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我才可以把你登记在家谱上,你以后都要跟着我。”
“喂,你不这么做,我也会跟着你的啊。”
夜英听到满意的答案,亲着她的额头,“嗯~”
他穿着英朗的新郎装,犹如她少时眼中的天神,这样令人无法移开视线。
大概,不管过了多少年,他永远都是她心底的世界第一。
“麻麻~麻麻~”
屋外头传来小蝌蚪找妈妈似得呼唤。
唐知戏刚要起身,被夜英一把按在原地。
“小少主,你今晚可不能找麻麻哦。”
“为什么咩?叔叔?”
沈策的声音听起来有几分邪恶,“他们在‘洞房花烛’。”
“什么什么是什么呀?”夜靖好奇无比地问。
沈策抱起小少主,“一会叔叔带你去,让阿彻一起表演给你看好不好?”
“”唐知戏眼看着就要冲出去!
“今晚没有夜靖,只有夜英。”
龙萨说完,霸道地想要抢走儿子在她心底的地位。
夜英才要倾身强吻他的宝贝老婆,突然屋外一群人全都High了起来。
不知谁敲起了手鼓,但让人无语的是,他们听见的不再是灼龙族的古老歌谣——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凤凰传奇?!?!?!
“”
就连夜靖小少主也突然五音不全、吱吱呀呀地来了一句,“留下来~~~~”
“”
龙萨夫妇囧了。
这群人绝对是玩疯了
4、
如果说,每年在灼龙族的几个月就像是去世外桃源过冬赏雪,那么相比之下,在城市的生活也有它的好处。
快捷便利,高科技让生活的质量也不断提高。
周末的天气不错,夜英带一家子去市中心最大的图书馆,下午再去附近的公园教夜靖骑马。
唐知戏带着儿子在明亮的大落地窗旁看巧虎的画册,夜英则去找他要的资料。
三十岁出头的男子,一人站在高大的书架前,那姿势与手势、以及书本碰撞发出的声音都让整个画面充满了故事情节般的味道。
不少人围观驻足,而夜英一来是习以为常,二来则是觉得无关紧要。
“不好意思这位先生”
有两位年纪轻轻的高中女生,忍不住上前与他说话。
“能不能让我们拍一张你的照片秀在微博上?!”
夜英回头看了他们一眼,“不好意思,我已经结婚了,所以不知道我的老婆会不会答应。”
他完全不介意被当做妻管严,礼貌地微微一笑,继续翻着《南诏史》。
“师父。”唐知戏拎着儿子的小手走过来。
女孩们仍不散开,看着他们一家三口甜蜜的亲子活动。
“他要吃冰激凌,我先带他去隔壁买。”
“你去坐会,我抱他去买。”夜英把书先交给唐知戏,低身抱起馋嘴的夜靖,“小坏蛋,又要吃了?是要草莓味的还是巧克力?”
“都要次~”夜靖蹭着父王的脸。
夜英边走边笑,“我们夜靖胃口这么大?都吃的下吗?父王给你买两个,分给麻麻一个好不好?”
“好~”夜靖开心地用小手鼓掌,“最喜欢麻麻了~”
两人回来时,不止买了冰激凌,夜英手里抱着一只大号的哈姆太郎,儿子的手里拿着小号的。
他偷偷瞄着父王手里的大个头,扭着身体撒娇。
“父王,我要这个”
“乖,这是给麻麻的。”夜英牵着他走到唐知戏面前。
果然,身为人母的维妮宝宝依然对这种东西喜欢的不得了~!
“啊啊啊,好可爱的哈姆太郎!”她抱走夜英怀里的那只,把脸埋在毛茸茸的地方,“咦,我们夜靖喜欢小的吗?”
