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网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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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网恢恢-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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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情网恢恢
  作者:馥明
  男主角:孙天宝
  女主角:方文意
  内容简介:
  想升官发财,跟着宝哥哥准错不了,他胆大心细,‘唬人’功力更是一流,专搞棘手Case,连死人都得靠他那张嘴申冤。
  唯独对女人没‘半撇’,三两句就招惹到带衰桃花,更因此撞翻了大醋缸,引来重重杀机……总算老天有眼,头一遭向人求助,他便遇上幸运女神……
  无人不知她是个精打细算的铁算盘,想借钱得立字据,管他什么人情世故、叔伯阿姨;只要付加班费,多久多晚都No  Problem!
  但自被宝哥哥‘相中’,她活似碰见命里的煞星,花钱、借车,又帮忙擦他的……,赔本生意做了好几桩,最后还得用她的命,去抵他欠下的‘胡涂’债……
  正文
  楔子
  孙天宝曾经是个小小的混混。
  那年他正以一只手的伎俩对财叔行窃时,刚满十二岁。
  不巧的是,财叔是一个警察,而且是对扒手特别敏感的警察。
  孙天宝右手才靠近财叔的口袋,立即当场被抓到,但小小的阿宝,极具有法律概念,他对财叔说:
  “我未满十四岁,你能拿老子怎么样?”
  财叔见状,生气兼好奇是怎样的父母能教出这等人,他要跟这个满嘴脏话小孩的父母谈谈。
  好好谈谈!
  偷了我的钱包还敢跟我大小声,再怎么说我都是一个警察。
  纵使职务低微。
  财叔好言相劝阿宝说出姓名及住处,但未果,只好软硬兼施说,“再不说,我就带你到街上逢人就问,这是谁家的小孩,偷钱还骂脏话。”
  孙天宝不语,气得财叔哇哇叫,为维护“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之金科玉律,财叔果然带着阿宝到街上,而且逢人就问:“这是谁家的小孩?”
  阿宝见这个警察似乎来真的,而且被穿着警察制服的财叔拉着满街跑,他觉得乱没面子,为减少名誉损失,他“落跑”!
  他跑不掉,财叔是分驻所中有名的长跑健将。
  哇!棋逢对手,虽败犹荣。
  “改天我吃饱了,死警察绝对追不到我。”
  阿宝心中暗想。
  经过几番纠缠,阿宝认命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只好说出自己的姓名与住处:“老子姓孙,大名天宝,你爱去我家,老子就带你去。”
  孙天宝满口老子长,老子短,深恐财叔赚他的便宜,不过幸好此时有叫几声还本,日后阿宝可是叫财叔一辈子老爸。
  几番纠缠,终到阿宝的“家”。
  不,应称为房子较为妥当。
  家徒四壁,空空如也,一览无遗,只见一个矮柜,上面摆一个塑胶杯,已脏到分不清楚出厂之初是何种颜色,杯子下面压着一封信,财叔再极尽自力仍无法发现其余障碍物。
  果然一清二楚,一目了然!
  财叔不相信这是有人住的地方,马上转过身故意装得很凶问道:“小朋友,你家到底在哪里?再不说看我怎么修理你!”
  阿宝倔强地回答:“老子就住这里!”
  一副随便你的态度,让素有滥好人之称的财叔发起无名火。
  怒火冲天,四目对峙,阿宝握紧小小的拳头,告诉自己,刚刚已输了一回,这次万万不可再输。
  万万不可!
  约略过了一分钟,财叔知道这小子没有说谎,他确实住在这里。
  同情心油然而生,财叔轻声问道:“你爸爸呢?”
  “不知道!”
  喔!一个单亲家庭,难怪!
  “妈妈呢?”
  “不见了!”阿宝被问到了最最伤心之处,这是一种无可奈何的窘境,他自认在妈妈还在时,没惹过她生气,但她为什么跑掉了?他哽咽地回答:妈妈不见了!
