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出手帕擦拭了剪刀锋刃上的绿色汁水,他兴致高昂,推门走出书房,将楼内所有花草全部屠戮了一遍,感觉十分痛快。
天亮之后,戴国章来了。
金小丰说他腿上挨了一枪,其实并没有这样严重,不过是腿肚那里让子弹擦去了一条肉。垂头丧气的站在陆雪征面前,他知道自己这回是丢了人,并且还惹出了麻烦,实在是对不住那“大哥哥”的身份。
他做好了挨骂挨打的准备——如果当真只是挨骂挨打,倒也好了;就怕陆雪征大发雷霆,那他连逃命的机会都没有,只能是束手待毙。
然而陆雪征并没有大动肝火,只是走到他面前,用手指点了点他的太阳穴:“你这脑子里成天都在想什么?”
戴国章深深的低下头,无话可答。
陆雪征放下手,慢慢踱到了戴国章身旁。沉默半晌后,他沉声说道:“平白无故烧了人家的铺子,是应该赔偿的。我去找个中间人牵线,和那个什么师长联络一下。到时我出钱,你出面,回北平把这件事情解决掉。”
戴国章深知一间大皮货店的价值,这时就面红耳赤、愧疚已极:“干爹,我……”
陆雪征抬手一拍他的肩膀:“大哥哥,以后长点脑子吧!”
陆雪征把电话打到了唐安琪那里,拜托他去联系那位北平师长;戴国章则是满面羞惭的告辞离去,返回北平善后。金公馆一时恢复了安静,陆雪征见李纯下了楼,便让他去把金小丰叫过来——盛国纲还在家中,等着他派人前去商议正事呢。
李纯答应一声,转身走回楼上,片刻之后咚咚咚的跑下来了,神情有些惊惶:“干爹,金哥病了,身上热的烫手。”
陆雪征听到这个消息,不禁皱眉——金小丰这人有个特点,即是平日健壮如牛,可每隔一年,必会在冬天大病一场,仿佛是故意要把日常的小病小灾积攒起来,到那特定时间进行一次总爆发一样。
李纯来的时候不长,还没有掌握金小丰的生病规律,这时就惶惶然的不知所措:“肯定是因为他昨夜穿的单薄,受了寒风。”
陆雪征先不管他的病情,只想此次奉天一行,本来是想让金小丰去的,然而这家伙忽然病倒,戴国章也是麻烦缠身,最得力的两位全派不出去;旁人能力有限,又不放心让他们去独当一面——毕竟那是个陌生地方,一旦失手,旁的不论,首先就坏了他陆雪征的名声!
思来想去的沉吟片刻,他把盛国纲的地址纸条拿出来交给李纯,口中吩咐道:“你开车去唐家,把这个给韩棠,就说这笔生意交给他了。”
李纯接到任务,马上出发,同时把金小丰抛去了脑后。陆雪征在楼下客厅中长久的徘徊,试图将头脑中的纷乱思绪理出眉目,也没有去探望金小丰的打算。直到一小时后,他思路清晰、心情平静了,这才转身上楼,前去关怀义子。
金小丰孤零零的躺在床上,通体滚烫,火炭一般,嘴唇都发白干裂了。
陆雪征从来不进干儿子们的房间——他是别人手里的枪,干儿子们也是他手里的枪。对于一把枪,似乎不必抱有感情;可是金小丰戴国章这一批人,毕竟是跟他久了,所谓日久生情,他没法把自己的心完全变成铁铸的。
金小丰的房间宽敞明亮,略显凌乱,除此之外再无特色。陆雪征走到床前弯下腰,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而他明明是烧到昏迷的程度了,此刻却像心有灵犀一般,忽然睁开眼睛,望向了陆雪征。
