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路过的小妇人目睹了这一场谋杀,吓的瘫在地上惨叫了一声。陆雪征一挥左手,对面前二人做了个“撤退”的手势,同时抬起右手,不假思索的一枪打死了那位最近的目击证人。
下一秒,三人拔腿便跑,一阵风似的刮进前方岔路,就此失去了踪影。
在一处僻静的胡同口,陆雪征等人跳上了等候已久的汽车。
李纯不等吩咐,径自发动汽车往那闹市地区驶去。陆雪征把手枪扔给身边的戴国章,口中说道:“喂好我的猫!”
戴国章接过手枪,弯腰将其藏到了座位下面:“是,干爹。”
汽车经过熙熙攘攘的大街,在那最繁华处停了下来。李纯和陆雪征下了汽车,换那高壮徒弟来做汽车夫。戴国章打开车窗,坦坦荡荡的对陆雪征说道:“干爹,路上小心,有事叫我。”
陆雪征也大大方方的招来两辆黄包车,一边上车一边答道:“放心,你回家去吧!”
他还是得回天津一趟——金光耀不是轻易可以撼动的人物,他对于金小丰和苏清顺的本领,真是不大放心。
无能之徒
金小丰和苏清顺看到陆雪征这样急三火四的从北平赶了回来,就一致认为干爹多虑了。
他们把刺杀计划详详细细的向陆雪征讲述了一遍,陆雪征认真听了,果然感觉天衣无缝,又想这两位干儿子素日都是妥当的,便放下心来,坐在家中敬候佳音。
于是,在这天的下午时分,金小丰与苏清顺,带着手下出门去了。
刺杀进行的并不顺利。
金光耀身为法租界内的大佬,自然出行时会摆出大佬的气派。这边一阵乱枪打过去,那边的保镖也会拔出枪来回击。枪战很快转变为肉搏战,苏清顺与金小丰本来打算藏在暗中掌握全局,然而没想到手下会如此不得力,竟然把肉搏战打成了持久战!
两人都急了,其中金小丰眼看着金光耀所在的汽车开了车门,猜出对方是要逃跑,便抄起一把砍刀快步走上前去,先是几刀劈死了前方挡路的两名金家保镖,而后一把抓住金光耀,抡刀就砍。金光耀并非武人,哪里是他的对手?当场就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
金小丰知道时间紧迫,巡捕房的人马随时可能赶到,便无暇拔枪,一刀砍向了金光耀的脖子;金光耀抬起双臂阻挡——他穿的很是不少,可这一刀砍下来,还是直剁到了他的骨头。金小丰一击不成,索性乱砍乱捅。正值此时,苏清顺忽然在外面呼喊了一声,于是他当即丢下血淋淋的砍刀,转身就跑。
金小丰在苏公馆处理了身上的血衣,打扮整齐后他独自开上汽车返回家中,半路还去那刺杀现场逛了一圈,就见那条大街已经被封锁住了,巡捕们乱哄哄的四处乱跑,尸体上面苫了白布,被抬出来摆成了一排。金小丰距离太远,全然不可能辨认出金光耀的面目,又料想对方身中了无数刀,必定会死,便发动汽车,在春夜的微风中怡然离去了。
因为陆雪征已经上楼入睡,所以金小丰也回房打了个盹儿。翌日清晨,他坐在餐厅桌旁,低低的向陆雪征汇报了昨夜的战况。
陆雪征把胳膊肘支在桌边,双手拿着一块三明治,一边倾听一边咬下了一口。因为金小丰和苏清顺的确是成绩斐然,所以他也很觉满意,可正在他要对金小丰发出几句嘉奖之时,李纯将今天的早报送到他面前来了。
陆雪征随便瞄了报章主版一眼,立刻变了脸色。扔下三明治拿起报纸,他急急的将那大字标题的新闻浏览一遍,随即转向金小丰,扬手就将报纸抽到了他的脸上:“废物,你自己去看!”
金小丰吓了一跳,连忙接住报纸站起身来,只见主版上用加重的黑字标出了新闻题目——“大亨金氏夜半遇袭,身入病院生命垂危”。再往下读去,他发现金光耀“垂危”到底,竟然没死!
