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来月色4》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月来月色4- 第2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却被怒急攻心的流星挡在了门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吼道:
“休想!”
“走开!死男宠!”司马邺晃着扇子,怒!
“你说谁是男宠!你这个性奴!”
“你居然敢这样骂我!早个几年,寡人早把你拖出午门斩首了!”
“少废话!看招!”
流星劈手打来,顿时二人打成一团,‘哼哼哈咦!!’一时不分上下;一墙之隔的卫枫也在‘嗯嗯啊啊’,不过性质有些不同罢了。
范长生跟下人们安排好新家的布置,刚骑着老虎过来,就看到司马邺和流星在空无一人的药店里拆房子,耳朵里又听到隔壁酒楼里,卫枫暧昧的呻吟,顿时眼睛就红了,仰天长啸一声:
“萧月痕!!我恨你——!!你死到哪里去了?!快给我滚出来!!”
而此时,跟着海盗们翻墙逃出药店,已经来到海盗船上的萧月痕,浑身一阵恶寒。
“啊嘁——!”一声,打了一个大喷嚏。
“有人想你了~~哈哈哈”
鹦鹉男调笑着,打开了船舱的门,领萧月痕进到一间夹层的房,用油灯照亮了躺在床上,脸色煞白的男人。那人手里,还死死攥着一个烫金龙印的楠木盒子,怎么也掰不开。
 

随后的故事,大家想必也想得到了。
当海盗船起航之时,萧月痕站在海滩上,背着刘曜,朝海盗头子招手道谢,然后快步奔回了药店。他回来的时候,司马邺和流星还在门口打得不可开交,而范长生则躺在老虎森森的肚皮上睡着了。
萧月痕看了一眼混乱不堪的场面,摇摇头,还是没有喊人,抓上一些救命的草药,自己把刘曜的‘尸体’背回了自己住在海边的木屋。
他刚从药店离开,卫枫立刻哭丧着脸,衣衫不整地从酒楼冲出来,一边朝司马邺新的军师府跑,一边哭喊:
“呜呜呜说好让我在上面的”

刘曜醒来的那天:
第一眼,看到萧月痕,兴奋!
第二眼,看见卫枫,失望。
第三眼,看见流星,怒!
第四眼,看见风流和冷香,暴怒!!
最后看到了司马邺,于是又晕了过去

中秋节那天,这群傻瓜假惺惺的聚在一起吃饭。结果饭才刚吃不到十五分钟,酒楼已经拆掉了一半。刘曜被隔壁‘乒呤乓啷’的杂声吵醒,刚睁开眼睛,便看到窗外迷人的月色。他披着一件衣服,步履蹒跚的走出了房间,坐在柴推上倾听浪涛拍打海岸的声响。
司马邺拎着一壶小酒,刚好也走到这,看见刘曜,也坐上了柴推,一拍他的肩膀,一笑泯恩仇:
“怎么?在这哀秋悔过呢?呵呵”
刘曜回头一笑,阳光开朗,也一拍司马邺的大腿,抢过他手上的酒壶,举头望明月:
“敬月亮!”一口喝尽酒壶,一抹嘴唇,埋怨道,“你也忒斯文了,这点酒哪够塞牙缝啊?”
“你以为我想啊?”司马邺摊开手臂,耸耸肩,躺在柴推上,叹道:“里面已经乱成一锅粥了。我能拿出这一瓶,已经算是不错了!”
说完,二人看向人影舞动的木屋,大笑起来。笑声一直飘向漆黑的天空,感染了椰树林里正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猫头鹰

中秋谁与共孤光,把盏凄然北望。('宋'苏轼,文案完)

日子仍在继续。萧月痕依旧无论白天黑夜,风雨无阻、翻山越岭的去给人看病。而他开在流星他们酒楼隔壁的药店,平时都是卫枫在守。
司马邺和范长生虽然常住北海,有时还是得结伴去云南面圣。每当临行前,范长生总会跑到萧月痕家,向他酸不拉唧的炫耀一番,然后离开,留下一脸迷惑不解的萧月痕。
刘曜的身手,使他轻而易举成为了当地最出色的猎户。他捕获的野兽和皮毛,甚至被一些印度或非洲的船商买回去敬献国王。

大家各得其所,井水不犯河水。可真实情况只有萧月痕一个人打破牙齿和血吞。
例如有一天,萧月痕才从另一座山那边看病回来,疲乏的路过阳光灿烂的甘蔗地。寂静的甘蔗林里突然闪出一个人影,读者们还没看清他,此人已经抱着反应过度迟钝的萧月痕,钻进了足有两人高的甘蔗林
H来H去!

