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风中琴迷
作者:黑洁明
男主角:方自在
女主角:风琴
内容简介:
她虽然继承了风家的超能力却一直漠视它
她的冷漠孤独就像同学眼中蕴含冷风的冰山
直到那个智商180看起来像白痴的痞子出现
冰山渐渐融化,属于她的风也忍不住暖暖吹送
但幸福还没吹到她身旁,他就离开了她
倔强的她以为他只是恶意融化她的小太阳
放手的结果,才发现爱他的心是如此煎熬
他从没想过会爱上这座冰山
直到他发现不是他的太阳融化了她
而是她体内如岩浆般的炽热感动他
十年前,当他说要离去时便后悔了
岁月酝酿浓烈的爱,却让追爱的脚步变得胆怯
他不敢保证炽热的岩浆会为他再次涌现
却意外地发现她依然深身眷恋那一首浪漫调
呵!就让他的琴音随风飘,再把美人迷醉吧~~
正文
OOXX杂记
写《风中琴迷》这个故事的时候,黑姑娘决定尝试新的写法,以片段回忆的方式不断带入现在的生活,方自在与风琴的回忆时间并没有照着正常顺序在走,有时是十八岁,有时是十九岁,有时又是十七岁,因为我总认为人在回想往事时,通常是想到什么就是什么,应该是不会依循时间顺序去回想,至少我本人是不会这样的。
也是因为没有按照时间顺序来回忆,黑姑娘很努力在写,生怕有人看不懂,所以烦恼担心了很久,不过总算是完成了。也许有人会看不习惯这种叙述方式,也许有人根本搞不清楚他们两人到底是几岁相遇+几岁恋爱、几岁分开,但看在我很努力且尽心的份上,就请多多体谅,原谅我的写作功力不够,黑姑娘定会改进的。
方自在和风琴其实跟了黑姑娘很久,为何如此说呢?是因为在黑姑娘第一次尝试写长篇小说时,这两个人物就在黑姑娘的脑海中出现了。
一开始的方自在是比较吊儿郎当的,而且毫无穿衣品味,经过几次的“转型”,他的职业也从服装店老板、医生、歌星,一直到现在的小提琴家。当然,黑姑娘也将他的个性修正了一下,因为一个男人如果到了三十岁还像个痞子,那大概很难吸引人去喜爱吧。至于风琴,她仍是个外刚内柔的女子。
黑姑娘很喜欢这两个角色,所以在动笔的时候,总觉得要写的东西太多,最后仍有许多没有写出来:从他俩的相遇,到十年来各自的生活,然后是重逢后的日子,各自的背景、性格和喜爱的东西,以及对事物的看法等等……
曾有人问过黑姑娘是如何写出十万字的?刚开始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事实上一本书才十万字,如何能写出两个人的人生?因此,十万字根本就不够表达!
言情小说注重的是男女之间的爱情,我相信大部分读者想看的,就是各式各样的爱情,以及快乐的结局,不是吗?
顺便提一下,其实黑姑娘我是难得有清醒的时候,感冒时就更惨了,在《风中琴迷》完稿前,黑姑娘竟感冒了,头昏眼花、浑身无力的,不过还是在生日前夕将故事写完了。
生日当天盛阳高照,等黑姑娘回过神来时,才发现自己面对蓝天、白云与大海发呆了整个上午,真是浪费生命啊。
感冒仍然未好,奇异的是喉咙除了感冒第一天很痛之外,第二天就不痛了,虽然沙哑,但还是能发出很大的声音,所以话还是很多,可怜了那些三更半夜还要被我以电话骚扰的朋友,在此感谢她们的好心。
《风中琴迷》是黑姑娘的第十一本书,还是老话一句,希望它能带给大家一、两个小时的快乐与轻松。下一次黑姑娘要写的是【魔力ESP】系列的第三人欧阳青,欲知故事如何发展,敬请期待新书问市啰!
楔子
风天行年岁已达八十高龄,留着一把白长的胡须,喜穿中国唐装,爱喝陈年高粱,目前人住英国乡间,在台湾有一位性情暴烈的儿子风烈军,和外表娇弱可人、脾气却同样不好的媳妇沈雪凝。
让他最庆幸的是,幸好他那两名孙女个性不像儿子、媳妇,不过这点却也是让他烦恼的一点,不知是物极必反,亦或是负负得正?总之,他的小孙女性情还算不错,而大孙女却……
风老爷子锁紧了眉头,望着眼前的男子——他,三十岁,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出身,是目前颇负盛名的小提琴家兼作曲家,学生时期便常帮电影配乐,说他是音乐金童也不为过。
风天行想起前几天和老友的对话——
“想成为一位杰出的音乐家,技巧是不可或缺的,但真正好听的音乐却必须同时拥有丰沛的情感。我教过的学生中,一开始不是技巧够感情不足,就是感情定技巧却有待加强,很难得有两者兼具的,他是唯一的例外!”
