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此处,他眼中突然闪过一道精光,他看向朱和雷横,问道:“二位将军,你们还能战吗?”
朱和雷横抱拳道:“将军放心,我们损失虽大,但我们的士兵,无所畏惧。”
杨志满意的点了点头,他看向二将,嘱咐道:“你们去吧,将战火燃遍整个女真,将能看到的一切,化为灰烬……”
第二卷 向南!向北! 第九十七章兵败如山倒(三)
军已经开始了行动,两万余残军依着原本的计划,缓杨志不敢同杨林、石秀的大军一同撤退,他担心失去营盘的保护,宋军无力抵挡金军的进攻。
杨林带着七千大军,缓缓向海滨撤去。他行不过一日,忽然石秀派人飞马送信,杨林览毕,沉吟片刻,微微点头。随即吩咐手下回复石秀:“便依他信上所言便是。”
大军又行了二十余里,看看天色将晚,杨林吩咐手下士兵,分成左右两营,选择两处高岗埋伏。又过了一阵,却见石秀领着三千人马,急匆匆赶将来,随后安营扎寨不提。当夜无事。
第二天一早,杨林军先行,又选了一处易于安营扎寨之地,复又埋伏起来,当夜,石秀军依然在杨林军的包围圈中安营扎寨。(S夜,依然无事。如此三天。第三天夜里,忽听得喊杀声大起,金军径来劫营,杨林军伏兵尽起,反将金军困在垓心。石秀军与杨林军里应外合,两军大战,金军损折两千余众,败退。
待得天明,杨林军同石秀军急退,夜晚扎营,金军复来,两军混战,各有损伤。如是三,两军尽疲。
杨志所料确是不错,果然是完颜宗翰统帅大军回师。完颜宗翰在西京道同宋辽两国大军对峙,忽听得人急报,宋军犯境,他头脑倒是灵光得紧,立时便猜到秦风的用意。(S也不多考虑,立时点起大半官兵,由完颜银术可统帅骑兵先行,他自己领步兵随后跟进。{}
完颜银术可终究是少年气盛,他行至战场,也不等完颜宗翰大军,径派人到辽阳府,调动两万守军,来打宋军营寨。不想秦风手下的营寨整备得异常严正,一场恶战,两败俱伤,只在骑兵大战上占了点便宜。
等他努力算计石秀那三千人马的时候,他又被宋军好好的算计了一把,如果不是他手下的士兵够精锐,这一场战争,自己怕是要连老本都要输光了。(管怎么说,他是和杨林、石秀耗上了,至于完颜宗翰如何处置自己,那是以后的事了。
完颜宗翰自然知道完颜银术可的战况,不过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他能关心的了。他如今的心思,都放在了对付杨志军上。在他看来,杨志和杨林,石秀这样地人不可同日而语。杨志作为秦风手下三个单独统兵将领之一,无论是地位,还是能力,都在其他人之上。击败了杨志,正好可以打击一下宋军的嚣张气焰。(
杨志也知道自己遇到了大麻烦,探马来报说自己已陷入金军的包围之中,四面八方尽有金人的大军。他知道拖不下去了,再拖下去,自家的军粮就光了。没有粮草,这仗不用打也就输了,宋军不得不开始突围。
看着缓缓移动的宋军方阵,完颜宗翰轻轻的点了点头。他不愿意和这样的对手硬碰硬,但他没的选择。他看得出来,宋军选择西南方突围,那里恰恰是自己两军地交接处,是包围圈最薄弱的地方。只是他选择那里,却是要退往哪里呢?
杨志阴沉着脸,冷冷的看着对面的女真军将,嘴角多了丝无奈。(手机览搜搜望着蒋敬和欧鹏,沉声道:“二位兄弟,今日一战无往不利们怕是要战死沙场。二位兄弟若是能得脱大难,径奔锦州去罢。”
二人听罢,面上都多了丝凄惶之色,他们都不是笨蛋,自然知道杨志对这场战争没有信心。二人咬了咬牙,随即回到军中,点起兵马,浩浩荡荡的向对面的女真军阵冲将过去。
秦风军冲阵,素来是陌刀手前导,弓箭手随后紧跟。所过之处,挡披靡。无论遇到什么,都不能阻挡他们的脚步。(这次战斗,他们依然如此,杨志手**有一千五百陌刀手,前次大战,损失了二百余人。
这次大战,他将所有的陌刀手都投入了战场。一千多人步伐齐整,大步流星的冲向了金军的大阵。
完颜宗翰轻轻地点了点头,他对敌人的强悍深有感触。副将完颜胡沙问道:“将军,你亲自指挥?”
