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她的轻叹几不可抑。
沉默。
还是沉默。
我无法开口,任何一句话,都会让我的心痛不可当。
沙沙伸出手轻轻搂住我的肩,“从小到大,一直都是你让着我、护着我,怕我受到委屈,现在我也该让你一回了。”她在我的脸上贴了一下,“汐汐,从头到尾,子默哥哥都是真心喜欢着你的,你要珍惜。”
我看着她的眼神,有着忧伤,但是更多的是我熟悉的诚挚和往昔的温馨。
以前的沙沙,又回来了。
尽管我们的友谊,还需要光阴来继续雕琢。
我靠在她的肩头,心里是无比的感动和温暖。
第二天,我和沙沙结伴回家。
夏言和少麒照例约秦子默回家小聚,而秦子默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愉快地答应了。
我们是分开走的,我想或许沙沙还需要一些时间。
从我生日那天起,我就把秦子默给我的戒指系在我的项链上,贴身挂着。
即便这样,在当时他已经很开心很开心了。
但是,有一件事,他一定不知道。
那个戒指,我就那么一直挂着,一直挂到现在。
回到家的那一周,是自我和秦子默走到一起以来我们最开心的日子。也是我和他共度的,所有加起来不到一年的恋爱时光中,最值得回味的。
就算现在,沧海桑田、已成陌路——我还是这么认为。
我很阿莎力地带他去爬山、带他去看碑林、带他去看云海、带他去逛老街,我们甚至还去当年初识的那家书店故地重游。还是那个店面,还是那个老板娘。当我们手牵手进去的时候,她狐疑地朝我们看了好几眼,似是思索了一下,然后低下头去继续算她的账。我们相视而笑,一起看向那个书架,那套书居然还在,我挑衅地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是、我、先、看、到、的”,他不甘示弱,恶狠狠凑近我的脸,但眼中充满笑意,“是、我、先、拿、到、的”,然后我们哈哈大笑,惹得老板娘和周围看书的人都瞪着我们。我们吐吐舌头跑了出来,在街上牵着手,继续大笑。
那年的冬天,如果路过那个街口,你会看到一个俊挺的少年、一个傻傻的女孩,手牵手在一家小小的书店面前,奇奇怪怪地不顾形象地大笑着。
很快我就发现,秦子默在Z市借读的那几年,几乎算是虚度。因为他是一个路痴,根本不认得几条路,在滔滔人潮中,每每都要在我的带领下才能杀出重围。
有好几次在玩的时候,我们被人流冲散了,都要依靠手机接头,才能重聚。往往两个人刚放下电话,一转身才发现原来对方一直就在身后,那种飞奔到一起紧紧相拥的、惊喜中带着埋怨的心情,至今仍历历在目。
一日在老街逛完了古玩市场,我一眼看到久违的棉花糖,不禁垂涎,“子默,我要吃那个。”我指指那个棉花糖摊子。
我喜欢那种大大软软、一团一团十分不真实的感觉。
他好脾气地微笑,“好好好,我去买。”在买东西方面,他一向很大男子主义。
一买买了两个。我手上拿了一个,边走边吃,嗯,棉花糖的味道就是好。他不吃,浅浅地笑着,帮我拿着另外一个。
又到了一个街口。路边聚了很多人。
我一向生性好奇爱凑热闹,于是将棉花糖往子默手中随便一塞,不顾他在后面连声阻拦,飞奔向前,拨开人群一看,咦,卖乌龟的。呵呵,我喜欢。一摸,钱包没带。
我朝紧紧跟过来的子默看了一眼。
他笑着叹气:“买吧。”然后看看自己两只被占住的手,“钱包在右边口袋里,自己拿。”
我掏出钱包付了钱,欢天喜地抱着那只小小的缸和缸中那只懒洋洋的乌龟。
刚想把钱包塞回他兜里,心中突然一动,把缸抱到一边手臂,有点费力地翻开里面夹层,摸索一下,咦,硬硬的一小片,拿出来一看——一张照片。
一张显然是从更大尺寸照片上剪下来的照片。
因为上面几乎就是一张脸,头发飞扬、笑得傻乎乎有点张牙舞爪的脸。
那是我的脸,但是应该是刚上高中那会儿,因为那时候,我的头发是短的。
那张照片显然被保存得很好,因为还过了塑。
我呆了呆。我看着他,他脸色潮红。那神情,像一个小偷被现场捉拿。
我把钱包放回去,思索了一下,“子默,你是不是应该解释一下?”
我百思不得其解,照片上的人显然是我,但是他是如何得到的?
