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世界变化得太快
这一个月对望海城而言,最大的事件一共是三件,第一件是龙神大人能开口说话,第二件就是蒸汽机马车的研制成功,第三件是崔兰回归,并且带回来一头奇兽,对林北来说,第二件事的意义显然要重得多,第三件次之,但是对望海人而言,第一件事才是最重要的,因为任何关系到龙神大人的事情都是最重要的。
蒸汽机的研发成功在很短的时间内便看出了效果,一艘中翼船安装上了蒸汽式的螺旋桨,采用的是林北从煤岛上运回来的煤为燃料,在匠人们的精雕细琢下,这艘蒸汽船的航速达到了一个时辰七十里,每小时三十五里,这个速度不能说很快,但是已经绝对不算慢了,尤其在这个时代。
蒸汽船的运用使望海人可以去征服更加遥远的海域,离望海城约两百多里的那个喷泉岛是最先被征服的,没蒸汽船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这个海岛好远啊,两百多里呢,现在有了蒸汽船,也就是三四个时辰的事儿,于是所有人就觉得这岛原来是如此近,好像就在望海城的边上。
不过随着海域的扩大,望海人接触深海的时间便越多,望海人对于大船的渴望便越大,因为小船在深海里实在是太危险了。
小船能载的东西不多,补给很少,海上随随便便一个浪头就得有好几米,轻易就能打翻小船,而如果换成大船便会好上许多,所以不用林北特意嘱咐。匠人们在渔民的诉求下,已经在开始研发大船,五丈长的已经不能算是大船了,最起码得二三十丈吧?
在匠人造船的时候,渔民免不了又得念叨一番崔兰带回来的那头海豚,这个大家伙实在是太可爱聪明了,望海人几乎把所有赞美的词汇都用到了这头海豚的身上,而且前几天又出了一件小事,让望海人对黑头的喜爱程度又提升了一个档次。
一群小孩子去海边玩耍,有个小孩子不慎被海潮带进了海里。黑头把这个小孩子顺手救了起来。顶到了沙滩上,正是因为这件事情,所有望海人对黑头的喜欢又多了几分。
同时,崔兰也因为黑头的缘故在望海城的名望大增。已经超出了卞吉和安忠直的名望了。卞吉不是龙神使么?崔兰如今也被人加了个名头。叫海豚使。
每当崔兰骑着黑头出海,许多渔民都会用羡慕的眼光一直看着,这些人是最希望崔兰能驯化海豚的。因为到时候说不定他们也能分到一只海豚。
。。。。。。。
跟望海城相比,中原地区在上一个月的局势相当平静,许多人最关注的刘宏仍然活着,不过各种消息从洛阳城传出,每一个消息对群雄而言都算不错,因为刘宏的身体越来越不堪了,据说这位皇帝已经枯瘦如柴,任谁都看得出来生机已绝,只是早死晚死的事情。
但是正因为如此,所以局势才显得平静,就连曹孟德和张角兄弟之间的战争也进展不大,曹孟德不知道怎么想的,张角据守,曹孟德也并不进攻,陷入了僵持。
荀彧对此很是不满,可惜曹孟德显然已经打定了某种主意,根本不管荀彧的意见,按照原本的历史,荀彧会成为曹孟德手下得力的谋士,可是因为这件事,两者间已经有了很深的裂痕,荀彧会否再次加入曹孟德的团队成了谜。
。。。。。。。
甄平带着人进入了蛮城的城主府,他此次是来跟蛮帅推销自行车的。
对甄氏而言,自始至终都未曾考虑过蛮帅入主中原的事情,甄氏也没有把注投到大蛮子的身上,哪怕现在大蛮子如日中天,隐隐已经割据一方,可以说是现在最强大的诸候,究其原因,自是因为蛮帅的蛮人身份。
汉朝的世家都是高傲的,除了汉族外,别的种族一律被称之为蛮夷,蛮夷想当皇帝?别逗了,世家们首先都不会答应,所以甄平在猜测林北有要坑大蛮子的嫌疑下,甄平毫不犹豫的站在了林北这一边。
