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抬到床上去!”
“快掐人中!”
“快拿玉清丹来!”
何小慧在黑暗的河流上拦住那个已经离魂的姑娘,好心劝道:“她们在想尽办法救你,你为什么不回去?又没鬼差抓你。”
姑娘回她:“你也没鬼差抓呀,你为什么不回去?”
“我不知道怎么回去。”还有一句话她没说:“我没脸回去”,被暗恋苦恋痴恋的人那样鄙薄后,她还拿什么脸在他的手下工作。
姑娘马上提议:“那不如你留下来,我正好去找我爹娘。”
“你爹娘都……那个了吗?”何小慧一阵怜悯,小姑娘顶多七八岁的样子,居然就父母双亡了,也是个苦命的孩子。
“嗯,所以我要去找他们,你既然没地方去,就留下来吧。”
何小慧还待说什么,姑娘已经不由分说把她往自己的遗体上一推。
再醒过来时,何小慧变成了父母双亡、正要去梁国都城上京投亲的俞宛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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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侯府寄孤女 第一章 少女长成
弄清楚俞宛秋的身世后,连何小慧也不由得感叹,难怪俞宛秋情愿追随父母而去,作为一个自小养在深闺的稚龄之女,她即将要面对的一切实在太复杂、太难应付了。
当时船舱里有一副棺材,里面躺着小宛秋的嫡母。俞宛秋是庶女,却是其父俞慕凡唯一的骨血,由于生母何氏产亡,遂由嫡母沈鹃养育,从小爱若珍宝。
可惜好景不长,俞宛秋长到八岁,身为凌洲知府的父亲突然在任上病故,作为官员家属,她们自然要给继任挪地方,扶棺回原籍去。
要说起来,俞家也是祁阳大族,但到底不如嫡母出身显赫,乃是侯门千金,簪缨贵胄,祖上还是开国元勋。当年若不是俞慕凡高中状元,又玉面红袍、白马金鞍夸官游街,被隐身在飞凤楼上的侯府小姐看上了,只怕还攀不上这门亲呢。
嫡母沈鹃带着唯一的女儿宛秋扶棺回俞家祖籍安葬亡夫后,本来准备守墓三年的,后来不知为何,只守满了一百天就匆匆收拾行囊北上,甚至等不及沈家派人来接。
当沈鹃的二哥沈鹤赶到夔江码头迎接时,沈鹃已经病得奄奄一息,只来得及交代后事就撒手尘寰。沈鹤临时请人买来棺木装裹妹妹的尸体,原船返回,送她去丈夫的祖籍合葬。是夜停泊水次,俞宛秋思及半年内连失双亲,从父母膝下的娇儿变成了孤女,悲不自禁,彻夜哭泣,终于晕倒在地,灵魂出窍后再也不肯回转,执意追随父母而去。
不知沈鹃临终时跟沈鹤是怎么交代的,沈鹤竟然没让俞宛秋跟他再回祁阳原籍安葬嫡母,而是让她随灵三日后就派人把她直接送到了上京的威远侯府。
由于没有八岁以前小宛秋的记忆,对沈鹃母女在俞家老宅那一百天的生活经历何小慧无从得知,但肯定是不好的。沈鹃还不到四十岁,身体也没有什么大毛病,不过悲伤了些,何至于三个月就垮掉,以致无法撑到回京。小宛秋哭一晚上能魂魄离体,也就是濒死,同样有些匪夷所思。
如果这对母女短期内相继殒命是人为的,究其原因,无非是为了财产的争夺。
知府本就是肥缺,凌州首府南府更是陪都所在地,繁荣程度直逼上京,俞慕凡宦囊丰厚可想而知。握在孤儿寡母手里,家族的人如何不眼红?“鄙夫无罪,怀壁其罪”,尤其在男尊女卑的社会里,只剩一个庶女,这一支等于是绝户了。别说叔伯,就连亲爷爷亲奶奶都会逼着沈鹃把亡夫的遗产拿出来分给姓俞的本家人,或逼着立嗣,或逼着分产,沈鹃那种出身高贵的千金小姐,哪里受过这种气,几个月就被他们磨死了。
何小慧进入俞宛秋身体的最初一两年,也一直缠mian病榻,房里整天一股子中药味,直到过完十岁生日后,才慢慢好转起来。
也多亏了有这一两年的缓冲期,让她得以适应这身体,适应这无意间闯入的新世界。
