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咬了咬牙,向另一条岔路走去。
同样的,看似很长的甬道,我却几步就通过了。
再一抬头,吓了一大跳。
我的眼前,蓦然出现了一座古城。
青灰色的城墙很高,似乎直插云中。大块的砖石很粗糙,尖利岩角向外,看起来有些狰狞的气息。不过,巨木打造的大门却没有人看守,从外面可以看到城里熙攘的人群川流不息,狗叫声,也是从里面传出来的。
我犹豫了下,谨慎地沿着门边,溜了进去。
第二十二章黄泉
黄泉路。
进城后,我几乎瞬间就断定了,虽然它初初一看和影视城差不多,或者该叫它黄泉城才对。
城里,除了一些忙碌穿梭的差役和小官员,其他行人皆是游魂,身形飘荡、奇形怪状、有古代型、妖魔型、现代型、男女老少、高矮胖瘦……看来,不管是什么种族,死了后都得到这里集合,地府的工作很辛苦呀!
我最主要的判断标准是:我看到了牛头马面。在传说中他们是可怕的存在,但依我看,倒像是卡通宝宝,挺可爱的。
城中的街道两侧有很多不同类型的店铺,客流不错,但买卖双方都非常安静,也不知做的什么生意。那些店主的胸口,都别着一个金色火焰状的标志,使得他们与普通游魂有着明显区别。如果不仔细看,他们更像是实体的人,而其他游魂的身影则有些模糊,甚至有的是透明的。
我不小心从一个透明魂魄身上穿了过去,害得我和他都抖了一抖。
整个黄泉城的地面均以湿漉漉的黑石板铺就,踏上去,寒气就穿透鞋底。天幕是清爽的鸭蛋青色,同时挂着日与月,一东一西,不过全无光芒,而只是惨白的一个印迹,冰冰冷冷。
城墙边,生长着天火一般艳红的彼岸花,燃烧着着生命般怒放。当我走过去细看,却发现哪里有城墙,却是一望无际的无波黑海,倒有些像我穿越时包围着方寸之岛的海洋。再回过头,城门也没了,完全是有去无回的格局。
我应该怕的,可是我没有。尽管我这种“异物”的出现令所有“人”都不由得打量我,但却没谁上来询问我。于是我犹豫了一下后继续走,也不知多久,来到一条河边。
河的左侧有一个木栏茅顶的长亭,亭扁上书“望乡”,不少人立于其上,含泪凝望。
河的右侧是一块巨大的、光滑可鉴的白色石碑,上面无字可解,但凭我那一点点民间传说知识,我知道这是三生石。
而那河,岸边的石头上写得清晰,血迹淋漓的几个大字:忘川水,奈何桥。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提诗:彼岸花开开彼岸,断肠草愁愁断肠。奈何桥前可奈何,三生石前定三生。
我心里一紧,因为想起了别号第六天尊的家伙。他的名字也叫忘川,有什么寓意吗?他想遗忘什么样的过往?什么样的宿世情缘?什么样的悲伤痛苦?他曾经是谁?
我站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走到三生石前。
传说这石头能照到人的前世今生,自我来到洪荒界,就感觉我的前生一定比较特别,但没有人愿意对我说什么。那么,今天机缘巧合,从三生石中照出来也一样。我曾经是谁?我的前生有没有阳光灿烂过?
结果……
三生石死机,只映出一张笑眯眯的狐狸脸,因为被毛覆盖着,倒也看不出我气得脸发白了。
我向后退了几步,亲眼看到几个游魂排队立于石前,前世、今生与来世都随着白色雾气的翻腾,展现得清清楚楚。
我再试……
喵喵的,这是三生石,还是照妖镜呀!回回只照出我的原形,其他信息一概欠奉,当真令我无可奈何。
怕了它了!
