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斯郎还没来得及回答,大齐和楚风就先后走了出来,他们也感觉到了女主人的态度绝称不上友善,大齐以为是自己等人刚好赶在晚饭口的时候来打扰人家,惹人嫌了。见着布黑巴依就说:“唉,布黑巴依老哥,我们在这儿太打扰人家了,租了马还是快走吧!”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些钱来:“把这些给主人家,替我们谢谢她!”
布黑巴依一看,脸色都变了,把手往外一推:“我们哈萨克人不是这样的人,你把钱收起来!赛内娅绝不会把客人往外推的!”
楚风则从兜里掏出一块糖来递给小阿尔斯郎:“小朋友,给你!”
不管任何民族、任何地区的小孩子,对于糖都是没有抵抗力的。阿尔斯郎看了看布黑巴依大爷的脸色,见他表示同意,接过那颗糖就剥了丢进嘴里。
“好吃吗?”楚风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柔和些。
“嗯,好吃!”阿尔斯郎含糊不清地回答。
“你阿妈这几天心情不好吗?”与大齐不同的是,楚风觉得这家的女主人不像是因为自己这一队不速之客心情不好的,他从凌教授那儿得知凌宁有低血糖的毛病后,便买了一些糖果装在身上,为的是以防万一凌宁因为低血糖而晕倒。没想到,凌宁没用着,先贿赂了这位小阿尔斯郎。
“嗯,阿爸出门好多天了,也没回来,阿妈这几天心情都不好!”阿尔斯郎有糖吃,什么都往外说。
“阿爸经常出门吗?”
“嗯,阿爸是护林员,经常进山,不过平时很快就回来了,这次好久都没回来!”说着说着,阿尔斯郎似乎觉得嘴里的糖也不香甜了,“我想阿爸!阿爸,你啥时候回来!呜——”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前一秒还高高兴兴,后一秒说哭就哭了。
就在楚风手忙脚乱不知道该怎么哄孩子时,赛内娅出现了,她一把接过阿尔斯郎:“没出息!还男子汉呢,动不动就哭!”
阿尔斯郎一进妈妈的怀里,立即止住了哭声,献宝似的从嘴里掏出已经融化了一半的糖来:“阿妈,这个汉人叔叔给我糖吃,可好吃了,阿妈,给你!你吃!你吃!”
赛内娅别过头去:“阿妈不吃,阿妈不爱吃糖,阿尔斯郎自己吃吧!”
阿尔斯郎一听阿妈不爱吃糖,笑眯眯地将那半块糖又扔进自己嘴里,再不哭了。
“对不住,尊敬的客人,因为我男人巡山去了好多天也没回来,我心里着急,没招待好客人,是我的不是,请客人们别生气!”赛内娅脸上挤出几丝笑容,对着大齐和楚风说完这几句,回头又对着布黑巴依说:“布黑巴依大哥,昆别克不在家,就请您帮我宰羊招待客人吧!”
“啊!不不不!既然你家里有事,我们怎么能麻烦你呢,如果家里有合适的马,租给我们一匹,租金我们一定不少你的,如果没有就算了,我们还要赶路呢!”大齐连忙拒绝她的待客之意。
“马儿倒还有一匹,就是年纪太大了,平时在家里也干不了重活,只怕不合用!”听说这些客人是租马来的,赛内娅脸上出现了为难之色。家里本来还有两匹儿马,却都叫丈夫昆别克带走了。本来说是短则10天,长则半个月就会回来。如今已过半个月,人影都没见一个。其实以前这种情况也常有,但这次不知道为什么,赛内娅就是心惊肉跳的,实在是没精神招待客人。
听到这里楚风心中一动,“你男人是往哪个方向出发的?”
赛内娅往西北方向一指:“往那边!”
“布黑巴依大哥,你上次看的那个有大房子、桌子凳子的地方在哪个方向?”
“就是那边!”
得到布黑巴依的肯定,楚风再一盘算:“从这儿到你说的那个地方骑马得走几天?”
