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不论是跟我只有过一面之缘、几乎没有交集的过客,还是和我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的过客,他们终究都只是过客,他们终究会离我而去,他们在我的生命之中留下了痕迹,或者是淡淡的,微不足道的,极容易被我所忘却的,也或者是极深极浓的,轰轰烈烈的,让我所刻骨铭心的。
即使是陪我把一辈子走完的人,其实在我的生命之中,也仅仅是一个过客?我和她的故事,也仅仅是我人生当中的一首小插曲?
正在胡思乱想,有一个人走到我的身边,递给我一杯汽水。
那是一杯可乐。
其实我不喜欢喝可乐。
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
我抬头一看,不禁一呆。
把可乐递给我的,是跟我碰上了几次,但每次都来去匆匆的那个开红色M6的MM。
她还是那么的惹人注目。她的神情还是那么的冰冷,让人无法捉摸她的内心。
忽然,她微微一笑,娇声说:“请你喝。”
“谢、谢谢。”
MM又是一笑,放下可乐,转身离去。
我忽然想起我第一次见她之时,她对我说过的话:“如果你失恋了就找我,我们一起喝酒。”
我一边想,一边望着即将离去的MM,忽然心中一动,叫道:“等一下。”
MM停住脚步,回过头来。
四目相接,我的心里忽然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彼此虽然没有言语,但两颗心,却像融合起来了一般。
我们就这样子相互对望着。我忽然觉得,我们两个人像是进入了一个静止的空间似的。我们身边的一切,匆匆地流动着,加速地流动着,飞快地流动着,一个人在一生,在一秒之内就过完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在一秒之内演绎完毕,一个又一个的生命,在重复地上演着一幕又一墓的人生
几分钟后,当我们回过神来的时候,当我们从那静止的空间走出来的时候,人间已经过了千年、万年?所有我们所熟悉的一切,都不再存在?一切一切,都将重新开始?
如果真的是这样,是好,还是不好?
花儿盛开了,又凋谢了,凋谢了,又盛开了;雁儿成群结队地从北方飞到南方来,又从南方飞到北方去。
蜡尽春回,春去秋来。光阴荏苒而过,一晃眼间,却已到了十三年后。
这时候,我和小晴的女儿已经七岁了,刚上一年级。
这十多年来,偶尔我会碰到晓薇。十年前,她和一个上班族结婚了,从此过着平淡而快乐的生活。
而乔宇,跟小蕾终于分手了,小蕾回到了美国,乔宇后来则和一个女教师结婚了。结婚以后,他收敛了许多,不再常常到酒吧去玩得天昏地暗了。我和他的关系逐渐恢复,后来终于和好了。只是由于大家都各自忙着工作,忙着生活,联系越来越少,有时一年下来,都没能见上一面。
节婕呢?自十三年前在中医院里看到她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她是否已把我的孩子生下来了?这十多年来,她过得怎样?我一点也不知道。
每每想到她,我的心中总充满自责和愧疚。
至于我,十三年前,在小森让我回他的公司帮忙的一段时间后,我终于回到了他的公司。公司里的同事,几乎都是新面孔。但对于我来说,这并不影响我的工作。无论在哪里,无论跟什么人相处,我总是那样地工作,总是那样地生活。
几年后,我离开了小森的公司,自己开了一家广告公司。但我基本上不怎么打理自己的公司,只是偶尔回公司看看,为公司出点小主意。我把整家公司都交给了下属去经营(财务收支倒是让小晴去管)。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既然把他们聘请回来,就该相信他们的确有能力帮助我。
没想到,我不用心经营,公司的生意竟还不错,还能赚点小钱。
我的大部分心思,都放在我的小说里。是的,这十多年来,我一直在坚持写小说,一直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
推理小说、玄幻小说、武侠小说、爱情小说,我都写。只是在写爱情小说的时候,写到某些我所经历过的情节时,眼睛会不由自主地湿润起来。
我和小晴的蜜月旅游,是到马来西亚去了。
结婚以前,我答应过小晴,要和她到马来西亚游玩。我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答应过别人的事情,如无意外,一般都能做到。何况小晴是我的妻子,我怎么会欺骗于她?