经分析比对,她发现,她进入的这一时空相当于中国古代中晚期,文明程度跟宋元相仿佛。虽然以耕种为主,是典型的农业国,但大城市,如国都上京,陪都南府,也有几十万人口,商铺密集,商业繁荣。
让她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里并非完全的异时空,而是和她所来自的那个时空共有一段相当长的历史,就如同母体的一卵双生,同根同源,却繁衍出了两个不同的个体。
具体地说,这里的人知有汉唐,却不知有宋明,历史似乎在唐末的某个年代出现了裂变或分叉,她所来自的那个时空经历了五代十国后,由后周的赵匡胤取代柴氏建立了宋朝,这里却是由梁氏取代赵氏建立了梁朝。
俞宛秋曾认真研读过那段与过去世界相关联的历史,发现时空的变异从唐末就开始了。这里也有类似五代十国那样的争战史和兼并史,但国名不同,一大批叱诧风云的人物更是闻所未闻,如梁国的开国之君梁世钊,在她所熟知的历史中就不见经传。
盛唐陨落后,旧的秩序无力维持,新的秩序尚未建立。乱世中群雄并起,天下纷争,当时豪杰,会有一些湮没无闻很正常,但为何会冒出一批完全不知道的人物建立了一段完全不知道的历史呢?
这种超出理智思考范围的问题,俞宛秋不会白费脑筋去多想,她都能从现代穿越到古代了,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所幸,这个时空也是从汉唐发展来的,举凡社会制度、语言文化、风土人情等都一脉相承,让俞宛秋不至于太陌生。
比如,这里的朝廷同样设三省六部,只是部名、官名略有不同。像嫡母沈鹃的大哥沈鹏,官衔就是民部上卿,主管户口土地、赋税财政等,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户部尚书。
这里也有科举,允许平民通过科举入仕,但人数极少,上流社会的主体仍然是世家贵族子弟。整个社会等级森严,贵族家庭大量蓄奴,奴仆可以任意买卖,生杀予夺全在主人。
最让俞宛秋不能适应的,是对女性禁锢过甚,越是富贵之家越是讲究“内外之防”,未婚少女只能自闭闺阁,感觉像坐牢一样。
以前看古人写的《烈女传》,什么胳膊被男人碰了一下,为表贞洁,就把整只胳膊砍下来,这样变态残忍的举止还被当作妇女楷模立传,让现代的何小慧庆幸自己生在现代。谁知不小心穿越成了古人,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侯门一入深似海”。她从八岁入威远侯府,到十三岁,也就是整整五年间,没离开过府门一步,准确地说,是连侯府的大门都没到过,活动范围只局限在二门以内。
带上丫环女扮男装出去逛街是不可能的,每一层门都有人把守。贿赂他们没问题,问题是出去之后会被他们当成新闻到处传说,甚至演变成各种版本,到时什么闺誉都完了。
要出门,就得有正当理由,比如走亲戚,或去庙里烧香还愿,沈府的女眷也出门的,只是不会带上俞宛秋,开始两年她病着,后来就被人遗忘了。
第一卷 侯府寄孤女 第二章 婚姻大事
沈家对俞宛秋冷淡归冷淡,苛待是谈不上的,一进府就拨给她一个单独院落,一应吃穿用度跟沈家的几个小姐也没多大差别。这对看惯了现代社会冷漠人际关系的何小慧来说,已经算相当厚道了。
偏偏乳母兰姨不以为然,几次在自家姑娘耳畔嘀咕,说当年沈鹃江上托孤时,她躲在另一边的舱房里扒着门缝偷看,亲眼看到沈鹃给了沈鹤一堆银票地契,价值不可估量。别说只是寄养几年,就算供养她们主仆一辈子也只赚不赔。沈家却把俞宛秋丢在最偏僻的后院一角,平时家里来了什么客人,几位沈小姐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出去见客,接受一干贵妇人的鉴赏和夸奖,俞宛秋却极少有这样的机会,照兰姨的话说:“分明是怕姑娘抢了她们的风头”。