完颜宗翰摇了摇头,冷静的道:“这场战争不是属于我的战争。如果无论大仗小仗我都要亲自指挥的话,那要你们又有什么用处!”
完颜胡沙尴尬的笑了笑,他知道最近完颜宗翰地脾气很不好。宋军四万人入境,对金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即使全歼这四万人马,对于金国来说,也是得不偿失的事。低低的叹息一声,转身回去指点各部将领去了。
宋军已经进入了金军的射程,金军的弓箭手开始攻击了。金军的弓箭很强大,射在宋军陌刀手地铠甲上,出了悦耳的叮咚声,可惜的是他们的攻击力虽强,却没有对宋军造成什么伤害,宋军的铠甲将他们的羽箭轻松的弹开了。
宋军前锋陌刀手门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生过一样,依旧沉稳的前进着。随着两军距离越来越近,金军感到了一丝恐惧,无论是谁,在面对强悍的重甲步兵的时候,都会感到一丝畏惧。
金军将领迟疑了片刻,手轻轻一挥,最前排地数百金军将士疯狂的冲了上去,他们手中都拿着狼牙棒和长矛,他们出狼一样地吼声,挥舞着兵器,向宋军杀将过来。
宋军陌刀手校尉冷冷的看着扑上来地敌人,估算着两军的距离,随即大声吼道:“第一排,挥刀!”他地喊声很大,甚至盖过了敌人的喊杀声。
宋军陌刀手整齐的挥起了战刀,金军的狼牙棒根本抵挡不住陌刀的砍劈,而他们的长矛,并不能刺破宋军的铠甲。陌刀手推进如林,随着雪亮的刀光,金军的攻势如同扑火的飞蛾,彻底失败了。
宋军陌刀手的脚步依然没有停下,他们的严重充满了战意,他们身后的弓弩手也开始了远程支援,密集的羽箭射向金军的大阵。宋军强大的战斗力让原本镇定无比的金人多了丝慌乱,原本整齐的阵型,也开始变得有些散乱……
第二卷 向南!向北! 第九十八章兵败如山倒(四)
军来势汹汹,让一向飞扬跋扈的金军也多了丝慌乱,也是尸山血海里面拼杀出来的,面对这样的情况,在各部小校的奋力指挥下,还是稳定了下来。长矛手拼命刺着长矛,只是在宋军的重甲面前,一切努力都成了无用功。
完颜胡沙看着混乱的金军将士,有些焦躁的道:“元帅,这样下去不成啊,宋军剽悍凶猛,更兼穿戴了一个乌龟壳,儿郎们的兵器根本打不透这龟壳,再这样下去,儿郎们要折损尽了……”
完颜宗翰冷冰冰的道:“宋军这重甲兵倒也精锐,再配上他们手中的武器,端的是步战的强军。只不过他们手上的兵器,再加上身上的铠甲,起码有百多斤重,你如果背上百十斤的担子步行的话,你能走多远?”
完颜胡沙盘算了一番,晃了晃脑袋,苦笑道:“末将没有那么大的本事,真要是背负着百十斤的重量,我跑上十来里怕是受不得了……”
完颜宗翰重重的哼了一声,看着完颜胡沙,慢悠悠的道:“你身为将领,负担百十斤的分量,尚且受不得,那些普通的宋军士兵,又能顶得了多长时间。我就不信他们能一直挺下去。”
完颜胡沙有些迟疑:“元帅,我们的士兵怕是要损失不少,我金国的实力毕竟还是要弱一些……”
完颜宗翰冷冷的道:“我们那些将领打顺风仗打得习惯了,已经忘了当年我们是如何面对强敌,如何以弱击强了。居然让宋军深入腹地数百里,掠走近二十万百姓,若是宋军再来几次,我大金岂不是什么都没有了?”
