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了足有两个多小时,凌正中发现熟络了后,向天其实是个很热情健谈的人,而且让他大跌眼镜的是,这只小仓鼠各项知识都蛮丰富的,尤其在聊起凌正中喜欢的滑雪,棒球,柔道等竞技时,竟然说得头头是道,这些运动话题正投他的所好,于是两个人聊得不亦乐乎。
这顿饭吃的尽兴而归,结账的时候,凌正中要掏钱付账,却被向天拦住,执意付了饭钱。
“是我带你来这儿的,哪有让你付钱的道理。”
于是凌正中再次确定这是只很固执的小仓鼠。
不过既然已是朋友了,当然也就不必计较那么多,最多下次他来付账好了,看向天工作时间也不长,应该没什么积蓄的,不如下次请他吃顿大餐,凌正中心里这样暗暗想着。
对头
雪已经停了,从热气腾腾的餐馆里出来,外面的空气让人不由感觉一阵清爽。
两人踩著积雪慢慢向前走,虽然已近午夜,欢快的圣诞音乐仍然不断从远处传来,一些商店门外摆放装饰的圣诞树闪烁著各种颜色的光芒,把积雪映得五颜六色。
“我们坐的士回去好了,你住哪里?”凌正中问道。
“我住的公寓离这里不远,往前步行二十分锺就到家了,正…中,前面的广场容易叫到的士,我们一起走过去好了。”
显然向天还没有完全适应叫凌正中的名字,每次称呼时都显得有些不自在。
“好啊。”
不知为什麽,凌正中觉得和这只小仓鼠聊天真的很愉快,头一次,他否定了自己一贯的论点──聊天是一件极度浪费时间的蠢事。
两人很快就走到了广场附近,令凌正中惊奇的是广场上居然围著不少人,看情形大多数是情侣,看出他的疑惑,向天解释道:“今天是圣诞节,很多年轻人都会玩通宵呢。”
看来自己真的是跟不上时代了,凌正中有点沮丧,再过几个月他就满二十九岁了,本来还自认为很年轻,但现在看看,他好像已被划到了上一代人的圈子里了。
“不好意思,今天要不是因为我,你也会陪女朋友一起过圣诞节吧?”
到了此时,後知後觉的凌正中才想到这个问题。
向天不自然的咳了一声。“我还没有女朋友呢。”
“哦……”
凌正中正要再说话,忽听远处锺声响起,他看看广场的锺楼,指针正指在十二点上,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突然想起那句迟来的问候,凌正中笑著转向向天。
“圣诞快乐!”
对方也报之於微笑。
“圣诞快乐!”
虽然对凌正中来说,这个圣诞周末是他这二十八年来过得最惊险的一个,但一向随遇而安,神经又大条的人很快就把那些不愉快抛之脑後,毕竟沈美美只是个抛弃了他的前任女友,她的事是事件也好,是事故也好,都留给那个抽风警察去烦恼好了,跟他凌正中再无关系。
所以周一一大早凌正中就很神清气爽的来到公司,准备开始他这一天的工作。
秘书乐华像往常一样把煮好的咖啡倒进杯里,放到了凌正中的桌上。
“乐华,你已经有五个月身孕了,这些事情就不要做了。”
凌正中头也没抬就知道是谁过来了,他停下正在打的文件,抬头对乐华说道。
乐华跟了他三年多,不仅是个非常称职的秘书,更是难得的益友,以凌正中来看,乐华简直可以说是完美的化身,这不仅单单指她出色的外表和身材,更多是在工作方面,大到各种重要的工作处理,小至一些琐碎细节小事,乐华都做的细致周到,从未见她出过一次过错。
凌正中个人认为,这位美女做的唯一一件大失水准的事就是嫁了个大她十多岁的老公,他开始还很不安的暗地揣测这是不是因为自己拒绝了乐华的爱意,而导致她随便嫁人,但看看又不像,他们夫妻两个如胶似漆的,整天电话粥煲个不停,而且乐华马上就要做准妈妈了。
