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
高放从後面揪住他的包袱,止住了信云深往外冲的脚步。
“你──不是要跟我一起走吧?”高放皱眉打量他。
“那是当然啊,我怎麽能放你独自闯荡江湖。”
“……”
我怎麽就不能独自闯荡江湖,我又不是没闯过,多带你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子能干什麽啊──高放有满腹辩解的话语,但是看著信云深那张全是无辜的脸,他却怎麽也说不出口。
高放一脸纠结地说不出,信云深显然也不打算深问,他扯住高放的手拉著人往外走。
“你没事的话我们快走吧,天黑之前还能赶到山下的镇子里歇脚。”
知道高放没有轻功,信云深想得很是周到,早备了两匹马在山道边等著。
一直到两个人一人一骑地顺著山道下了山,疾驰过一片树林,进了那座清风镇,高放才切实又无奈地认清了事实──这家夥果真是甩不掉了。
“小放,你是不是没来过这个镇子?没事,有我在,一切事情交给我就好。”信云深一边带他找客栈一边冲他笑道,“我出来的时候带了不少银两,出门在外钱才是通天的。刚才摆平我老爹用了太长时间,不然我还能再搜些银票出来。”
原来他那半个时辰是回去拿钱了,难怪回来的时候只拎著一把剑。
高放无奈地点点头,信云深这种慰哄一样的口气,让他也实在不知道说些什麽好。
信云深对这个镇子显然很熟悉,很快领著高放找到一家客栈投宿,忙前忙後地把事情都处理妥当。
高放捧著热茶看著仍在忙碌的少年。明明还是纤细秀雅的少年形貌,还未显现出属於成年人的宽厚稳重,却居然奇异地令他感到一丝安心。
有这样一个人在身边,他总是把一切事情都安排稳妥,巨细无遗,这几乎是他从未体会过的。
而这种感觉──不坏。
信云深利索地打点完一切,走到高放身边微微俯身:“你饿了吧?天都这麽晚了,走,我们去吃饭。”
信云深拉著他来到大堂,高放没想到的是他看起来一副穷讲究的作派,居然没要雅间,反而在大堂里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
找小二点完菜,在等菜的空当,大堂里的人开始渐渐多了起来。清风镇地处朗月山脚下,镇子里的江湖人简直比平民还多,这会儿大堂里坐著的十有七八都是习武之人。
信云深百无聊赖地四处打量,托著下巴的手指在脸侧轻轻敲著,淡褐色的眼珠灵动一转,看上去分外天真无邪。再加上他一身不俗的穿戴,混过几年的老江湖打眼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只大有油水可捞的小肥羊。
只坐了片刻,高放就敏感地捕捉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数道眼神,带著未知的意图打量著他二人。
信云深似乎全无察觉,四处看累了,又在椅子上动了动,拿筷子在倒了茶水的杯子里搅著,苦著脸道:“好饿哦,怎麽今天上菜这麽慢。”
“这些天大概比平常人要多,你父亲大寿那天来了很多江湖人,应该还有些人尚未离开。”高放不动声色地把他搅得乱七八糟的水杯移开,又给他换了一杯干净的水。
信云深开心地将杯子捧起,还没跟高放聊上几句,一个人影突然在桌子边停住。
高放抬头看去,来人是一个一身落魄的老头,枯黄如老树皮的脸皮,混浊的双眼,邋遢的胡须,此时正看著他和信云深二人。
那人向高放拱了拱手,开口道:“两位朋友,我在此拼个桌,你们不介意吧。”
他嘴上问得有礼,人却已经大喇喇地坐了下来,姿势摆得大刀阔斧,一下子就将一张方桌占去了一半。
高放素爱干净,要与这样的怪人同桌而食,虽然不是不能忍受,但心里总是不舒服。
信云深却似乎没什麽意见,还对那个人笑了笑,捧著高放倒给他的茶小口地啜著。
有外人在场,高放也不再与信云深说话,一时便沈默了下来。
又等了片刻,信云深便等得不耐烦了,把小二召了来,扔给他一颗碎银子,不悦地吩咐他快点上菜。
小二拿了银子,连连道是,火速地赶往厨房催促去了。
信云深拿银子不当钱,说给人就给人了,高放连阻拦的机会都没有。在心里掂量了一下刚才那银子的份量,高放只觉得眼皮一跳一跳起来,气得。
至於是气信云深浪费,还是嫉清风剑派家大业大一点也不“清风”还养出这麽个败家子来,他就说不清楚了。
高放暗地里郁闷至极,又觉得自己没有立场管人家,因此继续沈默不语,没想到那同桌的邋遢老头居然啧啧了两声,先开口了。
“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老头子落魄至此,得穿上自己最好的衣裳才能进得了这酒楼的大门。得坐在这里等著食客吃饱,才能捡得一二残羹冷炙。可是别人呢,年纪小小的就能用银子砸死人,随手赏出去的银钱都够我老头子过上一整个冬天。世道不公啊,不公。”
高放听他的意思,竟是坐在这里等著吃他们的剩饭,心底不舒服的感觉更甚了,脸色更黑了一层。
他并不是骄矜之人,但跟在君书影身边时,即便出门在外也是十分讲究的,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哪里遭遇过这种事情。再者这信云深果然还是太嫩,虽不似一般公子哥非要包厢享受,但是拿著银钱在大堂里挥霍,露白於众人眼前,实在是十分不妥。
信云深眨了眨清澈的一双眼,对那老头说:“那你想如何呢?!”
