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床大明王朝六位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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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床大明王朝六位皇帝-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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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已是满肚子的气,不留神绊着伽蓝神的石座,跌了一大跤,气愤之极,顺手就用笤帚使劲打了伽蓝神一顿。又一天,大殿上供的大红蜡烛给老鼠啃坏了,长老数说了元璋一顿。元璋想伽蓝神是管殿宇的,当看家菩萨的不管老鼠,却害行童挨骂,新仇旧恨,他越想越气,向师兄讨了管笔,在伽蓝神背上写了‘发配三千里’,罚菩萨到三千里外充军。”

虽是两个小故事,还是看出了朱元璋的个性。他从小显然心就很高,胆子大,皇帝、菩萨都不放在眼睛里,有极强的权力欲;但是,家穷、人小、孤独无依,受了不少欺负,这些欺负在一般人往往也算不了什么,朱元璋却绝对忍受不了的,他会想方设法来发泄和报复;而报复的形式又很值得玩味,一是他会表现出暴力倾向,二是他还比较“阴险”,不直接跟活人干(干不过或者还不能那么干),而拿泥菩萨出气,三是他那年少头脑里所想出来最痛快最解气的报复手段,居然是充军、流放这一类刑罚方式。

不夸张地说,这两个小故事,给他后来的统治者生涯,埋下了很深很深的伏笔。

在朱元璋之前,皇帝这个“职业”其实并不像现代人想象的那样凌乎绝顶、无法无天。中国历代帝王,除极个别雄主以外,大多数都只掌握着一种虚拟的或者说名誉上的“绝对权力”。这来自于中国古代权力结构的诸多复杂性。自从儒家伦理在汉代确立为中国社会和政治的基本秩序以来,君权就同时既被抬到与天齐高的位置,然而又被一整套伦理体系所描述、所规定和所限制。“君君臣臣”这个理念,讲的是君要如君、臣要如臣;未有君主之前,先已有了君主的本分,违反这本分,就是“君不君”。所以,一个君主的合法性,不光由他的皇统合法性来确认,还要由他的伦理合法性来确认。成为君主,绝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相反,他得削足适履般地使自己适合儒家伦理所给出的君主定义、义务和责任,要接受儒家伦理的诠释者——士大夫群体如影随形的检验、评判和谏诤。除了伦理约束,中国古代王朝的权力结构,亦非帝王“一元化”领导。君权固然至高无上,相权却经常更具实质意义;从三代直至宋元,贤相誉掩君王,或者权相势压君王的例子实不胜数,伊尹、周公、管仲、赵高、曹操、诸葛亮……这些强有力的政府首脑,往往超越君主而成为国家的真正领导者,后者则相形见绌或状若虚设。而且,不单相权在威胁君权,其他诸多元素——藩镇、外戚、宦官——也作为蛰伏着的力量随时可能分解削弱君权,单看唐代,就有多少皇帝沦为傀儡,甚至丢了性命!

奇怪的是,既然做君主这么不爽,以往历代为何没有出现朱元璋式的“解决方案”?这个问题,说奇怪也不奇怪。我粗粗想了一下,觉得至少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必须是延续较长的、稳固的大朝代,才有余裕的时间来想这个事儿,短命的朝不保夕的内乱不止的小朝代,恐怕顾不上;第二,非得第一代君主存了此心,从一开始就在制度上加以变革,否则,中国讲究祖制,不合祖制者,变起来难乎其难;第三,还要看帝王本人的威权、心计、手腕乃至个性如何,柔而寡决者不成,刚而过猛者不成,对局面缺乏绝对控制力、对群臣没有形成和达到极高威望和巨大震慑力,也不成。

