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不昏,眼不花,没有恶心、呕吐的冲动,平衡感犹在,现在可以排除脑震荡的可能。
原地走两步,除了脚踝隐约刺痛,一切都还好。
我放心了。
怕死。据心理医生说是源于童年阴影,父亲的死非但打击了母亲,也影响了我。
该心理医生是中学驻校保健医生,不晓得他的分析有无可靠根据。但我怕死,倒是不争的事实。
在确定自己至少还可以活上六十年后,我开始环视地震平息后的家园。
错愕!错愕不足以形容我是时惊讶诧异的万一。
一片荒山,在我身前身后。
花园别墅呢?万家灯火呢?块肉余生,呃,劫后余生、绝处逢生,不不不,是我生活了十年的家园呢?我想我已经有神经错乱的前兆了。
夜风冷飕飕地拂过我的颈背,我却通身热汗涔涔。
以我长期收看国家地理杂志和探索频道所累积的浅薄地理知识,剧烈的地壳运动会形成山脉,中印边界那座举世闻名的山峰,就是长期地质运动形成的。可是,里氏五级以上地震,能一夕间在长江三角洲冲击平原造就一座山脉吗?实在是让人不得不怀疑的匪夷所思。
或者,是地震发生后的救援人员横穿整座城市,把我救到郊区被视为本市旅游圣地的佘山,然后极其不负责任、毫无人道地扔下我,一走了之。任我在荒山野岭自生自灭?
我抬头望天,又低下头看自己一件古代儒袍,足下一双沙滩拖鞋,真是诡异的局面。
倏然,我脑中灵光一闪,不会是管家他们恨我自行逃命,不顾他们的死活,想给我个教训,乘我昏迷,把我丢到这里的罢?
这时不免苦恼自己素日死板,不肯被手机这等先进器物束缚了自由。眼前一片荒山,没有手机求救,要我自己走出去,不辨东西南北,说不定迷路饿死。三五月之后才被人发现,报纸头条一行大字:都市失踪少女山中迷路,终至弹尽粮绝饿死山林。附上一张我生前死后的照片,以警世人。
拼命回忆素日里看过的野外求生节目内容,我仰头搜索夜空中最亮的那一颗星星,决定跟着它走。
背后小包袱里的手电筒、打火机、压缩饼干,一下子成了奢侈物品,不到紧要关头,我不准备动用。悲观主义彻底占据上风,我考虑要不要在意识清醒时写下声情并茂、血泪斑斑的万言遗书备用。若真不幸客死山林,也好留下一个血淋淋的实例,做反面教材之用。
在崎岖的、完全看不出路径的山道上走了很久,我一直纳闷,印象里应该有高空观光缆车索道的,怎的就看不见呢?沿着索道走,似乎更能找到人烟的。
当一个人孤独无措时,时间就会愈形漫长磨折。或者我其实并没有走多久,但感觉上却仿佛已经有一生一世。是故当我看见空山寂寂之中一灯如豆时,只差没有趴在地上亲吻草皮,高唱哈利露亚。
挂上最得体礼貌善良温文的微笑,我狂奔而去,然后傻在当下。
两间茅舍!两间活生生的茅舍!