邋遢老头胡子翘了翘,嘿嘿一笑道:“那银子给那小二,他也不过拿去贴补家用,过上两天就换成了米面粮油,吃完就没了。若我能得一二十两银子,明年此时它也许就变成了一二百两,一二千两──”
“可是你如果有这般本事,何以还在这里吃人剩饭呢?!”信云深笑著道。
高放在听了邋遢老头的话之後提起来的心总算又放了下来。还好信云深没有天真到底,还没那麽容易轻信别人。
邋遢老头似被人戳中死穴,一时气恼,瞪大眼睛嚷嚷道:“你这乳臭未干的小子,你懂什麽!──”
信云深却不听他说话,竟然从怀中摸出一张银票,笑著道:“这里有五十两银票,如果你需要的话,我送给你也不是不可以。”
高放一听,恨不得把手上的茶壶扣在他那颗明明看著挺精明的脑袋上,这败家孩子!
“信公子,别闹了。”高放沈声道。
信云深居然只是安抚地碰了碰他的手,还是一意孤行,举著那张银票在邋遢老头的眼前晃了晃,直把那老头的眼都晃直了。
“五十两银票,各地银号通兑哦。”信云深道,“只要你告诉我一件你所知的最重大的江湖事,这五十两就是你的了。”
“最重大的江湖事?!”邋遢老头收回定在银票上的眼神,看向信云深,嘿嘿一笑道:“那简单,最近的大事,不就是清风剑派掌门人的大寿嘛。”
“这件事情人人都知道,不算哦。”信云深笑道,“你继续说。”
邋遢老头被那五十两的天降之财馋得不行,果然认真地苦思冥想起来。
“哈,有了!这件事,一定少有人知道!”他一击掌道,又凑到信云深跟前,似有悄悄话要说。
信云深也不嫌弃他身上的酸腐味道,微微低首听著。
“据说,那个处处乞讨的情花山庄的庄主夫人,有狐媚之术。”邋遢老头笑得猥亵,“凡是那对夫妇到过的地方,见过的人,只要是江湖上有名有姓的豪杰人物,莫不对庄主夫人敬爱有加,日思夜想。小哥,你觉得这个消息怎麽样?!”
信云深皱了皱眉头,稍一沈思道:“小道消息,不足挂齿。”
“哎,小哥,少侠,你别急,我还有别的消息!”邋遢老头叫道。
信云深却不再听他说话,随意摸了颗碎银子出来扔给他:“不过,我看在你如此尽心的份上,这点银两,就当你的辛苦费了。”
邋遢老头本以为拿钱无望,突然又收到意外之财,虽然没有五十两,却也够他挥霍一阵子了。他收了银两,喜笑颜开地坐了回去。
“少侠真是两眼雪亮,有识人之能,又有侠义心肠。我在江湖上飘泊日久,还未见过像少侠这样的少年俊杰。”邋遢老头拱著手恭维道,“不知少侠尊姓大名?!”
“在下清风剑派,信云深。”
这时饭菜已经上来,信云深也不再搭理那邋遢老头,只顾著殷勤地给高放夹菜,像一只摇著尾巴的大狗。
高放心下存疑,只等两人迅速地吃完饭,回到房里,他坐在椅子上抱起双臂,微挑著眉头:“你没有什麽话要说麽,信公子?!”
第三集
信云深看著高放,神情无辜地道:“没有啊。”
“你──”高放瞪著他,“催小二上个菜你一给就给了几两银子,我就当你仗义疏才救济贫民了,一个老无赖跟你聊几句你也给钱,你是不是钱多嫌烧手啊?!”
“小放你担心这个啊。”信云深笑嘻嘻地道,“不用担心,我有钱。”
高放无奈叹气:“这不是有钱没钱的问题!有钱也不是这麽挥霍的。”
“我不是挥霍哦。”信云深却道,“刚才那个老头子,虽然看著形容猥琐,可是他要乞讨却不去找平民,反而熟门熟路搭上你我两个配剑的江湖人,所以我推测他不是一般的乞丐。而且他身上穿的那件破烂衣裳,里面是夜狱岛那些化外之民的服饰,外面的衣衫却是中原一个小镖局门下镖头常穿的,脖子上挂的木牌又是焚心之地焚心门的物品。此人应该没那麽简单,不然他这个混法,早不知道死在哪里了。”
高放惊讶於信云深小小年纪竟然如此见识广博,那时候他看著漫不经心,竟已将那人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了一遍。眼光这麽老道,无论如何也不像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
“你以前出过几次门?”高放问道。
信云深掰著手指想了想:“两三次吧,跟著大师兄出来长长见识。”
“……”看来混江湖也是一种天分。
只不过──
“就算那老头不简单,你也不需要这样挥霍钱财吧。行走江湖多的是不简单的各色人,你家有多少钱够你这样浪费。”
“这个是大师兄教的哦。”信云深鼓了鼓脸颊,不服气道:“大师兄说,江湖就是人玩人,行走江湖最重要就是消息灵通,不管是什麽样的消息,知道得越多越好。有些事情,也许这一刻看来是废话,谁也料不定什麽时候就是重要线索。所以茶寮酒楼,烟花之地,是江湖人必去的地方。”
居然还有烟花之地……高放简直不能忍,那个楚飞扬都在教导小孩子些什麽东西?!
“烟花之地先不说,你大师兄总是没有教你见人就砸钱买消息吧。”
信云深抓了抓脸颊:“那倒没有。大师兄最爱交朋友,他和什麽人都能相谈甚欢,最後他不但能收集到消息,还获得了侠名和好朋友。我懒得做这些,我对那些腌臢武人也没兴趣。大师兄有一句话没说透,所谓江湖就是人心,江湖人争破了天还不是只为著名利二字。这世上谁也不会跟钱过不去,能用钱买来的东西,不管是消息,还是侠义之名,都不是稀罕东西,我又何必像大师兄那样多费心思。”
信云深说得头头是道,高放竟不知道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