综合以上数点,我们可看到,帝权一统中国以来,到朱元璋之前,只有汉、唐、宋、元四代够条件。元代情况特殊,一直未融入中原文化传统,内部权力冲突与典型的“中国特色”不大一样,所以首先排除不论。汉高祖刘邦既有所意识,也有所举动,然而考虑并不周密,看得也不够深远,否则就不会险些让皇权易姓吕氏。唐高祖系酒色之徒,并无雄才大略,且在位仅八年,唐代真正的奠基人是太宗。此人从智力到能力到威望,无疑拥有充当独裁者的一切条件,唯一的问题取决于他想不想这么做,事实是他不想这么做,似乎也无须这么做——他罕见地做到了在不杀戮功臣、信用宰辅的同时,始终保持并完整享有自己作为皇帝的威权,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例子。但李世民的错误在于未能预见到他的肯定不会像他一样出色的后代所面临的麻烦,所以唐中晚期以后帝权也是历代最脆弱的,可见一个朝代的奠基人过于优秀、过于自信也并非吉兆(对于帝权而言)。宋太祖既有接近于李世民的条件,也有李世民所不屑一顾的危机感,同时中国历史到了那个年代也积累了更多的“教训”可供赵匡胤记取和借鉴,事实上,帝权正是在他手里迈出走向极权的第一步,他显然是朱元璋的先驱和主要借鉴对象。不过,赵匡胤的思虑却是片面的,他的注意力过于集中于晚唐藩镇割据和五代十国的战乱局面,也就是说,集中在“枪杆子里出政权”方面。他自己搞“陈桥兵变”而“黄袍加身”,然后成功导演了“杯酒释兵权”的一幕,他完全受制于自己的这种成功经验,只对朝廷军事制度做出重大变革——将兵权收归皇帝,保留将领的作战指挥权,其他方面却没有触及。

现在,轮到朱元璋出场了。

让我们睁大眼睛打量这个人:他当天下离乱之际,以弱者身份从群豪中脱颖而出,亲手打造了一个王朝;他驱除胡元遁归沙漠、奠安华夏恢复中国,俨然民族复兴之主;他躬率六军,亲赴矢石,军队是其亲手缔造,骁将皆为两淮子弟;他登基以来,夙夜图治从未怠遑,更兼在位三十一年,积累深固,威仪日重……可以说,无论从经历、建树、威望、地位和实力任何一方面看,朱元璋均是千百年少见的强势君主。然而,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他起于最底层,拥有对残酷人生的深刻体验和由此磨炼出来的心理性格。

每个看过朱元璋画像{25}的人,都无法忘记那张脸——《明史·本纪第一》形容是“姿貌雄杰,奇骨贯顶”,文人真会说话,丑怪骇人到了他们嘴里竟能转变成这些词——它崎岖不平,形状活似一只长歪的山芋;黑而粗糙的皮肤上散着几粒麻子,额头和太阳穴高高隆起,颧骨突出,大鼻、大耳、粗眉毛,两睛鼓凸,发出冷酷的光;尤为奇崛的是它的下巴——从宽大有力的颌骨处开始向前突着,一再延伸,直到远远超出额头之外,从侧面看浑如一只狠霸的大猩猩。这只罕见的下巴,再度提示了人来于动物的遥远往事,它象征着健壮的咀嚼力和贪婪旺盛的食欲,令人联想起兽界一切善于撕咬吞噬的凶猛捕食者。

同时我们不可忽视的是,这张“卡西莫多式”丑脸跟一个身为皇帝的人相结合,在心理上所必然引起的冲突。这并非出于无稽的相面学。传说先后有两位替朱元璋造像的画师,因为只知摹形绘影不解粉饰遮掩而掉了脑袋,直到第三个画师,才仰体圣心,把他画得慈祥仁爱。这是人之常情。对朱元璋来说,那崎岖不平的相貌固然“雄杰”,但无疑也镌刻着他坎坷下等的出身和遭际,尽管贵为人君,无情岁月的痕迹也许可以从宫廷画师笔下抹去,却无法从自己脸上和内心世界抹去。

前文我提到孟森先生关于朱元璋“峻法”政治的一个评价,说他“约束勋贵官吏极严,实未尝滥及平民”。这是孟森先生的敏锐细腻之处。在展开下文以前,我重申孟森先生的这个观点,并再次强调不宜以“暴君”视朱元璋。盖所谓暴君者,根本标志是虐世害民;只有与人民为敌者,才配得上这称号。不论朱元璋在权力斗争中多么残忍,整体来说他不是一个祸害人民的皇帝,相反,洪武年间清丈土地,兴修水利,奖励农耕,减免赋税,杀减贪风,改良吏治,老百姓是得利受惠的。

