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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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起源- 第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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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把自然选择学说应用在本能上的意见:中性的和不育的昆虫
  曾经有人反对上述本能起源的观点,他们说,“构造的和本能的变异必须是同时发生的,而且是彼此密切协调的,因为变异如果在一方面发生而在另一方面没有相应的变化,这种变异将是致死的”。这种异议的力量全然建筑在本能和构造是突然发生变化这种假设上面的。前章说过的大荏雀(Parus maior)可以做一个例子;这种鸟常在树枝上用脚挟住紫杉类的种籽,用喙去啄,直到把它的仁啄出来。这样,自然选择便把喙的愈来愈适于啄破这种种籽的一切微小变异都保存下来,一直到像十分适于这种目的的五十雀(nuthatch)的那样喙的形成,同时,习性或者强制、或者嗜好的自发变异也引异了这种鸟日益变成为吃种籽的鸟,关于这样解释,又有什么特别困难呢?在这个例子中,设想先有习性或嗜好的缓慢变化,然后通过自然选择,喙才慢慢地发生改变,这种改变是与嗜好或习性的改变相一致的。但是假定荏雀的脚,由于与喙相关,或者由于其他任何未知的原因,变异了而且增大了,这种增大的脚,井非不可能引导这种鸟变得愈来愈能攀爬,而终于使它获得了像五十雀那样显著的攀爬本能和力量。在这种情形里,是假定构造的逐渐变化引起了本能的习性发生变化的。再举一例:东方诸岛(Eastern lslands)的雨燕(Swift)完全用浓化的唾液来造巢,很少有比这种本能更为奇异的了。某些鸟用泥土造巢,可以相信在泥土里混合着唾液;北美洲有一种雨燕(如我所看到的)用小枝沾上唾液来造巢,甚至用这种东西的屑片沾上唾液来造巢。于是,对分泌唾液愈来愈多的雨燕个体的自然选择,就会最后产生出一个物种,这个物种具有忽视其他材料而专用浓化唾液来造巢的本能,难道说这是很不可能的吗?其他情形亦复如是。然而必须承认,在许多事例里,我们无法推测最初发生变异的究竟是本能还是构造。
  无疑还可用许多极难解释的本能来反对自然选择学说——例如有些本能,我们不知道它是怎样起源的;有些本能,我们不知道它有中间级进存在;有些本能是如此地不重要,以致自然选择不大会对它发生作用;有些本能在自然系统相距甚远的动物里竞几乎相同,以致我们不能用共同祖先的遗传来说明它们的相似性,结果只好相信这些本能是通过自然选择而被独立获得的。我不预备在这里讨论这几个例子,但我要专门讨论一个特别的难点,这个难点,当初我认为是解释不通的,并且实际上对于我的全部学说是致命的。我所指的就是昆虫社会里的中性的即不育的雌虫;因为这些中性虫在本能和构造上常与雄虫以及能育的雌虫有很大的差异,而且由于不育,它们不能繁殖它们的种类。
  这个问题十分值得详细地来讨论,但我在这里只拟举一个例子,即不育的工蚁的例子。工蚁怎么会变为不育的个体是一个难点;但不比构造上任何别种显著变异更难于解释;因为可以阐明,在自然状态下某些昆虫以及别种节足动物偶尔也会变为不育的;如果这等昆虫是社会性的,而且如果每年生下若干能工作的、但不能生殖的个体对于这个群体是有利的话,那末我认为不难理解这是由于自然选择的作用。但我必须省略这种初步的难点不谈。最大的难点是在于工蚁与雄蚁和能育的雌蚁在构造上有巨大的差异。如工蚁具有不同形状的胸部,缺少翅膀,有时没有眼睛,并且具有不同的本能。单以本能而论,蜜蜂可以极好地证明工蜂与完全的雌蜂之间有可惊的差异,如果工蚁或别种中性虫原是一种正常的动物,那么我就会毫不迟疑地假定,它的一切性状都是通过自然选择而慢慢获得的;这就是说,由于生下来的诸个体都具有微小的有利变异,这些变异又都遗传给了它们的后代;而且这些后代又发生变异,又被选择,这样继续不断地进行下去。但是工蚁和双亲之间的差异很大,是绝对不育的,所以它决不能把历代获得的构造上或本能上的变异遗传给后代。于是可以问:这种情形怎么能够符合自然选择的学说呢?
