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武,你家亲戚的亲戚是什么人啊,不会是当太监的吧!哈哈哈哈!”众人一阵哄笑,都把演武看成了吹牛皮的家伙。
“今天我们或许可以见到皇上?”袭嫣神秘地说,“皇上、将军还有国医在申时要去雁山,我们可以躲在花园后面的窗户上看。”
“申时不是快到了吗?”
“是啊是啊!”一群人手忙脚乱地跑到膳房外面的花园里,高高矮矮的人全部都挤到窗户旁边,争相朝外面看,那些总管大人们都在外面忙碌,哪里管得着膳房里那些无事可做的人,因此一大群人挤在一处,也没有人去赶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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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期望再见(2)
大门两侧出来一群官兵,整齐地列队到两侧,大厅那边出来几个人,远远的看不真切,但是越到大门的位置过来,就越能看清楚他们的样貌。
书文站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男人。
他比以前帅了,眼角末梢稍稍一个动作就能吸引一群人,他再也不是当年在登鹤轩时的容易被人忽视的美少年,他的身上散发出一种魅力,让人忍不住将所有的目光聚焦在他身上,书文知道,这是一种叫作气场的东西,有些人即使长的再帅,没有这种气场也吸引不了人的目光。
这样的玄烨好像跟想象中并没有太大的出入,这才是他,他不再是当年那个可以抱着他吃豆腐的芦柴棒,他也不再是会指着电灯马桶惊诧地往后倒退几步的芦柴棒,他已经不是芦柴棒,他就是玄烨,轩辕玄烨,配得上这个名字这个姓氏甚至这个位置。
看到这样的玄烨,他原本抱有的一点点期望立刻烟消云散,他和玄烨之间的距离,不仅仅是一条几步就可淌过的小溪,而是一条难以跨越的鸿沟,他害怕这样的结果,却又不得不承认这种结果。
他转过身,无言地回到膳房,一个人抬头仰望天空。
“三儿,你怎么哭了?”
回过神,看见拱门处的铁冲,有些无措地抹去脸上的泪水。
“进沙子了。”
“换班的来了,我们先回吧!”
“嗯。”
他们换了衣服从后门回去,路上竟也看到了赵黎昕他们的马车,书文没敢抬头看,一路到小巷口才各自分别。
黎月坐在玄烨对面,手里拿着一只猫,摸几下便抬起头。
对面的男人望着马车外面,表情很冷淡,虽然他在臣子面前看起来像个任君,但骨子里只有他们几个人才知道,这个男人的心是冷的,冷的彻骨。
“那个男人”
黎月一时没有预料到玄烨会开口,把手中的小猫放了下去,侧过身望向窗外。
外面走着两个男人,其中一个普通百姓打扮,另外一个披着一件斗篷,马车的速度很慢,因此可以由着他们细细地打量,但是马车最终还是超过了那两个人,从前面望过去,才知道戴着斗篷的男人脸上有个奇丑无比的伤疤。
“不过就是个平民百姓罢了。”黎月心惊肉跳地说,这个人竟然让他想起了李书文,按理说从那样的悬崖上跳下去,应该没有生还的机会。
“如果书文还在世上,也有这么大了吧!”
“人死不能复生,皇上不要想太多。”
“他没死!”玄烨冷冷地反驳,但最终也只是这么一句反驳而已,他派人去找过书文,没有找到,他以为自己没有书文会活不下去,可是,时间久了,伤痛也会慢慢地磨平,或许那时候他很爱他,现在也还爱着,但十年之后,二十年之后,谁知道自己还会不会爱着那个少年呢!他总在想,自己没有放下一切去找他,肯定是因为还不够爱他。
“好吧,他没死!”黎月没有坚持,反正现在陪在玄烨身边的人是他,随着时间流逝,他一定能取代李书文的位置变成玄烨最爱的人,他坐到玄烨身边,温柔地靠在玄烨肩上,黎月长的很美,他眼神里的媚态更甚于当年,他抬起头,在玄烨唇上轻轻地印下一个吻。
第三十二章 欲~望(1)
“三儿,过来,给大爷去买壶酒来!”路上遇到街头的王大爷,被他逮着就去买酒,书文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从他手里接过酒钱,说了一声好嘞。
京城里的人,果然是千年前依然是一口京腔,就好像他上北京读书时遇到的那些富有人情味的北京胡同里的老人们。
给王大爷买回一壶酒,王大爷忽然就凑到他跟前,问:“三儿有十七岁了吧!”
“嗯,刚满!”
“是时候娶媳妇了!”
“大爷,我不急!”
“那你哥呢?”
“我哥也没娶。”
“张家那姑娘挺不错的!”
“我哥他不急!”
“你说不急就不急了,你得去问问他。”
书文想了想,确实,虽然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同性恋,可寻云从来都没说他是,寻云今年都已经二十三了,在这个年代,十七岁都可以娶老婆了。
“那我回去先问问。”书文跟大爷闲扯了几句,屁颠屁颠地跑回去了,虽然说他丑,可是这条街上的人都对他挺好,这是现代都市里所欠缺的人情味,要在以前,他一定不会跟个老头子混的那么熟。
回到家,抬脚进去,就看见寻云坐在梅花树下,望着天空发呆,他身前还摆着下午叫人送回来的午饭,好像没有动过几筷子。
“哥,东西不好吃吗?”