我失望的不再尝试,而是走上那座悬浮于忘川水中,没有任何支柱的奈何桥,看到桥那端尽是虚无,而狗吠声变成了哀鸣,让人听了心里受不了。
“别插队!年纪轻轻的漂亮女孩子,怎么这么没公德呢?”才走几步,桥上排着队的一个游魂就愤怒地拉了我一把。
此人着装现代,脑袋扁扁,一看就是精英出车祸。
“我没死,不赶着投胎,更不赶着忘记前世,我只是……找狗。”我胡乱编了一句。
身后,立即有一个古代女子哭了起来,“我怕狗!快把它牵走。”
我借着机会往桥头跑,这才发现此桥居然很长,排队的队伍也很长。桥头,站着一个穿偏襟小褂、利落水裤、头发盘梳得纹丝不乱的中年美妇。她守着一只半人高的三足青铜鼎,也不见鼎下有火,可她从舀出的一碗碗汤却热气腾腾,而且似乎永远也舀不尽。
“喝吧,此生最后一口热乎气。要再温暖,得寻来世了。”她每递一碗汤,就说一句,不厌其烦。
而在她脚边,趴卧着一条大狗,不住的哀鸣声正是它发出来的。只是看起来它并没有受到虐待,不知为什么叫得那样凄惨?
我蹭过去,怯怯地叫了一声,“孟姐姐。”在这种环境下,做这么特殊的工作,任谁也会猜到这中年美妇是孟婆了,虽然她和普通想象中不一样,即不丑,也不老,更不凶恶冷漠。
“谁家的丫头啊,嘴这甜!”她头也没回,手下没停,却对我笑说,“你不是游魂,也不是鬼差,身上有妖气和人气,难道是半妖?你跑这里来干什么?”
“姐姐真聪明。”我继续拍马屁,“我是要回洪荒界,听到这边有狗叫,过来看看的。”
“你就是谛听护着的那个丫头啊。”她终于回头看我,满眼好奇,“看来是个心善的,被这小东西动了心肝儿了。”
哇?冥界的消息流传这么快呀。我不置可否,伸手摸了摸狗头。
这条狗似乎是拉布拉多种,纯黑色,体型十分巨大,但看样子才长成成犬,年纪还小。当我一摸它,它立即歪过头来,湿凉的鼻子蹭着我的手腕。
“你也养狗吗?”孟婆问。
我想起肉包,差点热泪盈眶,“是我身上有狗味,它才对我这么友好吧?”
“它对谁都友好,傻乎乎的。”孟婆近乎宠溺地微笑道,“不过你倒是第一个能摸上它的头的,别人摸它,就算是我,它也会躲开。”
狗狗的皮肤光滑温热,似乎能让人感觉到血脉和生机地流动,而摸它全身的话会发现骨骼肌肉都很不错,是条好狗。只是一只活生生的狗,为什么跑到这里来?
我望向孟婆,她似知道我想问什么,解释道,“不是我养的。一千年前,也不知它是从哪里跑来,身上有神通,鬼差都捉不到它,这里的阴气也伤不了它。后来冥王默许,它就不分日夜,天天守在桥头了,好像是等它的主人来接它。每天这个时辰,它都哀叫一阵,也不知是为什么。开始,我心里都受不了,可这一千年下来,什么也习惯了。”
绝世好狗!我落泪。
以前看电影《忠犬八公》,当主人死后,八公仍然每天同一时间到车站去等主人,我都感动到不行。别说这只了,它守护了千年啊!
也许,它的主人根本就不会再来。也许,它的主人已经转世投胎,忘记它的存在。傻狗狗啊,还等什么?等一个永远也不会再出现的主人吗?
只是,这只狗是神狗,他的主人也不是普通人吧?到了洪荒界才知道,妖魔和神仙也要应劫,也有生死。当然,孙悟空这种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人不算。
我蹲在地上轻抚着这只痴情狗,它很舒服地接受我的安慰。不过当我看到无意中看到狗狗的耳朵后面,却忽然发现有几条白色印子,细看的话,形状怎么那么像……
忘川的那柄神枪?!
第二十三章贿赂
这不是那家伙的狗吧?!