  第一,让我们记住,在家养生物和自然状态下的生物里,被遗传的构造的各种各样差异是与一定年龄或性别相关的,在这方面我们有无数的事例。这些差异不但与某一性相关,而且与生殖系统活动的那一短暂时期相关,例如,许多种雄鸟的求婚羽,以及雄马哈鱼的钩曲的颚,都是这种情形。公牛经人工去势后,不同品种的角甚至相关地表现了微小的差异,因为某些品种的去势公牛,在与同一品种的公牝双方的角长的比较上,比其他一些品种的去势公牛,具有更长的角,因此,我认为昆虫社会里的某些成员的任何性状变得与它们的不育状态相关,并不存在多大难点:难点在于理解这等构造上的相关变异怎样被自然选择的作用而慢慢累积起来。
  这个难点虽然表面上看来是难以克服的,可是只要记住选择作用可以应用于个体也可以应用于全族,而且可以由此得到所需要的结果,那么这个难点便会缩小,或者如我所相信的,便会消除。养牛者喜欢肉和脂肪交织成大理石纹的样子;具有这种特性的牛便被屠杀了。但是养牛者有信心继续培育同样的牛,并且得到了成功,这种信念是建筑在这样的选择力量上的:只要我们仔细注意什么样的公牛和牝牛交配才能产生最长角的去势公牛,大概就会获得经常产生异常长角的去势公牛的一个品种,虽然没有一只去势的牛曾经繁殖过它的种类。这里有一个更好而确切的例证:据佛尔洛特(M。Verlot)说,重瓣的一年生紫罗兰(Stock)的某些变种,由于长期地和仔细地被选择到适当的程度,便会经常产生大量实生苗,开放重瓣的、完全不育的花,但是它们也产生若干单瓣的、能育的植株。只有这等单瓣植株才能繁殖这个变种,它可以与能育的雄蚁和雌蚁相比拟,重瓣而不育的植株可以与同群中的中性虫相比拟。无论对于紫罗兰的这些品种,或是对于社会性的昆虫,选择,为了达到有利的目的,不是作用于个体,而是作用于全族。因此,我们可以断言,与同群中某些成员的不育状态相关的构造或本能上的微小变异,被证明是有利的:结果能育的雄体和雌体得到了繁生,并把这种倾向——产生具有同样变异的不育的成员——传递给能育的后代。这一过程,一定重复过许多次,直到同一物种的能育的雌体和不育的雌体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差异量,就像我们在许多种社会性昆虫里所见到的那样。
  但我们还没有接触到难点的高峰;这就是,有几种蚁的中性虫不但与能育的雌虫和雄虫有所差异,而且它们彼此之间也有差异,有时甚至差异到几乎不能相信的程度,并且因此被分作二个级(castes)或甚至三个级。还有,这些级,普通并不彼此逐渐推移,却区别得十分清楚;彼此区别有如同属的任何二个物种,或同科的任何二个属那样,例如,埃西顿(Eciton)蚁的中性的工蚁和兵蚁具有异常不同的颚和本能:隐角蚁(Cryptocerus)只有一个级的工蚁,它们的头上生有一种奇异的盾,至于它的用途还完全不知道;墨西哥的蜜蚁(Myrmecocystus)有一个级的工蚁,它们永不离开窠穴,腹部发达得很大,能分泌出一种蜜汁,以代替蚜虫所排泄的东西,蚜虫或者可以被称为蚁的乳牛,欧洲的蚁常把它们圈禁和看守起来的。
