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他们老是看着我。”
“祖宗!大爷!您要小的怎么办?”
“帮奴家赶走他们。”他还耍起赖了,这厮,真没辙。
“为毛?难得有人欣赏你!你应该高兴啊!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做惋惜状。
“不管!奴家就是大王的,大王要好好保护奴家。奴家只能给大王一个人看!”
我抽抽嘴角:“那干脆我把你别裤腰带上吧,这样就没有人能看见你了。”
“好啊!”美杜莎说着,就贴向我,伸出修长的双手扯着我的裤腰带。
“你干什么!”我脸色瞬间爆红,我自认为我的铁皮神功还没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这厮,在家里动手动脚的就算了,现在大街上这么多人,还有他引起的这么高的回头率,饶是以我贮藏千年的老脸皮,也没法儿不红。
“把奴家栓在大王裤腰带上啊!”美杜莎一脸无辜,满脸写着:是你让我这么做我才这么做的!你别一下就翻脸啊!
“我随便说说,你还真这么做啊!”这厮,除了一副勾魂儿的皮囊,难道就没长一点儿脑子?也是,上天是公平的。没有赋予我美貌,至少赋予了我内涵和智慧!哇哈哈哈
“两个男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这样!真是不知廉耻!世风日下啊!”
“现在的人,真是道德沦丧!”
“家里没有人反对吗?现在都已经到了可以在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下这等放肆了吗?”
古人果然也是具有娱乐八卦精神的,不怪在现代那些狗仔队会这么发奋努力,每天蹲点守候,因为喜欢娱乐八卦的人,太多了啊!
可这事儿一旦变成我是主角了,我就有点儿受不了。
“好啊,既然大家伙觉得我很不道德,我我也承认了,这妖精我实在不想带在身边,谁想要,谁带走好了。”我倒是要看看,这些都是些正人君子呢,还是空口说白话儿的。
我话音刚落,就见那些大姑娘,小姑娘,大姨妈,小姨妈,大婶儿,大叔大爷什么的个个眼睛泛着幽幽绿光。
纷纷向美杜莎伸出饿狼之手,就差嘴角流口水了。
“美人儿,跟我走吧。我家有钱!”K…A…O这就是典型的土大款!听听这牛逼的语气。
“美人儿,跟婶婶我走吧,婶婶会好好疼你的。”这。。。。。。这。。。。。。
“美人儿,我爹是礼部尚书,跟我走!”
“美人哥哥,跟我走吧,我好喜欢你!”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屁颠屁颠的挤过来。我K——A——O!这是什么世道,孩子这么小就知道要找美人儿了。
“小美人儿,跟爷走吧,爷会像疼心肝儿似的疼你。”晕晕晕,这岁数,是可以当爷爷了。
天呐!怎么现在没出现个法海之类的大和尚,把这妖精给收了,这不,群众眼看着就要动手打起来了。
我笑嘻嘻的看着群众的疯狂举动,说实话,我今天要是是这人群中的一人,而且是第一次见这美杜莎,指不定我比他们还要疯狂!直接动手抢了,才不会这么废话呢。
美杜莎一脸铁青:“大王,你就这么迫不及待的想把我推出去吗?”
我嘿嘿一笑:“怎么会呢!这么销魂儿的妖精,我才舍不得给别人呢。”我掐掐他的脸,触感就是好啊。
转而笑着看着那群人:“怎么,一说可以把这妖精领回去了,你们就不跟我正人君子了啊?你们不是说我道德沦丧吗?不是说我不知廉耻吗?这一到你们这儿,就不是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了啊?”
但是我忽略了一件事,自古以来,人民群众的力量就是强大的,人民群众是历史主体的创造者啊!哎。。。。。。
“你这人怎么回事?我们想把这美人带走,就是不想你继续沉沦下去。你好好一个青年才俊,何必为了这样一个祸水坏了你自己的前程呢?”
“对啊,我们是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信念,才决定接手你身边这位美人的,你说,有几个人能受的了这诱惑呢?我们这可是冒着生命危险。你还不知好歹!”
“就是,这位哥哥,美人哥哥要是跟我走了,我这就是救了你了,从此以后,天下就任由你翱翔!没什么事情能成为你的阻碍了。”
很好,这群人已经无敌了。我铁齿铜牙已经完全没有发挥的余地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啊?你刚刚还说随便我们,可以把这美人带走,你现在不回是耍赖反悔了吧?”
“敢反悔!”
“反悔就是死!”
许是见我没说话,这些人愈发的激动,越说越有劲儿,大有把我分尸的趋势。
人群越来越激动,隐隐有控制不住的架势,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妖精,留不得!
