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奇想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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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满奇想的一年-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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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方去了,但只有两项也太少了。

  记录:夜间9点20分,医务人员到达,找邓恩先生。邓恩先生10点05分被带往医院。
  记录:A…B楼客梯的灯泡灭了。
  A…B楼电梯就是我们搭乘的电梯,就是9点20分医务人员上来搭乘的电梯,就是10点05分他们把约翰(和我)带到楼下的救护车搭乘的电梯,就是我在没有记录的时间独自回家时搭乘的电梯。我没有注意到电梯里面的灯泡灭了。我也没有注意到医务人员在我们家呆了四十五分钟。我总是跟人说那段时间是〃十五到二十分钟〃。如果他们呆了那么久,是否意味着他当时还活着?我问一个熟悉的医生。〃他们有时候会工作那么久。〃他说。我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这根本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拿到死亡证书的时候,上面的死亡时间是2003年12月30日夜间10点18分。
  我离开医院之前,有人问我是否同意对尸体进行解剖。我说同意。后来我在书上看到,有人死亡之后,医院的常规工作中最微妙、最敏感,通常也是最困难的一步就是询问活着的人是否愿意对尸体进行解剖。很多研究表明,医生自身做出这个询问时也非常紧张。他们知道尸体解剖对医学的学习和教学来说至关重要,但他们也知道这个程序会激起一种原始的恐惧。不管在纽约医院问我是否愿意对尸体进行解剖的人是谁,如果他或者她也感到紧张,我愿意为之消除:我主动要求进行尸体解剖。尽管我在做研究的过程中曾见过几次尸体解剖,我仍主动要求。那是怎么一回事我全都知道,我知道胸膛会像杀鸡那样被切开,我知道脸上的皮会被剥下来,我知道内脏会被放在天平上称重。我曾见到侦查凶杀案的警探扭过头,不去看正在进行的尸体解剖。但我仍要求进行尸体解剖。我想知道事故是怎么发生的,我想知道它为什么会发生。实际上,我想他们解剖的时候我也在那个房间里(我和约翰一起看过几次别人的尸体解剖,我应该去看他的,当时我脑里一直想,如果躺在解剖台上的是我,他可能会在解剖房里),但我不相信自己能够理智地提出这个要求,所以我没有问。

  如果救护车在10点05分离开我们的大楼,而死亡时间却是10点18分,那么中间这13分钟只是用于登记和应付机构的繁冗,用于确保医院的程序得到遵从,用于确保手续已然办妥,用于找到一个合适的人来盖公章、来通知这个冷静的人。

  后来我了解到,这种盖公章叫做〃公布〃,死亡证书上写着〃公布死亡时间:10点18分〃。
  我得相信他从一开始就死了。
  如果我不相信他从一开始就死了,我会想我本该能够拯救他。
  反正我直到看见验尸报告还在这么想,还有这种虚幻的念头,还在想着一切都有可能被改变。
  他去世之前一两个星期,我们在某个餐厅吃晚饭,约翰要我在我的笔记本上帮他记点东西。他向来带着可以用来做笔记的卡片,宽三英寸,长六英寸,上面印着他的姓名,可以放进外衣的内袋。吃晚饭的时候,他想起了一些他想记住的事情,但他在口袋里找不到卡片。我想请你帮我记点东西,他说。他说要记的话是给他的新书用的,不是给我的新书用的;他强调这一点,因为当时我在准备写一本和体育有关的书。他念出来的句子是这样的:〃过去的教练在比赛后走出去,并说〃你们发挥很好〃。现在他们带着警察走出去,好像这是一场战争,而他们是军人。体育运动的军事化。〃隔日,我把这笔记给他,他说〃你如果想用的话就拿去吧〃。
    
  他这是什么意思?
  他知道他将不会写那本书吗?
  他有什么不祥之兆、有什么阴影吗?那天晚上去吃晚饭的时候他为什么会忘记带记录卡?有一次我忘了带笔记本,他提醒我,说将想起的事情记下来的能力是能够写作与不能够写作之间的区别,难道他没有这么说过吗?那天晚上有什么事情告诉他能够写作的时间正在消耗殆尽吗?

