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美男。”我想也不想地回答。
“很好,不经一事不长一智,以后都不说谎了?”他意有所指问。
“是,不说谎了,再说下去都不知道要死几次才够。”
可……最早叫我不能随意表真心的人是阿朔啊!是他说要戴好面具才能活得长久。看吧,做人真难。
他压着我肩膀,把我从头看到脚、从脚看到头,目光上上下下溜了几圈后,扳着我的身子转圈圈,轻声问:“我都听说了,身体怎么样,是真好还是只好一半?”
“阿朔不相信我在信上写的话?”
“谁要你有说谎记录,他要我确定再确定。”
“是真的好啦!不信,你去问阿煜,他现在正在帮我调十全大补丸,让我一天一服,一年后就能长成头好壮壮的大人物。”
“那么爱当大人物?在关州风头还闹不够?”他溺爱地对我一笑。
“我虚荣心重嘛!”
常瑄发现我很久没传话过去,走出门,看见花美男,躬身退到旁边。
一个爆栗赏上我的额头,他语重心长说:“该收拾收拾虚荣了,回京里后,你得乖乖待在阿朔府里,不能到处惹事。”
“你把我说成闯祸精了。”我皱皱鼻子不满道。我哪是那种到处点火的人物?
“你难道不是?”
见第二个爆栗飞过来,我矮了矮身子,躲掉。“一见面就训人,没意思。”
“你啊,谁教你让人放不下心。”
他那声叹息重重敲上我的愧疚感,我抱歉地回看他,很想骂自己一顿。
我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怎会惹得一群好男人为我牵肠挂肚?我总是用“朋友”来区隔我和他们之间,但我又怎不明白,感情又岂能这么容易就理清?
“我们一起回京吧!”
“嗯。”我用力点头。
“不急,等姑娘身子骨养好了再走。”
常瑄突如其来的一句,让我满头雾水。
“三爷!”常瑄又低声唤了花美男。
我回头,发现他在对花美男使眼色。没错,他们肯定有事瞒我!
我正要使出缠功,就见宇文谨正端着一盘热腾腾的“麦当劳”走来,远远地就闻到味道。
“好香哦!”我冲向前,口馋眼也馋。
好久没吃垃圾食物了,真教人怀念。上回,他允我醒来就能吃到麦当劳,但阿煜阻止,说我的病才好,不适合油腻食物,等啊等、盼啊盼,终于盼到阿煜解禁。
“好可惜……”我看着盘里的美食说道。
“可惜什么?”宇文谨问。
“这不是炸鸡,是鸡米花。吃东西就该豪气一点嘛!切这么小块,哪能享受吮指回味的感觉。”我小声咕哝。
“喂,不要得寸进尺,信不信我再让你吃上三个月稀饭?”宇文谨恐吓我。
他说得也对,做人是不该得寸进尺,反正鸡米花一样香甜美味。
“来来来,大家来吃麦当劳,麦当劳都是为你。”我唱了麦当劳叔叔的广告歌曲,东拉西勾,笑咪咪地把一群男人带进屋里。
我按下常瑄的肩膀,逼他入座。在我眼里,国君不比亲王大,亲王也不比将军大,我不是神,但强调众生平等。
“阿煜呢?我去叫他一起来吃。”
“他忙呢,得给你做药丸。”宇文谨回话。
我抓起一块鸡米花塞进咀里,含糊不清道:“真糟,阿煜对我那么好,我该怎么回报他?以身相许好了。”
“你在挑衅我吗?”宇文谨瞪我。
从我招呼花美男和常瑄入座时,他就很不爽了,我的话无疑是火上添油。我知道,可并不想上心。
“我哪敢!”我抓起鸡米花,一口一口吃得好爽快。
三爷吃了、宇文谨吃了,就常瑄还在谨守分际。
我看不过去,抓一大把塞进他手里,逼他放进咀巴,然后瞠大眼睛,看着他满咀油,笑逐颜开问:“好不好吃?”