。。。。。。。。。。。。。。
“我倒要看看,是谁,敢把我棣王的人,随便送人。”伴随着群众的让开,一个气势威严,举止间都透露出残酷的人,出现在我眼前。
那种长期居于上位者的威压,加上他的话,我明白了,这就是那传说中的棣王,那个要娶美杜莎做九夫人的变态。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貌似遇到了传说中的卡文,纠结中~~~~
总之,谢谢大家的支持拉 ╭(╯3╰)╮
☆、35 威逼色。诱为哪桩?(十三)
街道上的人,自棣王带着的那一队虎狼之师出现的那一刻,全都消失不见,刮台风,也不过就是这速度了。但是富有娱乐精神的群众,当然是不会放过这个看好戏的机会的,一个个躲在街道两旁的小楼上,有的直接在酒楼拼桌,几个人坐在窗边偷偷看着戏。
可想而知,棣王的凶名,在百姓心中已经是深深扎根了,而与棣王凶名一同远扬的,还有他绝世的容颜。
他一袭华贵的皇族装扮,象牙白的袍子,金线丝丝勾勒,宛如穿梭其间的小金蛇,青色玉带将精腰塑到极致。一块麒麟玉自腰际垂下,脚蹬紫金靴,右手拇指一个羊脂白玉扳指玲珑秀美。
紫金白玉冠束起部分墨黑垂顺的头发,其余部分披散在身后,垂至腰际,踏着步子,在一众铁甲之师的保护下,缓缓走来。
能在京城,皇帝身边拥有自己的兵,而且这样大摇大摆,有恃无恐。可以想象,他的权利已经达到了巅峰。
当这声音刚刚出现时,凭我多年灵敏的嗅觉就知道,这一定是个帅哥,果然。
他整个看起来贵气逼人,我第一想法就是,真TM的有钱!要不是这人太过危险,我真想上去脱下他的衣服!
我没有要干嘛,真的。我只是想拿去卖了而已,当然,这前提的是有人敢买。
“就是你,在本王大婚当天,抢了本王的九夫人?”他只是站在那里,一双剑眉微挑,嘴角隐隐含笑。
这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好惹的货,我还是小心点吧,反正现在凭我跟美杜莎的关系,只要我死不承认,他也绝对不会出卖我的。
我左右瞄了瞄,那天的媒婆不在,那天的吹打手也不在。呼~~好险~
美杜莎握着我的手紧了紧,我强自镇定,堆起笑脸:“不是我,我只是在河边救了尊夫人而已。正准备把九夫人送回去呢。”
“哦?如此,那我便要多些先生了。”棣王嘴角勾笑,可我怎么看,这丫都笑得绝对邪恶!光是这笑,我就寒毛一根根竖了起来。
“怎敢,怎敢!”我连连摆手:“这玄景上下,谁人不知棣王的威名,小的只是做了身为一个玄景百姓该做的而已。”
“先生,你救回了本王最心爱的九夫人,本王定当重谢!请先生随我回府,好让本王设宴答谢先生。”棣王说完,从我身边搂过美杜莎,转身便走。
我这个心在滴血啊!!我滴小美啊~~~你怎么能被别人搂着跑了呢??我也看不清小美的表情,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很抵触棣王的亲热。只从背影上看来,他也没有挣扎嘛!
看着一个大男人,搂着另一个男人走在一起,我破天荒的没觉得恶心。那一袭象牙白袍子,一拢粉色薄纱装,两人在一起,看起来是多么的匹配。
果然,美到人神共愤的美杜莎,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站在他身边。可是为毛?我心里就这么不爽呢?
“唉??唉??不用了!不用了!棣王爷!真的不用了!不用让我去你府上了!!!”我对着两人的背影大声嚎叫。可惜,人家棣王连步子都没有停一下。
此时,一队小兵把我围起来,两个小兵架起我就往王府走去。我两条小短腿儿在空中踢的欢腾。兵哥哥的手臂就是有力量啊,看看这肌肉,无限感慨中~~~
“兵哥哥,你真帅啊~~放了我吧。看看你这长相怎么也不该是个小兵吗!将来必定是人中龙凤!你怎么能干这事儿呢!还是放了我吧。”看看人家那僵硬的如同机器人的表情,我越说,越没兴趣,但是也不能放弃啊,要是真的去了棣王府,我不知道我的小命是不是还能保存得下来。
“咱当兵的人,有啥不一样,只因为我们都穿着,朴实的军装。
咱当兵的人,有啥不一样,自从离开家乡,就难见到爹娘。
说不一样其实也一样,都是青春的年华,都是热血二郎。
说不一样其实也一样,一样的足迹,留给山高水长。
咱当兵的人,就是不一样,头枕着边关的明月,身披着雨雪风霜。
咱当兵的人,就是不一样,为了国家安宁,我们紧握手中枪。
说不一样其实也一样,都在渴望辉煌,都在赢得荣光。
咱当兵的人,就是这个样。”
不放我,老子就是要摧残你们的耳朵!哇卡卡卡,我媲美杀猪般的的嚎唱声贯穿整个京城东西南北,行人无不捂住耳朵。
而拎着我的这两位,受害最深,我清楚的看见两人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一位兵哥哥转头看着我,我靠!流鼻血了~!难道我真的练成了魔音灌鼻神功?
我正扯开嗓子准备再来一首,但见,一位兵哥哥伸出手刀,一掌劈晕了我。
终于明白,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这是我昏迷前最后的感悟。
。。。。。。。。。
迷迷糊糊中,听见一片欢声笑语,歌舞乐器声,从四面八方汇入我耳朵中。我挣扎着动了动,终于勉强睁开了眼睛。
眼前的一切,让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呆愣愣的看了好久。
一个偌大的房间,足足有百多平米。装饰的华贵异常,整个房间的色调是暧昧的粉红色,粉色的纱帐层层叠叠,精致华贵的桌椅,整个房间都铺上了纯白色的毛绒地毯,我此刻就躺在地毯上,触感很滑腻,应该是兔毛的。
这变态的棣王,这整个房间都用地毯铺上,这该要杀了多少吃兔子?整个房间处处透露着低调的奢华。
视线里,棣王慵懒的侧卧在地毯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