当日他想都不想就拒绝这位美女的求爱,还让乐华伤心了好久,在之後很长一段时间里,乐华都埋怨凌正中连个原因都不说就拒绝了她,这让凌正中实在是有苦难言,其实原因很简单,只是说不出口而已,那就是乐华太完美了,完美到让他无所适从,他希望有一个完美的秘书,却不希望有个完美的妻子,这会让他也要随时注意保持自己完美的形象,唉,那会很累的,想想就很累。
“倒倒咖啡这种小事算不了什麽,医生也说适当的活动有助於胎儿的正常发育。”乐华不以为然的笑笑。
即使是这样,让孕妇来伺候他总是不好,可是凌正中对这位文雅但有几分固执的女秘书半点办法都没有。
“你如果真关心我,就快点聘请新秘书回来,也省得让我整天做这麽一大堆工作。”
面对乐华的批评,凌正中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是很想聘请新人的,总不能真让乐华工作到待产那一天吧,可是你看看来应聘的都是些什麽样的人?那些女孩子,一个个长得倒是不错,学历也不低,可一谈到工作,就都失了水准,他要的是一个面面俱到的工作强手,而不是单纯的漂亮花瓶。
“到底是人家不好,还是你的要求太高?我看了一些女孩子的履历,其实她们都不错的,少的只是一些实际工作经验,但这根本不是什麽问题。”
“不是她们不好,是乐华你太好了,你说在拥有你这样完美的秘书後,我怎麽能再适应其他人?”凌正中发了一句牢骚,不过他马上又说:“你放心,我会尽快招聘新人来的,可是你也要答应我,宝宝生下後要快些回来帮我。”
“知道了,凌经理。”乐华笑著回答。
“哎,凌经理看起来气色不错啊。”
一个挑衅的声音从门口传过来,凌正中跟著撇撇嘴,这个人不用说,正是他的冤家对头──余胜麟。
“余经理,你看起来也蛮不错的嘛,居然有时间到我这里来转转。”
余胜麟岁数跟凌正中差不多,个头颀长,不过消瘦了些,看上去有些文弱,可眉眼中总是露著些嚣张,整日在公司里颐使气指的,那自命不凡的神态让凌正中每次一见到他,就有种想扁人的冲动。
再访
余胜麟笑嘻嘻的走了进来,用凌正中的话说,就是皮笑肉不笑,他把一份文件递给凌正中,然後在他对面坐下。
那只是一份普通的公司传阅文件,这样的文件通常都是底下职员来回传送的,哪用得著经理专程跑一趟,很明显是不怀好意。
这是凌正中脑子里突如其来的想法。
见余胜麟落座,乐华马上将斟好的咖啡给他端了过来,余胜麟双手接过,叹道:“乐小姐,每次一看到你,就知道我的秘书有多麽不称职了,怎麽样,有没有兴趣过去帮我的忙?”
乐华笑道:“余经理,你的秘书做得也很不错啊,是你的要求太高了吧?”
“还是比不上乐小姐你啊,要是有兴趣,我就跟老总说说,调你过去,不过……就怕你的上司不舍得放人……”
看到余胜麟瞥过来的挑衅目光,凌正中就气不打一处来,他哪里是想要人,分明是想给他下马威。
“难得有这麽好的秘书,我当然是不舍得放人了,不过话说回来,余经理,你工作做得倒不错,怎麽挑秘书的眼光总是那麽差,换来换去也换不到好的?”
“说的也是,不如下次请凌经理帮我选人好了,不过听说你这段时间也在为选人而烦心呢。”
一句话把凌正中顶了回去,他哼了一声道:“所以我现在才会这麽忙,哪像余经理,还有时间可以到处闲逛……”
余胜麟将咖啡杯放到了桌上。“既然凌经理这麽忙,那我就不打扰你工作了,乐小姐,谢谢你的咖啡。”
他站起身,向乐华点了一下头,走了出去。
“可恶!!”
