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富裕,但却仍觉得自己一贫如洗。在此种过度谦虚的背后,任何平常的观察或自我观察几乎都会带来恐惧。此种恐惧,只要他一仰头就会立即发生。不管是什么因素使得自贬开始发生作用,它都是被一种强而有力的禁忌所维持着,亦即禁止侵犯他为自己所划定的狭窄界限。他应该是易于满足的,他不应希冀或争取更多东西;任何愿望、奋斗或任何为求取更多之追求,他都会觉得它们正像是一种对命运危险而残酷之挑战。他不应希冀藉饮食或体操而改善他的体形,或藉穿得更华丽以改善他的外表。最后但并非最少,他不应该藉分析自我而改善他自己,或许他只在胁迫之下,方能这么做。此处我并不谈及处理特别问题的个别恐惧。还有比这些更困难的原因使得他极力自持着不肯稍做分析;通常,与他对分析价值的意识信念极度相反的,而为他自己“花费那么多时间”对他们而言乃是“自私的”。
他所蔑视为“自私”的差不多与他为视为“胆大妄为”之事同样是可理解的;对他而言,自私包含任何一种只为自己着想的事情。他通常能享受好多事物,但都会觉得享受它们乃是“自私的”。他常不晓得任何这些禁忌下的作用为何,而只觉得“同享”喜悦才是“正常的”,事实上,与别人共享快乐是绝对必要之事,不管它是食物、音乐或大自然,若不与别人共享,则将失去其芬芳,失去其意义。他舍不得为自己花钱,他对自己的吝啬,可能已达到荒谬怪诞的地步了,这种情形与他为别人而过度奢侈的情形相较之下更为显著。当他侵犯此种禁忌而将钱花在自己身上时,纵使在客观上而言,此种花费乃是合理的,但他仍会感到惊慌;对于时间或精力的利用,结果也与此相同。他无法在闲暇的时候读书,除非这本书有益于他的工作。他不准自己将时间花在写个人的书信上,但却会暗地将时间用于两个人的约会上。他常常不会规划或处理私产,除非有人需要它。同理,他不修边幅,除非为了约会,或是职业上、社会上的聚会──也就是除非是为了别人。相反地,他会为获得有益于他人之物而尽全力、使尽绝技,譬如帮助别人达成他们所希求的交往,或帮人谋求职位;但当这些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他却裹足不前了。
虽然在他心中产生了许多敌意,但他却不能将之表现出来,除非情感遭到困扰。此外,他害怕打斗,甚至也害怕那种与别人的正面冲突,一方面乃是因为一个剪短自己羽翅的人,不再是也不可能是个善战者;另一方面,他害怕,唯恐别人会对他怀有敌意,因此他宁愿投降,宁愿“了解”情况且放弃追求。当我们讨论他的人性关系时,我们会更了解此种恐惧,但是,也和其他的禁忌相一致,事实上,它也包含在那些禁忌中,那就是“攻击性”的禁忌。他无法维护他对人们、意见、原因的憎恶──而且需要时,他会与之奋战。他无法维持持续的敌意,也无法意识地带有对别人的嫌恶,因此报复的驱力必停留在潜意识之中,而且只能间接地以伪装的形式表现出来。他不能公然地要求,也无法惩戒他人。至于批评、责备或控告──即使这些是正当的──对他而言,却是个最大的困难。甚至他无法打趣地做个苛刻的、诙谐的或讽刺的短评。
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说,对于“胆大妄为”、自私和攻击都存有禁忌;如果我们能详究禁忌所掩蔽的范围,则会了解那些禁忌对于个人的扩展、个人的战斗力与防御力以及个人的私利,会形成一种残酷的阻止作用,亦即对于任何足以增进个人成长与自尊的事项加以抑制。禁忌与自贬构成了一种畏缩过程,此种过程人为地减低了他身心的发展,并让他觉得他就像一个病人梦中所见的一样:在梦中有一个人因为受了残忍的惩罚,而将身体缩成一团,而且变得极度贫乏,且被贬至最愚痴的地步。
