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人所作的让步。他说(《论文集》,第4卷,第46页),“没有这样的自然规律,它生来就使工资不可能上涨到这一点,在这点,它不仅吞尽他(雇主)企图用在营业上的基金,而且还吞尽他除了生活必需品以外所留下的全部私人用费。这种上涨的真正限界是,对他有多大的损害或迫使他歇业的实际考虑,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工资基金限界。”他并没有说明,他所指的是直接结果还是最后结果,指的是短期还是长期,但不论在哪种场合下,这种说法似乎都是站不住脚的。
就长时起来说,限界定得太高,工资不能长期上涨得几乎吞尽像这里所指的那样多的国民收入。就短时起来说,限界又定得不够高:因为当危急之际一次组织得很好的罢工在短时间内可以向雇主强索一种超过支付该时期原料以后的全部产值,从而,使他在当时的毛利成为负数。的确,不论较旧或较新形式的工资理论都和劳动市场上的任何特定斗争问题没有直接的关系。它取决于斗争双方的力量对比。但是,工资理论对劳资关系的一般政策却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它表明那些政策本身含有或不含有它们最终失败的因素;哪些政策可通过适当的组织加以维持;哪些政策最后将使劳资双方都两败俱伤,虽然他们组织得十分完善。
不久凯恩斯在他的《基本原理》中力图用一种他自认为可以避免攻击的叙述形式来恢复工资基金学说。虽然在他的大部分叙述中他避免了从前的陷阱,但是,他之所以能这样做,只是由于他把这个学说的特征都给解释掉了,从而,所剩下的很少名副其实。不过,他说(第203页),“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工资率和劳动的供给成反比例的变化”。就劳动供给的急剧增加的直接结果来说,他的论点是对的。但是,在人口增长的一般过程中,不仅资本的供给有某些增加,而且同时劳动的分工也愈细,效率愈高。他使用“成反比例的变化”一语是错误的。他应当说“在短时间内至少向着相反的方向变化”。他进而得出一个“出于意料的结果”,即劳动供给的增加(如系和固定资本与原料一同使用的那种劳动)会使工资基金“随着领工资的人数的增加而减少”。但这只是在工资总额不受生产总额的影响的条件下才会产生的结果;而实际上生产总额是所有影响工资的那些因素中最强有力的因素。
第三节 续前。
不妨指出,工资基金的极端形式把工资说成是完全由需求决定的,虽然需求被粗浅地表达为取决于资本的数量。但有些经济学的通俗注释者似乎同时主张工资基金学说和工资铁律(认为工资严格受人的培育费的决定)。当然他们可以把这两种理论都加以改造,并造成一个多少和谐的整体,如凯恩斯后来所作的那样。但似乎他们并没有这样做。
工业受资本的限制这一命题,往往被解释得实际上和工资基金理论意义相同。它可以被解释得正确,但一种类似的解释可以使“资本受工业的限制”一语同样正确。而穆勒之使用它主要和这个论点有关,即用保护关税或其他方法使人们不按他们所喜好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一般是不能增加劳动雇佣的总量的。保护关税的影响至为复杂,在这里无法加以讨论;但穆勒显然说得对。就一般而论,用来维持或辅助任何一种保护关税所建立起来的新工业中的劳动的资本,“一定是撤自或停办某种别的工业而来的,在该工业中,它雇用或势必雇用的劳动量,大概等于它在新工业中所雇用的劳动量”。或用比较现代的形式来表述这个论点:这种立法显然既不增加国民收入,也不增加归于劳动的国民收入份额。因为它不增加资本的供给,也不能使劳动的边际效率较之资本的边际效率有所提高。因此,使用资本时须付的利息不会降低;国民收入得不到增加(实际上,几乎一定有所减少);因为劳动和资本在订约分配国民收入时没有一方能得到新的利益,所以,它们都得不到这种立法的好处。
可以把这个学说颠倒过来说,推动保护关税所建立起来的新工业中的资本所需要的劳动,一定是由撤自或停办某种别的工业而来的,在该工业中,它推动或势必推动的资本量也许等于它在新工业中所推动的资本量。这种说法虽然同样正确,但它不易为一般人所接受。因为货物的买主通常被认为给予卖主以特殊的利益,虽然实际上买主和卖主彼此提供的服务在长期内是同等的。同样,雇主通常被认为给予工人以特殊的利益,虽然雇主和雇工彼此提供的服务在长期内是同等的。这两件事的原因和结果,我们在以后的研究中将大力加以讨论。
某些德国经济学家曾有过这样的论点,他们说,雇主支付工资的资金取自消费者。但这似乎出于一种误解。如果消费者预购个别雇主所生产的东西,则这种说法也许对他适用。但事实上却有相反的常规;
消费者往往过期付款,买现成商品时只给一种对它们的延期支配权。
不能否认,如果生产者不能出售他的货物,则他在短时间内也许不能雇用工人;但这只是意味着生产组织部分发生障碍。如果机器的一个联杆坏了,则它可以停顿,但这并不意味着机器的原动力就是联杆。
