只能忍耐。幸好,在东晋时期,文士还是比较爱惜自己的面子的,因此现场的许多人再不舒服,也只是默默忍耐,想等到无人处再打理干净自己。所以,她倒也不算很突兀。
就在这时,霍长乐忽然听见她身后一个男子道:“啊,我的粉都化掉了,先补一补再说。”
补……粉?
有那么一秒钟时间,霍长乐以为自己幻听了,甚至有种又穿回了现代的感觉。
她顺着声音来向望过去,只见那是一个身高八尺、相貌清秀的男子,手拿着一个小盒子,如他自己所说的……在补粉。
有没有搞错?男子也化妆么?在偶像明星大行其道的现代,男人化妆自然不出奇。但是,在千年前的东晋,原来便已经有化妆的“潮男”了么?
她记得魏晋时期,出了一个典故叫做“傅粉何郎”,这个时代的人们认为皮肤白皙嫩滑、白里透红这个条件也算是美男子的评判标准,这也难怪会有男人化妆,以后天努力补先天之不足了。
淡定,这是这个时代的文化,需要理解。只是没想到,男士化妆品的出现居然可以追溯到千年前的东晋。
只是,男人擦粉,实在是让她有些恶寒。霍长乐正想调转目光,随意一看,却又看到了另外一幕:几个身材高挑的文士,在讨论买粉心得。
“李兄,上回你送我的这盒粉我用了,感觉很不错,不知道能否告诉在下购买的地址?”
“哇,何兄,你换了一种粉用么?这是哪家胭脂铺出品的?”
叽叽咕咕,叽叽咕咕。
看着他们热衷讨论着化妆品的模样,霍长乐心里不由浮起了一个猜想:该不会……在场所有男人,都擦了粉吧?又环视全场一圈,发现大约百分之三四十的男子都在补粉。
想到自己就站在一群涂脂抹粉的男人中间,霍长乐身上冒起了鸡皮疙瘩。
理解归理解,只是感受依然很难忽视。
就在这时,厅门被打开,只见尘法大师带着几个弟子来到这里,对厅内所有人道:“各位施主,此暴雨之大百年一见,如今山道湿滑难以行走,贫僧认为,各位不妨在本寺留宿一晚,等明日雨停再回去。”
霍长乐也早料到会这样。今日一天下来,她也很疲惫,眼下只想早些进入卧房,好换下湿淋淋的衣裳。无奈的是,钟山寺本身和尚就少,因此眼下能打扫出来的房间不够用,只能两人一间房。
霍长乐最后选择了与容惜一间房,理由当然是:容惜年纪够小,且对她知根知底。霍瑜则与另一文士一间房。
穿过回廊,霍长乐和容惜走向房间。因为倾盆大雨一直未停,还有越下越大的倾向,尽管还是午后,但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蓝黑蓝黑的好像夜幕初临时的天色。容惜跑入了房间内把灯点亮,霍长乐才把门关上。
山中热水一时供不应求,但是钟山寺的僧人还是在每个房间内都放置了一盆热水,以供给房客擦身。
看见四四方方格局的卧房里只有一扇屏风,霍长乐想了想,问容惜道:“阿容,你先换还是我先换?”这个换,自然是指在屏风后换衣服。虽然容惜年纪小,霍长乐真实的年纪是他的两倍有多,但是毕竟还是男女有别,更何况古代对礼义廉耻的约束比现代多得多,为了容惜的心理健康着想,她必须要避嫌。
“阿姐你先换吧,衣服湿湿的怪不舒服的。”容惜声音小小的,同时背过小小的身子去,只是耳根却爬上了红云,似乎对这个话题不是很好意思。
霍长乐有些忍俊不禁,也怜惜容惜一身湿透,便加快手脚收拾自己,很快便换上了干净干燥的衣裳。接下来,容惜也照葫芦画瓢,很快地换好了衣裳。顺带一说,这衣裳也是由钟山寺友情提供的。
眼看窗外雨势不变,连带着空气也凉快下来,今日的诗会被迫中止,只能择日再行。况且,霍长乐今日想要结交文士的目标还没开始,便因尘法大师的一席谈话而结束,眼下看来,雨停了,文士们就该走了,那她这个计划也只能留在下次了。
晚饭很快送到,霍长乐谢过了那少年僧人后,少年僧人红了脸,便急急脚离去了。
在房内用完晚膳,时间还不算晚,但是霍长乐的上下眼皮已经开始打架。今日确实也是累了,眼看再坐下去也没什么事干,倒不如早些休息。便脱下鞋袜,露出了白玉般的双脚。接下来,她又解下头上的发带,一头青丝如瀑洒下。
钻进被窝里。头一沾枕头,霍长乐便有点昏昏欲睡的感觉。床铺很硬,被铺也不是崭新崭新的,只是洗得很干净,有股阳光的味道。瞧见容惜愣愣地看着她,便淡笑道:“阿容,你怎么看着我发呆?”
“阿姐,我在想,今晚睡在门口那儿好,还是你床铺前的地上好?”
“说什么呢,我们肯定是一起睡的。”霍长乐捏了捏容惜的脸,看着他的眼睛,诚挚道:“现在已经是初秋,山里夜晚天气凉,再加上这等暴雨……你也别不好意思,你比我小那么多,在我眼里,你就是我弟弟。这床铺很大,两个人和衣而睡绰绰有余。”
容惜顺从地点点头,半晌,才想起来要反驳:“阿姐,我没有比你小很多,我只比你小三年。”
“是是,三年也不少了。”霍长乐摸摸他的头,打了个呵欠:“没事就快休息吧。”
容惜蹬蹬蹬地把门锁好,然后把小鞋子蹬了,手脚麻利地爬上床,却不敢贴着霍长乐,只敢悄悄地依靠着霍长乐,手指捏住了霍长乐的衣角。做完这一切后,他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睛。
☆、22溺水的阴谋
霍长乐给他掖了掖被子,便也睡下了。半夜,熟睡的容惜很自然地就抱着霍长乐的胳膊睡觉。因为多年没有与人同床共枕,因此睡不着的霍长乐不由有些好笑,她发现小孩子都特别喜欢粘着抱着大人睡觉。在前世,她曾经帮忙照顾过表姐的一对上小学的龙凤胎,晚上两个小孩子便是吵着要跟表姨一起睡,他们熟睡了之后也是像容惜这样,一人抱着霍长乐一边胳膊睡觉,小脚丫还都跨到了霍长乐的腰上面去了。可怜霍长乐因此整晚都在做被八爪鱼缠着的噩梦。
如此看来,容惜的睡相已经是非常乖巧的了。
脑海中慢慢浮现起前尘往事,温柔地涤荡着她的心。终于,听着屋檐嗒嗒落下的雨声,睡意终于来袭,霍长乐终于陷入了沉眠。
到了下半夜,霍长乐身旁的容惜忽然慢慢坐了起来,这一动,便惊醒了霍长乐,霍长乐迷迷糊糊地看向他,容惜揉着眼睛,小声道:“对不起,阿姐,吵醒你了。我想去尿尿……”
霍长乐迷迷糊糊地听完,便又转头继续睡了。
过了不知道多久,霍长乐没有真正睡着,便微微撑开眼睛,条件反射地往身边一摸,感觉到一片冰冷。
容惜不在。
应该说,容惜还没回来。
霍长乐摸摸昏胀的额头,慢慢坐起来。她记得,距离容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