这算什么?竹林隐士乎?我的狂喜立刻烟消云散成人性中极其丑陋的劣根。谁会住在这种地方?通缉要犯?变态狂魔?原谅我看多了好莱坞电影,脑海里闪过的悉数是没什么创意的血腥镜头。
就在我犹豫要不要过去打扰住在此间的“隐士”时,茅舍仿佛摇摇欲坠的竹扉,由内而外,“吱呀”一声,推了开来。
一个白衣男子,执着一盏油灯,缓缓走出来。
一刹那,我忘记地震,忘记遗书,忘记呼吸,忘记天地万物,落进一双仿似宇宙般深广幽邃的眼眸里去。这双眼,清冷包容,澄澈悲悯,带着神秘迢遥的光芒,与星夜相辉映。
眼睛的主人,穿一袭浆洗得很旧的白衣,脸容清癯,形消骨立,似一身病苦。可是,这完全不影响他卓绝无双的风采。他的笑容温文和煦,直似天人,让人屏息。
见我沉迷于他的男色,他也不恼,只是一径淡然微笑。“痴儿,天命不可违。你既来了,自是同我有缘,就安心留下来罢。他日时机成熟,是去是留,尽在你心。”
真是一管好听的声音呵。我完全没有留意他说了些什么,只是沉浸陶醉在他温润醇厚直似巧克力般的声线里,以至于日后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罪。但,是时,我只觉得此君真是得天独厚,非但全看不出年纪,还有一把令人信服的好嗓音。
“老衲优罗难。若你不嫌弃,便先在此歇息一晚罢。”
老衲?我必须要忍一忍,才能吞下诧异的低呼。他明明有一头微微卷曲的长发,两鬓夹杂些许银白发丝,比夜访吸血鬼中的阿汤哥都年轻英俊,有型有格。怎么竟会是和尚?简直暴殄天物啊!我在心里不无惋惜地慨叹。
他仿佛看出我心中的疑惑,双手合十,念一声“阿弥陀佛”。“早些歇息罢,明日,你将会面对全然不同的世界。”
第一章
优罗难的话,一点也没有错。
这真是个全然不同的世界。
当年,我醒来的地方,是南京栖霞山后山,时间是大明朝曦宗天佑二十八年。
优罗难在次日清晨领我下山,到山脚下的小镇采买什物。当我看见一整座悠闲小镇,满街青砖绿瓦,木楹竹扉,男耕女织时,只想找个沙坑把自己一头埋进去,永不起来。
尽管我很想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我这是来到了某个影视基地,可是我还不至于迟钝到看不出舞台布景、影视道具与现实生活的差异,毕竟本人就是话剧社道具组的。要将一整个村镇的建筑新仿做旧到如此程度,决非三五七日之功,所有的细节,包括一草一木,都完全符合生活的日积月累。
一切,更接近我最不想承认的现实。我转头去看一径自若微笑的优罗难,头皮发麻,满眼惊骇。他深广的眼淡淡地注视我,轻轻颌首,似是完全知道我彷徨失措。
自父亲去世后,再未流过一滴软弱之泪的我,是夜号啕大哭一场。
我只是一个十九岁超过,二十岁未满,胸无大志,和一切同龄人一样贪生怕死、软弱自私,镇日只想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少女。我在自己的时空里有家人——虽然关系不算太亲密,有朋友、学习、生活。
只不过摔了一跤,醒来时竟回到一个湮没在历史深处的朝代里,举目无亲,寸步难行。我那只克难包袱里的东西,在这个时空里,派不上什么用处。
这真是值得庆祝的一天!
