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前的话,我根本就不会进去的!”颂伶忍不住又搔了搔头发。
“不去美容院的话,自己洗不就得了?”
“自己洗?”颂伶瞪大了眼,好像他说的是非洲土话般难懂。
“对啊!自己用洗发精洗一洗,然后再用吹风机吹干呀!”这种事应该不用人家教吧?
没想到她竟然摇了摇头,“我从来都没自己洗过头,在家的时候,我们有固定的发型师,他会帮我们打点。来到台湾之后,我都到沙龙去做头发。”
对颂伶来说,她压根没想过要自己打理头发,这些事一向都交给发型师来处理。
头发是一个人的门面,一定要有专长的人才能来处理,她的同学、朋友、家人个个都有专属的发型师,而她也习惯三天两头就到沙龙去报到。所以在她的观念中,头发根本就不属于可以自己打点的范围之内。
凯仲现在才真的见识到了,有人竟然活到二十几岁还像个生活白痴一样,要是世界有什么灾难发生的话,这些人一定是最快灭亡的。
看着她这样一直搔痒,凯仲也打从心底痒了起来,惟今之计也只有把她拖到浴室去把头给洗干净。
颂伶按照凯仲教导的步骤,先把头发淋湿,抹上洗发精,然后用力的把头抓一抓,就像在发廊洗头发一样,不过这次就是要自己服务自己了。
“哇……好痛喔……”大概是洗发精倒太多了,那泡沫竟然盖到她的眼睛。
凯仲忍不住笑了出来,连忙用毛巾把那些泡沫擦掉,颂伶的刺痛才好一点。
“眼睛还是不舒服?”她还真是够白痴了,竟然又用沾满泡沫的手揉眼睛,越揉就越痛。
“喂……你这不是自讨苦吃吗?”他连忙把她的手拉下来,然后又用湿毛巾帮她擦了一遍。
但是颂伶还是觉得不舒服,一直眨着眼睛,他只得低下头来对着她的眼睛轻轻的吹气,帮助她减轻疼痛。
颂伶感觉有股温暖的和风吹到她的眼睛当中,暖暖、凉凉,很舒服。
可是凯仲这时候竟然看到不该看的东西,他头一低,就看到她前襟那若隐若现的胸部。他难得的脸红了起来,觉得心跳加速,连忙停止动作。
“我看我先出去好了,你用水把泡沫冲干净就行了。”凯仲连忙逃了出来。
“你还在摸什么摸啊?再不快点的话,市场都要休市了。”凯仲看着颂伶还远远的落在后面。
她低着头一句话都不想说,连忙把头上那顶帽子压得更低。还有她身上穿的这件吊带裤,这么宽、这么长,卷了好几折,还是快拖地。可恶的孟凯仲,竟然把她弄成这个鬼样子,还要她陪他到市场去买菜。
“大小姐,我们是出来买菜,你不要以为自己是出来散步的。”凯仲技着她的手急忙的想往市场赶去,但是颂伶却生气的把他的手给甩开。
“都是你啦,说什么帮人家吹头发,结果弄了一个鸡窝头,丑死了。还有这件吊带裤,这么难看,要是让朋友见到的话,一定会笑死我的。”想到他帮她吹的鸡窝头,她到现在还是一肚子火。
“大小姐,谁叫你什么也不会呢,帮你吹头发,不算你工钱,已经很好了!还有借你衣服穿,是不想让你那些名牌的衣服弄得又臭又脏,免得你又得花上一笔干洗费,你别忘了,你现在可是没现金小姐。”凯仲说之以理。
颂伶虽然心不甘情不愿,可是他说的也是实话。虽然自己的打扮是很丑,不过这个乡下小地方没人认识她,那就算了。
凯仲会带颂伶出来买菜是因为今天有学生要在春满园住两天,三餐伙食都要在春满园解决。所以今天要买的东西可多了,虽然这个大小姐是个大草包,不过带她出来等于多带了两只手,可以多提点东西。
“算便宜一点吧!两百块,再送几支葱和辣椒。”
