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刺》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诡刺- 第235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的家庭环境相当不错,我爷爷是个资本家,我真的很好奇,像他这种据说曾经把纺织生意做到大江南北,有厂房十三间,工人上千的大资本家,是怎么撑过七十年代,没有被人游街批斗到死的。

到了八十年代,改革开放的风一吹过来,我那个见过大世面,心态与众不同的爷爷,就义无反顾的加入了南下淘金的大军,然后凭他的阅人无数,老谋深算,精通经营,成为了全中国第一批富起来的人。

到了九十年代,我那个爷爷就和奶奶离婚了,然后娶了一个比他整整小了二十三岁,却是真心喜欢他,愿意照顾他的女人,从此过起了乐不思蜀的新婚生活。当时家里的父母,叔叔什么的,也曾经激烈反对过,结果爷爷瞪起了眼睛,就说了一句话:“老子从来没有管过你们,你们现在还想倒骑到老子头上不成?看不顺眼,就给老子滚蛋!”

大资本家,就是大资本家,这一瞪眼睛,一发火,那气势,绝不是我那些叔叔能够抵挡的。更何况,在七十年代,奶奶为了保护自己,还曾经一度和爷爷划清界线,我想不能共患难,脾气又太坏,是爷爷和奶奶最终老来离婚的最大原因吧。

而我,就是从小被爷爷宠大的孩子。至于我最大的梦想,一开始是想当个科学家,又来是想当个老师,再后来又想当警察,最后有一次,无意中看了一部史泰龙主演的电影“第一滴血”,立刻就被那个手里端着一枝重机枪,在美国小镇上纵横无方,比长坂坡的赵云更牛逼的特种兵给吸引了。

从那个时候,我就立誓,要当一名特种兵!

SORRY,那个时候,中国还没有正规意义上的特种部队,网络上吹得神乎其神的中国特种部队大战越南特种部队,更是可爱得厉害。要知道,那时候,所谓的中国特种兵,更确切的称呼,应该叫侦察兵,他们在本质意义上,和常规野战军,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只是军事技术更好,体能更出类拔萃,受到的训练更严格罢了。

大家别喷我,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也是最大的缺点,就是心直口快,有啥说啥罢了。

所以,那个时候,我就立志,要当一名优秀侦察兵!

1991年,年满十八岁的我,终于踏进军营,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战士。当天我们吃了难吃得要命的“下车面”,领到了第一套崭新的军装,被分配到了新兵连。而我们的班长,是一个从山区里钻出来的汉子,他当天晚上,把我们全班人集中到一起开班会时,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让我们轮流汇报,从家里带了多少钱。

如果我没有估计错误的话,这位班长大人,是想从大家带了多少父母的血汗钱这个角度入手,用至少两个小时时间,和我们谈谈三大注意八项纪律,革命军人要艰苦朴素,雷锋同志的袜子破了又破,都不舍得换双新的,这件的事情吧。

大家当兵,每个人带的钱都不同,城市兵,一般带了一两百块,农村兵,一般带的是三五十块,还有个农村兵,只带了三斤全国粮票,因为他娘告诉他,到了部队后,部队管吃管住管穿管睡,就连牙膏肥皂这些东西,都定时发放,这三斤全国粮票,足够用了!

我当时心里狂笑了三声,却一脸正经地坐在那里,我故意等到最后,全班人都报完了自己从家里带了多少钱,才慢条斯理的报出了自己的家底:“十五万!”

我清楚的记得,当时一片寂静,包括那个从边远山区钻出来当兵的班长,所有人都被吓愣了。过了好久好久,才终有人问我,“笑小小,你当兵带这么多钱干嘛?”

废话,当兵就是做人,当然是有钱好办事,有钱好交朋友,有钱才能让我混进侦察连!

本来想当天给我们这些新兵,上一堂艰苦朴素课的班长,足足坐在小板凳上一个多小时,愣是没有说出一句话,当天晚上,我清楚地听到,睡在我上铺的班长说梦话了,他喃喃自语的说,十五万,能买多少头牛啊?!

十五万能买多少头牛我不知道,但是十五万,足以让我在部队里混得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我天天请上级吃饭,我已经成了低级军官们聚会时,酒桌上必然存在的常客。我时不时就拎着名烟名酒钻进指导员,连长的房间。每次我懒得出床不想出操,就会躲进连长的军官宿舍,每次我犯了错误,班长想要批评我,处罚我,捅到连长那儿,连长都会轻描淡写的就帮我开脱了。

半年之后,就连团长看到我,都会对着我笑。那时候的人,真的不贪,吃过你几顿好的,拿过你几次说不上贿赂的好烟好酒,就会对你和颜悦色。都是新兵,别人还在给老兵洗袜子的时候,我已经可以不必请假,就大模大样的走出军营,出去闲逛了。

我甚至还通过团长,搞了一身迷彩服,和一双高腰海军陆战靴,把这些东西往身上一穿,走在大街上,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会偷偷打量我,那种感觉真是好极了!

在整个军营里,我玩得如鱼得水,但是只有一个人不喜欢我,那就是师直属侦察连的连长王大胡子。他说我就是一个纨绔子弟,说我就是驴粪蛋子表面上光。当我好不容易打通关节,可以混进侦察连的时候,他毫不犹豫,不由分说的就把我一脚踢回了原来的连队。

不过我不着急,他不喜欢在酒桌上浪费时间,他从来不收手下兵送他的礼物,这没有关系,我听说他是一个孝子,老娘又多年重病缠身,家里早已经一穷二白。如果我请爷爷帮忙,迂回作战打通关节,他就算是看在自己老娘的份上,也得收下我这个纨绔子弟,对吧?

