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本能性的技巧,指的是什么呢?
这些技巧说透了,准保让你眼睛一亮,耳目一新。这扇通往官场成功的隐秘之门,就是人类最喜欢的一些娱乐活动,包括唱歌跳舞、打球下棋,诸如钓鱼书法之类的高雅爱好,就不必考虑了。
对书法绘画等高雅艺术不作考虑,那是因为这一类社会性活动需要下大功夫,不是劳苦大众玩得了的。而唱歌跳舞、打球下棋这一类活动,进入门槛就不是那么高,你很容易先入为主,吸引众人的眼球。
细说起来,唱歌跳舞、打球下棋是归纳入“文体活动”这个范畴的,很少有人会把这一类爱好视为正事,但在官场、上这一类爱好恰恰是最重要不过的正事了。
这是因为,文体活动的进入门槛比较低,所以但凡有什么群体性活动,多半是以这些游戏为主。举办一场卡拉OK大赛,全体同事就会兴奋不已地拿起麦克风,亮开喉咙吼叫个不停,但如果哪个单位搞出一个书画大赛,能够参加的人也就寥寥无几了。
所以,如果有谁在这些不起眼的文体活动上暗下功夫,那么,他就很容易在单位里混得如鱼得水,他的名字会进入领导或上司的视线,即使以前领导对他有过什么不好的印象,也会在这时候顿作改观。这就为他开辟了一条与众不同的晋升之阶,由于在这方面无人可与他匹敌,那么他在上司眼中的位置,也就很难受到同事们的掣肘。
如果我们一定要为这条规律找一个例子的话,那么小说《水浒传》中的高俅就是最有力的证明——只因为足球踢得好,就做到值殿太尉的高位。除此之外,与高俅同时代的权臣蔡京,他的例子对我们来说更有说服力。
北宋历史上,蔡京其人,被称为六贼之首,虽然此人品性不佳,但他有一门惊人的本事,他的书法特别地好。前面说过了,书法属于高雅艺术之列,但我们也不要忘了,蔡京时代的皇帝宋徽宗,恰恰也是一个丹青妙手,一个艺术大师。我们在官场上碰到艺术大师的机会少之又少,所以我们压根儿不需要和别人比拼书法——宋徽宗未做皇帝之前,就对蔡京的书法极为痴迷,他不惜出高价四处求购蔡京的作品,收藏在府中。等他当上了皇帝,这个癖好更加地严重了,这时候蔡京的书法作品,已经被他收藏到了国库里,作为最珍贵的艺术真品,秘不示人。
在宋徽宗还未当皇帝的时候,曾经有两个人自愿跑来侍奉蔡京,把蔡京照顾得无微不至。蔡京很是过意不去,就问这两人有没有什么要求,这两人恳求道:“唯愿求得您的一幅真迹,此外别无他求。”于是蔡京泼墨挥毫,替这两人写了几个字。此后相隔多日,蔡京再遇到这两个人,却发现他们已经穿上了华贵的衣衫,住进富丽堂皇的宅邸,府中仆从如云,细问才知道,原来这两人把蔡京的字卖给了皇帝,得到的钱,足够他们一生一世受用不尽。
明摆着的事,宋徽宗作为蔡京的粉丝,这宰相之位,蔡京不坐,谁还有资格坐?