  某年夏天,我们住在布伦特伍德公园,养成了一种每天下午4点停止工作到外面的游泳池去的习惯。他会站在水中看书(那年夏天,他把《苏菲的选择》重看了好几次,想弄明白它的写作手法),而我则在花园忙活。那是个小花园,只有一点点大,里面有几条卵石小径,一座蔷薇花架,几个种着百里香、绵杉菊、小白菊的花坛。此前几年,我说服约翰刨开一片草坪,辟了这么个花园。让我意外的是,他虽然原来对园艺没有什么兴趣,却把建成之后的花园当作是一件神秘的礼物。在那些夏日的午后,我们在快五点时游泳,然后走进书房,裹着毛巾看《点呼》。这是一部英国广播公司出品的电视剧,当时正在播出,剧中主角是几个性格相当单一的英国女人(其中有个人物既幼稚又自私,还有个角色估计是编剧按照《忠勇之家》中米妮芙小姐创作出来的),二战期间在马来亚遭到日本人的关押。每天下午看完《点呼》之后,我们便到楼上,再工作一两个小时,约翰在他顶楼的工作室,我则在已经变成我的工作室的走廊,走廊连着门厅,两边都是玻璃。到了七点或者七点半,我们外出吃晚饭,多半是到摩通餐厅。那年夏天摩通餐厅感觉很好。那儿总有炸虾饼,黑豆鸡肉。那儿总有一些我们认识的人。餐厅很凉快,很完美,里面光线阴暗,但你能看到外面的微光。

  约翰当时不喜欢在夜里开车。后来我才知道,因为这个缘故,他想多呆在纽约,一个当时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愿望。那年夏天,我们曾去好莱坞卡米诺大街的安瑟·希尔伯特家吃晚饭,饭后他让我开车回家。我记得自己在想这是一件很不寻常的事。从1967年到1971年,我们住在弗兰克林大道的一座房子中,那房子离安瑟住的地方不到一个街区,所以对我来说不存在找路的问题。点火时,我发觉我开车载约翰的次数真是屈指可数;惟一能想起的是有一次我们开车从拉斯维加斯到洛杉矶,途中我开车让他小憩一会儿。我们当时的车是雪弗兰的科尔维特跑车,他在副驾驶的座位上打盹。他睁开眼睛。过了一会儿,他小心翼翼地说:〃要是我就不会开这么快。〃我没察觉到速度异乎寻常,瞟了一眼转速表:时速120英里。

  然而。
  开车穿越莫哈韦沙漠是一回事。在那之前,每当在市区吃完晚饭,他从未要求我开车回家:在卡米诺大街的这个晚上是第一次。我开了四十五分钟,回到布伦特伍德公园,他称赞我〃开得不错〃;实际上,这也是第一次。

  去世之前那年,他好几次提到游泳池、花园和《点呼》的那些下午。
  在《我们死亡的时刻》里面,菲利普·阿里兹Philippe Ariès(1914…1984),法国历史学家。指出,《罗兰之歌》Chanson de Roland,成书于11世纪的法国英雄史诗。中的死亡的本质特征就是死亡……即使是暴毙或者意外丧生……〃到来之前会预先发出警告〃。有人问加文Sir Gawain,加文爵士,《罗兰之歌》中的英雄人物。:〃好心的老爷啊,有没有想过您这么快就要死了?〃加文回答说:〃我跟你说过我活不了两天啦。〃阿里兹注释说:〃他的医生、朋友或者牧师(牧师没有在场,也被人忘记了)都没有他清楚。只有快死的人才知道他还能活多久。〃