俞宛秋总是笑着安慰忿忿不平的乳母:“这样很好啊,那些人是沈家的亲戚朋友,和我又没什么关系,我一个都不认识,去了才尴尬呢。”
“姑娘你不懂”,兰姨摇着头叹息,“女孩子养在深闺,除了家里人见过,外面谁知道你长得是圆是扁那,不通过这些人口耳相传,平白无故地,好亲事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俞宛秋初听讶然,因为兰姨第一次抱怨的时候她才十一岁,不由得感叹古人和现代人思维方式的不同。现代十一岁的女孩,父母只会盯着她的成绩单,若有早恋倾向,那是一定要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放到古代,婚姻问题反而成了忽略不得的头等大事。
俞宛秋一年年长大,兰姨也越来越坐不住,就在这个燕子飞回来的早上,俞宛秋刚从早餐桌上端起小米粥,兰姨就一阵风似地卷进来,先示意几个丫头出去,然后郑重其事地告诉宛秋:“我打听清楚了,今天南府的太妃和王妃都要来。”
“嗯”,俞宛秋低头喝了一口粥,聪明地没问乳母:“你打听这些干嘛?”免得看她痛心疾首、恨铁不成钢的眼神:“姑娘你好糊涂,这关系到你的终身大事啊啊啊!”
“就凭同是来自南府的老乡,她们也该让你出去见见客人吧。”兰姨掏出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她人到中年,在沈府的日子也算安逸,身子日渐发福,容易出汗。
俞宛秋忍不住说:“我家又不是世居南府,只不过爹曾在那儿当过两年官,也早是五年前的事了。”仅凭这就去跟皇亲国戚攀老乡,会不会遭人鄙视?
兰姨长眉一挑,话语中加进了几分笃定:“老爷可是那儿的父母官,在任期间也跟王爷来往过。”
“那太太去过王府吗?”她没有小宛秋的记忆,所以不知道这些。
兰姨骄傲地回答:“当然了,安南王府跟威远侯府可是世交,安南太妃跟府上的老太君是姨表姐妹,安南王妃又跟二太太是姨表姐妹。”
看她一幅“与有荣焉”的样子,俞宛秋不得不提醒:“妈妈,你别忘了,我并不姓沈。”和安南王府有通家之谊的是沈家,而不是俞家,所以这两府的尊荣与交情,都和她俞宛秋扯不上关系。
兰姨有点急了,拔高嗓音说:“可姑娘的嫡母姓沈啊。”
俞宛秋轻轻回道:“妈妈你也说了,只是嫡母,我并非她亲生,身上没有沈氏的血脉。”
兰姨何尝不知道这些,她只是忧心,只是不甘,闷闷地说:“姑娘眼看着就满十三进十四了,虽说现在还不急,可沈家就这样把你关在后院不让见人,一年年蹉跎下去,等他沈家的小姐们全挑完了,剩下的不要的才轮到你。”见宛秋无动于衷,索性给她下重药:“沈家最小的七姑娘今年才九岁,姑娘可有得等呢。”
俞宛秋瞅她满脸愁容,心里有些感动,她鸡婆归鸡婆,倒是真心为自己着想,这世上,也就只剩下这么一个真心待她的人了,故而陪起笑脸,偎着她撒娇:“我不嫁人,天天陪着你不好吗?”
兰姨摸了摸她的头:“你嫁人了一样天天陪着,难不成你一出嫁就赶走奶娘?”
俞宛秋忙道:“当然不是!我的意思是说,不用出嫁,我也可以养你一辈子”,见茗香领着人进来收碗,又笑着补上一句:“也可以养你们一辈子。”
此话一出,连在卧房收拾的素琴和纹绣都跑出来道:“有姑娘这话,我们几个可就赖上了。”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俞宛秋向她们郑重承诺。自从来到这异世界,就跟她们几个相依为命,名为主仆,实为亲人。这个世界女人的地位本就低,奴仆出身的女子,即使她肯放她们自由,也很难过上幸福的日子,还不如跟着她,起码一辈子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