“泡面比较好吃。”花美男接在我后面挑衅。
我看看花美男,再看看宇文谨,哇塞,把美洲狮和非洲豹放在一起,不知道会擦出什么火花?
“我喜欢思乐冰。”常瑄也补止一句。
不会吧,寡言的常瑄也决定加入战争?两票对一票,缺乏公平原则,虽然宇文谨不够温柔可爱,偶尔还有些霸道任性,但我决定站在他那边。
“鸡米花比较营养。”我直接把整盘炸鸡搬到面前。
“什么是泡面、思乐冰?”宇文谨问。
“嘉仪的独门秘方。”花美男说。
“味道好吗?”
常瑄想开口,我先一步抢话:“没有炸鸡好。”
宇文谨还想再问,我赶紧转移话题,不想把以前的事一一翻出来讨论。
“宇文谨,你早上说要告诉我一件新鲜事儿,说说看,我很有兴趣。”我表现出兴致勃勃的样子。
“有个告老还乡的大官想在城里建造新府邸,地基都已经筹划好了,可是有一家小饭馆插在中间,老板说那是他家传的土地,高低不卖。大官很头痛,请了许多人去找饭馆老板商量,谁知道饭馆老板把去说项的人一一赶出大门。
于是大官在城墙上头贴红纸,悬赏能说服饭馆老板卖地的人,若成功可得赏银五百两,有计策者赏银三百两。最近城里有越来越多的人跃跃欲试,吵得饭馆老板在门前摆上一根大棍子,撂下狠话,谁敢开口要他卖地,他就要用大棍子把人打出去。“
我歪着头,想了想说:“字文谨,你去帮我把红单撕下来。”
“你有办法?”
“当然,这很容易解决呀!”我说得自信满满。
“真的假的?许多人都试过了,那个饭馆老板不是普通固执。”
“你还不信我?我说成,准成。”
“说说看。”
每次宇文谨讲到“说说看”的时候,脸上总是流露出一种兴奋神色。我很明白,他爱上我的脑袋,而不是我的温柔或长相。
“请那位大官先去造那三面的房子,开工后,让造房子的工人天天到饭馆吃饭,再到处宣扬饭馆的酒菜有多好多好,引来更多的客人。”
“没事干嘛帮他们做生意?最好是让他们没客人上门,只能数苍蝇过日子,等日子过不下去了,只好卖地卖房子。”宇文谨说。
“弄得两败俱伤会比较好吗?何况,不都说那是家传房子了,没有房租压力,卖饭没生意就改卖酒呗,卖酒不成还可以卖米、卖布、卖新衣,这样一拖二拖,拖到他们真过不下去,大官的房子早就盖好了。”
宇文谨高举相手,投降。“好吧,当我没说,请继续你的高谈阔论。”
“大官要是肯帮帮忙,让饭馆的生意越做越大,等到每天涌进的客人挤得坐不下的时候,老板自然就会想换地方开间大饭馆了,而饭馆主人肯定会感激大官的相助之恩,把土地卖给大官的。”
“难怪你胖不起来,成天动脑筋、不休息,吃再多东西也没用。”花美男又赏我爆栗,这回我没躲过。
“你打算把我脑袋弄笨吗?”我噘咀嘟嚷。
“没错,把你弄笨一点,才不会成天胡思乱想。”花美男用手指推了推我的额头。
我挥开他的手,对宇文谨说:“你去告诉大官,赚他三百两,咱们一人一半。”
“要不……我们两个一起去?”
“那可不行。”我很作怪地挤眉弄眼。
“为啥不行?”
“因为我要学着不虚荣,学着低调,学着不当闯祸精,学着……”我笑了笑,向花美男瞄去。“学着当良家妇女。”
“不当闯祸精已经够为难你了,至于良家妇女,我们不敢对你有这层指望。”宇文谨很没风度地指着我笑道。
花美男也噗哧一声跟着笑出来。至于常瑄,他是没拉开咀巴,但很明显地在控制脸部的肌肉。
“喂,你们没人相信我能改头换面吗?”