说到这里,他的目光复又落到了战场上,眼中尽是冷漠之意,混没有将战死地士兵放在心上。
杨志久统大军,自然清楚陌刀手的弱点,陌刀手冲锋撞阵,所向披靡,但移动缓慢,又不能持久,突破大阵,已经是极限了。他指挥着长矛手和刀盾手奋力前冲,最终搅乱了金人的大阵。蒋敬心知此时犹豫不得,当即领着千余人驱赶金军败军,而杨志则带着本部人马缓缓向锦州开拔。
那些陌刀手见大阵已破,一个个也都不在厮杀,纷纷掀起面罩,后面的刀盾手则快步上前,帮着这些士兵拖下厚重的铠甲。这场战斗时间虽短,但所有的陌刀手都是大汗淋漓,他们的衣服完全湿透了,头发贴着前额,仿佛水洗的一般。
所有地陌刀手都登上了战车。宋军装备地战车不是太多。而且这些战车并不是用于冲阵。而是运送辎重。陌刀手乃是全军地主力。自然有资格享受这样地待遇。他们都尽量放松身体。争取在下一场战争前恢复体力。
杨志指挥众军缓缓而退。他突然回头望向远方地高岗。那队骑兵从战争开始就在那里。他有一种感觉。那队骑兵中一定有一个大人物。很可能是金军地统帅。不过金国地皇帝在那里又如何。朱和雷横地军队已经放出来了。他们可能在金国境内烧杀抢掠。也可能已经向锦州退却。总之他们不会出现在这里——没有骑兵。自己根本没法吃掉那只骑兵。
他并不曾为自己地决定感到懊悔。他对自己地决定从不后悔。此处战局已然烂。不是靠那只骑兵能扭转得了地。而且骑兵被束缚在一个狭小地空间。又能有什么作用?如果自己真地走不出这个战场。又何必拉着他们陪葬。
完颜宗翰也看到了杨志地动作。他轻轻地笑了笑。再优秀地将领。也无法扭转这种必败地战局。如果他有三万人马。倒可以和自己一战。可惜他手中只有一万人马。兵力实在太弱了点。自己手下地军队。起码是他地六倍。他纵有通天之能。又岂能扭转乾坤。他轻轻一拉缰绳。拨转马头。径自去了。
杨志军行不过五里。忽见前方烟尘大起。知有骑兵袭至。众军匆忙列队。陌刀手急匆匆地披挂起来。大阵尚未列毕。便见金国骑兵杀至。那些金国骑兵也狡猾得紧。见宋军正面乃是披挂了重甲地陌刀手。当即催促战马。绕将开来。向宋军两翼冲了过去。
宋军地陌刀手数量还是有限。不过刀盾手和长枪兵地数量倒是不少。所有地士兵紧紧地靠在一起。当女真骑兵靠近地一刹那。他们突然树起了长枪。金军措不及防之下。不少人被刺落马下。不过金军地战马还是冲破了宋军地防线。数百骑兵顺着缺口涌了进去。宋军有些慌乱。不过他们地士兵排得足够紧密。人挨着人。在敌人地践踏下。不少士兵被踏成了肉泥。还有不少士兵面对强悍地战马。心存畏惧。想要避开。可惜地是宋军排列得实在太紧密了。他们没有地方可退。只能用血肉之躯硬抗。一时间。血肉横飞。惨叫声和厮杀声混成一片。
金军一番冲杀,随后扔下了几百具尸体退了开去。
可没等宋军前行几里,他们又冲了出来。依然是一番厮杀。如此两天,连晚上都不曾放过。宋军原本严整的阵型终于多了丝松动,在金军的冲锋下,开始了崩溃。随着第一粒沙子的崩溃,整个堤坝都开始了崩溃,一瞬间,宋军全军已经开始了溃散,速度是如此之快,快的让杨志、蒋敬和欧鹏都没有反应的时间。
蒋敬深深的吸了口气,看着杨志道:“我去统帅陌刀手罢,陌刀手尽是重甲,走不快,倒不如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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