于是自谦型的人,如果不侵及他的禁忌,则他不会采取任何维护的、攻击的或夸张的行动;违背禁忌却造成了他的自责与自卑,他会感到惊慌(毫不安心)或感到犯罪似的。如果自卑较为显著,则他会对讥笑表现出恐惧的反应。因为他的自我感是如此的渺小,所以任何超越出他那狭窄界限的事情,都甚易引起他对讥笑的恐惧。如果此种恐惧完全是意识所及的,则它会表现出来。如果他在讨论中,大声发表意见,为公出差或者产生写作的野心,则别人会以为这乃是可笑的,然而这处恐惧大部分都停留于潜意识里。无论如何,他似乎总无法察觉它那不可克服的震击力,然而它却是使他堕落的主因。对讥笑的恐惧,特别是表示自谦的倾向,恰恰与夸张的类型相反。夸张的类型可以自吹自擂、胆大妄为,而不了解他自己之荒谬与可笑,或者不晓得别人也会觉得他真是如此的。
他不只自由无疑地为他人做事,而且依据他内心的指使,他应该是对人最有助益的,最具有慷慨、体贴、解人、以及同情心、爱心与牺牲的精神。事实上,爱与牺牲在他心目中乃是密切纠缠在一起的:他应该为爱而牺牲一切──爱就是牺牲。
如此,“禁忌”与“应该”似乎便具有了显著的一致性,但是矛盾的倾向却迟早都会出现。我们会纯朴地预测此种类型的人,一定会相当厌恶别人那种攻击的、自大的或报复的性格,但实际上,他的态度却是分立的;他厌恶它们,却秘密地或公开地崇拜它们,而且不分皂白地如此行动──不区别自信与空幻的自大,不区别他的实力与自我中心的蛮横。我们易于了解,他常为加强的谦逊所烦躁,因此他崇拜他所缺乏或他无法应用而别人却有的攻击性特质。但渐渐地,我们会了解这并非是完全的解释,我们发觉,还有一套完全与我们刚刚所描述的相反,而且更为隐伏的价值,也对他发生了作用。我们也发觉,他羡慕攻击型的人的夸张驱力,但为了人格的统合,他必须深深地将自己的这种驱力压抑下来。这种否认他自己的自负与攻击性,但却崇拜他人拥有这些性质的情形,在他病态的依赖性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这种可能性在下章我们将予以讨论。
因为病人坚强得足以面对他的冲突,所以他的夸张驱力更是引人注意;他应该也具有毫无畏惧之“绝对性”;他应该外求他的利益;他应该能够反击冒犯他的人。与此相一致的是根本上他就轻视自己“胆却的”、无用的、及顺从的任何迹象,因此他长处于逆战之中。如果他做某事便会被指责,但不做某事亦会被指责。如果他拒绝他人的贷款或要求,则他将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可憎可厌的人;如果他答应这些要求,则他会觉得自己是个“易受骗的人”。如果他设身处地为被侮辱者着想,则他会感到害怕,而且觉得相当不可爱。
只要他无法面对此一冲突,并对此加以研究,则继续阻止“攻击性的潜伏情绪”,将会使他变得更需要倔强地固着于自谦的模型中,同时也因此而加强了他自谦的固执性。
目前我们所讨论到的主要形象,就是一个人将自己压制到使自己的身躯蜷缩成一团,以避免产生夸张性的举动。此外,如前所述以及以后所将要详述的,他觉得被一种已预先设好的且足以告诉或轻视他自己的情况所屈服;他也易感恐惧,而且正如我们即将知道的,他将大部分精力花费在缓和所有这些痛苦的情感上。在我们更进一步讨论他基本条件的细节与含意前,让我们先考虑驱策他往这方向变动的因素,以了解它的发展。