甄平不是第一次进城主府,从合浦迁来的时候,甄平已经见过蛮帅一次,虽然看不起大蛮子那蛮人的身份,但是以甄平的眼光,也不得不承认,这个蛮帅确实是一个相当有领导才能的人,气魄很在,极易让人折服,是属于那种具有很高人格魄力的领袖,不过越是这样,甄平就越要帮林北,或者说不是帮林北,而是为了汉朝所有世家的自尊和骄傲,一个蛮人想要压在汉人头上?这怎么可能。
听到甄氏掌柜前来,蛮帅从屋中出来迎接,甄平也是个老狐狸,根本不会透露内心的任何想法,所以宾主尽欢,然后谈起了正事。
“这个物什叫神龙自行车?倒是一件奇怪之物。”蛮帅看着自行车,眼里有些兴趣,蛮帅并未想到神龙和林北之间的联系,因为在蛮帅心里,林北只是一条妖蛇。
而等甄平把神龙自行车的优点介绍后,蛮帅的兴趣就更大了。
甄平拿出来的自行车样品如果林北看到,肯定会惊叹,因为这已经跟后世的自行车差不多了,连车筐都加上了,不过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一边一个,可以放置一些东西,而在踏板那里却是用木板封住,不致于让人一眼便能看出自行车的构造,已经有了点保密的意识,另外,甄氏的匠人技术水平很高,做出来的自行车更加精美。
甄平把自行车夸得天花乱坠,什么速度极快,各种路面如履平地,而且骑乘方便,不需粮草,简而言之,这自行车已经比马匹要好得多了。
蛮帅可不是那么好忽悠的,但是自行车确实相当不赖。甄平派人骑着在城主府转了几圈后,蛮帅的眼睛亮晶晶的,这种精巧之物入了蛮帅之眼,尤其是在听到一辆自行车只需要五金的时候,蛮帅耸然动容了。
南越境的马匹是相当稀少的,牛羊车是主流,羊车能驮的东西太少,牛车虽然驮得多,但是速度慢,而且牛的价格相当高。一头牛高达近百金。现在自行车却只要五金一辆,蛮帅不动容才怪呢。
“如若这自行车装备全军,便如同那骑兵一般,来去如风。这两个筐里可放一些干粮和衣物。连辎重也都可省去。蛮帅,如此奇物,我甄氏第一个就想到了你。如今就看蛮帅有无眼光和魄力了。”甄平笑吟吟的道。
蛮帅很客气的把甄平送出了城主府,随后便召开了会议,商议购买自行车一事,听到蛮帅的描述,他手下的将领也都心动了,其实并不怪这些人,实在是自行车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虽然简单,但是科技水平却领先了一千多年,他们会心动也正常。
在几乎所有人都一致的同意下,蛮帅跟甄平定购了五万辆自行车,甄平先是赞赏了蛮帅的眼光,又保证一个月后便能制造完成,这种效率,让蛮帅差点欢喜疯了,因为这种速度太快了,超出了蛮帅的想像。
如果是军马的话,别说一个月,就算是一年都出产不了五万头,这个时代最出名的军马是大宛良马,大宛每年朝大汉输出的军马不过一两万头,这个数量已经非常多了,如果大宛遇到什么天灾**啥的,军马的数量便会减少,如今自行车一个月便有五万辆,价格又低于军马,蛮帅觉得这个买卖相当的值,太划算了。
随着蛮帅订购自行车,蛮城里的各大商家也闻风而动,纷纷去甄氏商行打听这自行车到底是何物什,甄平自然不会放过这种显摆的机会,组织一些人骑着自行车在城中转了一天后,整个蛮城全部轰动。
无数人把军马和自行车进行比较,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军马的能力肯定是优于自行车,但是自行车的价格和方便性却完爆军马,就出产量而言,更是甩了军马无数条街,一旦大规模装备于军中,步兵说不定就成为历史了。