颇为惶恐的扫了陆雪征一眼,他发现这位干爹横眉怒目,已然站到了自己面前。
陆雪征抬起手,一巴掌扇到了金小丰的光头上:“你们这些人,从早到晚都在想什么?”
金小丰挨了这一巴掌,没觉疼痛,但是立刻跪下了:“干爹,我错了,您息怒。”
陆雪征息不了怒。
他不是一般的喽啰打手,他手下养的也不是乌合之众。他杀人杀出了字号——为什么会有字号?因为他向来是稳、准、狠,说要杀谁,就必定杀谁!可是从去年开始,干儿子们就一个接一个的给他打脸,先是在杀叶竟成的时候,韩棠失手;然后是戴国章在北平误烧了丘八的铺子;如今最得力的金小丰和苏清顺也退步起来,这怎不让他气急败坏?
低头怒视了金小丰,他当胸一脚就踢了过去。
金小丰早有准备,总不能任由干爹踢断自己的胸骨,故而不动声色的做了防备。可饶是如此,他这样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还是随着那惊人力道向后一纵,直摔出去了两米来远。挣扎着爬起来重新跪好,他垂下头去,无话可说。
陆雪征拧着眉毛走上前来,越想越觉得可气。苏清顺如今不在眼前,他只好是先拿这金小丰泄愤了!
金小丰被陆雪征扒下上衣,用皮鞭狠抽了一顿。
李纯闻声赶来,躲在客厅门外向内窥视,就见金小丰赤膊下跪,因为没了衣裳的遮掩,那骨骼粗大、筋肉虬结的身体本相尽数显露出来,威武雄壮的几乎可怕。陆雪征挥起皮鞭,风声如哨,鞭梢扫过麦色皮肤,留下的就是一长条伤痕——伤痕先是浅淡的,随着鲜血渐渐渗出,才慢慢鲜红狰狞起来。
金小丰的魁伟身躯很快就变得血迹斑斓。而陆雪征在抽碎了手中皮鞭后,意犹未尽的走到金小丰面前,又弯腰将手插到了对方腋下。
不由分说的把人托拽起来,他猛然抬腿,用膝盖狠狠撞击了对方的腹部。金小丰饶是坚忍,可此时挨了这么一下子,也不禁痛哼出声。待到陆雪征松手将他推搡倒地之后,他神情痛苦的捂住腹部,防御似的蜷缩了起来。
陆雪征微微喘息着站在当地,腰身笔直,神情阴冷。目光从金小丰身上掠过,他忽然举起手中的残余鞭柄,准确无误的指向了门口的李纯:“开车!去维多利亚医院!”
李纯哆嗦着答应一声,惊弓之鸟一般飞跑了出去。
陆雪征转身蹲在了金小丰面前,将那半软半硬的鞭柄抵上了他的眼窝,恶狠狠地用力一杵。金小丰紧闭双眼,仍然是不敢躲闪。
陆雪征站起来,将鞭柄往他身上一丢,转身向外走去了。
陆雪征抵达金光耀所在的维多利亚医院,内外走了一圈,只见此处森严壁垒,已经全被金家保镖所占;并且医院向来是一处防护严密的地方,纵算没有保镖阻碍,各个病房也不是能够轻易进入的。这时想要再动金光耀,实在是难如登天了!
