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雕双穿)回首向来处》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射雕双穿)回首向来处- 第2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对太阳的崇拜刻在了所有仰天地鼻息而生存的部族里,漫长寒冷危机四伏的黑夜,明亮温暖充满生机的白昼,交替而来,或许就是远古神话中善恶之战的最真实最直接的原型。不过,现在还不到听故事的时候呢,那要等到傍晚牛羊归圈,篝火生起,老萨满穿上缀满铜铃和彩布条的衣服,敲着蒙牛皮的双面鼓,边跳边唱起颂扬天神腾格里的歌谣,切下大块大块的肉送进火堆作为祭祀,最后,他会听到神谕,以朗朗上口的歌谣的形式,传达给部落的众人。

萨满教是很有趣的原始宗教,萨满是人与神沟通的媒介,通神后,神会回答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大到明年的雨水,战争的凶吉,小到牛羊的产崽,孩子的取名。萨满通常还是部落里最多才多艺的歌舞家,最浪漫的诗人,最高明的医生,最杰出的星象家,有一些老萨满,还要兼任成为最睿智的预言家,最雄辩的政治家和外交家。

在萨满的歌谣里,我慢慢学会了这个游牧民族的语言,古蒙语,在我来的那个世界应该都已经无迹可寻了吧。四年的时间,我终于弄清楚了我现在何朝何方,不过这都不重要了,对不对?

请神的仪式结束后,阿妈会抱着我坐在篝火旁,听老人拉起马头琴,唱起英雄的传说。阿妈高高的个子,眼睛明亮得像清晨的露水,她曾经是草原上的第一美人,歌里唱到,父亲在呼伦贝尔草原上迎娶她的时候,马队排到了天边,百灵鸟齐声欢唱。她随父亲征战多年,曾被敌人俘虏,生下了大哥术赤,她并没有受到失贞的指责,相反,她的忍辱负重是最高的荣誉。在这份荣誉的照耀下,连同术赤也没有被人看轻,他依旧是父亲的嫡子,我的大哥。

是的,在这草原上,生存才是最大的忠诚,什么贞洁什么烈女,都是狗屁。

阿妈有些老了,细纹爬上了她的额头,却让她更加威严,爬上了她的眼角,却让她的笑容更加慈爱。哥哥们都大了,跨上了战马,举起了刀箭,只有我还能享受被阿妈抱在怀里的特权,就连最小的哥哥拖雷,刚刚六岁的他也只能忍住羡慕的眼神,故作坚强地拒绝母亲的怀抱,挺直腰板与同龄的孩子在泥水里摔打滚爬,把额角的伤疤当作勇士的勋章。

阿妈很忙,不能抱我的时候就把我交给三姐姐,她叫阿喇海别吉,我知道,她是日后的监国公主,在父兄四处征战时举掌粮草,现在的她,温柔安静,秀丽的眉宇透着睿智威严,我从不敢惹她生气,只是乖乖地坐在一旁,看她鞣皮子,缝衣服,挤马奶,蒸奶酒,拿木杵搅拌锅里的酸奶,用煮饭后的余火慢慢熬成奶渣,再压成小饼,用绳子穿起来晾成奶干。

她会把浓浓的奶渣挑上一点,放在我嘴里,做为我乖巧听话的奖励。

谁知道这样的日子,能持续多久呢?

大姐姐在刚生出新草的时候出嫁了,这是我来这里后亲眼目睹的第一个婚礼。她嫁给父亲的好兄弟,那个人高大威武,乱糟糟的胡子和头发连成一片,笑的时候能震起飞鸟,用一只手掌就可以把我托到半空。我抓住大姐姐的衣角呜呜地哭,我不想温柔的她这么早嫁人,还是如此凶恶的人,大姐姐百般哄我,最后没了耐心,恐吓我说,如果我再哭,她以后就再也不回来看我了。

然后她也哭了。

最后,她涂了胭脂,穿上嫁衣,送亲的马队蜿蜒到天边,我手里抓着炸得金黄的奶果子,哭得稀里哗啦。三姐姐没有责骂我,轻轻把我的眼泪擦干净,但是她不知道我心里的事,永远不可能知道。

总有一天,我也要嫁给一个父亲一样骁勇善战的的勇士,然后像母亲一样,管理掠夺来的战利品,其中包括夺来的女人,我要让她们俯首顺从,共同劳作,然后,以太阳般的慈爱,抚育成群的子女。

不,我做不到!