寻云回过神,转头朝他温柔地笑:“你不回来吃,就没胃口。”
书文跑到他跟前,摸摸碗碟,不满地说:“都凉了,我去热一热。”
“不用,我这就吃。”寻云拿过碗筷,就着米饭吃下去,狼吞虎咽。
“你怎么了?”
“刚才出去的时候,看到赵将军了,忽然就有点怀念那种生活。”
书文知道他在想什么,如果寻云现在还是皇上身边的贴身侍卫,到如今,也应当是立下很多汗马功劳,男人都想在朝廷和战场上一展抱负,如今所有的梦想都被夺去了,心里肯定会觉得绝望。
“对不起!都怪我!”
“这不关你的事。”从跳下悬崖那一刻起,他就预料到现在的生活。
“我会存钱找最好的大夫。”
“书文,不用,真的不用。”
书文没再接着他的话下去,但暗地里却下了一个大决心,一定要治好寻云的腿,还要让他一点一点恢复功夫,他忽然想起王大爷那番话,抬起头问:“哥,你想要女人么?”
寻云一下子被米饭噎住了,喝了几口汤菜咽下去。
“你在胡说什么?”
“男人总是有需要的,我懂!”
寻云刷的脸红了,他没想到书文小小年纪,却好像懂很多的样子:“你个小鬼懂什么?”
“比如,你会用右手吗!”他可不是一点点懂,那些颠鸾倒凤、缠绵缱绻的事情他可没少做。可惜寻云只把他看成十几岁的小孩子,如果知道他骨子里的淫~荡,说不准早就后悔当初会救下他。
“右手?”寻云一时不明,书文却伸手在他胯下捋了一把,吓得寻云往后退了好几步,“你这小淫~球,哪里学来的?”
“男人对这些,都能无师自通。”他抬着一张纯情的小脸,却说着一口淫~秽的话,让寻云浑身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我去洗碗。”
“哥,你还没回话呢!”
“下次再说!”
第三十三章 欲~望(2)
寻云这几日苦恼地想去撞墙,他从来不知道书文会如此锲而不舍地追着他询问心上人的标准。
书文问的时候,他有认真想过一次:白皮肤,长头发,有些任性,有些胡闹,而且还要脑袋瓜子很聪明,最好不要对丈夫言听计从的。他想来想去,这个条件不正是给书文量身定做的么,如果告诉书文,保不准会被那鬼主意一堆的小子看出来。
“哥,不如你看看张家姑娘!”
“不去!”寻云温润地拒绝,即使拒绝着,脸上也带着非常好看的笑容,寻云长的很正派,在现代人眼里,就是那种标准的好男人的外表,平时很温和,却在朋友或主子遇到危险之时毫不留情地屠戮敌人。
“哥!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好!”书文躺在他怀里撒娇,两个人在梅花树下,悠哉地吃着草莓。
袭嫣走进弄堂,熟门熟路地拐进小院,正好撞见寻云抱着李三坐在梅花树下,光看到藤椅上的背影,袭嫣就有些脸红了,自从上次她被李三叫来送过一次饭后,她便春心萌动,喜欢上了李三的哥哥。
“三儿!”
“嗯?”书文回转头,见是袭嫣,随意地指指他们两人对面的椅子,说,“坐!”
“你都几岁了,还要你哥抱。”
“怎么的,我就喜欢!”说完,还挑衅地往寻云的怀里拱了两下。
“袭嫣姑娘来我们家有什么事吗?”寻云笑着开口问,一下子把袭嫣问的面红耳赤,幸好寻云忙着给书文递草莓,书文忙着吃草莓,因此都没注意到她的异常。
“明天有个花灯会,杜公子想去看吗?”
书文听到这番问话,再看看对面忸怩的人,终于明白自己杵在这里就是个高瓦数的灯泡,而他刚才竟然还在跟袭嫣争宠,罪过罪过,为了弥补过失,怎么也得帮袭嫣一次:“哥,去呗,明天肯定很热闹。”
“好吧,我们一起去。”
“我明天约了铁冲哥,还是你们去吧。”
“把铁冲也叫来啊,你老提他,我一定得见见他。”
书文头上立刻三天黑线,敢情老哥这个傻瓜根本没看明白袭嫣的心思。
“是啊,一起去吧,四个人也玩的开。”袭嫣满面带笑地附和。
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也不好再拒绝,只好答应了。
第二天傍晚,几个人在湖边会和,一路火树银花,宝马雕车,看的人目不暇接,果然是太平盛世,出来游玩的人特别多,文人雅士更是不计其数,湖中豪华游船上风箫声动、玉壶光转,让人忍不住想要走上去看看。
书文戴了个脸谱,正好遮住脸上丑陋的疤痕,走到中途,找了个借口拉着铁冲开溜了。
“三儿,你干嘛呢,把你哥和袭嫣甩了?”
“我们留在那里干嘛,当电灯泡么?”
“电灯泡,电灯泡不是用来照明的东西么?”
书文想了半天,想不出该怎么解释电灯泡的另外一种含义,只能摆摆手,拉着铁冲往其他地方横冲直撞。
“你慢点,小心撞到人。”话音刚落,铁冲就一语中的,在前面乱走的家伙撞到了一个人。
“走路不长眼啊!”书文正要破口大骂,一抬头,就看到了那张魅惑的脸。
“喂,明明是你不看路,还戴着这么一个鬼面具,吓人还是吓鬼啊?”他身边的赵黎月立刻开始发飙,人的本性果然很难改变,五年前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赵黎月和他八字犯冲,即使到老了,估计也能互相指着鼻子大骂。
“三儿,是你不对!赶快向他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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