范长生刚和司马邺从云南回来,洗完澡,穿上新衣服,脸蛋红扑扑的去找许久不见的卫枫。可他才刚走到司马邺的卧房外,就听见卫枫粗喘的呼吸声和司马邺窃喜的谈话。
“啊月月嗯嗯~~~~!咦?司马邺,他为什么都不醒?”
“呃可能因为我今天回来的路上刚好看见他~~~~”
“什么叫‘刚好看见他’?!司马邺!你这个混蛋!”
然后是拳打脚踢的声音
再然后,范长生咬着嘴唇,捂着脸,飞奔出了司马府。
“呜呜呜呜萧月痕!我讨厌你!!!”
 
范长生没头没脑的跑到海边,对着大海,边哭边丢石头,嘴里愤愤骂着萧月痕,却冷不防打扰到在椰树林H的二人。冷香和风流H到一半,听到范长生的哭声,互使了一个眼色,舔舔嘴唇,像大灰狼看见小白兔般,悄悄向海边走去

第二天,腰酸背痛的萧月痕,趁着身边的‘枫叶’二狼组还没醒,蹑手蹑脚的拣起地上的衣服,悄悄离开了司马邺的军师府。他好不容易走到家,一推房门,刘曜从里面冲出来,急色的在他身上到处乱摸。
“嗯你这么去了这么久?我等了你一个晚上~~~快点吧,我等不及了噢~~~”
“啊不要”萧月痕很想哭,不过眼泪已经在昨晚流光了~~~
刘曜粗鲁的撕开萧月痕身上的衣服,立刻就发现了萧月痕满身都是紫红色的吻痕,欲火与怒火一起熊熊燃烧~~~!
“好哇!你一个晚上不回家,居然是打野食去了!看我怎么收拾你!!等我收拾完你,我再去揪出那个奸夫!!”
于是,又H!
可是刘曜H到一半的时候,流星黑着脸,踮着脚尖,悄悄从后门走进来,敲晕他,带走萧月痕,准备带回家,洗干净,继续H!可他回到家后,越想越气,于是改变计划,一边洗澡一边H!

卫枫和司马邺醒来后,没有看到萧月痕,不放心的跑出来,分头找。结果卫枫跑到海滩边的椰树林时,看到冷香和风流正在欺负范长生小朋友——两攻一受H他!
于是卫枫义愤填膺的冲了过去,想要英雄救美。结果正中某二人下怀,变成了四人互攻互受,接着H!
司马邺冲进萧月痕在海边的家,看到刘曜一丝不挂的躺倒在萧月痕的床上,邪心大起!心想:哼!死刘曜!你也有今天!想当年,你居然把我送给你弟弟H!那我今天就来H你!
于是找来绳子,想把刘曜捆起来~~~。谁知他这个娇生惯养的皇帝,没做过这等粗活,不但没有捆绑成功,反而笨手笨脚的把刘曜弄醒了。刘曜大怒!翻身把司马邺五花大绑,捆在了床头,想给他点颜色瞧瞧~~~!
司马邺以为他来真的,一漏嘴,把昨晚绑架萧月痕的事情供了出来。
结果可想而知了
刘曜一脚踢开流星的房门,冲进去扛走了已经被流星吃干抹净,昏睡不醒的萧月痕,丢下一句:
“谢谢你伺候月月洗澡,略表心意,司马邺在”然后把司马邺昨天的暴行对流星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遍。
流星暴走,拿着皮鞭向海边的木屋奔去。不一会儿,木屋那儿就传来了一阵高过一阵的女王受叫喊。
我已经在怀疑,月老他是否努力过?还是一直只是对着那团红线球喝茶?脑溢血,半边瘫的我已经不知道,这究竟到底是几P了。如果有读者知道,call me!我愿意详听。