商家的商业嗅觉何其敏锐,蛮城里的商家因为自行车而疯狂了,甄氏却把自行车的制作方法严加看守,蛮城人只看到自行车源源不绝的生产出来,暂时却分不到一杯羹。
甄氏之所以制作自行车制得这么快是有原因的,林北附送了一个大礼包,那就是流水线作业。
所谓的流水线作业让各人专门制作某一样零件,规格一样,然后把这些零件组装起来,这是后世工厂都要用到的手段,但是现在却没有,望海城不算,甄氏算是头一个尝试此种方法的,效果出奇的好。
自行车在蛮城掀起了热潮,蛮城人每个都在谈论这种新出现的奇物,连三岁小儿也都已经知晓了有一种车子叫神龙自行车,骑上便能跑,速度很快,可以预见,随着自行车数量的增多,这股热潮会延伸至中原,大乱将起,这种新型的交通工具必会受到诸候的亲睐,从而崛起于世。
。。。。。。
黄承彥对单福现在是越来越满意了,在和单福接触了几天后,黄承彥甚至认为这个单福无论是才学还是性情都远远超出了司马徵的一众弟子,哪怕是诸葛孔明和那庞统士元。
黄承彥其实有点老顽童的性格,所以有天便上门找到司马徵和庞德公,谈起了这批学子,这三人是老相识,所以言谈并无顾虑。
对庞统和孔明,司马徵和庞德公都不吝赞美,一个是凤雏,一个是卧龙,当谈到单福的时候,司马徵却罕见的沉默了一下,随后摇了摇头道:“这个单福,老夫有些看不透。”
“为何?”
“此人才学甚高,不逊于士元和孔明,性情中直,乃国之大才,至于其志,老夫也看不透。”庞德公也评价道。
志,就是指的抱负,也就是格局,其实司马徵和庞德公不是看不透,而是不好评价单福。
孔明和庞统的志很大,他们志在四方,但是这个四方其实还是有范围,那就是汉土,两位大儒都觉得以这两人之才,任谁一人出仕,都是国之良才,这个国就是指汉朝,但是跟单福的志相比,这两人的志好像要小了一些,因为单福的志不只在汉土,还在番邦,这么说吧,如果把汉土比成一个村,那么庞统和孔明的志就在村里,这两人想要辅佐一个明主拥立其为村长,但是单福的眼光却在村外,而村外之事连司马徵和庞德公都不太懂,所以便不好评价。
如果单福是夸夸其谈之辈,司马徵和庞德公可能会以赵括来比,但是单福明显不是这种人,这种格局已经超出了两人能评价的范围了,所以才看不透。
单福之所以会如此,自然是跟林北有关,在西山乡的时候,林北和单福谈过几次,有时候不免谈到当前的局势,林北对中原的豪杰有佩服也有不屑,光在一个汉朝打来打去算什么本事?还不是窝里斗而已?有能耐便打下周遭的番邦啊。
正是因为林北的影响,单福的格局已经不全在汉朝了,他志在四方才是真正的四方,司马徵和庞德都是实诚人,绝对不会随便开口去评价一个他们不太了解的人。
格局大了是不是好事儿?这个得分怎么看,反正就这些大儒而言,太大了也不太好,整个汉土已经相当辽阔了,一个人能把汉土的事情捊清了就算是管乐之才了,比如孔明和庞统,至于那些番邦,拜托,光是走上一遍就得走个几十年,这谈何了解?不过这些大儒肯定不会想到,他们有生之年会发现原来番邦其实也不算远,几天便能走上一个来回,到那个时候,他们也会发现他们的格局太小了。
有句俗话不是那么说来着么:不是我不明白,而是世界变化得太快。。。。(未完待续。。)
ps: 。。。
第229章 雄心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