再说了,我是有点玩世不恭,但这绝不代表,我进了侦察连,终于圆了自己的梦,在训练场上付出的努力,就会比那些农村兵少。

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和计划,我继续在军营里玩着,直到,有一次,我穿着迷彩服,踏着高腰陆战靴,没有向上级报告,就走出了军营,出去逛街……

路边突然传来了一阵喧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群人围成了一圈。我大大咧咧的分开人群走了进去,结果正好看到四个流氓,才调戏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看起来很漂亮,她明显被吓坏了,可是面对四个二十出头,显得孔武有力的男人,周围的人都敢怒不敢言。那个女孩看到我,看到我身上的军装,和代表某种特殊含义的陆战靴,她立刻扑过来,整整抱住了我的手臂。

而一个早就看过不眼的大爷,发现我的存在,立刻走过来,对我说:“解放军同志,这几个流氓光天化日,调戏好人家的姑娘,你快帮管一管吧。”

管,还是不管?

这个问题,根本不允许我思考,女孩子死死抱着我的手臂,她的眼睛里满是得救的喜悦,她信任我,她信任穿着这身军装的我。而周围所有人都在用鼓励的目光望着我,在这种情况下,我根本没有办法退。虽然我清楚地知道,以一敌四,我根本就是个菜!

看到我突然出现,再看看我身上代表特种兵的装束,四个流氓明显一惊,气焰也收敛了好多,但是双方一动手,在几秒钟时间,我就被打倒了。我到现在也不会忘记,周围所有人惊愕的面孔,还有那个女孩子根本无法适应眼前的变化,露出的无所适众,我更不会忘记,四个流氓一边在我身上狠踢,一边在嘴里说的冷嘲热讽。

“这就是解放军?”

“拷,还是特种兵呢,我操,要这就是特种兵,那我就是特种兵他爷爷了!”

……

他们的冷嘲热讽,比踢到我身上的脚,更让我难受。就在这个时候,四个流氓突然被人打倒了。

一双脚,出现在我的面前,我顺着脚往上看,我看到了一双充满不屑与鄙夷的眼睛,这双眼睛的主人,是王大胡子。

王大胡子只对我说了一句话:“你真给当兵的丢脸!”

说完这句话,王大胡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从那一天开始,我打定主意,侦察连训练的时候,我就跟在一边照学。他们劈砖头,我也跟着劈砖头,他们十公里越野背重跑,我虽然第一次累得几乎晕倒,却用爬的动作,跟着他们回到了营地,就是在那一次,我终于在王大胡子的眼里,看到一缕鄙夷以外的情绪。

从此,我成了侦察连编制以外的旁听生。十四个月后,我已经可以单掌劈断七块青砖,在徒手格斗方面,我已经可以和王大胡子以外,任何一个侦察连的人打成平手。我达到了王大胡子招兵的标准,我终于可以成为一名侦察兵了。

但是我最终还是没有走进侦察连,我在部队已经两年,也是一个班长了。有了资格,再加上爷爷在外界,不停的为我活动,我获得了从部队内报考军校的资格。用爷爷的话来说,有一个高起点,无论是想进侦察部队,还是进入中国终于有了的特种部队,都会容易很多。

我想成为真正的特种兵!

在我离开部队,进军校深造前的一天,我和王大胡子喝得一塌糊涂。在那一天,王大胡子明显喝高了,他拍着我的肩膀,送给了我几句话:“军人,就要像钉进木板里的钉子,钉到那里,就要钻进哪里!”

我记住了王大胡子的话。

我在军校时,依然没有放弃自我训练,我的徒手格斗,在整个军校里是数一数二的,我的军事侦察技能,也让身边每一个学员都对我刮目相看,因此没少有女学员偷偷给我这个曾经的纨绔子弟塞情书。如果没有经历那一场改变我人生的打架,我真的不会介意,在学校里,玩出几场恋爱,但是,我记住了王大胡子的临别赠言,我拒绝了所有的女学员,我要努力充实自己,我给自己定的目标,就是广州军区的“南国利剑”,或者成都军区的“西南猎鹰”特种部队。

他们需要我这种在军校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又拥有侦察兵身手的高素质成员!

我坚信这一点。

但是,命运之神,在我即将踏出军校大门,去圆了一个自己从小的梦时,和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在参加考核前,我接受了一次全方位体检,检验报告说,我生病了,虽然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很好,壮得好像是一头牛,但是那该死的高科技仪器说,我病了,而且病得很严重,甚至有专家断言,以我的状况,不可能活过三十八岁!

我到现在都搞不清,什么隔代遗传,什么基因的东西,我只记住了一句话,我不可能活过三十八岁了!

我他妈的就是不明白了,我爷爷没事,我爸没事,我那些天天泡妞喝酒吸大麻的叔叔没事,为什么就我,眼看着美梦要成真的时候,就有事了?!

得到通知的那一天,我几乎要疯了,我找遍了曾经偷偷给我塞情书的女学员,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抱住她们就亲,当天晚上,我就带着一个没有当场翻脸打我耳光的女学员,在外面的宾馆里上了床。

=》文人书屋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