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欺负?”傅佩岚嗤笑,反问冯霄,“当初她所在的杂志社合并,大多数员工都另行安置了比较好的岗位,只有她和一些学历不够能力不足的员工下岗,你知道为什么吗?”
冯霄一怔,摇摇头,“为什么?”
“因为她曾经勾引新任主编女儿的男朋友。”
“你怎么知道?”冯霄并不怀疑妻子的话,只是纯粹的好奇。
“那个女孩就是徐敏芳,也是我大学同学,还是丁雅君的好朋友,两人从中学时就认识。”傅佩岚想了想,问他,“你还记得我考上大学那年咱们去家具厂对面的小饭馆吃饭,那个穿黄色裙子的女孩么?”
冯霄皱眉沉思了片刻,“那个嘲笑我们没钱的女生?她就是徐敏芳?”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那另一个女生就是丁雅君了。”
“不错,大学和研究生期间丁雅君几乎就是徐敏芳的跟班。”傅佩岚抿了抿唇,“上周我去参加同学会,见到了徐敏芳,她过得很不好。”
那天的同学聚会丁雅君并没有去,她和郑静分别与众人聊了一会儿就准备离开,不想却被徐敏芳拦住。这个姑娘自从上大学就仿佛看她不顺眼,经常会说些乱七八糟的话刺她和郑静,好在她也就是嘴皮子坏一些,并没什么实际的伤人举动,读研时两人不在一个系,毕业后更是没有再联系过,傅佩岚很奇怪她拦住的自己的原因。
“听说丁雅君在你老公的公司上班?”徐敏芳一句寒暄都没有,直接切入主题。
傅佩岚点头,冯霄看过丁雅君的履历,自然知道她和自己是同学,回家闲聊时也简单提过,只是傅佩岚读书时并不是很喜欢那个女孩,就算如今她去了自家丈夫的公司也没兴趣多问甚至进一步的接触。
“养只狐狸精在老公身边,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
即使是好心的提醒,徐敏芳也能说得连讽带刺,让傅佩岚哭笑不得,不过倒是从她口中得知了丁雅君曾经做过的事情。
徐敏芳的母亲是杂志社主编,父亲原是研究所高级技术人员,八十年代初就开始下海做生意,她的祖辈和堂亲表亲也都是有钱人,家庭背景很不错。因为兄长死的早,作为家中仅存的女儿,父母在用心教育的同时难免娇惯了些,养的她有些不懂人情世故且骄纵任性。
而丁雅君早年父母离异另组家庭,一直跟着祖母生活,每月只能从父母手中拿到微薄的扶养费,日子过得极为艰难。如果不是初三时班主任经她同意帮忙举行了一次募捐,她连读高中的钱都没有,也正是那次捐款,让她有机会和徐敏芳进一步接触,进而成了好友。
当然,这对好朋友的相处方式和他人有些不同,徐敏芳在物质上帮助了丁雅君许多,甚至在高考时如果不是她及时派家里的司机载她取不慎遗落的准考证,丁雅君根本没有机会考上青城大学。丁雅君曾拿出所有的积蓄请徐敏芳吃饭,可却没能得到对方的另眼相看和公平以待,因为在徐敏芳心中,丁雅君的钱大多都是自己资助的,她的感谢也太廉价。
发现了这一点后,丁雅君也不再做无用功,这样不平等的相处模式根本无法形成正常的友谊,她付出再多也换不回对方真心相待,在高高在上的徐敏芳心中,她永远只是一个唯唯诺诺的女仆。
或许正是因为这种长期的地位差距和言语鄙视,她恨上了徐敏芳,研究生即将毕业,杂志社的工作已经稳稳在手时,她想方设法夺走了徐敏芳最在乎的男朋友。
那个男人只是出身普通家庭,并不符合她的这偶标准,可徐敏芳却为了他努力改变自己对待穷人的观点,甚至克制自己的脾气学习温柔,她费劲千辛万苦才求得父母同意他们的婚事,可那男人却变心了。
无论徐敏芳如何哭闹如何怒骂,婚礼仍旧取消了,而丁雅君却在她出国散心不久和那男人分手,转而与学历更高,事业更有前景的苏里相恋。