夜靖刚要说话,抬头乖巧地看了父王一眼,点点头对妈妈说,“大的给麻麻,夜靖喜欢小小的。”
夜英拍拍儿子的脑袋,让夜靖看出自己脸上自豪的笑意。
夜靖收到父王的表扬,更为得意地挺起了小男子汉般的胸膛。
5、
小少主夜靖三岁时,家里又多添了一个小成员。
唐知戏千盼万盼想要个女儿,结果还是个男孩子,她觉得美中不足,直到真正抱着夜家小儿子柔软无骨的小身子,才喜欢到哭起来。
小儿子本由姜修赐名,为“夜磷”。
磷,是使心脏有规律地跳动、维持肾脏正常机能和传达神经刺激的重要物质;也意味着他是夜间磷火,暗之明珠。
但夜英却说不好。
“哪里不好?我觉得很有气势。”唐知戏问他。
夜英从家里翻出一张泛黄的签文给她看。
白底黑字,印着龙飞凤舞的一句古言。
——以我骨中磷,添君火上薪。流光慑万鬼,飞焰叱千军。
“这是”
“我与师兄弟们,小时候都抽过签文,这张上面的,写的就是我。”
属于他的命批吗?
唐知戏细细读出其中的百戒杀相,也明白压在他身上一生的民族兴亡、家国大业。
她近身,挨住最爱的师父,他一世无双。
“你现在的生活这么好,商老师又想出了治疗你遗传病的对策,以后你会长命百岁。”
不会再犯杀孽,不要再为别人牺牲。
夜英捏紧手中的签文,终于,又再度松开了。
姜修知道这事后,提议他们的小儿子改叫“夜煊”。
“煊”字有声势很盛的意思,同样也有“温暖”的含义。
夜煊跟在夜靖身后慢慢长大,他越大越觉得自己有些疑惑。
“别动别动!”唐知戏抓住他的头发。
小儿子哭了,“不要嘛不要嘛,我不要扎辫子!”
“小煊这样很好看啊。”唐知戏不依不饶。
“伦家是男孩子!不要穿裙纸,不要小辫子!”夜煊抹着眼泪一路往屋外头奔去,“父王父王~!”
夜英正在与族人准备上山狩猎,一身劲装英姿挺拔。
一旁沈策看着只梳了半边麻花辫的小小主,大声笑道,“咱们龙萨夫人养的‘小女儿’真是越来越水灵了。”
哥哥夜靖今年已七岁,像个小小的猎手,走到弟弟面前替他抹干净小脸。
“弟弟不哭,麻麻给你扎的小辫子可好看了。”
“尊的吗?”夜煊最相信葛葛的话。
“嗯,我们家小煊最漂亮了。”夜靖想了想,抬头问父亲,“父王,这次也带我们上山好吗?”
“想跟着去可以,不过父王不会保护你们。”
“没关系,我来保护他们就可以了。”唐知戏在后头一手叉腰,一手将长长的猎枪拿在手中。
夜英无语,他的小徒弟最要面子,不能在众人面前和她对着干,否则他晚上回家就没什么可干的了。(好像有哪里不对?
影卫队上山狩猎,唐知戏带着两只小鬼在离村寨的不远处玩耍。
忽然,一只躲在草丛中的小白兔引起了夜靖的注意。
几次三番,眼看小白兔就在眼前,但又怎么都抓不住它,追追逐逐,行动之前就惊动猎物,他还不是合格的猎人。
夜靖咬牙,就在这时,树后一道黑影飞来,闪电般出现在白兔子的逃命路线上,那人如幽灵般动作轻盈,神出鬼没。
夜英在儿子们面前就这么从天而降,他抓着那只兔子的两个耳朵,小白兔在他手中活蹦乱跳。
“给我给我!”夜靖高兴地大呼,“我想抓这只兔纸给弟弟养。”
“宠物宠物,要宠物!”夜煊也跟着凑热闹。
“弟弟,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让它做我们的家庭成员,好吗?”