难怪那些穿越时空的小说从不描写主角们的奋斗史,三五七句话过后已经让他或她遇见金主贵人,从此逍遥快活去了。
我没那么幸运。即使三年时间过去,仍不能适应古代生活,或者永远也不会有适应的一日罢?没有抽水马桶、按摩浴缸,没有电视电话电脑,没有牙刷牙膏洗面奶,没有一切娱乐活动,只有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循环往复。
我也是幸运的。好在优罗难帮助了我。他在栖霞山后结庐而居,炼药修身。他说,我同他有缘,收了我做入室弟子,传授我中医和印度古医术。遗憾的是我年纪太大,骨骼已经成型,不能修习精深高妙的武术,只能学一些瑜珈健体强身。
无论如何,有事做总是好的,至少日子过得没那么漫长。
距离我跌到古代来,已过了三个寒暑,又是一年春暖。
仲春时一日清晨,优罗难在山下雇了一辆马车,要我收拾包袱同他下山。我们乘马车离开金陵,由商道而往京城。
“师傅,为何要进京?”我着一件白色素绢玄襟的袍子,料子是优罗难替我张罗的,衣服是我自己剪裁缝制的,没有缝纫机,我的进度缓慢到了快要发疯的地步。三年来我只做过三套衣服,都是过年才穿穿的。其他都是在镇上买的,蔽体保暖就好,我不介意样式古旧落伍。及肩的头发绾做一个髻,以荆钗簪着,做小僮打扮。
优罗难说,我是他的弟子,无论多么落魄,也要以白色明志。这我同意,白衣穿在他身上,更形卓绝不群。即使我做了他三年的徒弟,仍不免被他儒雅澹泊宁静悠远的气质吸引。
这三年来,我对他生出了如父如兄般的孺慕之情。他从来不问我从哪里来,又将往哪里去,他只是微笑着静看红尘。呆在他身边,日子虽然清苦,倒也没有太大的起伏波动,闲来无事,看看佛经、医书,也算惬意。我回去的念头虽然没有断过,却也远没有自己当初来时那么强烈。
可是进京?天子脚下,我这样一个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又不懂得进退礼数,很难融入封建社会的制度与生活的人,就很有些问题了。且,京城离我最初落入这个时空的地点太远。我觉得惶恐。
“傩,这是汝的命运。汝回去的道路,不在此处。”优罗难这样回答我。
我望着他无限包容,无垠深广的眼眸,震惊无比。我知道他博学洞达、睿智明澈,但他身上那种仿佛深谙今古未来的镇定气息,平静幽眇的眼神,仍神秘莫测。
他修长干净的手轻轻覆上我的眼。
“过去与未来,及以今现在。无有诸众生,不归无常者。一切有为法,皆悉归无常。恩爱合和者,必归于别离。”
在黑暗中,听着他徐缓低沉,悠扬婉转的吟诵,我纷乱如麻的心绪,渐渐平静。
如果这是命运,就让我用我所学习过的知识,将之掌握在自己手中罢。我可以在这个男尊女卑的社会里生存下去,等时间机缘到了,平和地离开,回到属于自己的时空里去。
马车在商道上悠悠前行,由金陵而往京城。一路上我们走走停停,颇有信马游缰之意。每到一处风景绝佳之地,优罗难都会要马夫稍适停留,我们两师徒吟诗作对,倒也风雅。其他时候,坐在马车里,闲来无事,优罗难便会边闭目养神,边考教我跟他修习的医术。
“心火太旺则……”他的声音温润醇厚,即使有些睡意朦胧,仍性感好听得让人流口水。
“傩?”见我不答,他半阖的深邃双眼睁了开来,浅笑着望定我。“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红颜弹指老,不过臭皮囊。”
我听了,忍不住笑。这种大澈大悟,古井无波的佛偈由他口中说出来,好听是好听,可是很难说服我。“师傅,我倒以为,世间一切美好事,皆不可错过。”
“嗯?”他如炬如电的眸光,清澈流转似水。
我暗暗吐舌。每当优罗难清俊温雅的声音以这种方式发出,就意味着我的皮要绷紧了。
“火旺灼肺,可使肺络受伤,咳嗽痰血。”我老老实实地回答问题,以免他加我功课。
“若肺虚及脾则……”
“中气不足,脾失健运,短气、形倦,食下腹胀。”背这些东西决不比背梁祝的台词容易,但奇怪的是,我仿佛天生注定要吃这碗饭,行医济世似的,不但可以迅速理解,还能举一反三。若他朝回去,一定好好向继兄姐展示一番,要他们不要小瞧了我。
“脏腑各主?”
“心主脉,肝主筋,脾主肌肉,肺主皮毛,肾主骨。心华在面,肝华在爪,脾华在唇,肺华在毛,肾华在发。”
……
漫长无聊的旅途,在我们师徒的一问一答之间,缓缓地行过。
这一路原还称得上轻松惬意之极,可是越接近京城,路上的盘查就越严格,到离京二十里的时候,已经有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嫌疑。凡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