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若云浑身一震,向着声音来源之处看去,一个高大魁梧的状硕少年正指挥着手下把那个愁眉苦脸的猎户抓起来。
竟然是堂天,虽然过了三年,他也变得更为雄壮了,但那副浓眉大眼的国字脸,那副不屑一顾的傲然气势却是兰若云再熟悉不过的了!应该是市长堂峦派他出来配合后勤处安置难民吧!
兰若云微笑着看着他,却不敢过去相认──自己的样子变得……他还会认识自己吗?
“哥,不好了──!”一个少女的声音混杂着急急的马蹄声从长街尽头传来。
兰若云望过去,看见一个绿衣少女,骑着匹高头大马飞快的驶了过来。
“那,那是堂潇吗?”兰若云惊奇的看着不断接近的少女,她的样子依稀还残留着当初的娃娃脸,只是秀丽之色却远非当日所比,某圣人诚不我欺呀: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
“慌慌张张的干什么?”堂天看着妹子着急的脸色,让士兵先把犯法猎户候监受审。
“迪斯番那家伙来找你算帐来了!”堂潇急着道。
“在哪里?”
“他到家里没找到你,可能,可能──!”堂潇话还没说完,马蹄之声又再响起!
“堂天小贼,夺人之爱,我要和你决斗!”一身黑衣的瘦高青年来到堂天面前,翻身下马,抽出长剑,不用看正是迪斯番。
“你把话说清楚点,什么夺人之爱?”堂天不舒服的看着迪斯番,冷冷的说道,为了三年前迪斯番不肯回军去救兰若云,两个人一直嫌隙很深。
“小贼,你还装,我们迪斯家已经去提过亲了,干嘛你们堂家还要横插一腿?”迪斯番怒气冲冲的说道。
“呵呵,你说这件事情啊,这叫什么夺人所爱呀,人家接受过你吗?”堂天嘲笑的看着迪斯番。
“废话,我和阿秀两情相悦!”迪斯番得意的说道。
“阿秀!?”兰若云的心里忽然隐隐有些伤痛的感觉,“难道会是那个野蛮女人?”
“别自作多情了,不就是去年新年的时候给你切了块蛋糕吗?”堂天忽然温柔的笑了,“第四次劳森会战我受了伤,她可是亲自为我上药啊!幸福死了──!”一脸的陶醉。
迪斯番咬牙切齿的痛恨道:“反正既然我们家去提了亲,你就不该再来破坏人家的好事,我一定要教训你!”他看着渐渐围上来的人群,觉得不方便动手,又大声道:“你和我出城来,是男人就不要躲!”
堂天毫不动气,心平气和的说道:“方家和望川家也都去提亲了,难道每个人你都要决斗吗?你有把握把我们都赢了吗?你真是个蠢材,何不来个兵不血刃的方式定胜负呢!”
迪斯番冷冷道:“你想怎么样,告诉你,我是绝不会放手的!”
堂天笑了一下:“情场上一争高下吧,不过注定失败的你一定要退出的!”
“你──!”迪斯番刚要发作,人群忽然分了开来,又有两个年轻人挤了进来,如果他们是在其它场合出现,兰若云还真不一定能认出来,两人变化很大。但是这个时候,无声息的来凑热闹,那肯定是望川北和方更了。
“我觉得堂天的见议很好,既然阿秀现在还没有对任何人表示过爱意,我看我们就在情场上分个胜负好了!”望川北昂声说道。
“望川兄此言差矣!”堂天不满意的说道,“在战场上她可不是给谁都亲自上药的,我可没记得她给给你治过伤!”