到了后来才倾向于自谦解决法的人们,通常早已藉着“亲向”人们,以解决他与人们间的早期冲突。在典型的情况下,早期的环境在特征上与夸张的类型大不相同;后者得到早期的崇拜,在拘泥的标准的压力下长大,或者苛刻地被对待──被剥削或被屈辱。而自谦的类型则与此不同,他在某些人的庇护下长大:在兄长的庇护下,在为外人所景仰的双亲之庇护下,在美丽的母亲或在仁慈但却专横的父亲之庇护下。它是一种不稳定的情势,因为随时都可能引起恐惧。不过,它容易得到一种情爱:一种《自居属下》的忠诚。譬如,有位长期忍受着折磨的母亲,可能会使她的小孩感觉到自己无法给母亲更多的照顾或关心乃是一种罪恶;或许会有位母亲或父亲,当他们被盲目崇拜所围绕时便会变得友善与慷慨;或是有一位较具高位的兄长,只要取悦或赞美他,就可从他那儿获取关爱与保护【参考卡伦·霍妮《自我分析》一书第八章:病态依赖性的系统分析。】。在这些环境下长大的小孩,久而久之,自然会反叛他为需求情爱所做的挣扎,而压抑住他的敌意,放弃战斗的士气与争取情爱的需求。不再勃怒,而变为顺从;学着去喜欢每一个人,而且有点无助地去崇拜和依赖那些他最为畏惧的人。他对别人敌对的紧张性变得十分过敏,他必须缓和以及掩饰某些事情,因为赢取别人的欢欣变成是最重要的事,所以他试着培养一种足以使他变得合意或可爱的特质。有时,在青春期的阶段里,会另有一段反叛期出现,结合着一种炽热而具强迫性的野心。但他会再次舍弃这些为求爱情与保护的夸张驱力,有时,甚至于在初恋时,进一步的发展,乃依反叛与野心所被压抑的程度或其趋向服从、或是情爱的行动所转变的程度而定。
像任何其他心理症一般,自谦的类型藉着自我理想化,以解决早期发展所产生的需求,但他只有一种方式可行。他理想化的影像,基本上乃是一些“可爱的”特质,诸如不自私、良善、慷慨、谦虚、神圣、高尚、同情等等特质的混合物;无助,痛苦与苦难也都被荣誉化了。与自大·报复的类型相比,他也是凭情感而生活,可能是喜悦或痛苦的情感,或是对个人而且是对全人类的广泛情感,诸如艺术、自然或各种价值的情感。具有深刻的情感乃是他影像的一部分。只当他加强自弃的倾向时,他才能满足既成的“内在指使”,此种自弃的倾向已发展得远超过他与人们的基本冲突之解决法。因此,他必须发展出一种对于他那自负之双重矛盾的态度。因为他的假我之神圣、可爱的特质,乃是他自己所认定的价值,所以他不得不以此为傲。一个痊愈的病人自言自语到:“我谦逊地认为我当然具有优越品德。”虽然他否定他的自负,虽然他的自负并不表现于行为中,但是却常会以许多间接的方式而将心理症的自负表现于──易受攻击、保全面子、回避等等行为中。其他方面,他神圣与可爱的影像抑制了任何自负的意识感觉,他必定会矫框过正地去根除任何自负的迹象,于是畏缩的过程由是而生,使他变得渺小与无助。他无法将他自己与自负的荣誉自我视为一体,他只能将自己感受为屈服牺牲的自我;他不只觉得渺小与无助,而且觉得自己乃是有罪的,不被需要,不可爱、愚笨而无能。他俨然像条丧家狗,随时在提防着那些蹂躏他的人。因此,从知觉中将自负排除,乃是他解决内在冲突的方法。
此种解决法的弱点,就如同我们间接追踪到的两项因素。其中之一,为畏缩的过程,就圣经的词语而言,它就是足以埋没个人才能的“罪恶”(反抗自我)。另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