我一嚷嚷,他们又笑了,笑是化解尴尬的最好方式,美洲狮和非洲豹少了剑拔弩张,气氛转为融洽。
午后,我晃到阿煜制药的房里,见他弯着腰、满头大汗,对他很过意不去。
他听见我的脚步声,抬眼,先送给我一个舒心的微笑。
“这个药还要弄很久吗?”走进屋里,体质还是偏冷的我,觉得这屋子暖和舒服极了。
“快弄好了,再过几个时辰就大功告成。”他说着,又搅搅锅子里那锅黑漆漆的黏稠东西。
我坐到他身边,头微微靠着他的肩,真心实意地说:“阿煜,我真的很高兴能够认识你。”
“我也是。”
好奇怪,流这么多汗的男人,为什么还能带给人干净清爽的感觉?他一定身怀异禀。
“阿煜,接下来我们会变成怎样?”我叹气,简单的关系配上复杂的背景,我们之间想成为朋友,似乎没有想象中那般容易。
“不想当朋友了吗?”他反问。
“想,但是好怕,怕当不成。”
“不管你和大哥变成怎样,我们之间都不该受牵连。”
“换句话说,是一辈子的朋友啰?”我扬起眉,笑问。
“对,一辈子的朋友。”
“阿煜,为什么我不先认识你呢?”
如果我先认识他、爱上他,那么,所有的辛苦都不必经历,就可以快乐享受男女关系。谈一段爱情是幸福,谈一段简单的爱情是奢华的幸福,偏偏我爱上的男人太复杂,害我必须卯足全力往上爬。
“是啊,为什么不让我们先认识?”阿煜附议。
说完,他笑了,笑容里有疼惜、有释然。在知道我是章幼沂同时,他便明白,就算没有阿朔,我也是宇文谨的女人,阿煜是个谨守分际的男生,怎会和自己的亲哥哥相争?
“像阿煜这么好的男子,一定会碰上比嘉仪好千百倍的女子,她会敬你、爱你,夫唱妇随、鹣鲽情深。”
“但愿如姑娘金口。”他笑笑,分了神,去看锅子里那黑糊糊的药汁。
“味道不好闻。”我凑近身子,闻闻锅子里的味道。
“放心,吃起来没有想象中苦,待会儿我会和入蜂蜜,你吞的时候,会有蜂蜜的甜香味儿。”
他温和笑着,那样淡定温柔的笑脸从来没变过,不管我是章幼沂还是吴嘉仪。
“阿煌,在穆可楠告诉你事实之前,你怀疑过我吗?”
“怀疑你是清沂公主?”
“对。”
“怀疑过,在你杠上那个七品芝麻官的时候。”
“我那时候是做婢女打扮,没穿帮啊!”
“有几个婢女说话可以像你那样充满自信?相形之下,那位公主看起来反而有些畏畏缩缩,少了公主气度。后来,我入宫见过‘清沂公主’,她才是真正的婢女,对吧?”
“是,可橘儿比我美上千百倍,宇文谨娶到她,半点不吃亏。”
“话是这么说,但后宫美丽的女人多着呢!她并不特别突出。”
“她温柔乖巧,安分听话。”我替橘儿说话。
若不是生错时代,她晚生个千百年,光靠那张脸,就会红遍两岸三地,成为当红偶像女星。
“当初我们探听到的是──清沂公主聪慧大方,智赛诸葛,琴棋书画样样行。我记得有个传到民间的圈叉游戏,据说就是清沂公主发明的。在我们的印象里,清沂公主聪颖可人,至于温柔乖巧,安分听话……没听说过。”
“你们探听我?”
“当然,我们还得从大周皇帝挑出来的和亲女子,来评估大周对南国的态度。”
“因此你们对我相当满意?”
“说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