只可惜丁雅君小瞧了徐敏芳家里的势力和徐家父母的爱女之心,她没想到徐母为了给女儿出气会历时三年细心筹备,最终趁着国企改制的机会一举收购了丁雅君工作的国营杂志社。
“那两个男人一个贱一个蠢,都是上不得台面的混账!”“徐敏芳的言语中满是愤恨,讽刺的看着傅佩岚,“而你家老公,很可能就是那第三个傻子。”
虽然徐敏芳的用词很不好,可傅佩岚还是挺感激她好心的提醒。其实这件事前些日子傅佩瑶已经特意找她谈过。丁雅君初到公司时为人端庄又和气,很有人缘,加上文字功底好,助理这份工作可以说是游刃有余,可时间一长傅佩瑶就品出一些不对劲。
傅佩瑶是老板姨姐的身份在公司并不是秘密,甚至很多人都觉得她是老板娘安/插在公司的眼线,虽然职位不高,却处于被众人讨好的地位,丁雅君也不例外。两人都是柔性子,加上一方刻意讨好,倒是相处的很不错。
可这最近傅佩瑶却发现一些丁雅君的不正常之处。她会特意观察冯霄的饮食和工作规律,最开始只是偶尔过去递上一杯茶水,后来却开始主动和秘书揽下中午订餐的工作,而她所选的菜色居然大多都是冯霄喜欢的。
原本傅佩瑶以为这是丁雅君的细心温柔,可一旦戴上了审视的目光,原本认定的有点也就成了居心叵测,她在一点一滴循序渐进的企图走入冯霄的生活。傅佩瑶如何能够容忍她这样做?只是目前看来丁雅君做的事情虽然稍显体贴,却还在职责范围内,而冯霄也没有什么异常表现。
如果妹夫自己并没察觉到丁雅君的企图,她倒不好兴师动众的跑去问罪,甚至让妹妹心中存疑影响到夫妻感情。不过也不能这样放任不管,想来想去只能找个恰当的机会把人弄走。
可她没想到,冯霄其实早已发现丁雅君的反常,并且已经吩咐秘书尽量给她多安排文字工作,最好能将人圈在办公室里不要四处走动,等苏里回国再行解决。这种女人他看不上,也不希望好友受骗,无论他领不领情,都要找机会提点一番的。
只是丁雅君并没有察觉老板的不耐和老板姨姐的厌恶,仍旧按部就班的进行着自己的计划,如果冯霄有意,就算傅佩瑶发现了也没关系,当初徐敏芳那么嚣张的女人不也被她弄得远走他乡?
当公司几个女孩子中午在外面的小餐厅吃了不干净的东西肠胃发炎时,她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第二天就从家里带了保温瓶,悄悄送进了冯霄的办公室,美其名曰为老板的身体考虑,并说自己已经决定每天带饭盒上班,多做一份并不费事,让冯霄不用客气。
冯霄也是个促狭的,笑微微的道了谢,转手就把保温瓶送到了傅佩瑶的办公桌,并掏出三百块钱交给丁雅君,说傅佩瑶肠胃弱,又是孩子妈妈病不得,让她以后每天都“顺道”给自家姨姐带一份午餐,至于自己就不必了,他吃盒饭挺好。
傅佩瑶得知丁雅君居然偷偷摸摸给妹夫送饭气得不行,一个才来半年的未婚小助理这样关心已婚的老板,这目的已经很明朗了。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冯霄一回两回不为所动,时间长了说不准就会出事,于是转头就告诉了妹妹。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丁雅君和徐敏芳这俩姑娘~~~前面有几章不小心将徐敏芳误写成了徐敏英,以后如果修文会一起改过来,暂时就不动了。
第一百六十一章 衣锦还乡
傅佩岚看向正在专心开车的冯霄;年过三十的他;少了几分青涩添了许多成熟,加上容貌俊朗又多金;如果未婚的话;确实是许多姑娘心中的金龟婿。
冯霄察觉到她的目光;笑嘻嘻的瞥了她一眼,玩笑道;“怎么样?有没有危机意识?”