然而如宋徽宗这样风雅的皇帝,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实中,都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我们所能遇到的对我们前程有影响力的人物,多不过是如刘宋帝国的孝武帝那般的人物。
刘宋帝国的皇帝孝武帝,是一个情种,他爱上了自己的表妹,不由分说把表妹扛入宫中,封了个贵妃的称号。贵妃虽然是贵妃,但毕竟是一家人,欢爱时的别扭劲,总是在所难免。于是孝武帝心生一计,赐表妹姓殷,这样就扫除了她心理上的障碍,全心全意地相爱了起来。
不料红颜薄命,孝武帝正沉溺于这古怪的爱情之中,殷贵妃却突发疾病而死。孝武帝伤心欲绝,在安葬了殷贵妃之后,又先后几次带领大臣们前往表妹的墓前献花扫墓。每一次到来,他都是伤心不已,有一次他忽然看到大臣们神色淡定,顿时就有点不高兴,就吩咐大臣刘德厚说:“你过来哭,哭我表妹,如果哭出真情实意来,我给你个高官。”刘德厚扑在墓前,大放悲声,直哭得天地变色,愁云惨淡,那光景好像坟墓里死的是自己的情人一样。孝武帝见之大喜,就赐刘德厚做了豫州刺史。
刘德厚哭过了,孝武帝还不尽兴,又叫过御医羊志,说:“你也哭,哭出感情来,朕也给你一个高官。”羊志闻言,顿时涕泪交加,哭天抢地,哭得孝武帝大喜,也赐了御医羊志一个高官。
事后,有人问起羊志:“你和那殷贵妃又没有什么感情,怎么说哭就哭,哪来的眼泪呢?”
羊志回答说:“你们知道个啥?那天我是想起我自己刚死不久的小妾来了……”
看起来,这个孝武帝的脑子明显有点儿不正常,他喜欢的女人,别人怎么可能哭出感情来呢?别人要真是对他的女人有感情,这岂不是麻烦事一桩?然而孝武帝的心态,正折射出了掌握权力者的心理幻觉,高高在上的人日子过久了,就会错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自己喜欢的人,别人也喜欢;自己喜欢的事情,别人也同样喜欢,所以孝武帝才会厚赐恸哭者。
官场的本能相悦法则,正是建立在当权者的这种心理幻觉之上的。其具体的操作要领就是:既不可以表现得如蔡京那样高雅,也不要表现得如孝武帝这般低俗,介于人的本能与理性之间,基本上也就没什么问题了。
第25章 官场训诫一:能力是靠不住的
北宋末年,金兵南侵,汴京城中人心惶惶,百姓于城中发动暴乱。当时恰逢皇帝宋钦宗出宫,就在皇帝一帮人等正行进时,只听一片震耳欲聋的喧哗之声,无数人手执木棍,向着宋钦宗的车驾冲了过来。宋钦宗骇得魂飞魄散,连声叫:“哪位爱卿,快救朕一救?”
这时候就见一个头上刺着罪犯纹青的男子,冲上前来,对宋钦宗说:“皇上,我能够救得了你。”宋钦宗问道:“你是谁?”那男子回答说:“我叫王伦,是刚出狱的犯人,现在我需要皇帝你将宝剑赐给我,好让我发号施令,弹压民乱。”于是宋钦宗急忙解下随身佩带的宝剑,交给王伦。可是王伦又说:“陛下,只有这柄宝剑还不够,你大小也得封我一个官,否则的话,我吩咐下去也没人听啊。”
情急之下,宋钦宗就在一张纸上草草写了封王伦为兵部尚书的圣旨,于是王伦捧着宝剑,转身离开,迎向蜂拥而来的暴民,厉声呵斥,将正处于暴乱状态的民众全部喝退,传旨安抚,混乱的局势很快就稳定了下来,百姓们的情绪也慢慢恢复了平和。
功高莫过于救驾,计毒莫过于绝粮。王伦虽然是一个刚刚出狱的犯人,可是他有胆有识,有勇有谋,于危难之中救了宋钦宗的性命。所以暴乱平息之后,宋钦宗召开御前工作会议,商议如何重用王伦。
可是没想到,御前会议一召开,所有的大臣们异口同声,都在声讨王伦竟然“要挟”皇帝的罪行,并声称王伦在平息暴民的时候没有一点功劳,工作都是大家做的,所以,王伦不但无功,而且罪状极重,只不过考虑到他对皇上也是一片忠心,就不再追究他的过错了,将其赶出京城,贬为平民,这事就算过去了。
初出茅庐的年轻人,都有一颗勃勃的雄心,他们年轻,他们气盛,对自己的能力从未曾有过丝毫的怀疑,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可如果他们知道了王伦的故事,就会于惊愕之中发现这世上还存在着一个让他们意外的规律。这就是,在官场上,能力是靠不住的。
能力怎么会靠不住呢?难道社会的进步,人类文明的推进,不都是需要有智有识之士的推动才能实现的吗?如果能力靠不住,这人类社会还会向前发展吗?