  财叔听后,心中一凛,问号丛生。
  这小孩日子是怎么过的?
  无父无母!
  又无工作能力,财叔仔细打量阿宝,面黄肌瘦,不合身的衣服脏得变黑,忿忿的眼神,无不在现实他自力更生。
  错!自生自灭!
  财叔此时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又见孙天宝一副倔强的模样,财叔那种滥好人、好管闲事的同情心又来了。
  不能抛下他不顾,至少得帮阿宝安排一下,以求心安。
  财叔想找出与孙天宝有关之资料,环顾四周仅有矮柜可查,送走近屋中惟一的陈列物“矮柜”。
  打开一看,再看!又看!
  只有一张照片。
  正想动手取出,阿宝马上冲至,并张开双手护住照片,大喊:“你不可以动我妈妈给我的照片。”
  这是他以后可资认出母亲的证物,谁都不可以动!
  “不动可以,但你要老老实实回答所有的问题。”
  “好!”简单明确。
  “你还有没有其他的亲戚?”财叔渴望答案是有,那么事情就简单多了。
  但阿宝若有其他亲戚,又怎会一个人住在空屋,有一餐没一餐地过?
  答案当然是没有。
  “妈妈走时有交代什么吗?”
  “一个月前,妈妈说要出去一下,交代若有人问,就拿信给他看,其他就没了。”阿宝用手一指矮柜上的那一封信。
  财叔闻言,移动茶杯,拿起信拆阅:
  阿宝出生就没爹,我一个人实在撑不下去,我的男朋友又不同意带阿宝一起走,我只好走了,他叫孙天宝,你要他就带走。
  短短数字,毫无感情,连姓名都不留。
  财叔不忍说出事实,将信递还给阿宝。
  岂知阿宝竟问:“信里写些什么?”
  财叔说:“自己看!”
  阿宝默默不语,抓着信做猛读状,然后点点头说:“我妈没事就好。”
  财叔看着阿宝连信都拿反了,怎么可能知道写些什么?
  这又一惊,十三岁该小学毕业,怎么不识字?莫非没念书?
  “孙天宝,你有没有去学校念书?”
  “没有!”又是一个否定的答案,财叔头不痛都不行。
  看看阿宝那种故作大人状,又看看周遭的环境,财叔不忍再见他流落街头,而做出重大决定,暂时收容阿宝吧!
  这念头一起,二人自此息息相关,竞成父子至今,财叔当年向警局报备后,阿宝就在财叔的宿舍住了下来。
  为解决阿宝人中学的问题,财叔每日亲自督导阿宝读书,恶补阿宝的小学课程。
  皇天不负苦心人。
  一年后,阿宝通过中学转学考试,安心就读,除了教务主任知道阿宝没读过小学,众人均不知。
  阿宝高中毕业后,财叔向阿宝说:“当警察不错的,很受万民景仰。”
  孙天宝记起财叔把他捡回来那天,头上戴着光圈的模样,觉得财叔所言属实,即此认定。
  即报考警察专科学校,苦读数日,理所当然录取。
  边读边玩,成绩不论从前面数来,或从后面数来,都是第二十一名。
  这种不上不下的成绩,适合查户口。
  一语成真,阿宝成了没什么重要,又很忙的警察。
  整年忙着查户口!
  财叔有一天又心血来潮向阿宝说:“阿宝,老爸这一辈子最想读警官学校,当年考了又考,总是名落孙山,你帮老爸完成这惟一的心愿,好不好?”
  好吧!助人为快乐之本!
  孙天宝生性颇有责任感,无啥进取心,只求三餐稳定,既然老爸想看警官学校的毕业证书,就送一份给他养老。
  考进了警官学校不久,孙天宝很快就成名,他的直觉无人可比,一个模拟的案子,他总可以花最短的时间找到最多的证据,破案率高达八成。
  射击准确率达百分之九十八,但操行低空飞过,总成绩亦正好六十分。
  好厉害,算得真准!