“就凭她?”傅佩岚不屑的翻了个白眼,如果冯霄喜欢的是那种柔柔弱弱的女孩子;当初他心仪的女人就不会是她而是傅佩瑶;她家三姐可是比丁雅君更温柔体贴;而且善良正直,“我虽然不认为那种女人能勾走你的心;不过看着她上蹦下跳故作贤淑还是很恶心。”
冯霄皱了皱眉头,“这几天她很安静。”或许是察觉到了他的不喜,丁雅君现在十分本分。
傅佩岚撇撇嘴,那只能说丁雅君懂得审时度势,冯霄已经那么明显的拒绝和警告她不可能视若无睹,可是在回归本位故作无事的同时,她一定又在虎视眈眈的寻找时机,一旦有机可乘,她绝不会放过。
丁雅君的心思已经在常年的压抑和不平衡中变得不正常。这世上贫穷的姑娘有许多,可像她这样仇富的同时又恨不得取而代之甚至不惜破坏他人恋情和家庭的,少之又少。
人不怕穷,怕的是在改变物质条件的过程中忘记致富的初衷。
现在研究生学历还是很值钱的,只要丁雅君肯踏踏实实工作,不愁将来没有发展,可是她在三四年前就选错了路,勾引一个不喜欢的男人,只为了报复徐敏芳,就算成功让对方痛苦又能如何?她的人生也开始走上了歧路。
徐敏芳确实有许多问题,她将朋友视作奴仆,以为用钱就可以买到忠心和服从,她有错,她在心灵上给了丁雅君沉重的打击,可换个角度来说,没有任何人勉强丁雅君一定要接受这份施舍和支配。
“如果她不接近徐敏芳,高中就是她学业的终点。”冯霄淡淡说道,这段故事中,两个女孩都有错,可在他看来,错的多的还是丁雅君。
最开始徐敏芳只是响应老师的号召给困难生捐款,是丁雅君以感谢的名义渐渐走进这个富贵的朋友,她明知道徐敏芳的性情,还不断的接受甚至讨要人家的财物,那么就不要怪对方不将她当回事儿!
“所以说,徐敏芳是养了只白眼狼。”想到那天徐敏芳激动地样子,傅佩岚叹息,或许正是因为受伤太深,才会时隔多年仍旧无法忘记那种被反噬的痛苦,尤其对方在抢夺之后并未像她一样珍惜反倒弃之如履。
傅佩岚不能理解丁雅君的心思,按理来说,能够被徐敏芳那样高傲的女孩子看中的男人,即使家境普通,也定然是有些优点的,可她却可以因为结识了苏里毫不留情的放弃,如今却又不顾现有的幸福,妄图破坏别人的婚姻。
其实,苏里已经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了,孤儿出身却能凭借自己的能力成为高校教师并在家具设计行业闯出一定的名,丁雅君如果嫁给他最起码也能享受中产阶级的生活品质,比她辛辛苦苦夺取不属于自己的幸福好得多。
难道做小三也会上瘾?一次的成功让她以为自己会永远所向无敌?
傅佩瑶说的对,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有这么一个心理扭曲的女人在冯霄身边,她不放心。
“既然你想提点苏里,又何必在意他在国内还是国外?”傅佩岚说道,“无论她的目标是你还是其他人,留这么个人在身边总是隐患,若是她盯上了客户更糟糕。”
冯霄想想也是,而且他也不愿意妻子因为这种女人不舒服,于是说道,“我下周会给苏里打电话,让他有个心理准备,至于丁雅君,”他抿了抿唇,“我想法子先把她调到省城卖场一段时间。”卖场的团购处有专人负责,丁雅君过去了只能在零售部呆着,那里客流量大,客户群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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