“好~~~”夜煊歪着脑袋,抱住哥哥的手臂,“葛葛取~”
夜靖想了想,他道:“就叫‘大黄’吧。”
“呼呼呼。”夜煊捂着嘴巴笑起来,“大黄~大黄~”
唐知戏失笑了,“看来他和黄队长他们的感情真不错。”
远处,传来影卫队的喝彩声,“龙萨~~~~~野牛抓到啦~~~~!”
夜英也带着他的妻子与儿子们,安全归队。
结束狩猎,父王将小儿子抱在肩膀上,四人又向上爬了一段雪山。
“父王刚才好厉害,抓兔子厉害,抓野牛也好厉害!”夜靖骄傲滴看着夜英。
“好厉害,父王好厉害~”夜煊随着哥哥向父王撒娇。
“你们以后长大,也会像父王这么棒的。”唐知戏说着,替夜煊把辫子解开。
小小的男孩留着半长的发,眉目间竟也有了一丝姜氏的英俊。
“嗯!以后我们和父王,一起保护着麻麻,让麻麻一直开心!”
夜英看着懂事儿子们,搂住妻子的肩膀。
只是,唐知戏也不会希望他们像夜英那样。
夜英的名字,会渗透过灼龙族的苍茫历史,它将永垂史册。
但是,他付出的代价,却不是随便谁都可以承受的。
他不畏惧这腥风血雨,才足以成为一代人的记忆。
其实,并不需要有这样伟大的命途,只要能够不负自己最心爱的那一个人,就已万事俱足。
夜英眼中映着唐知戏如今已胜似女神般的容颜,唐门女子的傲美,在她五官中清晰可见。
“宝宝”他不嫌厌烦地又一次唤她。
宝宝,师父这百年蹉跎、千年涅槃,万年流光,都只不过是待你的一个回眸。
6、
“夜同学,请收下!”
穿着格子裙的年轻女孩,站在高一的新晋校草夜煊面前,递上一封粉色的信。
夜煊至性不羁,压低那张原本温雅的面容,不耐烦地挥手,“走开走开,我不会收这种东西的!”
在校门口等弟弟的夜靖正巧看到这一幕,无奈地笑笑。
“喂,你说你弟弟是不是有什么心理障碍?我们做哥哥的可以替他开导嘛。”占霜武将手搭在夜靖的肩上。
他看一眼对方碰触的地方,“可能是和他小时候的经历有关。”
因为小时候唐知戏总喜欢替夜煊留长发,梳女孩子的发型,还有让他穿各种裙子洋装,甚至是奇怪的熊猫装、恐龙装。
占霜武觉得很有道理,“好吧,所以对女性有莫名的恐惧?这就麻烦了哥,你有办法?”
占霜玄在他们后头打电话,这时插话道,“不喜欢女孩子,就喜欢男孩子呗,反正可爱的就一定是男孩子没错。”
“”
“你们在说什么呐?”夜煊手里还抱着个篮球,“哎,一会去末法大哥那里,单挑几盘?”
“你们玩吧,我是去负责吃火锅、完成作业的。”占霜武说着指了指大霜,“至于我哥,他是去见萧末法的”
“夜靖,学长的作业就交给你了。”大霜打断他弟弟的话。
夜靖把比他年长的小霜的作业拿来一瞧,“作文?”
“是啊,小夜子你文采好,哥哥我就靠你了。”占霜武还对他抛了个眉眼。
夜靖一改平日里温雅的作风,笑中诡谲腹黑。
“没问题,这开头就可以写”他的手指慢慢滑过占霜武的下颚,“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占霜武愣了愣,“他怎么了?”
大霜对着弟弟耸了耸肩,“这个你就要问你老哥我了。”
“啊?”
“年下什么的。”
“滚你的!”
而夜煊跟在夜靖身后,也不解问他,“哥,你刚才那句青山什么什么的,是哪个意思?”
夜靖对答如流。
“情貌相看两不厌。”
小说下载尽在 在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