然后他动了动干燥的嘴唇,发出了喑哑的声音:“干爹。”
陆雪征对他笑了一下:“时候到了,活该要病。吃点药、休息休息就好了,别怕。”
金小丰的喉咙发炎,实在是发不出声音了。眼神迷茫的凝视着陆雪征,他的神情忽然显出了孤独与忧伤。
陆雪征不再理他,出门亲自去给他端水拿药。
陆雪征坐在床边,把金小丰扶起来搂到胸前,喂他喝水吃药。金小丰似乎是不好意思了,想要自己坐好,然而力不能支,一个沉重的大脑袋晃了两晃,最后还是向后仰靠在了陆雪征的肩膀上。
金小丰一直是处在昏睡中。
根据经验,他知道自己一旦病倒,就至少要躺上两三天,不过应该总不至于病死——只要能够得到照顾的话。
白天会有仆人为他端茶倒水,夜里是李纯看护着他。到了第四天凌晨,他出了一身透汗,头脑渐渐清楚起来,可是四肢完全无力,精气神也被抽空,好像一辈子都没有吃过饱饭了。
他知道这是好转起来的兆头,所以静静的仰卧在床上不言不动,想要等到天亮之后,去喝一点稀粥。
不知过了多久,他感觉窗外的夜色是越来越浅淡了,但是冬季夜长,所以也估摸不出大概的时间。正在此刻,房门忽然有了开关的响动;随即是李纯哈欠连天的发出含糊问候:“干爹啊……”
金小丰想动,然而动不得,胳膊腿儿都不听了使唤,只听陆雪征低声问道:“今天好些了吗?”
李纯接二连三的打哈欠,哼哼唧唧的答道:“昨天下午又吃了一遍药,好像烧的不那么厉害了。”
一阵微风拂过金小丰的面颊,他知道那是陆雪征走到自己面前来了。
一只干燥温暖的手覆到了他的额头上,停留许久后似乎还是不能确定温度,于是他的眼前渐渐暗下来,鼻端隐隐嗅到了陆雪征的气息。
陆雪征的额头,贴到了他的额头上;两个人的身体,已经拥有了相同的温度。
恍恍惚惚中,金小丰听到陆雪征吩咐李纯:“上午可以喂他吃点米粥。现在还早,继续睡吧!”
奉天之行
在金小丰捧起大碗开始吃干饭时,韩棠已经到了奉天。
他选了一个胖墩墩的小男孩子随行——陆雪征亲手培养出来的干儿子们,自然各个训练有素;然而干儿子们再出去招兵买马,就不一定会引来什么货色了。幸而这帮良莠不齐的家伙各为其主,大部分连陆雪征的面都难得一见,也不劳陆雪征为他们费心。
于是韩棠在一番思量谋划之后,就带上了这么个十二三岁的胖小子。
胖小子瞧着憨厚,其实是个恶狠狠的小坏鬼,天生的贼坯子,可惜落到韩棠手里,正是一物降一物,他那资历和头脑都有限,必然不是韩棠的对手。韩棠在抵达奉天之后,带着胖小子寻找到了盛国纲的那根眼中钉。在眼中钉的宅院附近来回溜达了好几天,他心里有了数,这日就把胖小子打扮成了长袍马褂的小少爷模样,又给了他一把枪,如此这般的吩咐了一通;自己则是换上半旧衣裤,头上扣了顶大棉帽子,做那贫苦的百姓模样,手里又拎了一只小包袱——天冷,他冻的两只手没地方放,哆哆嗦嗦的往包袱里插,顺势就握住了藏在其中的手枪。
藏在远处闲逛了片刻,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眼中钉”带着一帮随从,吆五喝六的从旁边酒楼中走了出来。而一脸富态模样的胖小子大模大样的从对方面前经过,忽然转过身来,抬手就是一枪,当场把“眼中钉”的脑壳打了个四分五裂!