“快的话,一天,慢的话,一天半两天都是有的!”布黑巴依知道,其实在这山里头走,马跑不起来,脚下还打滑,走得并不快。像这支队伍里的一些人,放开速度的话,比马儿还快些。
3。 向导脱队
到底,这支队伍还是在赛内娅家住下了。尽管天还没黑,但赛内娅家后头的那片山涧十分危险,白天通过都有失足的风险,何况这时已近黄昏。布黑巴依一再劝说,还说如果安然通过这道山涧,几乎可以节约一天的路程。这句话终于令大齐改变了主意。
第二天一早,大家牵着赛内娅家的那匹老马,告别了心事重重的女主人,小心翼翼地进入了那道山涧。
临出发时,赛内娅交代凌宁,以她的体重,老马驮着走三四个小时,就得自己下来走一段,让马儿休息休息,然后再上马。这马儿不仅岁数确实太老了,还一副瘦骨嶙峋的模样,凌宁怎么都不忍心骑它,再加上过这道据说连老鹰见了都怕的山涧,必须用双腿走,因此,马儿便被“小和尚”牵在了手里。
从这道山涧直通过去,便是这座山峰的另一边,如果从山顶翻过去,路程增加两倍不说,由于此山的山峰已经将近4000米,峰顶终年白雪皑皑,以凌宁的体力,只怕翻不过去。两相比较,冒一点儿险,走这条悬崖中的小路,倒是更好的选择。
这道山涧也不知形成了多少年月,山下溪水潺潺,两边悬崖峭立,相距并不远,看上去就好像是一座山突然裂开一道缝似的。西边巨大的怪石林立,并没有道路。在经过一道并不太吃力的斜坡之后,众人走在东边悬崖中间的一条小路上。
这条小路最窄处1尺有余,有些地方甚至要侧着身子才能通过,顺着右边的崖壁,地势一路走高。凌宁侧着身子,贴着崖壁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往上望,天空中闪闪的金雕正在不住地盘旋,就是不敢下落到山涧里;往下望,上百米的高度一时令她有些目眩。
“小心!”随着“刺啦”一声,凌宁脚下一块石头往下滑落,她身后的楚风眼疾手快地伸手拉了她一把,小姑娘才避免了滑落深涧的命运。
“呼!”凌宁身子站稳之后,惊魂未定地长出了一口气,她回头看见楚风一脸铁青,赶紧低头认错:“对不起,我下次一定注意!哦,对了,谢谢!”说完,脖子一缩,身子滑得像条鱼一般躲过楚风的“魔爪”,向前赶路去了。搞得楚风有脾气也发不出来,禁不住看着她的背影摇了摇头。
“哎呀!总算是过来了!”尽管这条路很难走又危险,但在大家提高警惕、小心翼翼地走了三个小时后,总算是有惊无险地通过。与刚才那边的险峻相比,山涧出口这一端简直就像是一个世外桃源。
山涧中那宛如脱缰野马一般的小溪不见了!潺潺的溪水到了这儿如同娴静的大家闺秀缓缓流着,溪边是两片开满了无数不知名的红的、黄的野花的草地,草地更远处是一片一片不见尽头的杂生林海。里面白桦、红桦、云杉、高山松等树种彼此互不侵犯地共存着。林海边上是一群白桦,树龄至少上百年,依然像少女一般亭亭玉立。一阵清风吹过,树叶“沙沙”响起,那随风轻摆的枝条就好像少女伸出的手臂,正在用无比优雅的姿势欢迎远方而来的客人。
进山三天没有洗脚的凌宁实在忍不住那清澈溪水的诱惑,脱了袜子将脚伸进水里:“哎呀!好凉!”缩脚不及的她没注意,旁边的桑布脸色一变,粗鲁地一把把她拎起来:“笨蛋,谁让你在山溪里洗脚的!”
以桑布的身高,提溜着凌宁就好像老鹰捉小鸡,他把她一把抓到了楚风跟前:“把你的学生看好。冰川下的溪水是能随便洗脚的吗?这山溪水,有些温度低得能把人冻成冰坨子!”