凯仲向菜贩杀价的架式十足,简直比家庭主妇还要专业。颂伶在旁边看得一愣一愣的,还真佩服凯仲杀价的本事。
几经折腾之下,凯仲总算以超级便宜的价格买到一大包青菜,他顺手交给颂伶,继续朝下一个摊子走去。
“哇,你杀价的技术真是高明。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啊?我想你这么会买菜,你以前一定是当管家的。”她觉得这种人不当管家的话真是太可惜了。
其实这些工作凯仲做惯了,他以前在纽约当小白脸的时候,家中的大小杂事全都由他一手包办,他在唐人街“杀手”的名号可是响叮当的。不过他之所以练就杀价这门功夫,目的是想把菜钱省点下来当私房钱,所以他才这么卖命。
“算啦,我算是半个管家啦。对了,你去帮我买一点鱼,我去那边买肉,我们等会儿在这边集合。要不然我妈妈可等不到东西下锅了!”他想岔开这个尴尬的话题。
“买鱼?”颂伶从来就没到过传统市场买东西,今天一到市场,觉得大家用这样子的方式买菜也挺有趣的,就试试也无妨。
“这是一千块,要记得杀价喔!”凯仲把钱拿给她。
接着他又去买了一堆便宜又新鲜的蔬菜水果、肉类,老妈交给他的菜钱还剩五百,这就算他的工钱吧!走到市场门口,就发现颂伶已经在那边等了,看她一脸笑得灿烂,肯定发生什么好事情。
“怎么样?买了多少钱啊?”凯仲问。
“很便宜耶!还找两百块。”颂伶开心的说。
凯仲心想不错嘛!买鱼通常要花不少钱,加上毕业旅行的学生少说也有几十人,这个小妮子竟然花八百元就打发了,可见有学习到他的杀价功力。
“不错嘛!买了什么啊?”
结果,颂伶竟然从袋子里面捉出一只龙虾,凯仲看了差点晕倒。
“你看这只龙虾才八百块,我在餐厅吃一客要三千元以上耶!真是便宜,我们这次真是赚到了。”她还想这次自己捡了个大便宜,凯仲非好好赞美她不可。
没想到他竟然脸色发青的捉着她的手臂。
“你这个白痴!你知道今天有多少人要吃饭吗?如果吃龙虾的话,要准备几只才够?那要花多少钱啊?我看生意根本不用做,春满园就等着关门大吉好了。”他干吗带一个白痴来买东西啊?简直就是自找麻烦。
颂伶看到他那么生气,才知道自己好像是做错了。
“对不起嘛!我以为八百块很便宜的。而且摊子上的鱼,我一样也不认得,我只知道这东西叫龙虾,老板又一直跟我推销,所以我就买了!”她说着,委屈的眼泪就流下来了。
凯仲原本还想骂她一顿,可看她这么脆弱的模样,也就作罢!
“算了!算我服了你总行吧!大小姐。”
春满园很久都没这么热闹了,一堆小学生挤满整栋建筑物,吵得屋顶都快掀开来。凯仲忙上忙下的把这些小学生安顿好,简直连一刻都没办法休息。
颂伶这个目前还付不出房钱的房客当然也不能闲着,她得到厨房去帮忙春子。
现在她正笨手笨脚的削着马铃薯皮,看她拿刀的样子,不免让人觉得心惊胆战。就在她一个马铃薯都还没削好的时候,春子已经削了好几个。
“春子阿姨,凯仲原本到底是干吗的啊?我看春满园平常好像不大需要这么多人手吧?”颂伶开始对凯仲感到好奇。
没想到春子竟然叹了口气,她的两个女儿都已经出嫁了,惟一的小儿子最让她和孟军头痛。
“天知道,小仲原本是乖乖的男孩子,考上台大企管系,我和他爸爸都为他高兴得不得了。没想到读了两年,他竟然说要休学,去学什么电影,书也不读了。他爸爸当初为了这事还差点把他打死!”春子想到当年凯仲被打得差点跛脚,到现在都还觉得心疼。
“那现在呢?怎么不见他做和电影相关的事情呢?”