我第一次开始怨恨自己的命运。

有如此多的人都遵循了社会的规范,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结婚生子抚育后代,在这土地上骄傲而卑微地生存,成为一个生生不息的循环。

可我,一定要成为那循环中的一部分吗?

我享受着父亲的庇护,母亲的慈爱,却拒绝长大后延续他们的生活方式,是不是很自私?

对,就是自私。

当然,这个论断所附带的些许自责并没有困扰我很久,在广阔无边的草原上,很难将思绪纠结在繁絮的日常琐事和个人得失上,只需一声鹰哨,奔马卷起的滚滚飞尘,就能将我带离大地,去往辽远天际云上的国度。

草原上有些流浪人——嗯,我不知道这么形容是不是恰当,不过我也没办法找出更帅更拉风的专有名词来形容,或许可以称呼他们为游侠?——骑着马四处流浪,好客的蒙古人都会热情招待,在食物充足或不充足的情况下。当然,世上是没有不劳而获的午餐的,这种在不知情的人耳中听起来逍遥自在的职业,其实最为辛酸。失去部族的庇护,独自生存的艰难是不言而喻的,而每到一个蒙古包,接受了主人的款待后,也自然不能吃饱喝足拍拍屁股走人,必须付出足够的劳力回报主人的慷慨。基本上所有的流浪人都是因为部落战败而无处可归,流浪只是为了找到下一个可以栖身的港湾,父亲的很多得力战将都是来自这些勇敢豪爽的独行者,每张坚毅而布满风霜的脸庞后,都有一个浸透血泪的故事,让这些对着虎狼可以眼也不眨,对着妻儿可以温柔微笑的勇士,听到篝火旁老人的歌谣时,嚎啕痛哭。

是的,在这里,生命太艰难太无常了,没有人还会浪费时间掩饰感情,隐藏笑容和悲伤,压抑善良或欲望,所有的感情都表达得那样原始而直接,热烈的不加任何修饰。然而,在折服于这种充满生命力的热情的同时,我心里仍有一小块地方在固执地拒绝着,在我啜饮着奶茶,啃着肉干的时候,在我掷着嘎拉哈,玩耍在草地上的时候,在我驯服烈马,骄傲地昂着头地时候,在我听着歌谣,熟睡在阿妈的怀抱中的时候,一刻不停。

然而,拒绝着这一切的那颗心,到底想要什么,我却不知道。有时我会突然想去做一个游侠,让烈日晒干我的泪水,让风砂吹皱我的嘴唇,最后在大雪中埋葬冻僵的躯壳,让豺狼蝼蚁吞噬我的残骸,或许在回归大地之前,我可以成为草原上的传奇。或许我的心其实什么都不想要,只是在单纯地拒绝这命运安排给我的一切,似乎只有在这拒绝中,才能找到存在的意义。

我常想,在什么情况下,一个人可以产生这个世界是不真实的感觉?

有时会在短短的午睡中,做了一个漫长得像一辈子一样的梦,醒来看见天花板和床单,才恍惚明白这才是所谓现实,于是洗洗脸甩甩头,那梦中的一切,真实的离奇的,悠然的惊险的,温暖的冰冷的,就都像雾气一样散去了。

我就在这么一个醒不来的梦里。

至少在最初的四年里,我是这么以为的,即使没有任何奇异的事件为我勾勒出真实与幻象的边界,比如放学回家的女孩在信箱中发现一封学习哲学的邀请函,再比如英俊自信的小伙子突然在镜子中看见一张毁容后的可怖面孔,又或者桌上的陀螺旋转着,旋转着,永远永远不会停下……