我们在马来西亚玩了两个月,差点就在那里住了下来。
但最后我们还是回到了中山,回到了这座我们所熟悉的城市,回到了这个我们所相遇的地方。
这以后,我们每年就去一两次旅游(基本上都是国外旅游),十多年下来,几乎把整个世界都走遍了。
但我一直没有再去新加坡。
当一个无拘无束的小说家,常和妻子一起周游世界,这本来就是我最期盼、最向往的生活。然而当这样的生活当真实现的时候,不知怎的,我的心中,却有那么的一丝遗憾。
我一直在戴着那支黑色的SEIKO手表,尽管它已被磨损得十分厉害;我左手的食指上,一直戴着那枚MICKEY戒指,有时洗澡的时候,我会把我和小晴的结婚戒指拿下来,但却从来不会让这枚MICKEY戒指离开我的手;我已经把我十多年前所用的W800手机换掉了,但那台W800手机,以及手机里那些在大信地下停车场的杂物室里、在电子科技大学的排球场中、在宝弦阁的天台上等地方所拍的照片,还有一些录音文件,我却一直保存着。
几年前,小绫死了,是老死的。它死的时候,我很难过,但当我想到,如果以人类的年龄来计算,它已经超过了八十岁的时候,我的心情平伏了一些。
能慢慢变老,平平淡淡地把一辈子走完,已经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了。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对于我来说,小绫也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它陪了我十多年,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给我留下了许多回忆,或许,这就已经足够了。
278:曲终(大结局)
至于我和小晴的女儿,很可爱,很懂事。我很爱她。她出生以后,我几乎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她的身上了。
小晴也很爱我们的女儿。只是有时在叫唤女儿的名字时,小晴的一双秀眉会微微一蹙,脸上露出淡淡的悲哀和无奈。
我和小晴的感情一直很好,结婚以后,几乎没有吵过架。只是在七年前,女儿出生之时,当我不顾父母的反对,一意孤行地为女儿取下那个名字时,小晴两天两夜没有跟我说话。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我没有心平气和地跟她好好地谈一谈,而是选择了逃避。因为我知道无论怎样谈,也无法把这个问题解决。这是我心中的一个死结,永远无法解开。
这时候,深秋已至。这一天下午,我走在前往实验小学——女儿所读的小学的路上,阵阵秋风吹来,瑟瑟瑟,瑟瑟瑟,不暖也不冷,在脸上轻抚而过,让我感到十分舒服。
其实我蛮喜欢秋天的,不仅是因为它的气候好,还因为它带着微微的凄凉氛围,淡淡的忧愁味道。
我喜欢这样的感觉。
人的一生,忧愁总多于快乐。
想着想着,我已走到实验小学前了。不少家长已在门前等候自己的儿女放学。
女儿刚上一年级,每天上学的时候,都带着期待的心情,而当我接她放学的时候,她总急不可待地把学校里一天发生的事情告诉我,和我一起分享她的快乐,分担她的难过。
我跟她总像朋友一般相处,所以她有什么心事都会跟我说。她做了错事的时候,我不会责骂于她,而是耐心地跟她讲道理。她懂事以来,我几乎没有骂过她,除了一次。
那是她五岁的时候,有一天早晨,天气很冷,于是她偷偷把我放在抽屉里的那蓝色的围巾拿了出来,自己戴上了。而当她从幼儿园回来的时候,我的围巾已被她弄得十分肮脏。那一次,我骂了她,破天荒地骂了她;那一次,幼小的她,第一次看到她父亲生气的样子。
“爸爸!”女儿的叫声,把我从回忆之中拉回现实。我抬头一看,只见女儿已经走出学校大门,正欢蹦乱跳地向我跑来。
回家的途中,女儿对我说:“爸爸,我跟小峰(她的同学)他们说我们家有一幢度假屋,度假屋里有一个很漂亮的房间,在房间里,可以看星星,看月亮,他们说想一起去那里看看,去那里玩。”
我微微一笑:“好啊,下次带他们一起去吧。”
女儿所说的度假屋,是我几年前在三乡(中山的其中一个镇区)所买的一幢别墅。在别墅三楼的一个房间里,天花板是用特制的玻璃制成的。在那个房间里,抬起头,可以看到天空。有时候周末,我会带上小晴和女儿,到那里度假,在那里住上一个晚上,好好享受人生之中的休闲时光。
可是谁也不知道,有时候我躺在那个房间的床上,望着满天的繁星,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东澳岛的那一个晚上,我会忍不住偷偷抽泣,我会不由自主地泪流满面。
轻风碧海,满天星斗,虫鸣鸟叫,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这一幕画面,这一刻的感觉,已经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之中,永远无法磨灭。
“对啦,爸爸,”女儿的话又把我的思路打断了,“昨天我不是跟你说,我们学校有一个六年级的男生,因为跟同学打架,在周会上被校长点名批评了吗?”
“对呀。”我点了点头,但仍然在想着那遥远的往事,有点心不在焉。
“今天我们的老师说,那男生昨天已经退学了,转学到别的学校去了。”
“嗯。”
女儿还在滔滔不绝:“小峰告诉我,那男生之所以跟别人打架,是因为那些人取笑他,说他没有爸爸,说他的妈妈被男人丢弃了,说他是野种。”
听到这里,我留心上了女儿的话。我眉头微微一皱,感慨道:“现在的孩子呀,可真成熟得可怕。唔,对了,那男生叫什么名字?”
女儿说:“我也没见过他,但小峰他们说,那男生好像叫节扬。”
节扬?!
六年级?十二岁?
我心中震动了一下。
紧接着,我的眼睛湿润了。
我没有说话,趁女儿不留意,轻轻擦去眼边的眼泪。女儿也不再说话了,拉着我的手,哼着流行曲,一副幸福快乐的样子。
走着走着,快到家了。而就在这时候,身后一个女子轻轻叫了我一声:“乐扬?”
我转过头来,只见身前站着一位少妇,大概三十来岁,眉清目秀,淡雅宜人。
我怔了一下:“你是?”
少妇走前两步,走到我的面前,喜道:“乐扬,真的是你?你不认得我啦?”
我定睛一看,认真一想,不禁叫了出来:“啊?阿清?你是阿清?”
那少妇,竟然是吕清!
自当年在新加坡的医院里匆匆一别后,这十多年来,我一直没有见过阿清。此刻重逢,心中无比激动。
“哈哈,”阿清轻轻一笑,“我还以为你把我给忘记了。也难怪你没能把我认出来,我已经老了,不再像从前那么漂亮了,呵呵。”
我也笑了一下:“怎么会呢?说真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但你好像没怎么改变,还是那么漂亮。倒是我,我是真的老了,连白头发也长出来了。对啦,你回来多久啦?”
“昨天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