街上静了一瞬间,随即就是爆发似的大哗然。胖小子按照计划拔腿跑向韩棠,要同他一起撤退;可是后方随从也是有枪的,饶他在人群中兔子一样乱窜,几声枪响过后,他还是中弹倒了下来。
胖小子疼了,怕了,但还没有死,捂着受伤的手臂爬起来,哭嚎着寻找韩棠。韩棠见这孩子已经挂了彩,便趁乱在包袱里开了一枪——瞄的非常准,把胖小子打的向后一纵,胸前立时就开了血洞。
然后他随着人潮拔腿便跑,乱哄哄的在前方街口拐了弯。
韩棠孤身一人住在奉天,轻松之余,忽然想逃。
他手上有笔积蓄,不大不小,总够他隐姓埋名的过两年安稳日子。当然,叶三小姐那边是不能再去联络了,他爱她,即使不能暗暗的保护她,至少也不该再给她带去危险。
他年纪轻轻,一表人才,就算失去了叶三小姐,将来也还会有赵四小姐王五小姐等着他去相识。他想如今正是个最好的机会,也许自己真的该走。
但是转念想到陆雪征,他心里一酸,却是又迷茫了。
陆雪征在他最痛苦、最弱小的时候拯救了他,养育了他。回想起近日来的点点滴滴,他承认陆雪征是真的疼爱自己。可干爹就是干爹,他没办法把干爹当成爱人。如果这种行为可以算作报恩的话,那他愿意充当对方的伴侣与玩物;但是陆雪征对他的感情显然没有这样简单。
他迎着对方那滔滔的爱情浪潮,深刻的感到了窒息和绝望——无边无际、没完没了。只要陆雪征不死,他就别想自由。
韩棠收拾好了行装,最终还是踏上了开往天津的火车。
他没有真正的远走高飞,因为不敢。这“不敢”的原因很复杂,一时说不清道不明,反正他就是畏惧,就是不敢。
安安逸逸的休养了一周之后,金小丰大体康复了。
他因为身体亏空太多,所以终日胡吃海塞,想要把失去的元气迅速补充回来。陆雪征偶然看到他人高马大的坐在餐桌旁,捧着一锅米饭默默地吃,不禁很觉滑稽,忍不住笑出了声音。走到金小丰身后停住脚步,他抬手拍到对方的秃脑袋上,然后俯身在那光头顶心吻了一下:“可怜,我的罗汉!”
金小丰怔了一下,随即停止咀嚼,神情木然的抬眼望向了前方,因为满嘴都是米饭,所以腮帮子还鼓着。
这时李纯连跑带跳的进来了,欢天喜地的大声道:“干爹,韩哥回来了!”
金小丰含着满口的米饭,就感觉那两只手离开了自己的头皮。慢慢扭过头去,他看到陆雪征步伐敏捷的随着李纯向外走去——头也不回的,就这么走了。
他面无表情的把脸转回前方,麻木不仁的继续缓缓咀嚼。
韩棠在抵达天津之后,先去向盛国纲交了差,顺手把酬金拎了回来。陆雪征刚在戴国章那边赔了一大笔款子,心疼的快要落泪,如今看到韩棠带着钱回来了,倒是泪中带笑,复又高兴起来。
当晚两人上了床,少不得要先赤膊上阵,叙一叙这些时日的离别之情。韩棠如同落在了疾风骤雨之中一般,一时快活,一时快死,哼都哼不连贯,最后实在是受不得了,索性紧紧搂住陆雪征讨了饶:“干爹,停一停……我、我不行了……”
陆雪征听他那声音里都带了哭腔,果然暂停了片刻,又低声笑道:“这刚闲了几天,原来的本事就都没了?”
然后他低下头去,缠绵的长吻了对方的嘴唇。
再一次试探着动作起来,他很怜惜的温柔抚摸了韩棠的周身:“这回觉得怎么样?”
韩棠昏昏沉沉的瘫在了床上——饶他是个健康精干的小伙子,可也招架不住陆雪征的持久战了。
“我想睡觉……”他蹙着眉头,猫叫似的发出声音:“干爹,快一点吧……我有些疼了……”
陆雪征见他果然是力不能支,就提起一口气来速战速决,结束了这一场狂欢。抱着韩棠下床清洗了一番,他越端详越觉着对方秀美可爱,不由得心荡神驰,心花怒放。正在这又疲惫又得意的时候,李纯的声音忽然隔着门板,怯怯的响了起来:“干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