这种淫乱的生活过久了也不是办法,萧月痕终于忍不住爆发了。这一天,他把所有人召集起来开会,意正严词的一拍桌子,怒吼道:
“我不管你们之中,谁与谁有着怎样的奸情,但你们不能不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我变成你们的奸情之一!我拜托你们考虑考虑我的感受!”
萧月痕说完,一屁股坐回椅子,双手抱胸,很有气势的等着他们的回答。
结果他们每个人都是一副花痴模样,想集体扑过来,NP或XP!
萧月痕吓得赶紧站起来就往海边跑,很没出息的躲在了一块大岩石后
过了一会儿,风流和冷香经过这儿,左右看了看,没人,于是很兴奋的说道:
“风流宝贝,你说~~~我们今晚是抓长生弟弟还是找卫枫男宠~~~?”
“随你啦,香公主~~~我都喜欢~~~嘻嘻嘻先看到谁就谁吧。”
“好呀~~~”
然后手牵手,高高兴兴地离开了。
萧月痕躲在大石头后,刚松一口气,卫枫又来了,站在大石背面,愤愤然低吼道:
“哼!这么多人都压过月月了,为什么还不轮到我?难道我真的一辈子只能在下面吗?啊啊啊!!!绝对不行!!!今晚我一定要在上面!!”说完,快快消失在海滩。
卫枫刚走,司马邺和刘曜就到了。
“拔剑!你这个混蛋!你居然找刘粲的男宠来来我要杀了你!”司马邺的声音。
“就凭你?!”刘曜嘲笑,“你不是叫得挺爽的?流星的技术不错吧~~~?”
“狗贼!看剑!!”
两人一路厮打,掀起浪花朵朵
萧月痕满脸黑线的悄悄躲进椰树林,刚走不到两步,又听见范长生和老虎在讲话:
“我讨厌萧月痕!讨厌萧月痕!!讨厌——!!!”范长生一边使劲摇头,一边在老虎旁边跳来跳去,“又不能杀了他!否则枫哥哥和邺哥哥会生气的!真烦!!”
“那是你方法不对,所以烦。”
就在这时,流星拿着一根鞭子出现在范长生面前,微笑得像和蔼可亲的幼儿园阿姨,奸诈的教育祖国的花朵道:
“你不要老是针对月月,没用的。又不能拿他怎么样,对不对?”
“嗯”范长生点点头。
“呐,我给你这个!你拿回去抽司马邺,他很喜欢的。我教你唧唧咕咕唧唧咕咕然后他就不会再有精力来找萧月痕了,明白吗?”流星捂着嘴,笑得很可怕!
范长生好奇的看着鞭子,抬起绿油油的眼睛,豁然开朗的微笑道:
“呵呵,我明白了!”

萧月痕越听越寒,几乎是用爬的,逃到了海港边,坐在码头,以手撑头,唉声叹气。
“唉唉唉唉唉”
“呵呵呵,小大夫,叹什么气呢?”
不知不觉中,一艘海盗船驶了过来。萧月痕听见问话,抬头看见那个带鹦鹉的水手,还有他们的金发船长正在甲板上朝他微笑。
萧月痕微笑的朝海盗头子和鹦鹉男招手,还没开口打招呼,那个白皮肤的金发船长从船上丢下了一个口袋,准确的掉在萧月痕面前的沙滩上。萧月痕非常眼尖的看到口袋里,闪闪发亮的东西,立刻很开心的弯下腰,将口袋里印着一个女人头的圆形金币全部倒了出来。
“噢~~~咯咯咯咯哦嚯嚯嚯~~~”
萧月痕霎时间就不知道自己姓谁名啥了,眼前一片金光闪闪,好不艳丽。海盗头子看到萧月痕一副流口水的模样,开口用沙哑的嗓音,不太纯正的中文,诱惑道:
“海洋里,有很多这样的东西呢。我们船上的船医死了。你要不要跟我们去远航?”
“去!”

《月来月色》 之 《胡言乱语》 全文完

十二章 回到开始时

1977年,祖国大陆还处于文化大革命的阴云之中,而投机取巧的叶碧凡,却开始了他的黑社会奋斗史。第一笔生意,是一批西晋的首饰。
他在一艘破旧的渡船里呕吐了三天三夜,终于来到了香港,将盗墓所得的一只春秋战国时期的黄金手镯、一颗白金的蓝钻指环,通过黑市,卖了出去。自己则留下了一个背面刻有:“笑看乾坤司马邺”的金锁。
跟他一起来的二狗问他:
“大哥,你要这个啥用啊?”
叶碧凡得意地说:
“笨!这个多值钱!以后留给我儿子当传家宝~~~”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