他神情忸怩了一下,不答,头扭向另一边。
想糊弄我,门都没有。
他头转向东,我也跟向东;转向西,嘿嘿,我就跟向西。如此往复几次,他实在无奈,“好吧,我招。”
我满意地笑,嗯,早该如此。态度决定一切。
他低头,踢踢路边的石头,“帮沙沙补课,从她书里拣到的。”
我突然想起来了。高中三年,我们班级活动的次数屈指可数,好不容易去了趟千岛湖,沙沙和我不要命地拍了一大堆照片,洗出来之后两人又都不满意,就堆在书架上,看书没书签的时候,随手就去抽一张暂代,然后夹在书里,发现已然不知流落何方的时候,就再去抽一张。
我和沙沙一向都这么不拘小节。
那张照片,应该就是沙沙丢失的书签之一。
不过,被他拣到,这种概率,哼哼,应该比被雷击中还要小。根据合理推断,应该是某人趁人不备悄悄偷的。看他现在又红又白的脸色就知道了。
我的心中,刹那柔软。
于是一秒钟之后,我得了失忆症,“子默,帮我抱一下乌龟,快点快点,我肚子饿了,要继续吃棉花糖。”
吃棉花糖能填饱肚子?才怪。
不是没发现有人松了一口气。
即便在这么幸福的时刻,我也很快发现,子默很少、很少、很少提到他的家庭。
我只是从他的只字片言中,知道他家原本在T省,初一的时候和母亲一起搬到杭州,和一向疼爱他的姨父姨母生活。他们并无子嗣,视子默如同己出、关爱有加。
后来高一时,母亲因病去世,他的全部世界全部依靠,就是他的姨父母。
再后来,姨夫心疼因丧母而心情抑郁的子默,联系昔日老同学,将子默转到了这里的扬风中学,希望新的环境会给他带来多一些快乐。
怪不得他总是一副郁郁不乐、沉默寡言的样子。他很少跟别人交往,路上看到父母亲带着孩子游玩、嬉戏,他的眼里总是带着微微的若有所思。
也就怪不得向凡会说,实际上子默非常非常脆弱。
所以,下意识的我也从不跟他提我的家庭。
每每我看到他的那种眼神,我的心里就一阵疼痛。
子默一提起姨父姨母,总是深情依依、感激有加,他实在是个孝顺的孩子。但是,对于他的父亲,他只字不提。从来如此。
我也不问,我想到他想说的时候,一定会说。
只是,没想到……
一周后,子默依依不舍地离开Z市,回到了杭州。
他走了。
我这二十五年来,最最快乐的日子,也被他随之带走了。
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更快乐一些。
至少,留给今天的回忆,会更美好一些。
第十章 青春无悔
时间一天一天地继续流逝,最近以来的我,一直在忙着给学生上课,还有复习考博。在学习和工作的双重忙碌中,我几乎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想别的什么。这也正是我所希望的。
而自从唐少麟正式来到C大之后,我们时不时会见个面,间或在我复习期间,他还不顾我的婉拒,来帮我做一些诸如借参考资料、领准考证之类必不可少但极其耗时的事情,而让我能够安安心心地、抽出更多的时间来准备考试。
大姐在见过他之后,也对他很是欣赏,几乎赞不绝口。
他实在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一直都是。
有人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能修到唐少麟这样的朋友,我上辈子肯定什么事都没干,就光顾着回头了。
我终于还是成了灭绝师太。
为顾及师母的心脏,我没敢将这个噩耗告诉她。
也许工作再加上学习,足以填满我整个生命的忙碌,会让我在每天早上推开窗户,看着窗外郁郁葱葱的那片树林的时候,涌上心头的是由衷的喜悦。然后,是一天的好心情。
希望能够如此。
自打我领到录取通知书那一天起,唐少麟和雷尼尔一直都嚷嚷着要好好给我庆祝。
我也一直都在极力推脱。
在中国这个五千年文化熏陶下的传统社会里,即便是现今二十一世纪了,家里出了个女博士,再加上待字闺中云英未嫁,给社会和家庭增加的心理压力原本就非常人所能承载,一家老小亲戚朋友恨不得聚在一起抱头痛哭也就罢了,实在是没什么好庆祝的。
再说,若不是情非得以,若不是……我也绝没这份求学上进的兴趣。我一向就不是一个很喜欢读书的人。
但是饱受西洋风气熏陶的那两个人,显然不信这套。
再加上很明显的,雷尼尔一直对上次的那顿接风洗尘的美味中餐、滴滴香浓,意犹未尽。
于是推托来推托去,推托到最后,在唐少麟显然是多次旁敲侧击的暗中提点下,雷尼尔慨然出面,对我晓以大义谆谆教诲,并将其上升到考验我对国际友谊是否忠诚的顶尖高度,在这顶险险就要扣下的大帽子面前,我最终无奈只得让步。
恭敬不如从命。
于是我们三人,再加上亲爱的大姐,兴师动众来到C市最著名环境最优雅的一家饭店。
但是我显然应该在出门前看看皇历,是不是不宜嫁娶不宜沐浴不宜动土不宜出行。
因为这次,老天又没有帮我。
冤家路窄,我们竟然又碰到了童妙因和秦子默这两个人。
不出意外,得知我们聚会的原委,在童美女一迭声的盛情邀请下,六人拼成一大桌。
“林汐考上,我们当然也高兴,一起庆祝一起庆祝。子默,是不是?”她笑眯眯地看向脸上淡淡的秦子默。
她总是很热心,一如昔日的沙沙。
伊人的男友依然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
我仰首向天,极端怀疑老天爷在搭通天地线的时候,神经错乱,才会总搞这种乌龙事件。
这就是无神论者必须付出的代价。
这一段时间以来,在学校里几乎天天见到,那是不可避免,我也就忍了。而在今天,在我痛下决心、挥一挥衣袖不带走昔日半片云彩、开始崭新的忙碌生活的时候,相信我,我实在没有太多的心情说话。
坐在桌旁,只听到大姐和妙因在笑着相互介绍、寒暄。间或唐少麟、秦子默和雷尼尔也说上几句话。我只是坐着垂下眼,只字不语。
我想我的沉默寡言,夹在一堆笑声和寒暄声中,应该十分明显。
因为不一会儿,妙因就看向我,问我:“林汐,你没事吧,是不是前一段时间复习太辛苦了?”她又来回看了我和唐少麟好几眼,笑道,“还是跟唐教授……闹矛盾了?”
她一向就不相信我和唐少麟是清白的。
我只是微笑了一下,并不出言解释。
现在的妙因极像以前的沙沙,善良而体贴。因此我对她,一向如同姐妹手足般,再加上对沙沙的歉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