“他当完兵就说要去纽约学电影,他老爸不让他去,他靠打工赚了机票钱就飞到美国。在那边,他生活得很苦,我请我在美国的亲戚去看他,才知道原来他在美国是靠女人在供养他。我到现在都不敢让他爸爸知道,要是给他知道他儿子当小白脸的话,他肯定会气得心脏病发。”春子一想到自己的儿子被那些女人当成佣人使唤,她心头就觉得难过。
“喔……原来是这样啊!那现在呢?”颂伶原本以为凯仲是个好吃懒做的不良青年,没想到他也有自己的理想。
“他回台湾半年了,他说想先从写剧本开始,以后有机会再说。不过他爸爸气他还在做电影梦,三天两头就发脾气,我真害怕他受不了又跑去当……”说到这边,春子说不下去了。
原本他是在从事剧本创作,难怪常看到他拿着一堆稿纸写啊写的。
想着想着,她总算是削好一个马铃薯。
“春子阿姨,你看我削这样可以吗?”
春子一看差点没昏倒,她哪是在削马铃薯皮啊?她简直是在挖马铃薯肉,瞧她把马铃薯连皮带肉都给削了下来,只剩下一小个马铃薯。
“喔……等会儿凯仲要带那些小朋友去寻梦湖钓鱼,你跟他们去玩玩吧!这边我自己一个人就行了!”
春子连忙把颂伶推出去,要是继续让她帮忙的话,恐怕今天的菜连一桌都做不出来了!
一大堆小学生在营业大厅吵吵闹闹的,一下子要颂伶陪他们玩这玩那、说这说那的,她觉得自己的头都快要爆开了。
越过这些小朋友看过去,她的火气就更大。瞧凯仲跟那个施老师聊得那么开心,施老师笑得花枝乱颤,甚至忘了照顾班上的小朋友。
“孟凯仲先生,你还要聊多久啊?我们不是要到寻梦湖吗?”颂伶故意跑到两个人中间把他们隔开。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们两个人这么亲近,她就一肚子火。
“施老师,请你把学生集合过来,我们这就出发了。”凯仲说得温文有礼。
颂伶气死了,他对这个施老师就这么绅士,对她就老是冷嘲热讽的,难道她长得比这个施老师丑不成?
那个施老师长得那么普通,鼻子又那么塌、穿衣服又没品味、皮肤黝黝的黑,根本和她如冰雪般的皮肤不能比。怎么凯仲对她那么好,对自己就那么凶啊?加越想越不能理解。
“喂……于颂伶,你还站这边干吗啊?不是说要一起去的吗?再不走的话,我们可不理你了!”凯仲说话又不免粗声粗气的。
看施老师穿着洋装,颂伶意识到自己身上那套可笑的吊带裤根本就还没换下来,她可不能穿得比这个女人逊,说什么也要把她给比下去才行!
“等等,我先去换件衣服。”她说完就往楼上冲去。
“喂,你快点啊!大家都等你一个人。”凯仲在她后面大声提醒着。
寻梦湖是风谷乡美丽的风景名胜之一,没经污染的湖水清澈见底,虽然湖面并不大,不过四周宁静,有人在其上泛舟、钓鱼,平时非假日来到这里,宁静的湖气氛围、空旷的山谷回音,让人心情为之大好。
看大家玩得那么开心,颂伶却觉得无趣。那些小朋友缠着凯仲说要玩球、玩飞盘,那个施老师也一直跟在他旁边,让她觉得无趣极了。
颂伶的眼光不自觉的跟着凯仲和施老师。“她有什么好?说漂亮也没有我漂亮啊!那个孟凯仲真是瞎了狗眼。”
她从小就是家中最受宠的小孩,习惯所有目光集中在她身上,对于这种被冷落的感觉,她真的没办法习惯。
这时候施老帅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坐