但对官吏而言,朱元璋搞的真是不折不扣的酷政、暴政。可能无论在中国哪个朝代,做官皆不曾像在洪武朝那样提心吊胆。这位穷山恶水生养出来的贫民皇帝,把他那个阶层的野性、狠劲充分发挥在吏治上,剥皮、断手、钩肠、阉割……全是最骇人听闻的酷刑,而且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另外我们还知道,几乎整个古代,中国普通百姓是无权告官的,或者,凡告官者先打一顿杀威棒;然而洪武年间居然宣布,凡是贪赃害民之官,百姓人人皆可将其直接扭送京师。有时候我不禁怀疑,朱元璋如此严厉地打压官吏,在多大程度上是出于肃清吏治目的,又在多大程度上是一种“疯狂的阶级报复”?因为在他的做法里头,许多地方令人感到是非理性的、宣泄的,夹杂着强烈个人情绪,是恨,以及伴着毒意的快感。他不是心宽易忘的人,洪武十一年,当忆及父母双亡、无地可葬的凄惨时刻时,他亲笔描画了使他深受伤害的一幕:“田主德不我顾,呼叱昂昂,既不与地,邻里惆怅……”这记忆,有没有暗中左右着朱皇帝的心神,又如何影响了他为政?

揪出与打倒

细玩朱元璋的暴力驭吏,深感此人乃是一位天生的权术大师,他通对官吏保持高压,坐收一石数鸟之效:第一,澄清吏风;第二,发泄旧怨;第三,收聚民心;第四,抬升帝威;第五,杀鸡儆猴。这里面,既有直接目的,更有他深谋远虑、不可告人的筹划。如果朱元璋的打击对象只有渎职枉法的狗官,事情另当别论,但我们发现并非如此。在一些著名的大案里,惩治污吏或不法之臣只是由头,被朱元璋借题发挥,搞扩大化,辗转牵扯,最后挖出来一个又一个“反朱元璋集团”,其中,胡惟庸、蓝玉两案分别都连引至数万人。

整个明代只有过四位丞相:李善长、徐达、汪广洋、胡惟庸。胡案后,朱元璋废相,古老的相制就此终结(清代官制基本照抄明代,也未设相位)。而仅有的这四位丞相,除徐达外,另三位居然全在胡案中被一网打尽,可知此案之巨,亘古未有。

胡惟庸得罪朱元璋的直接缘由,据说是洪武十二年九月,占城(今属越南)使者来贡,胡惟庸自行接见而未奏闻,然而,占城贡使却被一个太监遇见了,朱元璋由是知此事,大怒,敕责,胡惟庸等惶恐之下将责任推诿于礼部,说是他们处理不当,礼部岂能甘做冤大头,反过来坚诉与己无关。推来推去,惹朱元璋益怒,一股脑儿将中书省、礼部诸臣统统下狱,审讯谁是主使。很快,首先将汪广洋(时汪为右丞相,胡为左丞相)赐死。汪死之时,其妾陈氏自愿从死。朱元璋听说此事,命查陈氏来历,得报告说陈氏乃是某罪臣之女,其父没官后充汪妾,朱元璋再次发作,说:“没官之女,止给功臣家,文臣何以得给?”竟以这个理由判胡惟庸及部臣等“咸当坐罪”。恰在此时,有两个与胡惟庸过从甚密的官员告发胡阴结武臣谋反,胡当然被诛。

然而,胡案奇就奇在,事情并不因胡惟庸死而结束,从洪武十三年诛胡,到洪武二十三年,胡案就像一座储量巨大的富矿,一再被深掘潜采,猛料迭爆,不断有“新发现”。先后查出胡惟庸与东瀛倭国和逃到沙漠的旧元君臣相交通,是个“里通外国”的汉奸、特务、卖国贼。洪武十八年,胡案再挖出一条“毒蛇”——李善长之弟李存义,这李存义与胡惟庸是亲家,其子李佑娶胡女为妻,举报者说李存义参与了胡惟庸的谋反计划,奇怪的是,李存义不仅没有被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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