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荷的手突然好痒。
要不是砍死沛艾会让同为好友的准新郎王政明痛苦,她一定马上冲出去宰了这个损友。
“没有就没有。”忽略了自己方才的心动,薄荷逞强地道。
但随即,手机的另一头传来了纸张被翻动的声音。
“哎哟哟,你的别扭会害你得不到原本能得到的体贴哟!算了,老朋友一场,不吊你胃口了,你要不要猜猜看我收到了谁的传真回函啊?”
似乎又重回到高中时代,不安之情涌现,薄荷把玩着指头。
“我不去!”她心口不一,但硬着一口气答道。
手机彼端静了三秒,接着——
“你还有『我不去』啊!你要气死我啊!这个同学会你真以为我是为了向以前的同学丢炸弹而办的啊?别人不知道我的苦心就算了,你不知道?!我结婚只是办同学会的借口,真正目的是为了让你能见到吴彦宇啊!”
虽然从毕业后就断了联络,但这群人当年和她、亲亲老公,还有薄荷也是同班同学,办个同学会宣布喜讯联络感情,背后还有更大的原因是让薄荷搭顺风车,去了断难忘的初恋。
可没想到真正的当事人居然不领情,薛沛艾火气顿起,便如连珠炮一样的吼着手机。
在手机这一端,薄荷不得不将手机拿远几公分,待好友叨念完,再恭敬的凑了上去。
而没拿手机的左手无意识地按着抽痛了下的胸口。
十年了,她居然还对他有反应,即便只是他的名字都能让她心慌,可是,时间、空间都变了,她已不是当年开口死的少女,而他想当然耳也不可能还是弧家寡人一个。
当年的美少年现在肯定英俊迷人,加上个性温柔,脑子也不错,那么好的男人,会没被扣押管束在某个女人的名义之下,那才叫见鬼!
“现在才去见他又有什么意义呢?”
希望保有美丽的初恋,不去想他属于另一个女人,薄荷鸵鸟心态的想,但她不能怪薛沛艾啰唆,因为她知道这个女人是为了她好。
在听到了难忘的名字后,所有酸涩的青春回忆也一并回到脑海,她还记得那个时候她是怎么一开口说话就被当男生看,最后连告白都不敢的毕业了。
之后,她去矫正发声,在二十岁时,像牙牙学语的小孩重新学说话后,使用丹田而非喉音,才如愿得到了现在这个美妙的声音。
那个有幸福魔力的吻,的确实现了她的心愿,但她没勇气去面对当年的人事物,昨死今生,她已非那个表面风光开朗,内心充满妒意的不满少女了。
“我会去追求幸福啦……”薄荷接着又硬挤出几个字,试图让好友不要那么悲愤。
可是薄荷的努力回应,只换来一声冷哼。
“你会去追求幸福?毕业十年,你已经二十七岁了,这中间我至少帮你介绍超过二十个男生,其中环肥燕瘦,你大小姐没一个中意,我觉得根本原因就是他们全不能代替吴彦宇,所以引不起你的兴趣!”
准新娘单刀直入,透过电话传来抓头发的声音。
“我真不懂,一个半生不熟的初恋,埋在内心当玫瑰色回忆,老来回想就可以了,但你这么念念不忘,死死抱着是想怎样?又不是酒,不可能会愈陈愈香的!好吧,我可以体会有些人一辈子只会爱上一个人,你如果非吴彦宇不可,那我特地为你办同学会,你就该正面面对你内心最深的渴望,主动出击,制造机会嘛!”