楚风一看,又是凌宁!头疼得一拍脑门,他知道桑布没有危言耸听,一般人总认为只要不结冰的河水,温度再低也不会低于零摄氏度,可偏偏雪山冰河里的水,很多低于零摄氏度的都不结冰。在圣峰博格达峰脚下,就有一条小溪,看着貌不惊人,人要是一不小心掉下去,瞬间就会被冻住,而且内里完全冻成冰人了外表还什么都看不出来。
“谢了!把她交给我吧!”说着,楚风不理嘴巴撅得老高的凌宁抗议,一把把她安放在了那匹老马的背上,继续赶路。
说也奇怪,这匹老马在那么惊险狭窄的小道上居然没有什么事,稳稳当当地就过来了,可现在马上就要走出山道到平地了,它反倒是不肯走了。
好半天,大齐看见身后的众人居然没人跟上,心头火起,回头一看,正是凌宁大小姐坐在马上原地打转转,导致其他人也无法通过,赶紧折回:“怎么回事?”语气奇差无比。
“这马儿怎么都不肯走!”凌宁此时也顾不上生气,不时地夹紧双腿,催促马儿前行,可那匹老马就是不听话。
“笨蛋!”大齐暗自腹诽这个女孩子连一匹马儿都搞不定,他二话不说,伸手牵过老马的缰绳,转身就走。不走是吧,那我就用拽的!
我拽!怎么拽不动?大齐纳闷了,自己已经很用力了,怎么这匹老马还是纹丝不动?
回头一看,那匹老马打了个毫不在乎的响鼻,用一种近乎挑衅的眼光看着他,脚下纹丝不动,似乎在说:“小子!你还差得远呢!”
“轰”的一下,大齐觉得浑身的血都涌上了头顶,“我就不信,我还奈何不了你这么一头畜生!”
就在他要跟这匹老马狠狠较劲时,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响起:“我能让老花儿听话!”
听着这句,大家伙儿的脸色都变了!如果说大齐此前的脸色有点儿像红脸关公,此时就像极了黑脸包公。
向导布黑巴依在前边久等不到众人,跑回来看看情况,一见这声音的主人顿时惊呼:“天呐,小阿尔斯郎,你怎么跟来了!你阿妈还不得急死喽!”
“我要去找阿爸!阿爸以前老跟我说,阿尔斯郎是小狮子王,要勇敢。我要跟大爷走,去找阿爸!阿尔斯郎是男子汉了,不怕!”小阿尔斯郎说着,还特意挺了挺他的小胸脯,旁边突然冒出了一条小狗,“旺、旺”两声,表示支持。
“哎呀,连乌迪也跟来了,这真是、这真是……”布黑巴依已经急得说不出话来了,这一下,赛内娅应该已经知道阿尔斯郎不见了吧,还不知道会急成什么样呢!这个阿尔斯郎啊,真会添乱,这些汉人本来就很着急,想方设法地要早点赶到,阿尔斯郎这么一闹,肯定得送他回去,这不是瞎耽误工夫吗?
“齐团长,我得把这孩子送回去!”布黑巴依下定决心,不管怎样,都得把阿尔斯郎送回去,哪怕齐团长不愿意他也得送。赛内娅已经够苦的了,昆别克没回来,要是阿尔斯郎再给丢了,那个可怜的女人还活不活了?
大齐阴沉着脸:“送,当然要把孩子送回去!这样,布黑巴依老哥,你去送孩子,我们继续往前走,你给我们指个方向就行。反正你脚程快,等你送完孩子再来追我们。”
布黑巴依想想,也只得如此:“那好吧,正好从这儿换了方向后就不用再换了,你们一直往那个方向走!”他指着正北方,大齐抬头望去,那边有一座高耸入云的雪峰:“翻过那座雪峰就到了吗?”
布黑巴依摇了摇头:“不用翻过去,那山峰的左边山谷里有一条道可以通过!如果我回来得快,今天晚上可以追上你们。那个山谷很古怪,你们如果提前赶到了,一定等我回来再进去!”
大齐闻言,再仔细估算了一下自己等人的速度,估计天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