“我也没受伤啊!”望川北气苦道,早知受伤好了,这时候就有话说了,不过他还真不敢肯定她会不会也亲自给自己敷药。
“那我那块蛋糕怎么解释!”迪斯番既怒又喜的嚷嚷道。
“咦,迪斯兄,要知道,那次她切给我的蛋糕可比你那块大啊!”方更忽然面有得色,为自己在“蛋糕事件”中拔得头筹而兴奋不已。
场中四个人怒目相向,旁观众人嘻嘻哈哈的看着热闹,形势尴尬有趣。
“让开让开,都在这里闹什么?”一队士兵过来疏散围观群众,浅靖文宇大步走了进来,身旁傍着两个少女,让兰若云眼中一亮!
当然不是为苍老的浅靖文宇,虽然他为帝国的后勤工作鞠躬尽瘁以至未老先衰的精神值得敬佩。但能让青年男子眼亮的却是他身边那两个充满了青春气息的女子,依稀有浅靖羽和斯菲年少时的影子。此刻她们两个正冲场中四个争风吃醋的家伙指指点点,同时嘻嘻哈哈的笑着!
似乎已经没有必要看下去了,知道有浅靖文宇这个前辈在他们是不会械斗的。而这种尴尬的场合,也许自己不出现才是明智之举。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这么多的熟人,也勾起了他对父亲的想念,已经到了非立刻回去不可的地步──他决定马上回家去看看,尽管父亲很可能还在开会,但是,不管了,这时候家是最能吸引他的地方。能在家里等着父亲,然后看着他惊喜的样子,那也是一种幸福吧!
他和杜小妹说了一声,又把满脸不愿意的杜老爹找回来,才挤在人群里,归心似箭的向着家的方向走去……
第六章 心迹
五年前,兰如水在自家的大门上贴了一则招聘启事:犬子若云,年方十四,自幼丧母,甚是可怜。如水一介书生,更兼每日忙于军国大事,无暇照料此子。在此捐字,欲寻一有爱心、体健貌端、温柔体贴之管家。平时照料其饮食起居,教导其为人处世,虽不能代母职,然亦可约束其懵懂体性。
待遇优厚,年薪100金币,节假日不休,但可携此子居于自家(意思是虽然我不给你放假,但是你可以把他带到你家去,只要不饿死了就行)。
联系人:兰如水(帝国军师,议事厅第一排左属第二位面白无须者)。
日期:裸兰历1175年1月18日
过了一段时间,兰如水把100金币改成150金币;又过了一段时间改为200金币,改了几次以后,竟然高达500金币──相当于一个屠夫一年宰猪数目的十倍,而当他把这些猪卖掉的净收入还不足这份工资的五分之一!
这份工作排到了当年裸兰十大高薪工作榜的第二位,第一位的是“裸兰军事学院神秘学研究小组副组长”之职。
当然,如水先生之所以狠心不断的涨工资,主要是因为没人来应这份美差。
这也是有个缘故的:兰若云小的时候,就是还穿著开裆裤和尿泥那个年代,他是一个很“惹人喜爱”的好孩子,喜欢偷偷往保姆的茶杯里放安眠药。或者,在管家的的脸上画画,可能是他的作画水平并不是很高,并不能讨得管家的欢心。
这还不是他“善良”的地方,他最突出的地方是──喜欢把一些“乖孩子”引到家里来。像清影秀、堂天和望川北这些人都是府上常客。
一般兰若云“勾引”他们的方法是不小心拿了清影秀的林家花糕,或者轻轻的踢了堂天一脚,也有可能拽着斯菲的小辫跑了两圈儿。当然,说王寡妇家里有一头飞猪,惹得方更和望川北颠颠跑了去,结果被王寡妇那头不知道什么用途的恶狗咬得三月起不来床,这也只不过是个真实的谎言!
于是,这些人从八九岁的时候就经常造访兰府,手里一般会拿着刀枪棍棒斧钺钩叉。帝国的少年们手持武器也是很正常的,毕竟是战争年代嘛!