  孙天宝如期毕业,让同期无法毕业的同学,恨得牙痒痒,这种混日子的人,还可以毕业,老天不公。
  但财叔看见那张警官学校的毕业证书,成日笑呵呵,管儿子第几名毕业的,只要他是警官学校出来的,应该就不会一辈子查户口,或是指挥交通。
  他得以安心。
  更夸张的是,阿宝被分发的单位是全市最肥最油的单位,被派去那里的人,据说后台都很硬,传闻有人喊价要以五十万交换,进入该局。
  阿宝没有后台,竟然可以混进去!
  上至局长,下至工友,无人相信。
  但事实胜于雄辩,等大家确认阿宝惟一的后台就是他的警察老爸时,阿宝的身价有如飞瀑直泻千丈。
  不过没关系,这种生活比起十三岁以前,简直如同天堂,他不想改变!
  也无力改变。
  被遗弃的那天起,他的自尊心已用锁锁起来,不想拿出示众。
  所以他从不认真地想过要做什么?
  日子是很幸福!
  本来应该是,但……
  那天,有三个检察官到警局来,交头接耳自顾自地说话,忽然有一个转身想问他话,另一个就说,算了!回去再研究,又不理会他了!
  阿宝已好久好久没有被伤到自尊的感觉,他不明就里地想得知他们是不是认为他什么都不懂?
  他们到底要问他什么事?
  满天的疑云、焦虑,笼罩着阿宝的心,汇集成河,他有坐不住的感觉,他要问清楚。
  问清楚自己。
  那个被遗忘多年的倔强与好胜,突然回到阿宝的身边,他开始思索,他要什么,不要什么。
  最起码,他有了目标。
  不能再混了!
  这一个决定,让警局所有的人都倒立着看他。不信全局最混的人,会突然转性。
  但这是真的,孙天宝像蛰伏已久,一飞冲天。
  他不要命地立功,又不居功。
  上司喜欢,同事安心。
  但那天的疑问仍在,他要跟他们平起平坐时才问他们,究竟要问他什么?
  为了一个问题,阿宝竟偷偷摸摸地去补习上课。谢绝所有应酬,努力用功。
  为怕考不上,成了众人的笑柄,只好欺瞒众人,日日尚要编纂不同的借口。
  真是辛苦!
  分明是一件极为光明正大之事,竞变成如此见不得光?
  实在——哎!哎!哎!
  不过,辛苦的代价是——
  两年后,他成了一名检察官。
  一名与众不同的检察官!
  第一章
  夏日炎炎,绝非验尸的好时期。
  尤其据闻是从河里泡了三天,而刚刚才捞上来的尸体。
  今天得先赶快通知老爸,晚餐不准有“肉品”出现。否则……
  阿宝忽然想起在警队第一次要去看尸体时,他兴致勃勃,以为不过是看死人!没什么大不了的,算是增长见闻。
  一到现场,老警员们即不断告诫众位新生,无论多难闻的味道,绝不可忍住憋气,不然后果自行负责。
  阿宝谨记教诲,然一进入“尸臭”范围内,味道难闻至极,是一种闻了就教人恨不得自己有“鼻窦炎”的气味,全身毛孔不断扩张,一吸收那种气味人体,便膨胀至无法承受的程度。
  老警员的告诫,此时自动在记忆中删除,闪一边凉快去。
  只想赶紧憋气,只要不用闻这种味道,做什么都可以。
  憋气!憋气!
  不憋还好,顶多难受,但一憋则窒息!
  忍不住,大大地吸进一口气。
  一大口尸气进入肺部,迅速循环至胃部,那种挡不住的呕吐,哗啦哗啦将胃里所有的东西全部赶出。
  差一点也把胃赶出来。
  好不容易,看完现场,稍微适应,一回到家竞见饭桌上摆着一碗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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