雇主在任何时候所支付的工资额也不是由消费者们对他的货物所付的价格来决定的,虽然雇主对消费者们行将支付的价格的期待对它一般都有很大的影响。诚然无疑,在长时期的正常条件下,消费者们所支付的价格和他们行将支付的价格其实是相同的。但是,当我们从一个雇主的特殊付款转向一般雇主们的正常付款(我们此刻所讨论的其实只是这种付款)时,消费者们就不成其为一个独立的阶级了,因为人人都是消费者。当羊毛或印刷机从库房或车间转移到毛纺工业家或印刷家的手中时,从广义上讲,我们说它们进入消费领域,这种国民收入专用于消费者。而这些消费者也是生产者,这就是说,也是劳动、资本和土地这些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儿童和他们所供养的其他的人以及向他们征税的政府只消耗他们的部分收入。因此,认为一般雇主们的资金最后取自一般消费者,无疑是正确的。但那只不过是下述事实的另一种说法而已。一切资金都是国民收入的组成部分,它们被作成适于延期使用而不适于直接使用的形式。如果其中有些现在用于其他目的而不用于直接消费,则它们势必由国民收入的流入加以代替(带有增加额或利润)。
穆勒的第一个基本命题和他的第四个基本命题即商品需求不是劳动需求是密切地联系着的。但是,这个命题又没有很好地表达他的意见。的确,购买某特定商品的那些人,一般都不供给辅助和维持生产那些商品的劳动所需要的资本。他们只是把资本和雇佣从别的企业转向那种企业,而这种企业的产品是他们增加需求之所必需。但是,穆勒不以证明这点为满足,他似乎是说,把货币用在雇用劳动上比把货币用在购买商品上对劳动者更加有利。这是一个其中含有点滴真理的意见。因为商品的价格包括工业家和中间人的利润;如果买主充作雇主,则他稍微减少对雇用阶级服务的需求,并且增加劳动需求,正像他不买机制花边而买手织花边所增加的劳动需求那样。但是,这个论点假定,工资是在工作过程中支付的,像一般的作法那样,而商品的价格,照普通的办法,是在商品生产出来以后支付的。我们发现,在穆勒拿来说明他的学说的各种场合下,他的论点暗示着,虽然他自己似乎不知道,消费者从购买商品转向雇用劳动时,把他自己消费劳动果实的日期推后了。而同样的延期对劳动者产生同样的利益,如果买主用钱的方式没有改变的话。
第四节 产业资本和其他财富形式与工资的关系。
在国民收入的整个讨论中,饭店的厨房用具和私人家中的厨房用具同雇用厨师的关系,暗中曾以同等的关系对待的。这就是说,资本就广义的资本而言,它并不仅仅局限于产业资本。不过,关于这个问题还须略加讨论。
人们往往认为,虽然那些稍有或没有自己积累财富的工人们,因资本的增加而大得其利,这里的资本是狭义的资本,它和维持并在工作中辅助劳动的产业资本大体是相同的。但是,他们从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其他财富形式的增加中很少获得利益。无疑地,有几种财富,它们的存在几乎不影响工人阶级;而他们却差不多由于(产业)资本的每次增加而直接受到影响。因为较大部分的资本是作为他们工作中的工具和原料而通过他们的手的;同时很大一部分是由他们直接使用,甚或消费掉了。因此,当其他财富形式变成产业资本的时候,工人阶级似乎势必得利,反之则反是。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如果一般私人不再置车或船,而从资本家那里租用,则对雇佣劳动的需求必然减少。因为从前当作工资支付的部分,现在当作利润归中间人所有。
也许可以反对的是,如果其他财富形式大规模地代替了产业资本,则用来辅助劳动或维持劳动所需要的东西就会感到不足。这也许是某些东方国家的真正危险。但在西方国家尤其是在英国,资本总额在价值上等于工人阶级许多年中所消费的商品总值。那些较之其他形式能直接适应工人阶级需要的资本形式,对它们的需求稍有增加,就会很快地使它们的供给增加,其中有的是由别的国家输入的,或有的是为了适应新的需求而特地生产的。因此,我们不必要为这点担心。如果劳动的边际效率保持得高,则它的纯产品高,从而,劳动工资也高。
源源而来的国民收入将分割成几个相应部分,一部分总会提供足够的商品供给,以供工人直接消费之用,一部分把所生产的那些商品充作大量的工具储备。当供求的一般情况决定了其他社会阶级可以随便花用国民收入的那些部分时,当那些阶级的嗜好决定了有多少支出用于现在的满足而有多少支出又用于未来的满足时,那末,不管兰草是来自私人的温室或职业花匠的玻璃温室(因此,它是产业资本),这对工人阶级是无所谓的。
经济学原理……附录十一 几种剩余
附录十一 几种剩余
任何生产部门的实际成本总额以几种方式小于和它相应的诸边际成本,从特殊的观点看,其中每一种都可以视作剩余。但是只有那些在文中所讨论的剩余需要加以慎重研究。
其次我们必须对各种不同剩余的相互关系及其和国民收入的关系作一些研究。这种研究是困难的,同时也没有多大的实践意义;但从学术的观点来看,它却具有某种魅力。
当国民收入按各种生产要素的边际价格全部配给它的所有者时,它一般还给他提供一种剩余,这种剩余有两个不同的虽然不是独立的方面。它给作为消费者的他所提供的剩余,是由商品的总效用超过他对该商品所曾支付的实际价值的差额构成的。对那些恰能引诱他买的边际购买额来说,二者是相等的。但是,那些他宁愿出较高的价格而不愿不买的购买额部分,给他提供了一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