不过兰若云并非善于待客的好主人,朋友们过来,他一般是用超过平时三倍的速度从狗洞里钻出去,然后在裸兰的大街小巷上溜达。
“乖孩子们”见不到主人不免会有一点点不愉快,于是,他们就喜欢和管家保姆什么的开开玩笑。
大家都会几手家传的功夫。像斯菲就会用个催眠术,让管家美美的睡上一觉,而清影秀就放出一小条火苗,在管家的屁股上烤一烤,看到冒烟了大家笑一笑一哄而散。这也没什么,功夫总是要练的,管家们为未来的帝国将领们提供一点实践空间也无可厚非。
后来管家们和家丁保姆们考虑到了,身体上任意部位皆布满痛觉神经这个事实,决定暂避风头,纷纷辞职──我们也只有慨叹未来帝国将领们的成长是多么艰难的过程啊!
基于此点,在兰若云八到十四岁这几年里,共换了十八个管家、九个保姆、二十三个家丁,而到了后来,更是门庭冷清,无人问津。
兰少爷从此每日里元龙高卧,太阳不到三杆绝不起来,至于吃饭,则是到堂家去蹭。
兰如水就是在这种众叛亲离的条件下贴出招聘启事的,工资也由100金币涨了五倍。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个在外游历多年的浪子,怀着对家乡的美好向往,对家乡人民的无限热爱,不顾众人劝说,毅然决然的接下了这份高薪工作──当然,他也是有准备的,多年的闯荡江湖,练就了一身无敌金钟罩铁布衫!
三天后,他被抬出了兰家!
从此以后,尽管如水先生把工资加到1000金币,也再也没有人敢虎口拔牙了,所谓的“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简直是屁话(铁布衫大侠临终语!)。
因此,当兰若云出现在自家门前,看见“里三层,外三层”被帝国护卫军包围住的兰府时,他简直惊呆了!
这更使他心急如焚,兰府是二百年前人神战争后,帝国人民亲自为战神和军师建造的,虽然在当时的兰先生的嘱意下建得并不豪华,但也绝对够得上气派。
现在,这栋宅子被几百号帝国的精锐部队包围着,立即让兰若云生出一种不安的情绪。
本来他想就这样通报之后再进去,结果看门的兵哥告诉他:“这两年来冒充兰少爷的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了,但我告诉你,兰少爷三年前在战场上光荣了,所以,请你──”
兰若云没等他那个“滚”字说出来,就后退着到胡同里抓了三只猫过来。
白影一闪,他窜进了兰府大院。
“什么人!守门的士兵匆匆赶过来,兰若云将手里的猫向他扔过去,”喵──!“
“奶奶的,连这只猫也拿老子开心,张二棍,去抓只蛇来,今晚上咱们来个‘龙虎斗!”
翻过内院扔只猫,潜进父亲卧室扔一只,三只刚刚好,虽然晚上可能被做成菜,但是……
“对不起了!”兰若云对前途堪忧的三只猫在心底道了个歉,向屋子里走去。
“咳──咳──咳──!”
兰若云心里一阵难过,“父亲怎么咳成这样!”
“兰伯伯,喝水!”一个清脆的女人声音响起,随后是手轻拍在背上的声音。
“咦?这个女人?”兰若云本想就这样进去扑到老爸怀里,听到这个声音他停了下来。
“阿秀啊,回去吧,还有好多事情等着你去做呢!”兰如水仿佛苍老了许多的声音无力的响起。
“是她?!”兰若云心痛老爸的身体,知道他病了,可他又奇怪清影秀怎么会在自己家里?忽然很怕见到清影秀,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心理,竟然呆在了当地。
“我没事,放心好了,您怎么天天都赶我走啊!”清影秀半带撒娇的说道。
“阿秀,你几乎每天都在这里照顾我,几个月了,我真不知道该怎样──我记得以前你还对我有些意见呢,因为我误会你杀了若云,说了些过重的话!”
“兰伯伯,别这样说,我从来没有怨恨过您,况且,我和若云──我就像您的女儿一样,照顾您是我的责任,我自己也愿意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