  如果我不承认这种奇异而十分确实的事实即刻可以颠覆这个学说,人们必然会想,我对自然选择的原理过于自负地相信了。如果中性虫只有一个级,我相信它与能育的雄虫和雌虫之间的差异是通过自然选择得到的,在这种比较简单的情形里,根据从正常变异的类推,我们可以断言,这种连续的、微小的、有利的变异,最初并非发生于同一集中的所有中性虫,而只发生于某些少数的中性虫;并且,由于这样的群——在那里雌体能够产生极多的具有有利变异的中性虫——能够生存,一切中性虫最终就都会具有那样的特性。按照这种观点,我们应该在同一集中偶尔发见那些表现有各级构造的中性虫;实际我们是发见了,鉴于欧洲以外的中性昆虫很少被仔细检查过,这种情形甚至可以说并不稀罕。史密斯先生曾经阐明,有几种英国蚁的中性虫彼此在大小方面,有时在颜色方面,表现了可惊的差异;并且在两极端的类型之间,可由同集中的一些个体连接起来:我曾亲自比较过这一种类的完全级进情形,有时可以看到,大形的或小形的工蚁数目最多;或者大形的和小形的二种都多,而中间形的数目却很少。黄蚁有大形的和小形的工蚁,中间形的工蚁则很少;如史密斯先生所观察的,在这个物种里,大形的工蚁有单眼(ocelli),这些单眼虽然小。但还能够清楚地被辨别出来,而小形的工蚁的单眼则是残迹的。仔细地解剖了几只这等工蚁之后,我能确定小形的工蚁的眼睛,比我们能够用它们的大小比例来解释的,还要远远地不发育;并且我充分相信,虽然我不敢很肯定地断言,中间形工蚁的单眼恰恰处在中间的状态。所以,一个集内的两群不育的工蚁,不但在大小上,并且在视觉器官上,都表现了差异,然而它们是被某些少数中间状态的成员连接起来的。我再补充几句题外的话,如果小形的工蚁对于蚁群最有利,则产生愈来愈多的小形工蚁的雄蚁和雌蚁必将不断地被选择,直到所有的工蚁都具有那种形态为止。于是就形成了这样一个蚁种,它们的中性虫差不多就像褐蚁属(Myrmica)的工蚁那样。褐蚁属的工蚁甚至连残迹的单眼都没有,虽然这个属的雄蚁和雌蚁都生有很发达的单眼。
  我再举一例:在同一物种的不同级的中性虫之间,我非常有信心地期望可以偶尔找到重要构造的中间诸级,所以我很高兴利用史密斯先生所提供的取自西非洲驱逐蚁(Anonma)的同窠中的许多标本。我不举实际的测量数字,而只做一个严格精确的说明,我想读者大概就能最好地了解这等工蚁之间的差异量;这差异就好像以下的情形:我们看到一群建筑房屋的工人,其中有许多是五英尺四英寸高,还有许多是十六英尺高;但我们必须再假定那大个儿工人的头比小个儿工人的头不止大三倍,却要大四倍,而颚则差不多要大五倍。再者,几种大小不同的工蚁的颚不仅在形状上有可惊的差异,而且牙齿的形状和数目也相差悬殊。但对于我们重要的事实却是,虽然工蚁可以依大小分为不同的数级,然而它们却缓慢地彼此逐渐推移,例如,它们的构造大不相同的颚就是这样。关于后面一点,我确信就是如此,因为芦伯克爵士曾用描图器把我所解剖的几种大小不同的工蚁的颚逐一作图。贝茨先生(Mr。Bates)在他的有趣的著作《亚马逊河上的博物学者》(Naturalist ontlie Amazons)里也曾描述过一些类似的情形。
  根据摆在我面前的这些事实,我相信自然选择,由于作用于能育的蚁,即它的双亲,便可以形成一个物种,专门产生体形大而具有某一形状的颚的中性虫,或者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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