  你坐下来吃晚饭。
  〃你如果想用的话就拿去吧。〃一两个星期前,当我把约翰口授的笔记交给他时,他说。
  然后……走了。
  悲哀来的时候,并不是我们料到的那样。它不是我父母去世时我心里的感觉:我父亲在八十五岁生日之后几天去世,我母亲则在九十一岁生日之后一个月,他们死前几年都变得越来越衰弱。他们去世的时候,我感到悲伤、孤独(那种任何年纪的人在失去怙恃的时候都会感觉到的孤独),为逝去的光阴而后悔,为一些没有说出口的话而悔恨,为终究未能分担、甚至未能切身体会他们遭受的痛苦、无助和肉体的折磨而懊恼。我知道他们两人的死亡都无法避免。终我一生,我曾预料(担心、害怕、期待)过这些死亡。当死亡果真发生的时候,它们停留在远处,我的日常生活依然继续。母亲去世之后,我收到芝加哥一个朋友的来信。原是马利诺会牧师的他准确地感知到我的感觉。他写道:〃不管我们是否做好了准备,不管我们有多少岁,(父母的去世)会动摇我们的内心深处,引发一些让我们吃惊的反应,还可能唤起一些我们认为早已遗忘的记忆和情感。这段难以预料的时间人们称为哀悼期,这个时候的我们就像身处一艘潜水艇,静静地躺在海底,感觉着大洋深处的潜流,它们忽远忽近,和回忆一起扑打着我们。〃
    
  我父亲死了,我母亲死了,我会在一时之间怅然若失,但我仍会在清早起床,把衣物送出去洗。
  我仍会准备复活节的午餐。
  我仍记得去换到期的护照。
  悲哀不同。悲哀没有距离。悲哀袭来的时候像波浪,像猛然发作的病痛,像突如其来的不祥之兆,让人膝盖发软、眼睛发黑,让习以为常的生活崩溃。实际上,每个经历过悲哀的人都提到了这种〃波浪〃现象。埃里克·林德曼在20世纪40年代执掌马萨诸塞州综合医院精神病科。1942年,椰林夜总会发生了大火,他访问了众多罹难者的家属,并在1944年的一项著名研究中极其精确地描述了这种现象:〃肉体痛苦的感觉像波浪般一阵阵的,每次持续时间从二十分钟到一个小时,这种感觉包括喉咙发紧,伴随着呼吸急促的哽咽,需要叹气,腹中空虚,肌肉乏力,还有强烈的、被描述为紧张或者精神痛楚的主观痛苦。〃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喉咙发紧。
  哽咽,需要叹气。
  事情发生之后七八个小时,也就是2003年12月31日早晨,我独自一人在房间中苏醒,这样的波浪开始向我袭来。我记得前一天晚上没有哭;事情发生的那一刻,我进入了一种震惊的状态,惟一容许自己想的念头是肯定有些事情需要我去做。救护人员在客厅的时候,肯定有些事情需要我去做。例如我得拿到约翰的病历摘要,这样我才能把它带到医院。例如我得把火堆灭掉,因为我就要离开它了。在医院也有些需要我去做的事情。例如我得站在隔离线后面等待。例如我得想着他转院到哥伦比亚长老会医院所需要的那张带遥控监测仪的病床。

  从医院回来之后,又有些事情需要我去做。我不知道所有该做的事情,但我知道其中一些:在做其他事情之前,我得先告诉约翰的弟弟尼克。他们的兄长狄克住在科德角,那晚打电话给他似乎已经太晚了(他睡得很早,他的身体一直不好,我不想用噩耗弄醒他),但我得告诉尼克。我没有计划如何做这件事。我只是坐在床上,拿起电话,拨了他在康涅狄格州家的号码。他接了电话。我告诉了他。挂了电话之后,以一种我只能称之为不带感情地拨号和说话的新方式,我又拿起了它。我不能打给金塔娜(她还在我们几个小时前离开的地方,在贝斯·以色列北院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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