确切地说,社会结构呈现复杂多变的态势,群体的博弈中往往会出现不尽如人意的结果。有能力的人,未必能够成功,没有能力的人,也未必就一定不会成功。中国有句老话,叫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瞎家雀固然不会饿死,那有本事的家雀,也未必就一定能够吃得饱。
自古以来,官场之上,尽多混饭吃的无能之辈。唐朝的时候,中书省有一个叫阳滔的人,此人的职务是替皇帝撰写上谕。这是一份要求标准极高的工作,才学见识若是少了一点,便难以胜任。然而这阳滔却是才疏学浅,文笔极差,每当皇帝吩咐他写什么东西的时候,他就跑到宫中的档案库,找一份内容差不多的,抄吧抄吧,拿去蒙混皇帝。有一天,皇帝又让阳滔写上谕,偏巧管档案的官员出去了,档案库的门锁着,这时候就见阳滔发了狠,找来一柄斧头,“哐哐”砸开了门,进去后找到一份差不多的档案,抄了抄总算是完成了任务。
无论是官场还是职场,如王伦那样有本事的人,未必能够站得住脚,像阳滔这样没本事的蠢货,也未必就一定会被淘汰。如果我们一定要为这种现象找到一个根本原因的话,那么只能说:官场上的博弈态势,是由处于局中的群体意志所推动的,带有极大的偶然性,而事情一旦由偶然性来主宰,那结果就不再是明晰的,更不是唯一的了。
进一步而言,整个社会分工降低了个人能力的价值,任何一项工作,都不是由一个人从头到尾完成的,而是由集体合作共同推进的。以现代工程为例,比如说盖一幢摩天大厦,参与这项工程的人数以万计,每一个人看起来似乎都是不可缺少的,可真要是缺了他的话,丝毫也不会影响到整个工作的进程。群体性工作具有着下倾的特点,这就意味着降低对个人能力的依赖,如果有人认为缺少了他,工作就会无法完成,那就请他走开好了。他很快就会发现,他所负责的工作,在群体化合作中也不占丝毫分量。
换一个角度来看,大多数人的能力相差无几,谁也不敢说自己有力挽狂澜的大本事,一般情况下,人们很难找到鹤立鸡群的优秀人物,既然是这样,那么我们就不那么容易在群体中胜出一筹,所以如果有谁期望依靠自己的本事让别人刮目相看,而自己未经过苏秦那种头悬梁、锥刺股的刻苦历练的人,是不会实现这个愿望的。
既然官场上的能力靠不住,那我们应该靠什么?
按照孔子的意思来说:靠的是仁。仁远乎哉?欲仁,斯仁至矣。
按照孟子的意思来说:靠的是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往矣。
但如果你想达成于孔孟所要求的境界,或者哪怕你只是希望那样做,那么至少,你也要趟过厚黑的文化之河。不知道什么叫厚的人,就无法知道什么叫仁,不了解什么叫黑的人,就无法知道什么叫义。
但无论是厚黑还是仁义,把话说透了,只不过是一句:坚持你自己。
第26章 官场训诫二:聪明会误了你
如果说,官场的第一条铁律是能力靠不住的话。那么,第二条铁律就是:聪明会误了你。
人在官场,最忌讳的,就是展示自己的聪明。在《论语?为政篇第二》中,孔子的学生子张要学习进入官场做官的技巧,便向孔子求教,孔子告诉他说:
子张学干禄,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子张向孔子询问当官做事的技巧,孔子说:“要多听别人说话,听到不对头的地方,千万不要声张,因为错的可能是你。如果你非说不可,那就只说百分之百正确的话,但凡有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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