我颇为吃惊。
“丫头,你认识这只狗?”孟婆看我惊讶,问道。
狗狗好像听得懂人言似的,一下子站了起来,因为它体型大,把我撞了一个趔趄。
我连忙摇头。
不能确定的事,最好先不要说出来,再者忘川那样子也不像有爱心,会养仙宠的。他哪是容得别人冒犯的,万一错了,我还不定要被怎么报复呢。
“你乖乖的跟孟姐姐在这儿,过几天我来看你,给你带好吃的。”我搔搔狗狗的耳背,它很受用,舒服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其实,我的储物荷包中有不少狗零食,都是这回给肉包买的,虽然那些给小型犬磨牙的小玩意还不够给这大黑狗塞牙缝的,但拿来让它分散一下注意力也好。再者,我还有不少小包装的酱制肉类,它一定爱吃的,只是我现在没办法拿。
它呜呜着哼哼,咬着我的裙摆不让我走。
我不忍,又跟它耗了老半天,直到听见数声悠远的暮鼓之声,看到最后一个排队的人也饮了汤,神情空洞的离去,才对孟婆道,“孟姐姐,这狗平时吃什么呀?还有,姐姐有没有喜欢的东西,下回我一并带来孝敬您。”
“丫头多礼了。”孟婆呼了一口气,带着终于下班了的愉快表情,单手举起那只锈迹斑斑的青铜鼎,把剩余的汤倒入忘川河中,“它也没什么特殊的,我们这票兄弟敬它忠心,每天从自己的饭里省下一口,都倒在在鼎里,大杂烩似的,这不也养得膘肥体壮的。偶尔的,那些鬼差兄弟上阳间去,会捎带点肉食给它,那它就像过年似的。”
我惊讶地望着孟婆,想不到她苗条得像凤铃花一样,力气却这么大。这鼎少说得有几百斤吧,但她托来举去,就跟玩似的,半点不吃力。
“可是,给狗狗用这个鼎放吃食,它不会出问题吗?”我担忧地问。
她笑,“我正是想让它忘记呀,不过生灵是不允许喝我这孟婆汤的,这是地府的规矩。冥王是天底下最公正无私的人,我们底下的人当然也不敢随意而为,所以我不能直接灌它一碗下去。只盼着日日让它沾上一点,最终忘却前尘,做只无忧无虑的狗,不要每天哀鸣苦等。可它对主人的念力太强了,一千多来年,天天用这个鼎吃食,却也没能奏效。唉,不知谁这么有福气。这世道,人也未必有狗这么忠义。”
“就让它想着主人吧,说不定……那对它来说是一种幸福。”我叹息了声,不知我走这几天,肉包有没有这么思念我。
孟婆愣了愣,忽尔笑道,“丫头说得好,万事随缘,我虽是为着它好,可这番强求倒着相了。不过此处不是生灵久留之地,又所谓黄泉路上无回头,你原路回不去,等我收了东西送你。”
我真心感谢着应下。可狗狗却还是不让我走,颇通人性,似乎明白我有可能认识它的主人。
我把它拉到一边,低声道,“我真的不确定那家伙是不是你的主人,若冒冒然带你去,他要打我的,他脾气很差。这样,下回我带他的一件东西来,你闻闻。倘若他就是你的主人,我就保证把你送到他那儿去。”我承诺,并没有多想别的,也没想要怎么拿到忘川的贴身之物。
而有神通的狗就是不一样,它立即明白了我的意思,欢欢喜喜地松开了我的裙摆。
孟婆把我送到洪荒界时,天色已经全黑了。我不敢绕小道,冒着被罚的风险走官道。因为万一遇到大妖或者魔物,我有可能被吃掉的,这个世界并不太平。不过我跑着跑着,忽然发现我身轻如燕、健步如飞,行进速度实在很快,虽然比不上四轮驱动的铁家伙,但和轻型小摩托也差不多了,而且不怎么累。
我很高兴,用我的现代思维想一想,如果我达到飞机的跑速,是不是就离能飞不远了呢?
因为离妖居地比较近,我没直接回十四山,而是回家住了一晚,谁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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