陆雪征恨恨的离开医院,知道自己这回是坏了招牌,又丢人了。
因为已经痛揍了金小丰一顿,陆雪征发泄了怒气,所以再见到苏清顺时,就没有再大发雷霆。
苏清顺刚刚赶到金公馆,已从李纯那里得知了金小丰的凄惨遭遇,吓的腿肚子都转筋;然而陆雪征并没有对他作出惩罚,只当面将盛国纲上次送来的皮箱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半钞票留下,然后将皮箱原样锁好推到苏清顺面前:“你去找到盛国纲,就说我陆某人手艺不精,把买卖干砸了。该留下的报酬,我留下了;余下钱款不敢领受,奉还给他。”
苏清顺不敢多言多语,拎起皮箱如飞而走。而李纯像只小狼狗一样静观形势,见苏清顺离去了,便怯生生的把个脑袋伸入房内,睁着两只大黑眼睛小声说道:“干爹,您忙了一天,现在该吃晚饭了。”
陆雪征现在倒是还就看他顺眼一点。沉着一张面孔走出房间,他在门口抬手搂住李纯的肩膀,而后目不斜视的望向前方,心事重重的直奔餐厅。
李纯弯腰低头,怪别扭的跟着他往前走,一时怕自己走快了,一时怕自己走慢了,步伐调整了个乱七八糟,怎么着都是不对劲,一路颠颠倒倒,跳舞似的进了餐厅。
雨过天晴
午夜时分,金小丰跪在客厅地板上,一整天水米没沾牙,并且还挨了一顿伤筋动骨的暴打。
春日的夜晚,有时还会相当的凉。公馆内的暖气早停了,所以他的皮肤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鸡皮疙瘩不显眼,显眼的是那一道道血痂。
抬手捂住腹部,肠胃中传出了叽里咕噜的鸣叫声音——他饿了。
他很怕饿,小时候总挨饿,饿怕了。可是不很怕打,小时候总挨打,习惯了。
这时,陆雪征缓步走了进来。
陆雪征停在金小丰面前,伸手搭上了他的头顶。干燥的手掌温柔的抚摩过头皮,那一瞬间的酥麻让金小丰闭上眼睛,周身斑斓血腥的皮肤上,闪烁过了洁净美丽的蓝色火花。
一个声音在他心中回荡起来:“我爱你啊!”
金小丰的出身不算坏。他生在乡下,家里有房有地,农忙的时候还能雇得起一名长工,虽然做不成地主少爷,但是总能吃饱喝足的填上肚皮。可惜他命不好,亲娘死得早。后娘过门后又接连生下几个结结实实的好孩子,便容不得他,不但对他朝打暮骂,而且还撺掇夫君把他送去了天津城内的一家饭馆子里,做那没有工钱的学徒。
金小丰那时才七八岁,个子不大,心眼更少。老板、厨子、伙计都不拿他当个人,轮番上阵虐待殴打他,他实在是受不得了,索性逃出去做了一名流浪儿。陆雪征把他从脏土堆旁捡回家时,他已经满了十三岁,生的又高又瘦,一头瘌痢脓疮,比狗屎还要招苍蝇,比野狗还要凶恶。
进入陆家不到一个小时,他就被戴国章狠揍了一顿,那时候戴国章年纪还小,不懂厚道。痛揍金小丰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金小丰“看起来真恶心”。
有了戴国章开头,单薄一些的苏清顺和杜小东等人也跃跃欲试的围上来了——还有韩棠。韩棠个子小,抡着木棍往他的头上猛敲。敲的正开心时,陆雪征不声不响的走过来抱起韩棠,把这个白脸男孩扔出了三米多远。苏清顺等人见状,立刻丢下武器,作鸟兽散。
只有陆雪征不嫌他的瘌痢头恶心。
陆雪征买来了消炎药片与外用药膏,不但每天看管他服药,而且亲手给他涂药。药膏是黄色透明的,黏糊糊的抹了他满脑袋,他看起来更让人作呕了。
于是他自惭形秽的躲藏起来,同时对一切挑衅作出几乎残忍的反击。半年过后,他的头皮恢复了健康的肤色与光泽,戴国章和苏清顺等人也被他逐一打翻在地,狠捶了一通。
可是也有美中不足之处,就是他失去了陆雪征的特殊关怀,以及头发。而和前者相比,后者似乎还不足以让他感到忧伤——他已经很久都没有生出过头发了,他本以为自己的头皮会一直腐烂到露出骨头。
此刻,他在陆雪征的抚摸下,静静的睁开眼睛仰起了头。
陆雪征居高临下的望着他,就见他那脸上还算干净,只在右眼的内眼角处受了伤,是被自己用鞭柄杵破了皮肤。灯光昏暗,他那轮廓清晰的面孔越发光影分明,一双眼睛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