左一句追求幸福,右一句初恋,前一句回忆,后一句最深的渴望。
薄荷几乎无力招架比肚里蛔虫还了解自己的薛沛艾,但她也无力招架那些曾听过自己粗哑嗓音的老同学。
“我知道你是为我着想,但是,”薄荷顿了顿,如沛艾所说的,她也不懂,为什么她心中始终会拿一个少年的形象,来和所有交往的男人相比,“沛艾,我真的不想参加,我说过很多次了。”
同学会就是糗事怀旧会,难保大家不会比较她的声音,也难保大家不会对那“亲了就跑”事件津津乐道。
当年她是以再也不会见到吴彦宇为前提,才敢胆大包天,反正再也见不到他,管他觉得噁心还是奇怪,她都可以不管。
只是,她没料到他的身影会在心头从未褪色。
依旧是带有磁性的优美声音却带着隐隐的低落,手机另一端传来了一阵叹息。
“就来露个脸嘛!搞不好吴彦宇已经变成一个令人生憎,油头滑脸的社会人士,也或许他已经娶妻生子,还没三十岁就养出一个啤酒肚……”
薛沛艾的劝说被薄荷打断。
除了单恋,她没有谈过恋爱,但是爱是一种很神圣的东西,她不要拿来秤量。
“我才不要因为对一个人幻灭,然后移情别恋似地换个人爱,那么轻易就幻灭的不是真爱。”
电话那头停顿了下。
好像对薄荷的高调发言是既同意,但又不能放着不管。
“好吧,”薛沛艾语带保留,“如果你真的不想参加,还没有准备好,我不强迫,不过,今晚七点在香德厨,九点续摊在Z8酒吧,你如果临时改变心意,打个电话给我,我教政明去接你。”
薄荷笑着点头。
沛艾一直是最懂她的,也是最最为她着想的,她明白沛艾在帮她预留一条退路,不把话说死。
“好,”她笑着拖了长音,“如果我改变心意,一定会打电话给你的啦!”
一样保留了搞不好会去的回答,这是她唯一能回报沛艾心意的方式。
“嗯,希望晚上能见到你,拜。”
“嗯嗯,拜拜。”
合上了手机,薄荷心头吹起一阵不明所以的微风,扰动了她久未有感动的心,令她还有些不想回到现实。
对自己坦诚一点吧,那段青色的、冷调性的青春回忆,虽然酸涩,但也是她人生最多彩多姿的一段时光……
突地——
“薄荷,老总找你!”一个穿着俐落套装的女人慌张的跑了出来,带着诡色笑容。
薄荷打起精神,回到现实世界。
“权姐,你知道总经理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被称为权姐的前辈手肘顶了下薄荷,亲昵地附在她的耳边。
“老总有个工作要派给你,终于可以独当一面,外派去客户公司啰!”
闻言,薄荷扬起灿烂的笑容。
老天啊,真是太好了!她在电话行销这个领域努力了这么久,终于可以独立作业了!
“真的吗?权姐!”
权姐肯定的点了下头。
“你很努力,早晚该出头,这可是你成为专业讲师的第一步哟!”
得到工作上的肯定,薄荷开心的脚步如飞,将烦心的事情丢到脑后。
喜悦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脱了套装,换上绒毛家居服,穿上毛毛袜,在两人座沙发上或坐或滚,薄荷咧着嘴傻笑。
美妙的声音果然占尽便宜!
今天下午,总经理告诉她,之前和权姐一起负责的网拍公司电话行销人员教育训练案,将由她去执行,下个星期开始她必须到客户公司上班,全权负责这个案子,而权姐则是退到支援和协助的位置。
噢,进公司两年,她总算小媳妇熬出头了!
“呵呵呵呵……”
薄荷得意的笑着,抱紧了泰迪熊阿莫。
因为声音,求学时代她得到很多不公平的待遇,但是她的新声音,现在为她带来了事业。
先前的工作待遇虽好,但不是她要的,所以她在做了三年后还是毅然辞职,选择了这家以培训电话行销人员为主要业务的顾问公司后,她开始得到了成就感和乐趣。
现代女人没有爱情不会死的!
她拥有可以得到成就感,让自己吃饱穿暖,尽情享受人生的事业啊!