明知道乐华是他的爱将,居然还敢明目张胆的跟他要人,简直欺人太甚!
一大清早的好心情都被破坏了,凌正中恨恨嘟囔了一句。
“凌经理,余经理虽然说话有些傲气,有时得理不饶人,但人不坏的,凡事直来直去,工作能力又好,真不知道为什麽你们老是处不来。”乐华笑著说。
“难道一个傲气还不够吗?乐华,你可是我的兵,不许胳膊肘往外拐!”
被凌正中逗的笑起来,乐华道:“知道了,凌经理。”
工作是无聊烦琐的,凌正中上午将一些重要的事情处理完後,下午又面试了几个来应聘的女孩子,结果还是一样,没一个让他满意的。
真照这样下去,如果乐华休产假,那岂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他一个人处理,老天,他怎麽能做得完这麽多工作?
凌正中不敢再去想象那可悲的将来,只好又低下头与他那成堆的工作奋斗。
“铃……”
乐华的内线电话打了进来。
“凌经理,有位姓楚的警官想要见你,不过他没有预约。”
警察见人还用的著预约吗?y
一听楚枫的名字,凌正中就有种不好的预感,他都已经证明自己清白了,这抽风警察还来找他干什麽?
“让他进来。”
楚枫神采奕奕地走了进来,他身後当然还跟著那个叫常青的小跟班。
“凌先生,你好。”
见到你就很不好!
凌正中心里咕囔了一句,却堆起一副笑脸让他们坐下,说道:“楚警官,又有什麽要我帮忙的?”
“有些问题想再向凌先生询问一下,可能会耽误你一点时间,不介意吧?”
我说介意你会走吗?凌正中哼了一声,却仍满面笑容的道:“和警方合作是我们公民应尽的义务,楚警官尽管问好了,是不是有什麽蛛丝马迹了?”
乐华给两名警察端来了咖啡,她临出门时很奇怪的看了看屋里的人,不明白警察怎麽会来找自己的经理。
“是有些新发现,所以才需要凌先生你的帮助。我们调查了沈美美现在的男友June,发现他其实还有其他的女朋友,所谓跟沈美美结婚的话他坚持并没有说过,应该是沈美美自己的错觉,两人一星期前还为此吵了一架,之後就再没有见面。”
“沈美美出事前晚June一直在跟朋友打牌到天亮,他没有犯罪时间,更重要的一点,据沈美美同室女友证明,June所说的应该是事实,在出事的前几天,沈美美曾很懊悔地对她说,那些外国人毕竟是靠不住的,悔不该跟凌先生你分手,她想跟你修好,又怕你不会理她等等的话。”
不是吧?这女人也太想当然了,想要就要,想丢就丢,把他凌正中当什麽人了?
“我们这次来就是想跟你了解一下有没有对沈美美抱有怨恨的人?比如说凌先生你之前的女友啊……”
怎麽话兜了一圈又回到他身上来了?
不过被楚枫一说,凌正中脑海里倒是浮现出一个女子的身影,要说因为他而对沈美美怀恨在心的,林巧雅算一个吧,不过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且那个女人泼辣是泼辣了些,要说杀人,倒是难以想象。
林巧雅以前也曾在金寓酒店作过事,算是沈美美的同事吧,有段期间她曾狂热追求过凌正中,甚至各种招势轮番用上,足有不达目的势不罢休的气势,偏偏凌正中对有心计的女人没什麽兴趣,正好沈美美又向他告白,凌正中一是为了摆脱林巧雅的纠缠,二来沈美美也是他喜欢的清秀文静型的,所以他很自然就接受了对方。
现在想起来,什麽事情都不能看表面,那个看上去文文静静的沈美美居然拌了他一个跟头又一个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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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凌正中决定还是先不说出林巧雅的名字比较好。
他不悦地道:“楚警官,我在认识沈美美之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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