“怎么说?”风天行好奇的问。
“那小子是真正的天才,拉琴的技巧对他来说是轻而易举,就算是第一次接触的曲子,他几乎只要看着乐谱,便能拉出接近完美的旋律;小提琴到了他的手中,就好象有了生命……而他融入音乐中的感情,更是让闻者动容、听者入迷,这不是单以完美的技巧能满足的东西。”
“而且,他不只有拉琴的天分而已,甚至演奏其它乐器比学了十几年的学生还要更胜一筹。”老教授笑了笑,“入学当天,他还以一曲李斯特的钢琴演奏造成轰动,大家都以为他主修的是钢琴,没想到竟是小提琴,还真让我们几个老教授跌破了眼镜。”
“唉,关于他的小提琴,我只能说我没什么可教的。”老教授感叹地摇了摇头。
“你开玩笑吧?”风天行一脸狐疑,老友的琴艺可是当令世上数一数二的。
“不是开玩笑,你应该知道,你听过的。”老教授扶了扶眼镜,微微一笑。“记得上个月我寄给你的CD吗?其中那段你赞不绝口的小提琴独奏,就是他拉的。”
风天行忆起那段有如天籁之音、打动人心的琴声,不得不承认这小子的确是音乐界的一朵奇葩……
他将思绪拉回来,望着眼前的男子,继续先前未完的话题,“小子,琴丫头并非无情之人,她只是——”
“只是不习惯将感情表达出来。”在风老爷面前的男人微微一笑将话接下,想起那一直被他珍藏在心底的倩影,他眼中闪过一抹柔情。
“不错,原因出在我们家族的背景上,风氏一族在世上已有上千年,每一代第一个出生的孩子都会遗传到风族的能力,琴丫头也不例外。”
风老爷子顿了顿,喝了口老酒,看着他继续道:“原本这并非太大的问题,因为那能力是与生俱来的,这能力之于我、之于她,就像普通人的手脚一样自然,只是因为她儿时曾出了一次意外,所以她开始抗拒它,努力想做个普通人,一直到高中时期,她才肯面对并重拾那能力,我相信这点你该相当清楚。”
“对。”他没有否认,关于她重拾能力的事,他的确很清楚,毕竟他是当事人之一。
“很好。”风老爷子点了下头,把酒杯放回桌上,目光炯炯的看着站在他身前的年轻人,“你知道我找你来是为了什么?”
他扬扬嘴角,却笑得有些僵,“不知道。”
“她一直在等你。”
她在等……
闻言,他全身一僵、笑容敛去,心脏像是被人紧紧揪住。
风老爷子见他脸色大变,语气才好了点,咳了两声后说:“我不知道你们两个当年是出了什么问题,还是有了什么误会,不过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过去的。怎么说我也算是你的长辈,现在只问你一句——”他向前倾身,正色的问:“你还爱不爱她?”
还爱不爱她?他望着窗外随风摇曳的绿树,彷佛又在树下看到她一向骄傲、挺得笔直的身影,“我……”他眼底闪过一丝苦涩,低哑的道:“从来没有停止过……”
这还差不多。风老爷子满意的露出笑脸,拄着拐杖站起来。“那就回去吧。”
闻言,他露出苦笑,“我不想破坏她现在的生活。”
“你以为她会放弃吗?”风老爷子走到他身前点醒他,“琴丫头的个性你应该清楚,她会继续等下去的。”
他也奢望她还爱他,但可能吗?
十年了,不是十天、不是十个月,是十年了……
“我不认为她还爱着我。”他说出潜藏心底的苦涩,“我……也不认为她会原谅我。”
“我也没这么说。”风老爷子用拐杖在地上敲了一下,发出“笃”的一声,他凑上前倚老卖老的瞪着眼前的男人道:“不过,那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你躲得也够久了,明天就给我回去找琴丫头把事情给谈清楚,听到了没有?”
这小子可真难找,若非今年年初他回台湾时,看到琴丫头望着一本古典音乐杂志发呆,他也不会发现那杂志封面上的人物像极了自个儿的曾孙。
一查之下,才发现这年轻人是琴丫头当年的高中同学,那令他们一家子苦想了十年的答案这才浮出台面。而且无巧不巧的,他竟是瞎婆子几年前收的得意徒孙……在和瞎婆子打探之下,才知道这小子肯答应学法术竟和琴丫头脱不了关系。因此,风天行大胆假设这小子未曾忘怀自个儿的孙女,便派人去把这年轻人找来,希望他回台湾把一切事情弄清楚。
照他看来,这小子铁定不知道自己已经有了儿子。
风老爷子轻哼一声,也不打算告诉他,这种事还是让他们年轻人自己搞定比较好。
站在风天行面前的男人露出苦笑。
老爷子贴的这么近,他能说没听到吗?更何况,老爷子刚刚说的话,点燃了他心中一丝希望,他可以奢望她还爱着他吗?可以吗……
他压下胸口几乎快沸腾的感受,点头应声:“听到了。”
第一章
黑暗中,钟声在响,当当……当当……当当当……
哪里传来的钟声?她恍惚中只隐隐感到一股难受的压迫,为什么会有钟声?是丧钟吗?丧钟……
在黑暗中回首,钟声远去,却听得另一阵流水滴落的声音。
滴答……滴答……滴……答……
那是什么?她又惊又惧的低首,却看见自己染满鲜血的双手——是血,是血水从她手中滑落地上的声音。
她将双手紧握成拳,奋力甩开那莫名冒出来的血水,眼前浮现交错朦胧的白影,带着悲苦的气息。
别这样!走开!别来烦我!
她想大叫,却无法发出声音,只能既愤怒又惊恐的瞪着在眼前飞舞的鬼魂残像,在心中要它们走开。
救我、救我、救我……
一抹冰凉湿滑的东西从她右脸颈项边滑行而过,不断的在她耳边哀求。
我无能为力!你们找错人了!离我还一点!
她生气的在脑海里想着,伸手抓开那像蛇一样想缠绕住她脖子的灵体。
你可以的、可以的……可以……
另一股模糊不清的鬼魂从另一头凑了上来,哀怨地说着。
我不行,走开!走开啊
终于受不了它们的死缠不休,她用尽全力在心中大喊,一道刺眼的白光从她身上冒出,倏地——
“风同学、琴同学、风风、琴琴、风儿、琴儿、小风儿、小琴儿!快点起来啰,亲爱的琴——”
那家伙还没念完,风琴早已从课桌上清醒过来,然后冷冷地瞪着那仍不知死活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