快乐的念头转呀转,她的大眼也转呀转,最后定在咕咕钟上。
“十点了……第二摊应该正热闹吧!”一这么想,薄荷抓起阿莫的手,用力拍了下自己的脸,“哎呀,我真糟糕,又在胡思乱想了,阿莫!”
她抓着阿莫手舞足蹈,帮有着圆眼珠和明亮棕毛的泰迪熊配上声音。
“是呀、是呀,薄荷,你太不求上进了,这把年纪,不可以再像少女一心只想着谈恋爱哟!”
用着阿莫专属扁音质的霸道娃娃音,薄荷一面教训着自己,一面聆训,表情可怜了起来。
“可是,人家没谈过恋爱嘛,好想好想谈谈看恋爱哟,想尝试看看别人口中的美妙感觉。”
瞬间,阿莫用着小毛拳飞击薄荷的右脸,打断她的自怜自艾。
“薄荷,你真是没出息,不谈恋爱也不会少一块肉,你应该专心在你的事业上……”
突地——
叮咚叮咚叮咚!
连串霹雳响的门铃声,惊醒了一人分饰两角的薄荷。
“阿莫,是谁这么晚还来按门铃呢?”薄荷疑惑的问。
阿莫也歪了头。
“不要管他,万一是变态怎么办?”
一想起上个窝的恶邻居,薄荷打了个冷颤。
那家子或许不知道家丑不外扬的道理,每次半夜吵架大声也就算了,还吵到按邻居门铃,要人帮忙评理,于是她也就利用换工作的机会,顺便搬了家,以终结夜夜不知何时会被吓醒的生活。
但是——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
在薄荷回想起过去的事时,门钤还是叮咚响个不停,响到后来已经急促到像是催命。
薄荷皱眉看着大门,被吵得受不了,蹑手蹑脚走到门边,瞄向猫眼,想看清楚门外是何方神圣。
透过小小的孔,一个清秀的少女正对着她微笑。
那张脸她乱熟一把,和她相伴了二十七个年头,最近因为睡眠不够,还有点黑眼圈,让她每早看镜子就咬牙切齿。
“阿莫,是我耶!”薄荷低下头,对着怀里的阿莫惊呼。
然后,她又揉揉眼,再向猫眼看了一次,想要确认,但是疑惑仍旧持续加深,不折不扣的她还在对自己笑。
不,正确的说来,是高中时总绑着马尾的她。
那是一张照片。
奇怪得很,但抵抗不了好奇心作祟,薄荷将门拉开了一个缝。
她警戒试探地望了一眼,接着熊掉了,她整个人也傻了,不能呼吸,手足无措,呆呆地退了好几步。
英武却漫不经心的眉眼依旧迷离,褪去了稚幼的表皮,让原本就相当英俊的少年出落得勾魂摄魄,帅得让人妒恨的脸,红通通像上了腮红,硕长的身体衬托他动作优雅而不做作笨拙,整个人散发出成熟男人的风采,和更加强烈、破表的男性魅力!
是谁说他未老先衰,变成有啤酒肚的臭老头?他英俊得教她这个女人也嫉妒啊!
“吴彦宇!”英国女王出现在门口推销报纸也不可能比现在惊讶,薄荷吓得惊呼。
被惊唤了声的男人,挂着慵懒得像是下一秒就要伸懒腰的笑容,动作有些不协调,拿着照片的手挥了挥。
没能打招呼,也无法说明来意,吴彦宇只能诚实吐露此刻的不适。
“我……想吐。”
他想吐?他想吐!
潜意识里期待解释的薄荷,脑子一转过这口齿不清的三个字,脸色剧变,连忙撑住了那看起来摇摇欲坠的身子。
给我冻耶!
“等一下!不可以吐在玄关,我的宝贝鞋子和阿莫都在地上,等我收一下!”薄荷尖叫着。
“来不及了……”
说时迟,那时快,醉醺醺的男子话都还没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