仿佛是为了不辜负我的怀疑,抑或说我的坚信,很快的,我就等来了下一颗巧克力包装纸下的真相,没错,不等到那个时候,人永远不知道下一颗糖的味道。

那是接见金朝使团的庆祝活动中,当时我正为那桩从天而降的婚事而郁卒,明明大部分的姐姐都还是先看对眼,再唱唱情歌,然后才提亲的么,为什么我四岁就要被定下终身大事啊!沉浸在这种悲愤情绪中的我,一面坚定着离开部落去做个游侠的决心,一面绞尽脑汁如何摆脱这个讨厌的安排,直到有个小孩突然扑过来,把我扑倒在地,我才看到,刚刚我的身后有两只凶猛的野兽,金灿灿的斑斓锦毛,喷着热气的血盆大口。

因为被扑倒得太突然,呛了我满喉咙的尘土草屑,我忙不迭地咳嗽,又被灰迷了眼,一片泪水朦胧中,我看见一头金钱豹的爪子已经搭在那个小孩的肩上,突然间,豹子的头上爆出两个血洞,哀嚎一声倒下。

真相就是这么电光火石顺理成章,我急忙望向四周,果然看到了,六个高高矮矮胖胖瘦瘦奇形怪状的人。

咦?不对,为什么是六个?

还来不及思考这几个奇形怪状的人影会如何颠覆穿越之后我辛苦建立的世界观,他们已经被父亲邀请留下,给几个哥哥教授武艺,这个暂且不管,反正我只呆呆地看着面前那个傻乎乎,被阿爸夸奖得不知如何应答,只呆呆地答道“豹子要吃人”的正太版郭靖,然后默默地反省,独自带着儿子在草原生活的汉人女子,之前的确有听说过的,为什么我会漏掉这么明显的提示呢?

不过这也并不能算是很严重的失误,我一直在随心所欲地挥霍自己的幼儿时光,这并不是作为大汗最小也最受宠爱的女儿的特权,因为蒙古小孩都是散养的,像满山坡的羊群一样。小哥哥们在做什么,同谁一起玩,我又怎么会知道呢?不过我也很清楚,在部落的人眼中,我是个多么古怪的小孩,从不哭喊,不去抢食,不喜欢被太阳晒到,更坚决不在草丛上摔跤,这在同龄的小孩中都是极其罕见的性格特质。

我只喜欢静静坐在妈妈姐姐身边看她们娴熟的劳作,在天气凉爽阳光不那么强烈的时候,会走得稍远一点,独自坐在草坡上呆望天际,直到炊烟飘起才在饥饿的驱使下,重新回到人群。

阿妈驯养的大狗会默默地一步不离,如果遇到危急情况,比如野狼土狗狐狸什么的鬼鬼祟祟地出现,或者牛羊马群气势汹汹地冲过来,也许是可疑敌对人物的出现,它就果断咬住我的衣领,一溜烟地把我叼回阿妈那里,这让我觉得灰常地刺激而且神奇。

好吧,我其实并不知道都尔波(我忠实的保镖大狗狗的名字,意思是四眼狗,因为它眼睛上方有又圆又黑的豆豆眉,像多了两只眼睛一样)是如何判断危险的,大部分的情况是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或者将要发生什么就已经被他叼回家,还有比如这一次,在我按照雷打不动的习惯去山坡上发呆——鉴于这是我遇到郭靖和江南七怪的那一天,我的所谓发呆其实可以说是在重新思考人生——的时候,它呜呜叫着,把我带到了河边。

河边躺着一个女子,披散的黑发,破烂灰白的长衫上处处血污。

如果不是在清晨遇到,我一定会以为是女鬼,她气息微弱,但还没死,她眼睛瞎了,眼窝里还有凝结的黑色血迹。我知道她是谁,她可能是机会,但更可能是灾星,于是我什么都没做,只给了她一袋奶酒,一串肉干,然后试着跟她讲话。我试图用起那个四年不曾用过的几乎淡忘了的语言,但好像同她所说的汉语差别很大,她也会点蒙语,但是说得十分糟糕,不过我还是成功地表达了我的意思:沿着这条河,也许会遇到回中原的金朝使团。

她向我道谢,向我伸出了一双恐怖的手,我没能躲开,冰凉的尖锐的指甲慢慢划过我的面颊,好像可以靠这个记住我的样子。

然后她顺着河流声,慢慢走远。

回到部落我听说,那个会抱我上马背,然后一边牵着马一边唱歌的老人,死了。

他的头盖骨上有五个血洞。

作者有话要说:华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